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秋收时节收玉米作文600字)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秋收时节收玉米作文600字)

首页状物更新时间:2024-01-06 05:55:41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秋收时节收玉米作文600字)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一】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二】

童年的事就像天上的星,数不清。不必说,牵连不断的拔何首乌这颗最大的星,也不必说疯狂的老鹰捉小鸡这颗最大的星,单是掰玉米这颗又小又暗的星,就有无限趣味,让人回味无穷。

从小我就不喜欢去掰玉米,因为我认为掰玉米又累又不好玩。还不如在家里看动画片呢!可是妈妈却说,如果我不去,就不准我吃玉米。我无奈之下,只好跟着妈妈去掰玉米了。

我站在一望无际的玉米地里,便起了退意,可是想到妈妈说过的话,又不得不去掰玉米了!我左瞧瞧,右看看,本想在玉米地里乱走几圈,蒙混一下就好了,可惜我的这点小九九被妈妈发现了,只好开始干活了。

我走向了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玉米,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掰下了这一个玉米,剥开皮一看,才发现一个玉米粒都没有,我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的!我心里想:好不容易掰下来的,竟然还一个玉米粒都没有!我便不想掰了,坐在地上歇了起来,突然,妈妈便用她的狮吼功向我吼来!没办法,只好继续掰玉米了。我下定决心要掰一个大玉米,观察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向一个大玉米走去,有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这个大玉米给掰下来。我高兴了好一会儿,我乐开了花,骄傲极了。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决定剥开皮看看!一掰开,就看见了一只又大又绿的大青虫向我招了招手,我立马大叫了起来,赶紧把玉米扔了好远,坐在了地上大哭了起来,妈妈听到了我的哭声,赶忙赶了过来!把我扶了起来,又给我拍了拍身上的土。无奈的问了一句:“你又怎么了?”我边哭边说:“有虫!有虫!”妈妈看到了被扔掉的玉米上的大虫也被吓了一大跳呢!妈妈又对我说:“这只是个意外,别的玉米里就没有啊!”边说边给我掰了一个大玉米,剥开了皮。又说道:“你看这里就没有啊!没关系,继续剥吧。”妈妈刚说完,我便抹了抹眼泪,向不远处的一个大玉米走去。继续剥玉米。

太阳快落山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当然,我们也掰了满满一大袋玉米了!

回到家,剥开皮,再拔掉须,放进锅里煮,十几分钟后,玉米的香味就溢满了整个屋子。揭开锅,香味更是扑鼻而来,顾不得烫手,抓起一根,吁着气,蹦着脚,用筷子一扎,抱着就啃开了。刚吃完,便拔掉玉米棍,双脚又奔向飘着香气的玉米锅了……

童年的事就像万花筒一样,每换一个角度都能看见不同的图案;我的童年就是这样五颜六色,多姿多彩,不同的时期就会有不同的趣事,他们将成为我美丽的童年回忆,伴随我快乐的成长。

初二:胡长锁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三】

中午回家的时候,一眼便瞧见庄头的水泥柱子上挂满了层层的玉米。心中不由的一凛: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如此层层叠叠的玉米了!

还记得小的时候,父母把地里的玉米收割完毕,推到家里来。晚上,吃完饭以后,一家人就围坐在玉米旁,开始掰玉米。那时,伴着天上明亮的月光,一家人就围在玉米堆周围。先把玉米的外衣剥掉一层,剩下几片叶子,拧在一块,两个一起,系在一起。顺次叠放在地上,慢慢的,由低到高,会堆积成一座小塔形状的玉米山。玉米多的时候,邻家的小伙伴回来帮忙,一起完成这个有意义的任务。那时,收获玉米多的人,家中的人会把玉米放在平房的顶上,或者挂在家里的树上,形成了一个个的“树挂”。远远的从路边走过,就能作文看到这家人的收成有多少。

