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伙伴是闵毅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闵毅恺戴着一副眼镜,每当眼镜要滑下来的时候,他就会把眼镜往上推,就跟一位小博士一样。闵毅恺的成绩在班上算是名列前茅的。现在他在班上担任正班长和星期五的值日班长,在学校大队部担任大队委员(举旗手)。
闵毅恺有个雅号叫“书呆子”。因为它只要一触到书,就会全神贯注地看。有时,连饭也会不吃的。他看书滔滔不绝,如果看到走火入魔的话,他会不会连玩也不想玩了呢?他会不会忘掉我这个好朋友呢?
有一次,陆斌发完了杂志,我们领到杂志后便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同学们便纷纷走出教室,到走廊上去玩。他们有的在对踢毽子,有的趴在栏杆上发呆,有的在比跳绳,有的在追逐打闹……而闵毅恺则默默地在教室里一个人在那儿专心致志地看书。
我见此情景,便大喊一声:“闵毅恺,我们去对踢毽子,好不好?”闵毅恺仍在哪儿看书,似乎没听见我说的话。
我于是便对闵毅恺大喊了一声:“闵毅恺,我们去对踢毽子吧!”这句话声音太响了,闵毅恺听见了,不由得下了一跳,一看是我在叫他,他便回应了一句:“哦,等一会儿吧,等我把这本书看完吧。你先找别人去对踢毽子吧。”“哦,我晕!他怎么还要看哪,那我找谁去啊?闵毅恺这个‘书呆子’,他肯定是‘书呆子症’又复发了。看来跟他对踢毽子是没希望了。唉!看来我只好找别人对踢毽子了”我心想。
因为闵毅恺书看得多,他的知识渊博。所以我有些不会做的题目便会向他请教。
我的小伙伴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呆子”,但他更是我的好朋友!
看到这个作文题目,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面孔: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微微翘起的嘴唇两边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始终都是笑的,一头长长的秀发,一个美少女的形象跃然纸上。这个女孩就是高婷。
有一次,我和高婷出去玩,在广场发现了一个棕色的钱包,他喊谁掉了钱包,没人应。他看钱包胀鼓鼓的,打开一看,有两千多块现金,还有牡丹信用卡和身份证,这是,她想到丢失钱包的失主一定很着急,于是他想办法把钱包还给失主,以便安心,说罢,他就在广场里等着,一直等到下午六点多,才有一个中年女人急匆匆的赶过来,这位女阿姨身穿一袭长裙,十分焦急,在地下找什么东西,高婷跑去问;"请问阿姨是不是丢了钱包?”那个阿姨连忙说;"是呀!今天下午我来广场接我的同事,不慎把我的钱包丢了,当时我没发觉,直到五点我去银行取钱才发现钱包丢了,这才赶过来。”“哦,原来您就是失主呀!阿姨给您钱包。”“太谢谢你们了,阿姨说,“这是我的心意。”高婷却说:“阿姨,我不需要,这是一个少先队员应该做的!”说完,拉着我的手跑了。
亲爱的读者,看到这里,你一定觉得我的小伙伴——高婷可爱吧!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小伙伴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报了一个舞蹈班,那段日子可以说是度日如年,十分难熬。
上课了,老师说,练舞蹈最重要的是基本功,尤其要把筋骨都抻开了。所以我们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压腿。这压腿可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把腿放在杆上,身子使劲儿向腿靠拢,老师挨个儿给压。抻得腿特别疼,那种痛不是被抽打的那种痛,就感觉腿要断了似的,火辣辣的痛。
任好本来筋骨就硬,练起来就更费劲了,我看她疼得呲牙咧嘴的,满头大汗。但她咬着牙努力挺住,一声不吭。老师不在的时候,有很多人都乘机偷懒,但任好依然坚持着,我对她说:“歇会儿吧,反正老师不在,一会儿再练。”她摇了摇头,用十分坚定的眼神看着我:“不了,老师说了基本功是很重要的,我本来这方面就不行,再不笨鸟先飞,我就要落后啦。”我见她这么坚定,也没有再说什么。
以后的每天早晨,她都会早早地到公园去练基本功,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她至少会练一个小时才回家。她的进步也是大家看到的,十分快。可只有我知道她在这荣耀的背后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
我渐渐被她打动了,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她笑了,笑得十分美,像一朵绽开的`百合花。她告诉了我一句话:干一行爱一行。
我也开始加入了她练基本功的队伍,这时我才知道,她的付出,远比我想象得要多。在别人吃零食的时候,她在练;在别人玩电脑的时候,她在练;在别人看电视的时候,她在练……在她的鼓舞下,我也坚持了下来。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任好,一个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女孩。
亲爱的爸爸妈妈:
您们好。
我现在有很多心里话想说出来,虽然我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
