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是平凡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那一天的开头,便有一个清晨。清晨是充满阳光的,是充满微风露水和花香的,是充满对新的一天的渴望的,清晨是令人喜爱的,也是令人渴望的。
清晨是崭新,新到让我们都不认识这个熟悉的世界了,它的阳光是最新鲜,最温暖,最美好的,不是正午一样的席卷,也不像黑夜般的吞没,而是柔软的,轻轻的,不多也不少,轻轻的盘旋在人们的心头。水儿似的微风轻轻的抚弄着人们的脸颊,是清晨,是诗。
清晨的阳光是最奇妙的,它照在大树上,大树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叶片被照得闪闪发亮,变得极翠绿,极美丽,好像童话里巧夺天工的雕塑。缓缓地,一阵微风徐来,叶子轻轻地摇晃起来,好像每一片叶子上都有一个鲜活翠绿的小生命在微微的颤动,这个美丽的雕塑,俨然活了起来。
清晨,鸟儿早在树枝上栖息歌唱,我坐在书桌旁读书,忽然,一束金灿灿的阳光透过窗子的缝隙中射了进来,那样耀眼,那样温柔,轻柔的光芒中透着淡黄的光晕。反照在我的脸颊上,又柔软,又和煦,如同一位少女轻抚着我的脸颊,脸上,心里,都有一种说不出的舒适与温馨。我打开窗子,看见那美丽的太阳正朝着我微笑呢,外面的世界被温柔的阳光撒满,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青草、绿树和红的、白的、紫的野花,被悬在天空的初阳温暖着,空气里充满了甜醉的气息。暖暖的阳光轻轻的照在身上,我有一种被幸福笼罩着的感觉。我喜欢看有阳光的天空,阳光衬得蓝天格外碧蓝,格外明亮,像雨后的青石板,处处是清爽,透露出令人舒服雅致的感觉。
我喜欢清晨的阳光,因为它代表了一切的正能量,我愿它永远如此美丽!
睁开蒙眬的双眼,太阳那刺眼的光芒射入我的眼睛,新的一天,校园生活开始了,今天,又会有怎样的校园趣事在等着我呢?
中午吃完饭,我依旧和我的小伙伴们玩“投沙包”,投沙包的规则是这样的:两个同学站在两边,拿起五个沙包投向中间的同学,投中了,两个同学就获胜了。
游戏开始了,我班同学柏和宇在两边用沙包投我们这些中间人,一听柏和宇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个人高大勇猛,一定能投准,因此我们都很害怕他。柏和宇双腿大开,像个圆规一样钉在地上,胳膊向后拉伸,沙包也死死的攥在手心里,他“呼——”的深吸一口气,猛一发力,沙包如出膛的子弹向我们袭来,我们有序的各自向两边躲开。
“哈哈,没砸中。”柏和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向地上的沙包,快速蹲下去,就这样,沙包“嗖”的一下,从我头顶越过。好悬,我心中暗喜,庆幸躲过了一劫。而我的好哥们也是淬火成钢,我和他都一直稳坐江山。
又一轮开始了,柏和宇要真发功了,一下拿了四个沙包……“嗖——”的一下,沙包打着旋儿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我的哥们又腿分开,微微昂头注视着沙包的方向。当沙包从上空降落时,我那哥们鬼失神差的把腿合拢了,他傻傻的站在原地,疑惑不解地看着我们,大声说:“沙包呢?”我们都紧绷着不敢笑,互相递了个眼色,但哥们眼力高,发现了破绽,大腿一开,沙包掉了下来,“哈哈哈”,我们大家哈哈大笑起来,他也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今天校园趣事,让我记住“趣”这个字,更带给我无限的乐趣。
