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借了一本《道德经》,看完后虽然觉得不能完全地读懂老子的思想,但是心中还是感觉一片坦荡,觉得此书对我们深有益处。
《道德经》这部著作是老子所写,但不是介绍老子生平事迹,而是讲道论德,所以叫做《道德经》。《道德经》全书原本分为上下篇共五千多言,上篇一章至三十七章主要讲“道”,下篇三十八章至八十一章主要讲“德”。 老子说的道,是天道,就是自然的规律。我对《道德经》的理解是无为而治和尊重自然规律。
人的一生有得意和失意的时候,有时候人们不能再其中好好的把握自己,以至于身败名裂,不能保全。因此,怎样才能在得意或失意的时候保全自己,是自己的心智足够清醒,不至于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这就需要人生的大智慧,而《道德经》就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示。
人在得意的时候,家庭、事业顺风顺水,此时的人容易目空一切,不可一世,狂妄自大。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招人嫉妒,也会树敌太多,甚至招来***生之祸。在老子看来,福气来临时,我们要提醒自己祸根也来临了,自己不要那么盛气凌人,要懂得谦恭,否则失意时就会走投无路。还有不能狂妄自大,不要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天下无敌,强中自有强中手,肯定有人比你会更厉害,更出色。但我们达到目标时也不能到出炫耀,不能自负,不能骄傲,要有谦虚之心。
老子说“是以圣人出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夫为弗居,是以不去。”老子认为,我们应该用顺其自然的“无为”的态度去处理世间事务,这就是不言的教导;只有任凭万物生长而不加干涉,而生养的万物又不据为自己所有;为万物的生长尽力而为却不认为是自己的能耐,有功劳而不居功自傲。正因为一个人不居功自傲,所以他的功绩总是不会失去,而是永存。
无为是一种心境,是一种修养。假如我们能够做到无为,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的稳定。如今社会物欲横流,许许多多的人在利欲面前迷失自我,假如我们能够做得到无为,那么我们也将活得更轻松、更快乐。
《道德经》不愧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瑰宝,其中道理还得我们亲自阅读才能理会,《道德经》是一部值得永远学习,永远研究的经典之作。
诚信是涓涓流淌的一湾河,滋润了一方的芸芸众生,使土地开出温美娇艳的善良之花。
千年以前,古人便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俗语,由此可见诚信是中华民族铭刻已久的精魂,是祖祖辈辈以来,高尚道德的尺度,是美丽心魂不可缺失的筹码。《说文解字》中说:“诚,信也,从言成声。”“言”和“成”组成了诚字,言行一致,承诺的事情就要尽力去办成。有诚必有信,在诚的同时,相信他人,不虚伪欺诈,踏实做人。这就是诚信的体现。
周朝末年,周幽王宠爱褒姒,为博红颜一笑点燃烽火台戏弄诸侯,丢尽了人心,最终倾覆了天下。而不久后的春秋战国,正是在当初幽王点燃烽火的这片土地之上,商鞅变法,在众目睽睽之下,立木为信。间接推动了变法的顺利实施,最终使西陲的秦国由弱秦成为强秦,为后世秦始皇扫平六国一统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古人的事例,生动地告诉我们:人不诚必受人唾弃,甚至会影响大局导致坏的结果,人诚信则必受人敬重,还会将事情发展引向好的方向。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质,是立足于社会之根基,诚信,能让个人的人生更加灿烂辉煌,也能让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美丽。
现代的社会瞬息万变,纷繁错综,人们常常忘记了诚信的重要性,趋之若鹜去追寻金钱、权力,甚至不惜出卖诚信,去换取一时荣华,曾经重信尊礼的时代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商家的不择手段、腐败官员的欺上瞒下、学者的弄虚作假。我们的时代,物质生活空前富足,安全性却令人堪忧:注水的猪肉,加了苏丹红的咸鸭蛋……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但是一个缺失诚信的社会是可怕的,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情,充满隔膜,互相欺骗的人们,深处与虚幻的欢迎中,带着虚伪的面具逢迎他人。城市间只剩下铜臭的味道和谎言的敷衍,不再有真情真诚。这是多么恐怖的社会?
所以,作为时代洪流中最年轻的一代,作为刚刚萌芽的树苗,我们需要的是什么呢?我们绝不需要像那些人一样抛弃自己的良心,一口把美德吞下,我们需要高举自己诚信的帆,乘风破浪,在人生的洗礼中坚守自我,让诚信之种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灵之中,让诚信之花遍地开放在社会之中,让诚信之果飘香整个世界。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
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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