爸爸,我为您而自豪。虽然您今年xx岁了,但是,您却仍然顽抗的撑起了这个大家庭。只可惜妈妈没有工作,姐姐上大学,我刚刚xx岁,才上小学,哥哥虽说毕业了,但也只是偶尔帮您做做事。我们这个家,所有压力都只能让您一个人扛着。您有时会很晚睡,也因工作呀。但是,爸爸,我多么希望您能戒烟啊!每当我让您戒烟时,您总说道:“我再考虑考虑,还没下决心呢!”但是,爸爸,您可知道,您这一考虑,就是20年啊!爸爸,求您了,戒烟吧,为了我们这个家,好吗?其实,爸爸,我不光要向您提意见,我还要对您说声:“您放心,我会做到的!”您千万别忘了,我在四年前对您说的话。那时是一个冬天。您本来不想工作了,可为了多赚些钱,便不顾寒冷的去上班。不懂事的我当时不动声色,没有感觉。晚上,您还未回家。妈妈急了,可无论怎么都打不通您的手机。我们坐在沙发上,餐厅里满桌子的菜都凉了。我吵着,闹着要吃饭,妈妈气坏了,吼道:“你爸还没回呢!”我好伤心,大哭起来。妈妈竟这么对我这么凶!我狠狠的骂道:“死爸爸!”妈妈听了,差点就拿拖鞋打我了!我哭嚎,吼叫……突然,一个电话铃在这些声音中变的更响。妈妈一接,马上变的喜出望外。是爸爸打来的。我在一旁愤怒极了,但还是不吭声。妈妈迫不及待的问:“怎么还不回来?你想急死我?琳琳太不懂事了!闹着要吃饭!”爸爸气了,他尽量用很有力气的话说:“你怎么不让孩子吃饭?快让孩子吃饭!别等我!”爸爸的声音传出好远,我也听到了。妈妈又问:“你吃了吗?”“我没吃,因为我不饿!”爸爸似乎很不在乎的。“那中午,下午呢?”“好像没有。”“你都没吃!”听到这些话,我的鼻子不禁抽搭了一下,我知道,爸爸太忙了。“没什么呀!还有,为了家里的生活,我打算出差去!”爸爸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很轻松。妈妈拗不过爸爸,勉强同意了。妈妈挂掉电话,我已泪流满面了。“妈妈,我发誓,我以后会好好学习!”我坚定的说。妈妈笑了。
妈妈,您对我的关心也无时不在。记得有一回,我发烧了,高烧,而且是越烧越厉害。我火烧般的额头烧在了您的心上,您竟哭了,伤心的哭了。那时,我双眼模糊,只看到您的眼圈好像红红的。这事过后,我好感动。妈妈,在此我要对您表示感谢,表示衷心的感谢!妈妈,我也要向您提提意见。我希望您不要太罗嗦了。放学一回家,马上听到您的唱:“快写作业,别偷懒!写作业不能只靠写的快……”而且好多次都是未见其人啊!妈妈,这您真该改改了。妈妈,其实,我因您的爱感到幸福。每当我有困难时,总有一双温暖的手帮助我;每当我发脾气时,总有人费口舌的劝我;每当我做错事时,总有一张嘴絮絮叨叨的给我讲道理。妈妈,那就是您啊!
爸爸妈妈,在我心中,您们的位子不可替代,您们都是“五星级”!我永远爱您们!
祝你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年xx月xx日
还有一次,我趁笑笑不注意,在姑姑房间玩,我就把一个大鸡腿放在盘子里,藏在另一个房间里。突然,笑笑“汪”了一声,冲向另一个房间,我见此状,在笑笑的前一步拿出了鸡腿高高的举在空中,笑笑跳啊跳,没有抢到,结果我刚想吃一口,却被笑笑猛地一跳会咬走了,而我却要到了自己的手。 这就是我的新伙伴——笑笑,既聪明又可爱!鼻子还很灵敏,问的到一切东西;眼睛还很亮,看得到一切事物。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认识了许多小伙伴,但我觉得我最好的一个小伙伴是吴一凡。
吴一凡。长的高高的,带着一副眼镜,一看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头发短短的,一双晶莹的眼睛,一眨一眨的,还有耳朵是扇风耳,将来有福气。
他和我一起玩了6年了,虽说他平时有一点淘气,但是我也看出他两大优点。
他乐于助人。有一次,他来我家玩,到了中午,我邀请他在我家吃饭,他先是拒绝,在我、我爸、我妈的邀请下,他最终还是答应了。我妈让我拿碗,可是我说:“我还在看电视呢,等一会在帮您拿碗吧,”吴一凡说:“没是的,阿姨,我帮您拿碗吧,让白东远歇一会儿吧!”我说:“吴一凡,还是我来拿碗吧,我怎能让客人来拿碗呢!”我的脸像一个西红柿一样。吴一凡的这个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吴一凡不仅乐于助人,他还非常热情好客。有一次,我上吴一凡家里去玩,进了他家,吴一凡早就把一双崭新的拖鞋放在了我面前,有把一杯热热的茶放在了桌子上,我的心里比这杯茶水还要热。这就是他的第二大优点:热情好客。
我交的这个朋友真好,又能和我玩,又能跟我一起笑,又能乐于助人,更能热情好客,怪不得他是我小伙伴中最好的一个呀!
张芳悦是我小学生涯中最好的朋友。她聪明,漂亮,第一印象就是有些弱不禁风,暴力的感觉,可有一件事却改变了我对她的印象。
一次英语课上,老师宣布了的成绩,芳悦是100分,而我是99分。我十分不服气,因为在这之前,我下了很多功夫,上英语班,努力的复习,为什么我的付出得不到回报?我越想越生气,甚至怨恨,由于当时的冲动,我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在铅笔盒背面写上:一辈子不理你。
不知是哪个贱手贱嘴的家伙把这件事告诉了芳悦,我想,一场恶战就要开始了,她一定会和我大吵一架的。现在,只有道歉才是最有效的办法。于是,下课后,我找到了她。
“你知道了吗?”我故意试探地问。“知道了。”她用很温柔的语气回答。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静静的注视着她的举动。她的脸上没有写出我想象中的愤怒与怨恨,而是平静和温柔。“你能把它划掉吗?自从有了它的出现,我们的距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遥远!”我点了点头,说着,划掉了那行字,并从旁边写到“永远是朋友!”她笑了,笑得那样迷人,那样甜美,好像就是她那颗宽容的心。
人生最大的.美德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宽容。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