流年似水白驹过隙,我望向窗外,万顷日耀,光华万丈,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想起那时的,亦同今日的倾城光芒。
那时,还是故园,还是家乡。在芦苇飘荡的溪水里,无所寻觅当年屈子吟哦氤氲的凄凉,这里是孩子们最快乐的乐园。彼时九月骄阳似火,人家的孩子都已上了学,我却仍在童年的影里停留。适逢年长我六岁的哥哥放假,我便央求哥哥带我去姥姥家门前那弯小溪玩耍。正午的阳光洒下炙热的网,却依旧击不退我和哥哥的玩心。在草丛中觅得蚱蜢的哥哥将那活蹦乱跳的东西忽地放在我手上,吓得我急忙将那东西抖入溪中。哥哥看着我哈哈大笑,却因我拨过去的溪水停了笑声。彼时,阳光灿烂,童真犹存。
那时,已是滨城,已是他乡。在浩瀚的大海边,我觅见昔日的渔家的大美,却是乡关何处是,魂梦依稀时。思乡思乡,思的又岂止是乡。好不容易能在父母闲暇时回乡,能再见到哥哥,能再见到故乡。后来我才知晓,此去经年,从此举家迁至滨城,关山相阻,故园已隔。庆幸的是此行有哥哥随行,便不再心心念念。那时,我步入小学,哥哥升入初中,哥哥闲暇时亦会与我玩耍,只是别了那弯溪,那片芦苇,便有些无聊了。我有时会在纸上绘出意想中的古典美女,却会不经意时被哥哥添上一颗痣或涂掉嘴角,然后郑重其事地在旁边写:“这是你!”我气得急便将长发涂去,又道:“这才是你。”那时,阳光灿烂,快乐满溢。
后来,哥哥上了大学,我开始了初三繁重的学业,每逢被课业折磨的欲哭无泪。也曾想过放弃,可是每月哥哥都会发给我几张哈哈大笑的表情,“啊哈哈考上大学就不用补课了”之类的话语。我知道,这是一种激励,于是我不曾放弃。生日时,母亲递给我一个包裹,未说明寄包裹之人,我却在接过时便已明了,只有哥哥,会有这般心思。那是一本书:《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看着书,我忽地就落泪了。抬眸,阳光依旧灿烂,一如昔年,从不曾改变。
那阳光灿烂的日子,万顷日光洒下,我又念起昔时,我又思及今日,那阳光灿烂的日子从未远去,纵然别了乡关,辞了故园。在这阳光灿烂的日子,眼前还是昔年,那时哥哥带笑的容颜,此生此世都不曾改变。
据说中国电影有三部史诗级的,分别是霸王别姬、活着、阳光灿烂的日子,这之后中国电影很少有优秀的作品了。前两部我都看过了,今天北京瓢泼大雨,就呆在家里把阳光灿烂的日子看完了。
看影评有人说:“我看《阳光灿烂的日子》不感动,是因为它是姜文的青春,而不是我的。”所以我今天要讲也不是这个电影,而是想起了我的初恋。
我对女生最初的爱慕之心是在小学的时候,她学习很好很好,穿的也很漂亮,我却灰头土脸的,成绩也一塌糊涂。那时候好像主要的课程就是数学和语文吧,反正我记得语文老师一到作文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把她的作文当做范文念的。后来五年级结束,他们都升初中了,我妈强迫我留了一级,为此我哭了很久。第二个五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发现上一届的作文本还都在讲桌内,所以我就悄悄把她的作文本收藏了起来,后来我记得好像还用一个玻璃瓶装了起来,跟一个一块钱放在一起埋在了我家后院的某颗树根下,不过我到现在似乎从来没有把它挖出的意识,不知道那个一块钱是不是到现在长出了很多个?
