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我家的猫。它有着两只顺风耳,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小巧而挺直的鼻子,光滑的小嘴,白色的胸脯,柔软的小脚和黑色的尾巴。黑白相间如丝绒般的小毛。搭配得多么协调啊!
小猫不但有一身华丽的衣装,而且动作敏捷灵活,还是捉老鼠的高手呢!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月光吐洒着它的清辉。我从梦中惊醒,听到房间里有“吱吱”的响声。透过月光,我仔细一看原来是老鼠偷吃大米的声音。正在一旁的小猫竖起耳朵仔细听伺机捕捉老鼠,当它辨清方向后,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过去。狡猾的老鼠见情况不妙,想找个洞钻进去,就在老鼠犹豫不决的时候,小猫迅速扑了上去。就这样,小老鼠成了小猫的佳肴。
小猫咪饿了的时候,它就会站在大门口等我放学回来。然后站在我的面前“喵喵”的叫,好像在说“小主人,欢迎你回来。”叫完便用一张苦瓜脸望着我,像个小乞丐一样想让人家施舍东西给他吃。我知道了它的心思,所以我就拿了一些米饭给它吃,可它一点也不吃。小猫一边“喵喵‘的叫,边直直地看着我。我知道它想吃鱼,就拿了一些小鱼放在米饭上拌均。它立即抢了过来,津津有味的吃着。
小猫是我家的开心果,我非常喜欢它。
妹妹常常精力旺盛,似乎就没有累的时候,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总是玩的将汗水湿透了衣服。正因如此,我将它称为“风一样的女子。”这样的她像极了行动敏捷来去如风,古灵精怪调皮淘气的小猴子。
每次妹妹来我家,一见到我的东西就觉得新奇的不得了,好奇地摆弄个不停。这真应了现在网络上时兴的一句话,跟我妹一起玩儿,真是“痛并快乐着”。当然了,这次也不例外,一进门儿,妹妹就向我,(实际上是向我的书桌热情的狂奔而来。她的脖子抬得老高,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书桌,“姐姐,我看见你的狗狗躺在外面不动了,是不是死了呀?”刚拦住她的我心里咯噔一下,无暇细想这是不是假话,拔腿就冲了出去。妹妹暗自窃喜,爬上椅子挑选着我书桌上的玩意儿,突然,她眼前一亮,发现了我珍藏的都要过期却也舍不得吃的巧克力,她迅速做出了一套复杂的连续动作,一把抓住巧克力,另一只手扯下糖纸,将巧克力送进嘴里,最后不忘将糖纸中包进块橡皮泥。迅捷如风,销声匿迹,实在佩服!这时还被蒙在鼓里的我气喘吁吁的跑回来:“你骗人狗狗没死!”只见妹妹眼疾手快,抱起水杯就喝了一大口水,使巧克力融化。这真是个天衣无缝的表演。只可惜有这么个聪明姐姐:“你偷吃东西了没?把嘴张开!”犹豫片刻张开嘴,一口黑牙暴露了他的罪行。
我有一个朋友叫李卓凌,她很会跳拉丁舞,是我们班的“舞蹈女王"。
她爱跳舞,一有空就去练舞蹈。每一次体育课解散时,她都拉着我和夏悦去大堂练舞蹈。她会跳许多舞蹈,比如:伦巴、恰恰、牛仔……每个舞蹈她都很拿手,所以她上的是金牌舞蹈班!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了比舞大会,她参加了。我问她要表演什么,她说她要表演伦巴。果然,在那几天的体育课的解散时间中,她一直在练伦巴这个舞蹈。
终于,比舞大会的比赛时间到了。我看着前面选手的精彩表演时,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9号选手请出场,”主持人宣布。这时,台下的观众们还在交头接耳。李卓凌穿着舞蹈服出场了。霎那时,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只有节奏分明的音乐在大堂澎湃着。只见她动作紧凑,面带微笑,节奏有力,舞姿优美,吸引了每个人的眼球,大家不时爆出热烈的掌声。舞蹈结束了,她走下场来。大家仍然觉得意犹未尽,还想继续欣赏她的表演。终于她在比舞大会上获得了一等奖,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夸她为“舞蹈女王“。
李卓凌正是凭借坚持不懈的刻苦训练,才获得了“舞蹈女王"的美誉。
我们班优秀的同学有很多,有“小小书法家”,有“运动健将”,还有“口语小能手”……这么多优秀的同学都值得被夸奖,但是我今天要夸的同学是我们班有名气的“小歌唱家”——张莉敏。
她白皙的皮肤,有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楚楚动人,有一张红润的樱桃小嘴,还有那扎着高高的马尾辫摇来摇去。早上,张莉敏来到教室的时候总是神采奕奕,眉飞色舞,看到她这么精神,我也受感染,我觉得我也变得精神。
张莉敏还上过舞台表演呢!
