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园,而我的乐园则是我的书房。
在我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阅读童话。安徒生的《丑小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要向往美好的生活;在《海的女儿》中我懂得了无私奉献的精神。我被书记吸引,常在书房中读得废寝忘食。
从诗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中,我体会到了礼拜的惆怅;在诗句“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泪涕满衣裳”中,我读出了杜甫的喜悦;从诗句“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中,我读出了苏轼的乐观。
再大一些,我开始读小说。在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中,我懂得了人生要在苦难中成长,同时我也知道了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笑猫日记》中,我懂得了要以笑面对生活。小说的细致描写,精彩、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为之入迷。
不知不觉中,我的书房已经伴我走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假如我是一棵小苗的话,那么书就是滋润我的阳光、雨露。我知道,读书的路还很漫长。
啊,书房,你是我儿时的乐园!
童年是金色的,在美好的童年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园,如果你问我,我的乐园在哪儿?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的乐园是“骆宾王公园”。
春天,当我走进骆宾王公园时,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迎面可见迎春花开了,仿佛激动的喊着:“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小燕子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开心地飞,小麻雀则叽叽喳喳地叫着,有些大人们每天都来骆宾王公园晨跑,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走进花园,花香扑鼻而来,舒服极了。
夏天,太阳公公放出万道金光,人们都赖在家里,吃西瓜、吹空调、吃棒冰,好不快乐。知了的和鸣曲传进了我的耳朵,仿佛叫着:“热死了,热死了!”荷花不畏炎热,探出头来,真是万万没想到他们那么顽皮。此时,顽皮的我们也会在夕阳西下时,跑进公园听知了鸣唱,欣赏风吹拂动的荷花池,美丽极了。
秋天,骆宾王公园可热闹了,工作人员种的桃树、杏树、梨树和苹果树全都结了果,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们,个个活蹦乱跳,抢着去摘树上的果子,放进嘴里,果子甜津津、酸溜溜,我们都乐得开怀大笑。
冬天的雪花像一只只蝴蝶在空中飞舞,在雪地上滚雪球、堆雪人、打雪仗都是我们最喜爱玩的,所以公园里时刻回荡着我们的笑声。
四季的骆宾王公园色彩斑斓,乐趣无限。虽然现在没时间去玩儿了,但我永远忘不了我们在那儿的开心回忆!
我想每个小朋友都有一个属于他的自己很喜欢的地方。我也有这么一个地方,它是我心目中的小小乐园。我的乐园不是盛大的游乐场,不是美丽的公园,也不是家门前的菜园,它其实就是我的书房。
我的书房墙壁非常干净,白色和黑色相间。地板是黄色的,条纹与木头一模一样,颇有点古老的气息。在书房里有两个摆设,一个书柜和一个棕色的桌子。
走进房间,一眼就看到我的书架。上面摆放着很多书,整整齐齐,错落有致。书的种类特别多;说有四大名著呀,《十万个为什么》呀,动物小说等等。每当我碰到自己特别喜欢的书,我就会缠着妈妈给我买下来,放入我的书架。到现在为止,我的书架上已经有上百本书了。
徜徉在书的世界里,我非常快乐。我领略了《三国演义》里面诸葛亮的聪明,关羽的忠诚,让我明白了其实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勇气和决心;还有像《十万个为什么》之类的科普书,带我认识了许多东西,明白了许多事情背后的奥秘。每当写完作业,只要我有空,就会钻进书的海洋里面遨游。有时候看得都忘记了时间,连吃饭都要奶奶催我好几次,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本。
这就是我的乐园,没有太多的摆设,也没有像游乐园一样好玩,可他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乐园。
今天来翰林写作。今天的课程和以前不同。今天老师让我们自己创作漫画。以前只看漫画,今天想创作漫画都想不起来了。
我正想着,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好主意浮现在脑海。然后,稍微修改一下,我就搞定了。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栋三层楼,上面住着三个人。一楼的人爱去外面喝楼上花的露水,二楼的人爱采石榴?三楼的人爱打大刀。有一天二楼的人来阳台或者晒石榴?一楼还接露水,但大刀手的大刀不小心掉下来打在石榴上。石榴?他被打了一拳,正好打到了喝露水的人,然后被送进了医院。
刚开始画的不好,修改了很多才画完。
当我拿出作品和同学一起看的时候,他们立刻笑了起来,这让我知道漫画有时候是有用的。
今天,我看到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个小学生红着脸回家。我想享受我的假期,但我看到我父亲带了很多复习资料。严厉的父亲似乎在说:“假期里你不能放松,还有更多考试等着你。”这部漫画虽然不长,却给了我很大的感叹:在这个学生时代,我们从早到晚都在学习,上午下午都有课,中午晚上都在看书写作业,更别提美术、音乐等麻烦的小作业了,就是主要作业也堆着小山一样的书包。人们都说没有烦恼的童年是最幸福的,但是哪个孩子是真正幸福的呢?以我为例。表面上看,我可以学一点,举一反三。但其实每个假期都有成语古诗词等着我,头疼的英语又多了两个补习班,所以每个假期都成了我的“折磨日”。有句话说得好:爸爸不老,儿子先老。“对,周末语文兴趣班之后是数学奥林匹克班,比联合国主席每天都要忙。能不老吗?比如上次伤了脚,一大早就去拍电影。结果下午既有英语作业,又有数学卷子,差点把字迹剪掉。
希望老师和家长能给我们一个金色的童年。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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