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的高明又矮又胖,理着一个小平头,圆圆的苹果似的脸上镶嵌着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上架着一幅深蓝色边框的眼镜,还真有点小博士的样子。再加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总能说出些奇方妙法来,因此我们都称他为“智多星”。
有一次,李芳正在倒开水,“调皮鬼”小军拿着一条仿真蛇从李芳背后轻轻绕过,“哇!”的一声把蛇在李芳面前晃了两下。李芳吓得惊叫一声,热腾腾的开水应声泼洒而下,一下子洒在李芳的脚上。望着疼得坐在地上的李芳,大家顿时乱成了一团,成了没头的苍蝇——到处乱窜。有的同学去叫老师,有的同学说要把李芳送到医疗室去,还有的同学不住地安慰李芳。这时,高明不慌不忙地指挥一旁的同学:“快,提一桶水来!”,不一会儿,凉水提来了。高明把凉水浇在李芳受伤的脚上,又拿起身边的剪刀小心翼翼地将李芳的袜子剪开,这才对围观的同学说:“好了,这下可以把她送到医疗室去了”。看着同学七手八脚地把李芳抬走,小军忍不住问:“高明,你为什么不直接把她送到医疗室去呢?”,高明滔滔不绝地说:“先用凉水降温,再把袜子剪开,一是可以防止伤口毛细管破裂,避免伤口扩大,二是可以检查伤势。如果把袜子直接脱下,容易使粘在袜子上的皮肤一起撕下来!”小军听完,对高明的高招佩服得简直是五体投地。
高明不仅解决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问题妙招多多,而且对于解决学习上的问题也堪称一流。
有一次,高明代表我们班参加知识竞赛。主持人的问题他对答如流,博得了全场观众一阵又一阵的掌声,为我们班夺得了第一名,就连其他选手也对他刮目相看。
高明就是这样一个名不虚传的“智多星”,真所谓:“高明,高明,真是‘高明’!”,我打心里佩服他。我以后也要像他那样平时就要善于观察,善于思考,做生活的主人,像“智多星”高明那样拥有聪明过人的金钥匙。
她,是我六岁那年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是硬“逼”着我将她视为“唯一权威”的“法西斯”;她,是陪我度过我学习生涯中的小老师;她,更是我心中真正的偶像!
当别的与我同龄的小孩子在外面玩时,我却被她留在家中做我的永远也做不完的练习——有时甚至是在下课期间;当别的孩子在看着自己喜爱的课外书籍时,我却被她留在书店读我的枯燥无味的文学名着;当他们在用电脑听歌、玩游戏时,我却只能用它查自己所需的资料。一年又一年,十二年之后,回首看,发现她给我的在用“逼迫”浇灌着的所种的成长之树的上面结满了充满意义的果实。正处于充满叛逆的青春期的自己,可谓“天不怕,地不怕”,遇到她。却只能乖乖听话。
虽然她对我的严厉近乎到了苛刻的地步,但是,她对我所做的一切都能让我每次受到她不经意的过分要求时将怒火压下,用感恩取代。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句话,是我和她“公认”的道理。因此,自我六岁那年起,她便尽力做我的榜样并成为我的偶像。为了达到她的这个“成为妹妹的榜样”的目标,她做到成绩优异、不贪玩、不贪吃、拼尽全力去完成自己的梦想。十二年后,她的付出有了回报。瞧!我的每篇叙事作文都离不开她,我最听她的话,我最能体恤她的心,在她面前我才敢说真心话,她取代了我心中的一切明星之类的偶像,成为我学习的榜样。看!我崇拜她的管教有方,崇拜她的聪明机智,崇拜她的活泼开朗、幽默风趣,崇拜她的超强的自制力,崇拜她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崇拜她的伶牙俐齿、善解人意。
在我的偶像的影响下,我学到了也得到了很多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责任心、耐心、豪爽、爱心、对待朋友的真心、正直、勇敢和坚强!而今的她在广州深造,虽然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依旧会和以前一样,每天夜晚将那一句“我的偶像是阿姐”刻进每一颗星星里,并让星星告诉她,我对她的崇拜以及她在我心中的偶像的地位和星星存在一样永恒不灭!
我身边有许多普通人,有一清早在院子里打扫的清洁工;有在凌晨送报送牛奶的叔叔阿姨;有早上提着大筐小筐买菜的爷爷奶奶;还有在巷口聚在一起聊天的停车收费员……我最喜欢的是那个卖葱包桧的爷爷。
他的小摊摆在学校旁的小巷里,一辆小推车上,有一个煤炉,上面放着两块像平底锅一样的铁饼,旁边一个盘子里装着黑芝麻糖,那肯定是给排队的小朋友吃的。
葱包桧爷爷长得高高瘦瘦的,他的脸颊红红的,妈妈说是因为被太阳晒,被冷风吹的。他总是笑眯眯地说:“小朋友,现在很烫,要等一会再吃。”
有一次,排在我前面的同学,买好走了,过了一会儿,葱包桧爷爷着急地叫起来:“哎呀,刚才那个小男孩去哪儿了,我还没找他钱呢!”他跑出去,想拦住一辆刚要开走的汽车,但发现不是刚才那个小男孩,他一直重复着“我还没找他钱呢!”
