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都知道鸽子吧!它是世界上最常见,最普通的鸟类。不过当你了解它后,你会觉得它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
鸽子的体重一般在八百至一千二百克之间,它身长约十五厘米,披着雪白的羽毛飞起来就像一个雪球在天上飘,一幅呆萌呆萌的样儿。
大家可能也知道里最快的鸟是有游隼,冲下直达约三百二十千米每小时。但鸽子飞行只达约四十五千米每小时。可是鸽子和游隼在一条水平线上飞行,鸽子反而赢了游隼,因为鸽子的翅膀和它的腹部都有肌肉,能把他那厚重的'脂肪给撑起,而它那厚重的脂肪就转为能量,如果,鸽子遭到外敌,为了快速起飞,就会排粪,减轻自己的重量。
鸽子在古代可以飞鸽传信,人们把信绑在鸽子的腿上,然后给他说出要去的地方,再把它放飞,回来时鸽子通过地球磁场辨别方向,而回到了家。
那它为什么神奇呢?因为鸟类都是卵生,而鸽子是胎生和卵生相结合,鸽子生出的是蛋,而鸽子宝宝吃的是奶。
怎么样?你相信世界上最普通的鸟,也是世界上最神奇的鸟――鸽子,正因为如此,鸽子成为了我最喜欢的鸟!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
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
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
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
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
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
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
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
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冬天终于过去了,我的乐乐是一只小龟龟,它的冬眠也结束了。
这只乐乐的样子好可爱。它穿着一件深褐色的格子“外衣”,油光闪亮,像是将军身上的铠甲。外衣上有十来个近似六角形的格子,很像一个棋盘。它的头老是藏在坚硬的壳里。有时露出一丁点儿小尖嘴,很难看清它的真面目。
有一回,我想把乐乐的头引出来,看看是什么样子。于是,我用一把坏牙刷不停地敲打它的壳来。诵“圣经”——随口胡编的一些词。我静静地等着,真有点灵验,过了不一会,乐乐把头伸了出来。我这才看清楚,乐乐的头是椭圆形的,皮肤翠绿,它伸长脖子上下张望,它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开始运动了。乐乐先把前面的左腿和后面的右腿慢慢地伸出来,身子稍抬起来,便慢慢一步一步的向前爬行,身后留下两条断断续续的水痕。
乐乐喜欢吃饲料,我一粒一粒地放进盆子里喂它,我一下子把饲料放在它的左边,一下子放在它的右边,看着它把头转过来又转过去的样子可好笑呢。
我喜欢帮乐乐洗澡,乐乐很好动,为了不让它爬来爬去,我就按住它的身子,然后用牙刷慢慢地帮它洗刷干净,洗过澡后的乐乐就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乐乐很喜欢爬到石头上,仰着头望着我,好像在问我:“我是不是很可爱?”
这就是我喜欢的龟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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