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一直以来以为自己知道的东西还不算少,没想到一直以来我都错了。
十月三号我在网上与娜学姐聊天,她问我什么时候会学校,当时我是这样跟她说的:“五号吧,可是回学校也很无聊唉,寝室的人都回家了哇。”她让我回去看书,还特意向我介绍了她自己的几本书,显示在聊天窗口的有《百年孤独》和《纳兰词》,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百年孤独》和《纳兰词》,真的想见识一下学姐对其评价很高的作品。
五号那天我去了平湖六号才赶到学校,在还没开始检票之前我就告诉了她我都学校的时间,她按照我们所约定的`也是一直用的见面方式把书放到二幢宿管大叔那里。我们经常在网上聊天,也发手机短信,还彼此交换书看,却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模样,也许我们每天都擦肩而过,也许我们每天都遇到好几次。六号这天也是一样,我回到寝室整理一翻后把给她带的东西拿到宿管那“换”书,然后发短信给她,让她去取。
她给我放了《格言》杂志和《青年文摘》还有之前提到的那两本,整个一大叠。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纳兰性德,没想到自己却是如此的孤陋寡闻,能与南唐后主相提并论,为何只知道南唐主却不知道容若,真的有些荒唐。
就在国庆后的那个星期五的《写作》课上,《写作》老师说到某某作家也因为模仿:多年以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而一炮走红,我并不知道这本书原来最少也成就了这么个作家。
回来的几天里,我把容若所有的词摘抄到博客里,她对我这样说:“喜欢就仔细读,我个人挺喜欢的。”
“嗯呢(这是句跟她在聊天时学会的温州方言),我也挺喜欢的。”
我不认识娜学姐,我想我真的会很遗憾,因为我不会看到我那么喜欢的词,至少不会这么早就看到。
今天你了,娜学姐加油,不管什么事学弟我都挺你,祝你考出好成绩。
落日余晖,孤雁残阳,一人独挂夕阳下。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一个人瑟瑟的站在覆满凉意的春风中,撩起几缕发丝,轻触脸颊,凌乱与回忆中。
初春
河畔。春天的'气息弥漫开来。
我和你手拿棉花糖走在初春河畔的小桥上。我念叨道:“很快上学了,又不能一起玩了。”你捏了捏我的小脸“好啦,有时间会来看你的。”你笑的两眼弯弯,眉目如画。我排掉你的手,“走,放风筝去。”大概我快乐的暑假时光,都有她的微笑罢!
仲春
夜晚。漫天的繁星点点。
我两坐在凉椅上,谈谈家常,闹闹趣事。你说“十年之后,我们是依旧如此陪伴至白发苍苍,还是两个人坐在沙发两头低头玩手机。”我不敢想象多年以后,如果街头相遇,是否还记得彼此,人海中,是温暖相拥,还是擦肩而过。
到了车站。你一只手托着银色行李箱,另一只手拎着你最喜欢的凯蒂猫的袋子,那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你的头发没有用橡皮筋扎着,似懒散的人儿般躺落下来,长发及腰。你狭长的丹凤眼眯起,嘴角上扬:“你该多运动了。”伸手像摸着小猫的绒发揉揉着我的头。我一抿唇,瞪着眼睛:“坐你的车去,快走快走,这么多废话。”说着嫌弃却满是不舍。
春末
还是河畔。你告诉我你要走了。
你打趣道:“飞机票的钱我可买不起哟。”晚春中一丝凄凉渗透在你的字里行间,眉眸中尽是不舍。一起做饭的画面跃然眼前,你清脆铃铛般的笑声回荡耳边,你担心我受伤时的慌乱神情,像是幻灯片般缓慢播放。我上前抱住你,眼泪终是忍不住了,这些,不再有了是吗……
入春
是今年的春。那年的春你在我身旁,是默契喊话的你我,是泪眼婆婆的你我。今年的春,我还是很想你,今年的春,你究竟在哪里……
时不时逗得我眉开眼笑,你就像我的亲哥哥一般…… 后来,长大了一些,周末就常常恳求着爸妈去你家玩,我像一个顽皮的小野猴,摸着你花了一个月拼起的高达模型,你倒也是放心,不怕我毛手毛脚碰坏了零件。慷慨地将一叠叠漫画书递给我,一边在一旁安静地完成一本又一本练习册,“喂,哥哥,我可以去你家里玩吗?”电话这头的我充满激动和兴奋,“可以啊,我没多少事……”一次次的询问,一遍遍的回答着。日久,情深。 你和我坐在家里的客厅里,两人手里均捧着一部游戏机玩得不亦乐乎,太阳的余晖一点点钻进窗户,照亮着我俩的脸,游戏机里的画面,一下下地变动着,“哇,打赢了,打赢了,这个怪物真的难打……”你吁着气,我在一旁呆呆的想着刚刚酷炫的画面,而对你也是满腔的.羡慕。 再过了几年,你上了高中,每月才回一次家,我的学习压力也渐渐变大变多,有时在饭局或是长假还有拜访。家长们,则让我把你树立成榜样,让我考上好的高中。 你高考结束了,在等待美国大学录取通知的两个月里,我总是会抽空去见你,和你玩电子游戏,心中的那条为期两个月的时间线一点一点的被剪断,是不舍和难以忘怀的情谊。
你如期登上美国的大学之旅,临走前那个拥抱依旧,明晰的印在脑海。 你在美国的大学里已呆了两年,一系列以往的场面浮现在脑海,你可能不知道今年春天我很想你。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我心里默默OS:拜托!是金城武耶!去哪找那麽帅的老牛?男神中的男神!是周冬雨赚到吧!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所有莫名奇妙的情绪自然都合理了。
河豚中毒那场脑洞大开的戏实在绝妙!甜蜜爆棚!所谓二人世界就是:只要我俩在雨中,就算全世界都是大晴天,也与我们无关。只要我俩一国,怪咖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在雨里疯狂,在雨里大笑,在雨里胡言乱语,爱情就是不让我们淋湿的那把伞,也是现实世界里你看到的最美的夕阳。
喜欢你,喜欢到明明讨厌你却还是无法不在意你;喜欢你,喜欢到竟能无视你所有的缺点,什么个人原则、思考逻辑,在你面前全成无用之物。喜欢你,喜欢到明明特别普通的你,却成为我普通世界里最特别的存在。喜欢你,喜欢到谁都无可替代,慢慢就变成了简单的爱:只想和你一起吃饭,一起看你喜欢的风景,把你的习惯变成我的习惯,把我完美的世界变成有你的奇异世界。
其实,没有特别想说什么,只是单纯想表达对「喜欢你」的喜欢!喜欢连骂人都好看的金城武,喜欢笑起来阳光灿烂的周冬雨,喜欢两人之间纯真幼稚却美妙无比的化学反应!就像今日24.5度的气温:不冷不热,可以走在舒适的阳光里,也能宅在家中最明亮的角落里。
简单的爱情就像简单的生活,无法定义也不需选择,只要彼此真心喜欢,自然就会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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