再到后来,随着上学的时间紧迫,正是在秋忙的季节,却常常是在学校里上学,回家干活的机会少了。而玉米的价格一直不高,生姜的价格一路走高,致使家乡的人们,纷纷舍弃了玉米,改种生姜。每次回家,再也看不到路两旁满是金黄的玉米的情景了。

然而,对玉米的那种依依不舍的情结,却始终没有散去,尤其是看到那闪闪的金黄色。对玉米的依恋,似乎隐藏着对土地的依恋。本是农民,土地是养育农民的根本。只有土地,才能让农民生存,才能让农民生活的富裕。这累累的玉米,像一座小小的宝塔,矗立在村头,昭示着收获的累累硕果。在迎接辛辛苦苦回家的人们;好似站岗的士兵,守护着人们辛勤的劳动成果。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四】

去年秋天,我给爸爸妈妈打工掰玉米,彻底到了“劳动最有滋味”这几个字的含义。

我的家住在农村,农村大多数人家都会种玉米,每到金秋时节,爸爸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累得筋疲力尽,我决定要给爸爸妈妈“打工”,以减轻一下他们的劳动负担。

我一进玉米地,里面好闷好热呀!半绿半黄的玉米叶子的锯齿边缘剌地人胳膊、手、脸生疼,蜘蛛和蜘蛛网不小心就粘在身上。还不时有很多小飞虫撞到我头上、脸上、身上来“作客”。真讨厌呀!这时,爸爸走了过来,一见我,便拿我逗乐了:“呦!小乔来了呀!这可真是‘稀客’呀!”。我朝爸爸做了个鬼脸,说出了我在心里“酿”了一星期的“蜜”:“爸爸,你们不是忙不过来吗?我要来给你们‘打工’,工钱一天两元,不满一天也两元,怎么样?”爸爸听了,乐呵呵的对我说:“好啊!也让你锻炼锻炼,吃吃苦,体会体会这两元钱好挣不好挣。”我一听爸爸答应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接着,我便开始了我的打工生活。一些看似简单的活,真正干起来并不容易。就拿掰玉米来说吧!那些小个的玉米,喀嚓一下就掰下来了,可是那些大个的玉米就像粘在玉米秸上一样,怎么掰也掰不下来,手拧着玉米不停地转圈,简直是气急败坏。我想:“这可真是一穗‘倔脾气’的玉米呀!唉……还是不理你了。”接着我又去寻找下一个玉米了。所以每看到大个的玉米,我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落下了许多玉米,害得妈妈说了我好几次。

初秋的骄阳炙烤着大地,晒得我的脸上、胳膊上火辣辣的疼,加上妈妈的唠叨,我心里越来越烦,真想不干了。但我转念一想:不可以的呀,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干这么一点就不干了,多丢脸呀!我只好耐着性子干下去。

一天下来,我的手指打颤,手指肚上也磨了好几个水泡,连拿筷子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碗也端不住了,但我毕竟坚持了下来。爸爸为了鼓励我,破例给了我十元钱,我只觉得沉甸甸的,真舍不得花。

第二天,我掌握了一点窍门,碰到大个的玉米,不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见到它们,一要狠,二要急,要使出全身力气一下去就掰下来了,同时学会了防止被划破手,因为玉米席篾有时非常的锋利。妈妈见我长进不少,一直夸我,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几天,我挣了好多钱,假期结束后,我将钱全部退给了爸爸妈妈。这次“打工”得到的收获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五】

去年寒假,我跟着外婆到地里掰玉米。

刚走到田边,就看见青翠的玉米杆站在地里,好像一队队士兵在守卫自己的家园。最有趣的是玉米棒子好像遇到了什么大喜事,一个个都笑破了肚皮,露出黄橙橙的玉米粒。

我想,露着肚子多难看啊,我赶快把他们收回家吧!

