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的确与众不同,在她身上,我发现了一个小孩的影子。
在我心里,母亲从来不是母亲,而是能倾诉心事的大朋友。我能敞开心扉,跟妈妈说班上的哪个男生很帅气,哪个女生很多事;我们谈心能谈上一整夜,却又经常为晚上吃什么而吵嘴;我们可以为电视剧中的情节淋漓痛哭,直到憨豆先生令我们捧腹大笑。我们能一起听周杰伦的歌,却也能为某一个话题争辩一整天;我们能一起到欢乐谷狂欢,却能因为我的一句话而“冷战”好长一段时间……
当我测验没考好时,母亲不会像其他妈妈那样鼓励我,而会狠狠地“教训”我一顿,从那以后,我试卷的分数从未低于95分;我会和她一起逛街,帮她挑选衣服,陪她染头发;她每天不厌其烦地称体重,少了一丁点儿就大惊小怪地拉着我大吃一顿,吃完之后对着体重器“惭悔”半天,第二天早上5点就把我拽下床去晨运,声称“减肥”……
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爬树,幼儿园一放学,我就在回家的路上随便找棵大树,模仿树熊趴上去。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也跟着爬上来玩儿。但好景不长,同学的家长们陆续把他们训了下来。有的关心地问有没有受伤,有的凶神恶煞地呵斥儿女调皮捣蛋。这时母亲买菜回家,看到我坐在树上,只对我喊了句:“你爬得好高哦,真是好样的!”同学们都用羡慕到极点的目光仰望着我,我顿时为我有这样的母亲而骄傲。
但母亲也有她冷淡的一面,我的生活起居从小就是我一个人打理。记得我3岁时,我就自己洗澡;5岁时,学拖地、洗碗;8岁时,学做饭……每当我需要帮助时,妈妈不但没有向我伸出热情的双手,而是板着脸孔走开。印象特别深的是3岁的时候,妈妈扔下我一个人独自洗澡。我胆怯地拧开淋浴头,冰冷的水直冲我喷来。我不禁直打冷颤,小小的我恨透了母亲。“妈妈,啊—嚏妈……阿嚏——”我发抖的声音带着绝望。那一晚,我发烧了。但是从那开始,我不再依赖母亲,而是自立自强。自己生活绝不是问题。
我现在特别感谢我的大朋友——母亲。她无形的鼓励与爱,正不断激励着我……
我左手握着六个核桃右手拿笔写下了这个题目。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 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圈子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 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 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熬夜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恩恩恩恩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你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
走路的姿势文雅;呷汤的'时候没有声音;她绝对听妈妈的话;每天的日程总是循规蹈矩;坐着的时候不驼背;笑的时候永远不露出大门牙;不到迫不得已从来不狂奔……她的优点太多太多,恐怕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她最好的朋友——我——为此永远感到苦恼。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疯丫头”,每天不“疯”到5点坚决不回家;总是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吃饭是会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响声;坐没坐像,站没站像;只有我那一张天真烂漫的笑脸能为我挽回一点面子。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可爱。但是可爱有什么用?这年头不讲究可爱,讲究成熟、美丽的淑女了。
我有了这个朋友,便吃了不少苦头。有她,父母老师就有了比较的对象。的确,一只丑小鸭和一只白天鹅,区别太明显了嘛!在家吃饭时,妈妈总是说:“你呀,把嘴闭好,别发出那么大的响声,没事多学学人家杨某某,瞧瞧人家,吃饭那么文雅,你和人家比呀,差远喽!……”上学时,妈妈嘱咐我:“记住喽,东西别忘带,一定要在进校门前把红领巾戴好,在学校别疯玩,上课要举手发言,不要随便插嘴,中午早点回来,别在路上贪玩,要向杨某某学习,如果你也像杨某某一样省心,那妈妈不知道要多活多少年。……”到了学校,我的耳朵也不能清净,一下课,老师便唠叨开了:“鲁月,你呀,学习很好,综合发展也很好,但是我希望你在行动方面注意一点。你看人家杨某某,学习虽然比你差一点,但人家在这方面很注意,人家培养的很好。哎,你别捂耳朵,如果你在这方面和人家杨某某那么好,那你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孩子了。……”就这样,一天就在父母老师的轮流“轰炸”中结束了。
不过,她也让我着实炫耀了一番。那时,她被少儿频道选中去当演员,下了课,我们都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地问这问那。她抵挡不过,就让我来帮她应付,她自己以上厕所的谎言溜走了。而我呢?则没有辜负“广大观众”对我的淑女朋友的热爱,把她的老底都揭了:她睡觉时有什么姿势;她喜欢什么颜色;她每天晚上几点睡觉;以及她上幼儿园时把被子尿湿了几回都说了出来。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天真烂漫啊!
现在,我转学了,但是我与我的淑女朋友依然保持着联系。我亲爱的淑女,祝你越活越美丽,越活越有魅
我的朋友名叫xxx,今年十一岁。个子很高,很胖。又可小小的眼睛,笑起来时眯成一条缝。粗壮的胳膊,强劲有力的腿,活像一个大力士。我们俩的家相距很近,过一条马路就到了。
我朋友最爱玩的东西莫过于play computer games(玩电脑游戏)。一放学,刚跨出校门,便以每秒100000……00km的速度冲向家去。疯狂的玩着电脑游戏,像一条饿狼,贪婪地吞食着食物。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玩着电脑游戏。突然,感到耳朵一阵酸痛,转过头来,发现他妈妈正用狠狠的目光盯着他。便像机关枪一样向他骂道:“今天星期几?竟敢玩电脑,再让我捉住,后果你知道……”我看了一下表,哇靠!骂了两个多小时,更牛的是竟没有一句话是重复的。如果他妈妈去参加吵架比赛冠军绝对是她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到他家里去玩,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我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没想到他正一边吃饭一边玩DNF(地下城与勇士)。
平时,我们便打打乒乓那个球、篮球。乒乓球技上还不分上下,技艺相同。可篮球上他便一塌糊涂,被我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我这个朋友,够牛吧!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我有一个好朋友,小名叫乐乐,是个胖嘟嘟的小姑娘。我们在同一个班级里,因为我们俩的家离得比较近,所以,经常在一起玩,乐乐像个男孩子一样,还学过跆拳道,和她相比,我就是个柔弱的女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经常帮助我。
有一次,我到她家玩一种有意思的电脑游戏,叫《QQ飞车》,是新推出的网络游戏。我正在学习当中,乐乐却玩得很熟了,她先示范的玩了一次,轮到我时,她告诉我:“慢慢来,一定要稳,熟能生巧,一定会学会的!”我试着开起了飞车,但拐弯太难控制了,到了断坡的时候,我跳了几次都过不去,乐乐说我就是太着急了,没把握好起跳的时间,不能急于求成。于是,她和我一起控制,就顺利跳了过去。还好有个高手助阵,不然我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时间在我俩开心的笑声中,不知不觉的过去了。我也该回家啦,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朋友是不可缺少的,多一个朋友,多一份快乐;少一个朋友,少一份喜悦。
也许,在我们身边都会有很多的朋友。但是,我觉得乐乐是我现在最好的伙伴,最好的朋友。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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