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五台的豆腐特别好吃。
我最喜欢的食物是豆腐。一个普普通通的豆腐,虽然比不上定襄的蒸肉,神池的月饼,但我最喜欢的还了自己家乡的特色。
豆腐是用豆子做的。做豆腐关键是选好豆子。我每回村子里都会精心地给豆子松土,浇水。因为没有它,就没有美味的豆腐。妈妈每次买回豆腐,都会给我做好几样食品,什么炸豆腐哇什么烤豆腐什么葱炒豆腐,拌豆腐种类多多,也十分好吃。
最好吃的那要数豆腐丸子了,它是五台特产。做的方法非常简单:豆腐加上花椒、大料、盐等然后做成腐丸子,放在油锅里炸,过不了多久香喷喷的豆腐丸子就出炉了,远远地,就闻到一个扑鼻而来。我闻着香味而来,看到了热腾腾的腐丸子,抓起就水流进了嘴里,入口脆而酥,满嘴流油。
我念小学的时候全家都到了忻州,我在家楼底下有一家专门卖豆腐店,经常回家都会买一块豆腐,妈妈给我做了豆腐,可味道十分难吃。我抱怨道怎么这么难吃?还是很怀念家乡的豆腐。
于是,我又想起了故乡童年时代的剥豆乐,还有那可口的豆腐。
我喜欢吃的食物有很多,比如牛肉炖土豆、鱼香肉丝、还有麻辣鸡翅,但是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妈妈做的香辣肉条。
香辣肉条长长的,而且非常有嚼劲,但是它最独特的地方就是非常辣,每次吃的时候我都会辣出眼泪。
一天,我放学回家刚进屋,就有一种奇异的香味扑鼻而来,我立刻脱掉鞋子走进厨房,哇塞!是我最喜欢吃的香辣肉条,而且还是热乎的呢。我手都来不及洗,拿起一根辣条上去就是一口,啊呜,太好吃了,真是色香味俱全呀!我立刻放下书包去洗手,然后就是大快朵颐,哇!太好吃了!香辣肉条的表面呈棕色,虽然这次没有像往常一样放芝麻,但我还是很喜欢吃。
香辣肉条做的时候火一定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火候要中等,这样做出来的肉条才好吃。当那又香又辣的肉条一进入嘴巴,那可真是满口生津,齿颊留香,只要你吃上一小口,就会忍不住吃第二口,第三口……让你永远不想停下来,香辣肉条跟我在北京吃的小吃很有一拼。
如果你不怕辣也可以尝试一下哦!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长得这么“富态”了吧,因为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吃货呀。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有种豆,真奇怪,土里种,土里长,想吃把它挖出来。”你们猜到了吗?哈哈,它就是我最喜欢的食物——土豆。
土豆又称“马铃薯”、“洋芋”、“山药蛋”。花儿呈白红或紫,它的形状大小不一,有的呈椭圆形,有的像个小圆球,而有的说圆不圆,说长不长,这儿凸起来,那儿凹下去。土豆的形状不美观,颜色更谈不上鲜艳,而且带着泥土看起来真像个“乡巴佬”。土豆的形、色虽不惹人喜欢,但它物美价廉,吃起来又香又甜。
土豆的味道美,它的吃法也很多,可以蒸着吃、烤着吃、炒着吃、煎着吃、炸着吃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炸薯条。妈妈经常给我做,首先把土豆洗净去皮,切成均匀的长条条,放清水中洗一下,再将土豆条放盐水中浸泡十分钟,然后开锅在盐水中焯两分钟,捞出晾干,八成油温,炸至金黄变硬。金灿灿的薯条,顿时香气扑鼻,色泽诱人,再蘸上酸酸甜甜的番茄酱,一口咬下去,脆脆的、软软的,美味极了!
这种老少皆宜的食物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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