记得三年级的文艺汇演时,我们在台下正想着张莉敏什么时候上舞台表演?突然,我眼睛一亮,看到张莉敏大大方方地走到了舞台中央,并开始唱起优美的歌曲,随着歌声轻轻举起双臂,舞动腰身,踏着碎步翩翩起舞。那歌声,时而高亢,时而低沉,时而清脆……一个个音符似乎变成了天上的云朵,变成了一根根艳丽夺目的彩带。她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还时不时朝我们一眨一眨的。那根乌黑的小辫子随着歌曲的节奏不停地左右摆着。
等到张莉敏回来时,全班上上下下没有人不伸出赞扬的大拇指的,每个同学都佩服她的,就连数学老师也称赞不已,一出手就奖了四五本本子给张莉敏,看得我都羡慕死她了,一到手就有四五本本子,要是我也可以领到四五本本子就好了,但是我知道:成功的背后是有辛勤的汗水的。不仅如此,数学老师还鼓励她:“从今以后,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给低年级的小同学做好榜样。”她连忙高兴地说“好!”
这就是我班的“小小歌唱家”——张莉敏,你们喜欢她吗?
在许多女生的心中,爸爸是英勇无畏的英雄;在许多男孩子的心中,老爸是无人能超越的偶像;可在我心中,爸爸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我的爸爸,个子不高不矮,白白胖胖的,整天乐呵呵、笑哈哈的,别人都说他像个阳光小男孩。
他每次做饭不是把糖看成盐,就是油忘记放,要不酱油放多了,有时出门钱包还忘带,妈妈都说爸爸是个“傻大个”。
有一次,爸爸急冲冲的出了家门,把钥匙忘在家了。我们都出去了,爸爸回来了,走到门前,才发现钥匙忘带,他在门口等了几个小时,我们回家看见在门口发呆的爸爸,我们哭笑不得,就是因为忘带了钥匙,所以在门口傻傻等了三个小时,唉,我这傻乎乎的爸爸。
那天,天热的发了狂,太阳刚一出来,地上已经着了火,一些似云非云、似雾非雾的灰气浮在空中使人觉得憋气,火球般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和爸爸一起去超市买饮料,来消消暑,买完饮料,我们就屁颠屁颠回了家。
回到家,家里开着空调,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看电视,这可真是神仙一般的生活,突然爸爸说:“唉,老板好像多给我找了钱。”说完就出去了,我心想爸爸可真是傻大个,这家里多舒服,饮料就当老板免费送给我们的嘛。“傻大个”这是“傻大个”啊。
这就是我的爸爸,“傻大个”。
妈妈把友情看得很重,以至于爷爷在背地里没少说她。
一次同学聚会,妈妈和她的同学们租了一幢豪华大别墅,里面有一台让我们这些孩子两眼放光的游戏机。我们轮流玩,轮到我时,一个男孩冲了过来,一把把我推开,抢走了我的位置。我怎能咽下这口气,毫不示弱把他撞开,他也不甘,向我扑来,我俩就你抓我我抓你地打了起来
妈妈闻声赶来,见是我俩在打架,立马拉开,吼道:你为什么打他?这样为我出气,于妈妈而言,真是太难得了。
我开心极了。那男孩撒起谎来:他先来打我的。我以为妈妈会继续为我说话,可妈妈接下来的表现却令我错愕。她原本凶神恶煞的脸立马和蔼起来,温柔地对男孩说:我不是说你,我是说我儿子。
爷爷经常对妈妈的这份情义不理解。妈妈有个要好的朋友,她的儿子则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我和他发生了冲突,原本光滑的脸上被他抓出深深的伤痕,一向最心疼我的爷爷就去找妈妈讨个说法。妈妈却并没显现出心疼,而是轻描淡写地说:小孩打架两个人肯定都有责任。就再没说别的。
妈妈对朋友是出了名的关心。妈妈的一位朋友家里出了事,闹到了派出所。她得知后,本来去外公家吃饭的车则拐了一个大弯驶向了派出所,到了以后,就不停地安慰泪流满面的朋友。我摸着正在打鼓的肚子,饥饿难耐,不断地向妈妈哀求,妈妈没办法,只好带着我先回去吃饭。饭后,又匆忙赶了过去。
尽管妈妈说付出友情是不需要回报的,但她对朋友的情义还是得到了朋友的回应。我十岁生日那晚,她的所有朋友都赶来为我庆祝生日,送了我不少礼物,使我过了一个十分难忘的生日。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可爱的小嘴巴……这就是我淘气的弟弟。
