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打桌球,因为赢得胜利的果实是非常的甜美,让我有更大的动力去学习。我喜欢看小说,因为小说中的剧情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的脑海就像电影院,只要拿着书随时随地,就会播放电影。我喜欢爬山,因为爬山不只是健身和运动,还可以享受森林中的清新空气、听虫鸣鸟叫的大合唱,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
我喜欢坐着太空船去探索神秘的宇宙,因为宇宙除了太阳系的行星,还有更多不知道的星星都等待着人类去发现。我喜欢跑步比赛得到第一名的感觉,那时候的我会觉得很开心,只要有跑步比赛,我一定会参加,我总觉得世界上没有比我跑更快的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比我强的人在学校可能有二十人。
我不喜欢打篮球,因为每次打篮球我都抢不到球,就算拿到球也投不进,所以我会无精打采,在球场旁看着别人打篮球,上体育课时我每次都只能帮忙传球而已。我不喜欢写课文大意,因为我都写不完整,或不知从哪儿开始下手,当时的我非常懊恼。
我喜欢的事情总是不常发生,但我还是会等不喜欢事结束再期待着美好的事发生,让我的心情像坐飞机似的,从地面飞到蔚蓝的天空中。
我是一个小男孩,我的兴趣很广泛,我喜欢踢足球、打乒乓球、看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书。
刚开始可不是这样了,妈妈天天看书,还引导我看书。
慢慢的,我后来天天都看书,而且越看越入迷,因为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让我懂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还让我知道许多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还让我明白了许多狡猾,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动物:狡猾的狐狸、凶恶的狼、骗动物的黄鼠狼??还让我从小就见识了精彩的世界。我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我的作文也越写越好了。
有一次,我看书有一个成语不知道什么意思,我就问妈妈,妈妈说:“你不要老问我,其实,你书房旁边有一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字典,你可以去问它呀!”
听了妈妈的话,我三步并做两步来到书房,把这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老师”问了起来。
一天,我看书还闹了一个笑话。这天,妈妈出去买菜,吩咐我等水开了,把热水壶拨掉电源。妈妈走了,我就拿起我最好看的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我突然闻见一股焦味,原来水早就烧开了,妈妈正好刚回来,闻到一股焦味,就问我:“是什么东西有一股焦味?”我说:“是水开了,我看书看得都入神了,热水壶的不开了,我都不记得拨,听我这一说,妈妈原谅我,说:“你这个小书迷,看得太入迷了,连开水烧开了都不知道。”看书给带来了许多无穷的知识,我爱看书。
我伟大的母亲是家庭主妇。我和爸爸都很忙。早上起来,我妈总是精神抖擞地准备这个准备那个,很辛苦。我说再见的时候总会提醒我妈让她多睡一会儿,午饭一定要吃,我也深深的怕她会无聊。我可爱的妈妈总会说:不!别担心,我会做我喜欢的事!我自信地点点头,说再见,再见!
上车后,我开始思考妈妈喜欢做什么。听音乐,看书,去市场还有什么?啊!对!妈妈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整理花园!因为,我发现我妈经常去花市买花买草。之后回到家,我小心翼翼地把花和草种在她最喜欢的盆里,我给它们浇水,给妈妈唱歌。就连鸟儿也来和我们和谐歌唱!
母女说话的时候,总会聊到园艺。我妈会给我讲花和小草,我会跟我妈分析它们的生活态度。比如我妈说石莲花长成了小石头!我会说,是的!石莲花妈妈一直在日夜照顾小西西里!快看!树叶多绿多美啊!哈哈!这样的对话!但是日常生活中必须要做的!是不是很奇怪?
在我看来,园艺应该不仅仅是我妈的兴趣所在,更应该是我妈的特长,因为每当我走到阳台上,总会被满是绿色的美所吸引,久久沉浸其中。现在,我决定永远陪妈妈玩花玩草,因为那是妈妈最喜欢做的事情。
我喜欢的体育活动有跳舞绳、踢足球、跑步,打羽毛球,但我最喜欢的是打羽毛球。
我四岁的时候还不会打羽毛球,我拿着羽毛球东打西打,一会儿打到了车上,一会儿又打到了人。有时候我没拿好羽毛球拍,我往前拍一下,羽毛球拍就飞出去了,差一点打在爸爸身上。
六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打羽毛球。我发一个球出去,爸爸把羽毛球打了回来,我努力地去接球,由于我个子小、臂力弱,接球不准,有时候能接住,有时候却不能。尽管这样,但是我并不灰心,努力让自己保持平衡,尽量接球。经过多次练心以后,我也能和爸爸打个十来个回合了。有时候,我发过去的球爸爸还不一定能接着呢。看见爸爸也有接不住球,败在我的手下,我可有成就感了,高兴极了。
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太忙,没有太多时间陪我玩羽毛球,我真想找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伴一起玩。这样不仅可以相互学习,提高打羽毛球的水平,而且还可以锻炼身体。
打羽毛球是我让我最愉快的!
《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打从四年级开始,我便与日记结下了不解之缘,并深深地爱上了它。记得那年年初考试,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
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经验。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沙登新村国民型华文学校第二校4杨乐琪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母亲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母亲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我很喜欢端午节这个节日,是因为有一次端午节我们家里的人玩的很高兴。
那一天,我的家人有的在包粽子;有的在烧粽子;还有的'在做晚上要吃的晚饭。晚上到了,大家都排着队盛饭吃。我一吃完饭就马上到炉子那边拿了两个味道不同的粽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当我吃第二个棕子的时候,突然我咬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我就一下子把嘴里的粽子吐了出来。原来是咬到了黑枣的核,其实我已经知道这个是妈妈和爸爸故意放到里面去的,200字《关于喜欢作文200字》。
我喜欢端午节是因为爸爸和妈妈每次都会在粽子里面发上一个好的黑枣,所以我很喜欢端午节这个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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