葱包桧爷爷和其他的普通人一样,虽然都很平凡,但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的同桌是一个男生,他个子高高大大的,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虽然他的脸上有些不好看,但总的来说,还是没有多大的问题。他是我们班上赫赫有名的学霸,全年级第一名,我非常荣幸和他成为同桌。
但是,他还是有一些缺点的,比如说:人嘛!得了全年级第一,总是难免会有些骄傲的。但是,我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却是天才,不用带书都能学好,门门考第一,连老师拿他都没办法。就拿这次来说,全班同学都带了卷子,就他一个人没带,但他却一点也不着急,就像姜太公钓鱼一样淡定,老师气冲冲的问:”你的卷子呢?怎么没有带来。“
只听同桌学霸不慌不忙的说道:”老师,你着什么急嘛!我都还不急呢。我就一句话,我没带来。但我全都会了。“老师听了同桌学霸的话,直接说:”那你把这些题,全部给我做出来,我就不追究这件事了。“只听我的同桌学霸,不紧不慢的讲着,该怎样做题的思路理得十分清晰,最后,连老师也目瞪口呆了,说不出话来。
在这个时候,其实我十分想自己也有这样一个聪明的头脑就好了,但是我知道,那种就不是我的。
而有时候,我的同桌做起事来一丝不苟,为人十分正直。在老师没打预防针的情况下,就突然考试,由于我没有认真复习。所以我不会做,正好,我同桌他肯定会。于是,我给他使眼色,让他把答案传给我。他知道了我的意图后,并没有我想的那样把答案递给我。考完试后,我本来是想去教训他一下的,可是,他说把答案给我等于就是害了我,这样我不再想教训他。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让我琢磨不透的家伙。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韩寒好像曾写过一篇名为《书店》的文章收录在《零下一度》里。由于太喜欢韩寒的文章了,所以这次我就借用一下这个题目了。
书店是我常去的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书店里多了几本关于“语言”方面的书籍,并且这些书还放在门口最显眼的地方。我仔细看了一下那几本书,《学说广州话》、《学说深圳话》、《学说上海话》之类的书。
现在的人们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学说广东话、深圳话、上海话,而很少有人去学说好我们最通用的普通话呢?难道广州、深圳这些地方的人听不懂普通话吗?不会吧,只是我们的内心在作怪,是我们内心的`虚伪心迫使我们在学说广东话、深圳话。现在广州、深圳、上海的经济发展的很快,当地的外来务工人员较多 ,所以那些地方芳言就容易传开。如果只是一些到外地工作的人,回到家乡给自己的家人秀两句方言就算了,但就是有一些人觉得好玩,还就把学习方言当成自己的一项任务,单找外地的人学习方言还不行,还非得去买几本关于“语言”的书去学习。现在的书商又是怎么了?为什么类似《学说广州话》、《学说深圳话》、《学说上海话》之类的书也要拿出来出版呢?只为了增加收入吗?我想这些收入也也来的太不应该了。
现在社会要推广普通话,全中国人都听得懂普通话,这样就不会存在沟通障碍。也不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尴尬。其实推广普通话绝不仅仅是沟通的方便,推广普通话还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首先,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地区间投资不断增加,社会发展迫切需要普及普通话。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普通话,有利于消除各地区语言间的隔阂,扩大地区间经济投资与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如果没有一个全国通用的语言很容易造成民族间独立,不利于名族团结。所以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再次,语言文字是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的代表,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对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向社会发出倡议: 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全力推行规范使用汉字,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我的同桌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高挺的鼻梁,一个樱桃似的小嘴,再加上一双灵敏的耳朵,完全就是一个美人胚子,而且皮肤又软又有弹性,又白,实在像果冻,想上去咬一口,那味道都不知道是怎样?
