今天我正发愁写什么作文好时,突然看见了去年的一位“好朋友”。它是一只小鸟,去年的现在它曾经飞到我家书房的窗户上。今天我又见到了它,别提有多高兴了。
它那灰色的羽毛比去年丰满了,身体也比去年强壮了。但是它的眼神没变,还是那么孤独。所以我想陪陪它。
它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开始唱歌了:“啾啾啾,啾啾啾。”虽然我听不懂它在唱什么,但我看出它是多么用心地在唱,它是多么地自我陶醉啊!
唱着唱着它又开始跳舞了,它的舞姿还是和去年一样美,一会儿扭动着小屁股,一会儿摇晃着身体,拍拍自己的翅膀。不时让我开怀大笑。
我觉得它还有一点没变,就是很爱“臭美”,一会儿用小嘴“梳理”羽毛,一会儿转过头去看看身上有没有杂毛,如果有就拔掉。我说了它。它还“啾啾”地叫,表示不服气。看见我今天穿着鲜艳的衣服,它就展开翅膀转几圈给我看。
我还发现它变贪吃了,看见我在吃葡萄,它就大声地叫,把我的耳朵都快叫聋了。我只能把葡萄分给它一半,大家不知道它吃得多开心。它熟练地用爪子按住葡萄,用小嘴啄着里面的果肉,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只小鸟是多么有趣可爱,希望它每年都能来看我。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张徐磊,他长得虎头虎脑,浓黑的双眉下边,眼睛有如明珠似的闪动。一双灵活的腿脚,再加上有力的双臂,真是一个身手敏捷的运动健将。
有一次,我来到他家。“要不,打篮球去。”他不屑地说:“来就来,单挑。”我们飞奔到篮球场,开始了篮球比赛。
我先发球,只见篮球在我的手上蹦来蹦去,张徐磊不免有些心急了。他狡猾地喊了一声:“你爸爸来了。”就在我转身张望的`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了球。我连忙上前追赶,他却不紧不慢的,好像早有了胜算。说时迟,那时快,他将球一下子投了出去,没进,就向前顿了一步,就在这一瞬间,调整好了双脚,一蹦而起,看着翻滚的篮球慢慢地落进球筐,他大喊一声,竟然成功转体翻身,掠过篮球先到篮筐前方。这一下让我看得目瞪口呆,他不愧是体训队的。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头,他如魔术般抓住了已经飞到头前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双手轮起了篮球,侧着身将篮球投进了篮筐!“球进了……”我不由地惊叹起来。
他擦了擦汗,说:“还来吗?”“我怎么会轻易放弃呢?”说着,我们又开始比赛。还是我发球,这次我可不分心了,我三两步跑到了篮筐下面,投篮的时候,张徐磊使劲“盖帽”。我的球弹出了场外,就快要掉到小池子里了,虽然离球还有四十米,但还是张徐磊大步流星地往水池边跑,他就在球马上掉到池子里的时候奋力抱住球,自己却有些擦伤。我这下可不顾球的安全了,问张徐磊:“你没事吧!”张徐磊高兴地说:“没事,没了球我们都没得玩了,还好我抱住了球。”就这样,我们的篮球比赛正在继续中。
你说我的好朋友张徐磊身手敏捷吗?他还真让我佩服啊!
我的妈妈一双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弯弯的眉毛、圆圆的嘴巴。她是一个勤劳的母亲,就是她的勤劳我们的家才是干净、舒适的、有一次刚搬到新家,家里很脏,我一吃完饭,妈妈就开始了她勤劳的工作,一直做到零晨一点还不肯休息,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早上,当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妈妈已是大汗淋漓了。妈妈有时候也很幽默,妈妈的幽默是爸爸教的,妈妈幽默的时候是快乐的!
妈妈的脾气十分暴躁,有时候会把你吓得发抖,还会掐你的嘴、使劲揪你的脸这些后果,我还记得那次我去画画的早晨,我记得很清楚,那次是因为我把衣服挵脏了,打了还不说,还边打边说:“打死你,打死你!”这就是妈妈的暴力手段。厉害吧?
妈妈喜欢吃青菜和葡萄,不爱做运动,喜欢杏红色,爱穿可以瘦身的衣服,一天到晚都说要减肥,可是晚上都要吃好几块肉才睡觉,就这样妈妈的减肥变成了增肥,而且睡眠也不好。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位爱玩的妈妈、一位脾气暴躁的妈妈、爱吃青菜和葡萄的妈妈,一位幽默风趣、晚上爱吃肉的妈妈。妈妈的自卑就是右小腿有点弯,羡慕别人穿长靴,所以妈妈只能穿时装裤或韩版裤字了。这样妈妈的缺点就被隐藏了。
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
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
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
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
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
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
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有时候要买一本心慕已久的好书,书肆地摊上的货色是绝不考虑的,--这大概类似于娶妻必要名门大户一样,是虚荣心在作怪吧。必要于各大书店间反复查访比对各种不同的版本--如今社会上各种出版社的书如雨后春笋又如过江之鲫,可谓多如牛毛而又良莠不齐,如此繁荣鼎盛的局面虽说是件好事,只可惜要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却并不容易
外婆非常勤快,家里的衣裤她都抢着洗。妈妈买了一台洗衣机,外婆一见就不高兴了,说:“干吗这么浪费,这衣裤放在这怪模怪样的机器里不搅坏才怪呢!”
春节时,妈妈买了一套新衣服和几盒补品给外婆。外婆却说:“这呢绒大衣该要不少钱吧?干吗呢,我现在不是穿得挺好么!再说了,这些燕窝人参什么的,又这么贵,你可真是的……”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没进门就听见外婆训斥表姐的声音:“你呀,这么大了,还不知道节省,今天牛仔裤,明天休闲衫,什么牛呀羊呀皮子的鞋一大堆,还要花几百元去买什么‘耐克’鞋,真是浪费。”我忙上前去劝,谁知外婆一转身,两眼就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脑袋瓜。我一摸,天哪,下午刚刚买的帽子正不偏不倚地套在我头上,我这回可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于是迅速摘下头上的帽子躲回房间里去了。
尽管这样,外婆还是每天川着认为不该买的`洗衣机洗衣服,坐在她认为不该买的沙发上看不该买的电视机,听她认为不该买的收音机……
渐渐地,外婆的唠叨似乎变少了。
几个月前的一天放学回家,只见外婆穿着一套崭新的衣服,脚上的皮鞋擦得发亮,一进门,便冲我说:“孩子,来,看看我这身衣服怎么样?下午刚和邻居王奶奶去买的!”“外婆,您不嫌这衣服贵吗?”“没事儿,”外婆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儿,“以前我只知道省钱,穷怕了,现在可好了,不愁穿,太好了,我也可以好好享受享受了。”
几个月过去了。一天,外婆打来电话,刚一接通就冲我喊:“小宝呀,你外婆我下星期要跟你外公去北京玩儿啦,双飞!”“真的吗?”我真有点儿怀疑自己的耳朵。“没错儿,你要什么礼物,我给你带……”
近几年来外婆的变化真大,她的变化不正标志着中国日益走向繁荣富强的道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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