虽然外婆已经50多岁了,但她掰玉米的动作还是非常灵活的。只见她左手抓住玉米杆,右手抓住玉米棒子,使劲往下一压”啪”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就到了外婆的手中。外婆迅速将玉米棒扔进背篓里,同时又抓住一颗玉米杆,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就像跳舞一样的蹦进了外婆的背篓里。

看见外婆熟练作文的动作,我马上跃跃欲试,也学着外婆的样子掰了起来。谁知,一声声低低的声响之后,玉米棒只是怂拉着脑袋,却赖在玉米杆上不下来,我使劲加了把力气,最终还是没有掰下来。最后,我只好气嘟嘟地向外婆去请教。外婆耐心地告诉我要用巧劲,“掰玉米一是要“紧”,左手紧抓住玉米杆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是要“快”,右手要迅速,这样才能把玉米棒掰下来。

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么多的窍门呢!我按照外婆教的方法,左手抓紧,右手突然向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脆响,胖胖的玉米就稳稳落在我的手中。

我终于学会掰玉米啦!以后也可以帮外婆一起做农活了。我开心极了!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六】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作文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玉米大丰收作文500字【七】

过了入口,首先迎来的便是满眼的花。因是下雨天,游人并不多,宽阔的道路上只有两侧的花朝我们招手。这道路两旁立着数十个木篮似的东西,里面密密匝匝挤满了红色的粉色的小脸庞。它们仔细挑选着衣裳,纷纷从温暖的木舍中探出精心打扮过的小脸,吵闹着,欢呼着,叫嚷着,迎接这两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她们的喊声像摇摆的铃铛,清脆地摇啊摇,使那些沉睡中的花也抬起脑袋。于是,我的眼前蓦然又多出了更多的花的笑脸。我朝这些热情的主人们挥挥手,继续我的行程。这些花儿给了我力量,她们明亮的色彩在这愈发清冷的冬季许我以温暖,尽管她们是渺小的,但却真正给予我她们的芬芳与美丽。这不是抒情,仅仅是一个孩子对花朵的最真诚的感谢。

走到路的尽头,转角处有一张小小的玻璃圆桌,随意拉开的两把藤椅。拉动小桌上的雨篷,坐在其间品一杯醇香的咖啡,聊聊闲话,看远处那繁盛的花海,最是惬意不过。闭上眼睛,想象一片花的海洋,织成了一块五彩的丝巾。风车着一身梦幻黄,轻轻地,轻轻将梦境与童话吹进丝巾,吹进群花的梦。

在前面,是一块绿茸茸的百合花地。小小的百合缩在绿叶之间。她的花苞鼓鼓囊囊,似乎藏着一个大大的梦。我相信她们将会出奇得漂亮。但她们躲在花萼里,迟迟不肯露出美丽的容貌。她们仔细地挑选颜色。她们慢慢地披上衣裳,将花瓣一片一片地调整好位置。她们不愿皱巴巴地出现。她们就是位臭美的小姑娘。相信在某个早晨,在温暖的阳光的微笑下,她们突然露出了真面目。到那时,在叶子的保护下,她们勇敢地绽放笑脸,当几百朵花同时迎着风儿舞蹈时,会是多么轰轰烈烈的场面。

一只小小的身影,牵住了我的视线。那是什么?大大的尾巴,尖尖的耳朵,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可不是松鼠吗?这小东西正蹲在百合花花圃旁的草丛中,痴痴地望着天空。我似乎听见它在喃喃细语。我走进它。走近了,走近了!就在这儿,这儿了!我探手想抚摸它那柔软的大尾巴。但……等我定定神,却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一只松鼠,而是愚弄人的园艺造型。再瞧小松鼠那对大眼睛,滴溜溜的,难道它也在嘲笑我?