我的同桌,实际上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大写是zjl真正的名字叫:"周嘉妮"这个名字不赖吧!我和她从小就在一起了,形影不离,(但睡觉的时候就不一定了,但也跟她睡过二三次)吃饭的时候在一起,做事的时候在一起连同上厕所的时候还在一起,有时别人都以为我和她是双胞胎了,但实际上我们俩是最好的朋友、闺蜜。我俩的性格也不同,她是那种温柔、大方、细心、耐心……的那种人,而我是那种女汉子、直率、大方、耐心力极低的那种人,所以有时候大家都会疑问?为什么性格差距相反的人怎么成为好朋友和闺蜜的呢?其实我们自己心里都知道,我们的性格其实相差不大只不过我们在大家同学的眼中是这样的,其实人有两面,一面是大家看到的另一面是大家看不到的。
我的朋友周嘉妮学习成绩说好就好说不好就不好,这次期末语文93分数学98分英语87但是第一单元测试语文96分数学79分英语还没考,所以,她的成绩波涛起伏。
我这个闺蜜有时还跟着我对着干,比如,聊天的时候她就跟她的朋友一起给我出个难题让我解决,害得我的智商能力都下降了,我那个闺蜜还说我对她不好,我想反搏说:我没有啊!苍天啊!大地啊!玉皇大地啊!我是冤枉的,闺蜜你怎么可以这样诬陷我呀!我都想撞墙了啊!可是,我又听见了一个坏消息,那就是,就是你还要搞一个对付我的一个团队,我那时个人都崩溃了,火冒三丈,但我不怪你,因为你后来又乖乖道歉了,我心里就舒服了一些,准备对你好那么一点点(原先我就对她很好了,不要误会哦。)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闺蜜、大家喜欢吗?我觉得非常good。
“哥哥”这一个词多普通啊,可在我读出来“哥哥”这一个词时,它是那么的熟悉可又很陌生。
那个晚上,他们伴随着吵闹声和砸物声,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从此,哥哥和我就分开了。
到现在我们分开有10年了。却从没联系过,这是为什么,我也不解。
一个人在家时,会听到隔壁家里的`那对兄妹的嬉戏声,好熟悉,哥哥,你还记得吗?我们小时候,也曾那般天真无邪,在那草地上,我们一起玩耍,你追我赶,无忧无虑。好陌生,我们现在长大了,天真无邪也不复存在了。
一个人走在街上时,会看见一个小男孩带着正在哭闹的小女孩,去糖果店。好熟悉,哥哥,你还记得吗?小时候,每次当我哭闹时,因为你不会哄人,你也曾这样,只会带我去买糖,你也很了解我,知道我吃到糖就会很开心。好陌生,你现在不了解我,你也不知道我现在喜欢吃什么了。
一个人上学时,走到校门口会看见,男孩搭着女孩,然后妹妹跳下车,着急的跟男孩说了句“哥哥,拜拜”,就径直走向教学楼了。好熟悉,
哥哥,你还记得吗?初中时,我们也曾这样,因为我起床晚,又要在家吃早饭,每次都要在离上课,还有15分钟时再去学校,而我又怕迟到,就抛下你一个人去放好自行车了。好陌生,我们不会再在一起上学了,我们也再没有见面了,谁都抛下了谁。
一个人去饭堂时,会看见男孩和女孩一起走进饭堂门口,而男孩总是会打俩份饭菜饭,而女孩就去占座位,只管等着男孩回来就够了。好熟悉,哥哥,你还记得吗?初中时,每次放学你都会来我班找我去吃饭,然后你去打饭我去占座。好陌生,现在我总是一个人,你不在我身边了,觉得好难打饭,也总是占不了座,最后之好打包回宿舍吃了。
我怀念小时候,每次饿了,哥哥都会做饭菜给我吃。我怀念小时候,每次睡觉前,哥哥都会唱歌给我听,让我更容易入睡。我怀念小时候,每次遇到难题,哥哥都会第一时间帮我解答。我怀念小时候,每次做错事被罚洗碗时,哥哥都会偷偷的帮我洗了。
哥哥,你还记得我吗?你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我很想你,你会想起我吗?
哥哥,既熟悉,又陌生。
提起平凡,在它身上散发出来的光总是暗淡的,这让我们想起身边的一些小人物。他们,不是家喻户晓的名人伟人;他们,不是红地毯上的明星人物;他们,不是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风云人物。但是,他们正默默的做一些伟大的事,平凡而又伟大,说到这,你的脑海里是否泛起了涟漪?那个清晨在大街上来回走动的忙碌工人,那个拿着扫把为我们环境而奔波的中年工人,那个不分昼夜工作的清洁工人。
在我的身边也有着一位清洁工人,从别人眼里看来,她很轻,轻得如同地上的一只蚂蚁,她不会受到人们的关注,或许人们都不屑看她一眼,路过时总对她指指点点。她付出了,付出了她宝贵的时间。她做了,做的勤勤恳恳,但她得到的不是赞赏的眼光,而是一阵无理的唾骂和藐视的态度。
记得那天清晨,我和年长的一些的姐姐出去跑步,天还没完全亮,伴随着远方那阵阵雾水,已很难看清前方的路。现在是冬天,有雾并不奇怪,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和姐姐一路慢跑,等到快到目的地时,我遥远的看到一位清洁阿姨正在徒步打扫着大街上的垃圾。她身体正在雾中微微颤抖,蓝色的工作服上还粘着几滴露水,显老的脸上爬上几条皱纹。她到过的地方都是一尘不染。可她,还在这么冷的'清晨扫大街,我止住了脚步,不禁感叹。这不争气的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这么冷的天,人们都不是应该在温暖的被窝里安适的睡觉吗?但我眼前的这个人,她没有,她想到的是我们,她为的是我们,她为了让我们能够在干净的环境里快乐的成长。不后悔的放弃了自己的利益,默默地工作着。直到她消失到路口的尽头,我才转过身,回到了家。
她很平凡,她的工作很普通,但她的事迹很伟大,她的人格很高尚,她想到的是别人,她为的是别人,清洁工也有她伟大的地方,也有她不平凡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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