后来我也上初中了,又可以遇见她了,高年级的在我们对面楼上课,下课有时候看见她出来趴在栏杆上玩,我就会看很久很久,有时候在校园里遇见她,我们彼此笑一下,我觉得她笑的很美很美,装做镇定的和她打完招呼,擦肩而过之后,我会在心里回味那个笑容很久很久。有时候我们会在村里的道路上遇见,至今都能记得那天她撑着太阳伞跟她妈妈一起从远处走了,可是那次我的边幅相当狼狈,所以我的心咚咚的跳着,羞愧的脸红到了脖子根,就是现在的屌丝见到女神的那种窘迫你能理解吗?然而那天我清晰的记得,她趁妈妈不注意,还是跟我笑了一下,依然是笑的那么美……
在她初三的时候,就是将要中考前夕,我特别害怕中考完后就见不到她了,所以我谢了一封信,拖哥们给她。天呐,那是我第一次写信给女孩子,也是第一次约一个女孩。我在信中对她说我会在几点在哪里等你,因为我们上学走的有一段是同路的。哥们只是把信给她了,所以我并不知道她会不会答应我在信中的约定,当然那天我还是按时出发了,当我从那个路口走上大路的时候,恰好遇见了前面的她,我太高兴了又太紧张,具体聊了些什么我都忘了,但我记住了那天的画面,有阳光,有风摇着叶子,我们踩在落叶上,沙~沙~
后来,就没有后来,像电影中一样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那是我最初对一个女生的爱慕,长长的五六年。现在想想我特别爱干这样的事情,悄悄的喜欢一个姑娘,让全全世界都知道,却偏偏没有告诉她,觉得这是很纯情很美好的一件事。
现在长大了,再也难遇到这种美好的感觉了,是一件特别特别遗憾的事情……
晴空,总是在很多时候悄然出现。早晨的阳光,是最温暖的,也是最清新的。试想在一个早晨,你醒来,四周洒满了金黄的阳光。此时此景,你想说些什么。——题记
阳光,总是带给我很多思考。不同于正午和徬晚,早晨的阳光是让我感受到最亲切的。它没有那么热辣,也没有那么低沉,反倒是一股很积极很美好的感觉会刺激我的眼睛,让我看见更多美好。
以前总是不在意周围的事物,直到有一天,我才发现早晨的阳光也可以如此明媚,让人想起那些在岁月中温暖而舒服的往事。如果说阳光是一杯茶,那么早晨的阳光就是一杯热热的茶;如果说阳光是一盏灯,那么早晨的阳光就是一盏明亮的灯;如果说阳光是一本书,那么早晨的阳光就是一本轻快的书。
早晨的阳光,如同一个小精灵,在每日之初,给我源源不断的力量。我赞美早晨的太阳,不仅仅因为它美,还因为它很实在,我很喜欢这种沐浴在清晨的感觉,这阳光就是点睛之笔。
于是,我这才发觉自己爱上了早晨的阳光。从此,我又多了一件值得相信的事物——早晨的阳光。我想起一日之计在于晨这句话,果真这阳光也是在于晨。看来,古人说的话也并不都是胡说。我总是以为太多的烦杂东西在世界存在,可是有了阳光,我才不觉得了。阳光可以带来温暖,把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全部消散。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但是我想要像阳光那样,带给人无限的遐想和希望。任何在黑暗中待久了的人,看见如此明媚的阳光,总是会停下来,呆呆地盼望着。
远处的建筑全部都是金黄色,在阳光下,显得那么辉煌。阳光所到之处,看着都那么耀眼且真实。我从虚无的梦境醒来,看见这番景象,心中的噩梦早已远去,只剩下美好在心间。
清晨的感悟,总是很庞大,却又很温暖。清晨的我们,没有经历一天,只是经历着开头。我们不知道后面的故事会怎样,但是我们始终都会期望着像清晨的阳光一样,故事里充满温暖和美好。无数次的神牵梦萦,才换来如今的阳光。
我很幸运,在这个地方,发现了那么好的事情。我不再痛苦,而是有了力量。抬头望,那片天空不也是金黄的吗?