走过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迈上一架挂着花篮的石桥,就到了百日草花圃了。百日草究竟是什么,我并不清楚。但我必得为百日草讨个公道:明明是花儿,怎倒取了个草的名字?这并不是我偏袒它。百日草的确长得好看。红的`,黄的,粉的,橙的,玫红的,简直是个色彩的调色盘。朵朵都不甚相同,朵朵都好看。百日草的模样像一个几层的大蛋糕,周边的一圈体态优美的花瓣就是她的花盘。一只肥胖的蜜蜂收了透明的翅膀挺享受地趴在花上,似乎在品尝这美味佳肴。瞧它那副自在的模样,我盼望自己也是那样的小巧可爱,背后背一双小小的翅膀,站在那朵最大最美的花上,向群花发号施令,做群花的女王。也许我还会采下一片花瓣,做成一张充满甜味儿的小床。睡在上面,一定会做一个甜甜的梦。

光看照片,是不能领略其中的美的。只有我们站在百日草边,才能到无限的乐趣。这一片百日草啊,像一片彩色的湖,一直蔓延开去,流向了天际。远处是一条雾气迷漫的河,稀稀落落的几棵褪尽了枝叶的老树陪伴在它的身边。偶尔几只惊起的鸟扑煞着翅膀从老树上飞向天空,一阵悠长的鸟鸣过后,世界便又归于平静。只有百日草仍是吵闹着,远远近近,高高低低,放眼望去,全是百日草。它们热情过盛,一个个越过围住它们的木栏杆,好奇地看着一切。它们都是些天真的孩子。

窄小的过道隔断了左右两片百日草花圃。我站在过道上,举着照相机,想将最美的一幕拍下来。那些花儿大概也知道我要给它们照相,一个个争先恐后都涌过来,想在我的相片中露个脸儿。那些瘦小的花,被后面赶来的给压弯了腰,它们努力想抬起头,却被壮实些的花儿压得动弹不得。我担心她们像潮水一般涌过来,将我包围其中。我似乎看见最远处的百日草也朝我跑来。但也有特别害羞的,当我举起镜头,她们便背过身去不理睬我了,那神情活脱脱就是个害羞的小姑娘。百日草啊,我该怎样感谢你为我带来的这一切美好的享受!雨似乎为百日草的美所惊叹,一时竟忘了落下,云罅中飘飘渺渺泻下几道瀑布般的阳光。它像一块柔软的金色手帕,轻轻擦拭着每朵花,在精心地擦拭下,每朵花都更有活力,她们蓬勃着生机。

在远处的花海中,有两头奶牛塑像。那侧卧着的想必是母亲,正温柔地凝视着她眼前那头小牛。那小牛也是个小孩性格,它抖着短尾巴,陶醉地观赏着着一束探到它鼻头边的百日草。想必它也与我一样,也深深爱着这片七彩的花田。

沿着百日草花圃往左走,是一片开阔的空地。一弯河水环绕其蜿蜒而来。这是一座教堂,颇有欧洲建筑的风范。白色的墙,深蓝色的塔楼,中间的塔楼挂着一只古铜色的吊钟。那吊钟咿咿呀呀地晃着,每分每秒似乎都听得见时间匆匆走过的脚步。朱漆的大门掩着,一把金色的大铜锁隔断了我欲进去一窥的愿望。两旁的小窗上也拉上了绸帘,不可窥其内之景,只是二楼一副巨大的壁画,使整个教堂有庄严肃穆之感,壁画的内容却已忘记,唯记得那整幅画都用细细的金丝勾勒,再调以色彩浓郁的颜料,颇似中国的景泰蓝,因而也显得格外华贵。在我的家乡那边,也是有教堂的,供人们礼拜及圣诞节在里面表演联欢。但那教堂却挺简陋:原本白漆漆的墙壁早就斑驳,多处已经剥落,屋顶上束着三个三角形的红色锥子,勉强作为塔楼。同是教堂,外观相差为何甚远?我想,这也许只是建筑者的设计理念与态度有所不同罢了。

荷兰花海之旅,便到此结束。远处教堂的钟声又响了,庄严而又神圣。古老的钟声悠悠扬扬,回荡在花海之上。每朵花似乎都立直了身子,沉浸在一派古老苍茫的意境之中。头顶的乌云也不再凝滞不前,天空显得愈发明亮。整个世界似乎都在钟声里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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