有一天,他趁我在书房里看书的时候,悄悄地打开我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进我的房间。我在书房里听到了声音,连忙起身跑到门前慢慢地打开一条门缝,观察着房间里的弟弟。只见他拿着盆,用杯子里的水一点一点的倒下去,生怕把水洒在我的房间里,留下一点污迹。结果还是想不到的呀!水一直从杯子的“嘴巴”中慢慢地流到了杯子的底部,在地上发了“滴嗒滴嗒”的声响。弟弟听到了声音,立刻低头看了一下地上,啊!水竟已经流到了地上。弟弟大惊失色,可又不敢发出一丝声响,在房间里探了探小脑袋,却没有发现我。他叹了一口气,可又想起在我房间洒了“一滩水,立刻跑进浴室、拿起毛巾,又跑到房间仔细把地板擦得干干净净的,像镜子一般。
你瞧,他又开始玩了。他拿着一条小金鱼,轻轻地放进水里,小金鱼快活地在水里游来游去,像有什么开心的事一样。可那淘气的弟弟又开始玩了起来,他趁小金鱼不注意又开始折腾起小金鱼,我不禁在门缝前为小金鱼担心起来。不一会儿,小金鱼已经被那淘气的弟弟折腾得伤痕累累了。好在,弟弟没有忘记给小金鱼喂些鱼饲料,小金鱼吃了点“饭”又快活了起来!我在门后松了一口气。
我在门外故意叫了一声弟弟,弟弟被吓了一跳。立马起身把东西赶快收拾好,走出了房间……
这就是我淘气的弟弟,又气人又令人喜欢。
周末在家,闲的没事做,翻箱倒柜的找出我以前购买的碟片,都是一些国外的影片(其实我不大喜欢外国片,但是实在没有什么好看的时候也会将就一下的,嘿嘿。
影片中向我们展现了,在我们文明触及不到的卡拉哈里沙漠,有着善良原始的布西族。他们纯粹,原始,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那真是人类最原始的智慧。他们能在沙漠中找到水,没有犯罪和刑罚。他们相信上帝给予的一切有用及美好。一个玻璃可乐瓶的闯入改变了一切。起先大家认为是上帝的失误给予这样没有用处的东西,但后来大家发现他的好处,比如能吹出好听的乐曲,能捣碎东西。大家互相争执,所以历苏决定把这不祥之物还给上帝。于是他的旅行开始。他遇到让他不可思议的“上帝们”以及他们的奇怪东西。
片子开头上有些黯淡的彩色画面。80年代的片子像一部我们平常看的科教片。炎热美好的非洲风景。动物们在阳光、干草、河流边奔跑,跳跃。那么悠闲的世界,和谐无处不在。然后镜头转到繁忙的现代文明。城市飞快地奔跑,人们彼此忙碌。历苏的旅行让两种文明有了交点,两条彼此分开的平行线,相互交汇,撞得我心中强烈的不安和羞耻。和那些纯洁的部落首领相比,我们的文明得到了电,汽车,抢,但也失去了善良,真诚,团结。我们自私,暴力,狭隘。
历苏认为我们就是上帝,因为我们拥有不用走就能跑动的动物。但是我们无疑是疯狂的。历苏看到奇怪但又看起来很好吃的动物(羊但却不猎***。他***了其中的一只,想让“上帝”一起分享的时候,上帝们却弄伤了他。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受。历苏的眼中全是真诚,他不懂什么畜养动物,他认为食物就要彼此分享,而我们却拿子弹打穿了他的脚。他不懂什么是囚禁,在沙漠里,他们自由奔跑,他们一辈子没见过墙。而我们却把他审判,关起来。他难过得不吃不喝。
心里最柔和的地方彻底被历苏的真诚和善良感动着。我们本来就拥有最美丽纯洁的心灵,是我们丢失了它。我们选择了我们的舒适生活,尽可能的攫取我们需要的,所以放弃了纯真的和美好的。我们选择了把自己围困在锁和墙内,守着我们的财产,细数,顺便锁上了我们的心。所以我们放弃了自由和自然的空气。我们选择了谈吐优雅,举止大方。但是同时我们给自己带上了沉重的社会枷锁。那些天高地阔,肆意享受阳光和感情的日子被我们疯狂地丢弃了。
文明是贪婪的。它探着***的舌尖,吞噬着一切。一切纯真和善良的。文明舒适而痛苦。片中的历苏最后回到了他的部落。但是,在现在还找得到广袤的场地,那里动物可以无束缚地生存和活动?布西族在现代文明的触角下,还能保持纯真和善良,还能相信上帝吗?据说后来历苏还演了很多的续集,他给全世界人们带来了欢笑,后来还是被现代人所抛弃。他还能找到来时的路吗?他还能回得去吗?心痛,心痛,心痛。
是的,我们疯了,但愿上帝还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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