撇开友谊,无法谈青春,因为友谊是点缀青春的最美的花朵。 —— 池田大作
花落悄然本无声,谈起青春,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些为梦想奋笔疾书的霜晨月夜,和在那懵懂岁月里始终陪伴在身边的好友。友谊,便是在那段熟悉而又稍显陌生的时光里,留给我最深的青春印记。
大学前最后一次和溪桥在一起是我的升学宴,还记得那天晚上有我、门主、一帆和棍子,我们一起吃香辣鹅,玩流星蝴蝶剑,以暂时的欢聚来忘却即将离别的忧愁。九月二日,我和溪桥各自从襄阳出发,而目的地,却是南北两条相反的方向。我有些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以襄阳为起点,以楚河为界,让我们各自去征服半壁江山。出发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有惆怅,有不舍,有些许兴奋激动,也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命运的担忧,冥冥之中,命运之线牵引我们向相反方向开始千里之行,终有一天,线将汇聚,而那时,我们将踏遍中华的万里河山。
让我们回到命运之线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二零一零年夏天,我们初三,班主任老李,那时世界末日的传说还未得到证实,卡扎菲还是革命英雄,拉登还未死。我们之间的感情如醇酒,经年过后,历久弭香。我们俩并不是没有闹过一点矛盾,也曾为了某个问题而起争执,或是因为各自看法不同而产生隔阂。但我一直相信,没有闹过一点冲突的朋友,不是真朋友。还记得那时溪桥和我一起玩《金庸群侠传》,他为此还写了一本小说,但却在某个课间被当时班主任收走。私下里,班主任曾对我妈说过:“陈溪桥这孩子,可比李文恒精明多了”。我想她的措辞有点问题,她本意想表达的是“能认清正确的方向以及具有坚定的意志力”,却误用了“精明”这个词。记忆像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你拉开一扇门,就会发现一片过往风景。那时,我和溪桥都喜欢写小说,他总是用俗不可耐的“升级流”,我总是用千篇一律的“灭门惨案”,而我们还自得其乐;那时,我和溪桥都很喜欢抢人东西吃,其实有时并不在真正抢了多少,而是一种扫荡般的习惯和乐趣。如今回想起来,真有点可笑,而我们当时的那种形象和状态,是永不复返了。
溪桥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勇往直前,意志坚定的人,从他当初前刷夜以及应试作文的文风就可以看出,锋芒闪烁在字里行间。其实这很好,我认为这是一种并不盲目的自信。高考之后由于目标被解构,溪桥一度有些散漫消沉,从微博日志上也可以明显感觉到和之前风格的差异。但他始终还是想改变,我记得他曾有一条说说“蜕变”,说明还并未真正向庸俗屈服。归根结底,还是我们自己太弱,在失去外力压迫的情况下会失重,并没有明确的内在目标以及强韧的精神。
在溪桥走的前一天,我为他写了一首诗《英雄再会》,这是我对他的希望,同时也是为自己自勉:“
恒河沙劫中
有一粒血
众生的轮廓
在谁的瞳孔里面
我们用青锋
划开世界的冰雪
说声再见
那拔剑煮酒的誓言
霹雳空弦
来自后羿的指间”
我忽然想到了那年八月二十八号下午,一帆请唱歌,我和溪桥两人手持麦克风,一首接一首唱,从《离歌》到《拯救》,从《生生世世爱》到《死了都要爱》,从《泡沫》到《我的好兄弟》,直到众人散尽,只剩下淋漓尽致的我们两人。多么像芸芸众生之外的思想者,骄傲并孤独。
想想时光真是神奇,六年光阴弹指即逝。还记得我们在三中时每天放学一起走过的那条小路,小路旁住宅区里有一只会说“早安您好”的八哥,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和溪桥再次并肩从那里走过,它是否能够认出模样改变的我们?
清晨,迎着凉爽的风,走在铺满阳光的小路上。
一些不知名的小花朵张开了粉红的小嘴巴,它们在青青的小草上,快活的盛开着,不经意间给人一阵惊喜!
鸟儿的歌声传来,声音是那么的清脆,那么的快活,像一丝不惨杂质的泉水流过,让粗糙的原野变得温柔妩媚。我最喜欢小鸟啦!它们就像一群可爱的小精灵。有了它们,再小的森林,也会变得生机勃勃;有了它们,再喧哗的街道,也会拥有一份诗意;有了它们,再紧张的日子,也会变得轻松而值得期待!
我最喜爱的音乐,并不是电视剧里的音乐,亦不是歌碟里的音乐,而是小鸟们那朗朗的歌声。我喜欢这些可爱的精灵,他们就像是我们这些活蹦乱跳的孩子,整天都任性娇惯。小时候,当我和妈妈坐在小树林里的石头上,静静地听着小鸟们的啼唱时,看着不远处的老橡树上,一只鸟妈妈用细细的嘴巴为一只小鸟儿梳理羽毛时,我总会想起,鸟妈妈也和我的妈妈一样温柔,我再顽皮,妈妈也总是对我笑盈盈的,即使我犯了一点错误,妈妈也会原谅我、宽容我、拥抱我,给我一个甜甜的吻。
伴着凉爽的风儿,沿着铺满阳光的小路和妈妈一起回家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多了一些好朋友,这些好朋友是路边的小花儿、林中的小鸟儿。
我深深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春天的时光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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