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诗,品诗,亦是我之最爱。
──题记
诗是美好的向往,诗是感情的寄托,诗是灵魂的慰藉。
从小我就喜欢读诗。
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鼻子里留着哗哗鼻涕,这就是我。在几个长辈旁边,在她们的夸赞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那些会读不会理解的古诗。这就是我小时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可奇怪为什么这短短二十个字却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接着老师又说了李白的事迹和对这首诗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每发现一首诗便高兴地读几遍,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那种不可隐藏的心情,然后便把这份宝藏记下,最后慢慢品读,品读一个诗人的情怀。
现在,诗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乐趣的;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深切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们是多么可贵。”
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我爱诗,更爱诗意的生活。
我读诗,读诗的韵味;我品诗,品诗的内涵。
读诗,品诗,是我之最爱。
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瞧,水果店里的水果琳琅满目。有像月牙一样的香蕉,像珍珠一样的石榴,像玛瑙一样的\'葡萄,还有像红灯笼一样的柿子真是各种各样,应有尽有,还不时散发出一股诱人的香味,还真有点恋恋不舍的感觉呢!
秋天是一个富有想象的季节。你看,大树上的树叶也开始变了,有的变成了黄色,有的变成了绿色,还有的变成了半红半绿、半黄半绿美丽极了,哗啦啦,一阵风吹来,满树的树叶随着风儿飘飘悠悠的落下来,就像五彩的蝴喋在空中翩翩起舞,又像天上的仙女撒下了五彩缤纷的花瓣,好看极了。再看地上,顿时像铺上了一块五光十色的地毯,我迫不及待的向上躺去。只听,哗啦啦几声响,我还以为是在凑乐呢,可我一看:不好,地毯被我毁坏了。我赶忙起来,哎,我可不能破坏了这么好的东西。
秋天还是一个变幻的季节,秋天是一个舒适的季节唉,秋天你都把我弄混了,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季节。
炎热的夏天,正是我们放暑假的时候,我可以悠闲地宅在家里,吹着空调,吃着冷饮,看着自己喜爱的电视节目,多么惬意;我可以穿上泳衣,在清澈的游泳池畅游,和好朋友追逐打闹,感受那份独有的清凉,多么舒服;每天早晚,我还可以去荷塘边,观赏那一朵朵亭亭玉立的荷花,闻着荷叶的`清香,令人神清气爽。
在我眼中,夏天是位勤劳的姑娘,用她智慧的双手带给大地勃勃的生机,带给人们无穷的希望。她催促荷花快点儿开放,早日绽放它们美丽的笑脸,让那“接天的莲叶,别样的荷花”将世界装扮得更加清丽。她让树儿快点披上豪华的绿装,让人们在遮天蔽日的树荫下休憩乘凉。她让太阳加快脚步,光芒四射,好给果子们更多的营养,给庄稼拔高的力量。
在我眼中,夏天是位神奇的粉刷匠,她挥挥画笔,世界便变得多姿多彩。她把天空染成了淡蓝色,让洁白的云朵在上面自由地飘荡,随意地变幻;她把大树染成了墨绿色,让鸟儿们有家可归,从而快乐地筑巢,放声地歌唱;她让花儿们竞相争艳,红的、白的、紫的、黄的……让大地变得色彩斑斓;她把丛林里的小溪染成翠绿色,让鱼儿在里面欢快地游动,自由地嬉戏。
在我眼中,夏天又是位优秀的音乐指挥家,她叫来各种各样的鸟儿,叽叽喳喳,唱着婉转的乐曲。又叫来蛐蛐、蝈蝈和知了,随声附和,有的清脆悦耳,有的低沉悠扬,有的缠缠绵绵,它们共同谱写了一曲大自然的赞歌。每到晚上,人们在这美妙的乐曲中进入梦乡。放下一切琐事,放松心情,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又一个黎明的到来。
我爱夏天的勃勃生机,又爱夏天的多姿多彩。夏天带给人们无尽的遐想、无穷的希望!
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我最爱美食。其中我最爱的是三鲜馄饨。
三鲜馄饨是常州的风味小吃,也是我最爱的小吃。三鲜馄饨不仅味道香,而且看相特别好。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胖娃娃浮在米黄色的汤汁里,四处“游荡”的紫菜就像迷茫中傲放的紫色小花。
一天早晨,舅舅带我去吃早饭,他说有一家馄饨店比较好吃。我便对这家店产生了好奇心。过了一会儿,我们到了,刚下车就看到这家店里塞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才等到座位,不久后,馄饨也来了。
我望着这碗馄饨,它的样子很漂亮,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搅了搅,我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说不出的香味便向我扑来,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我比较喜欢在汤面上浇上半勺辣油,清汤味加上点滴辣油的香味,简直无法抗拒。不幸的是,我吃得太急了,一不留神儿,就被烫着了。看来这三鲜馄饨是个超级难对付的“拦路虎”啊!瞧,坐在我旁边的舅舅为了能够尝到馄饨的美味,竟摘下了他斯文的眼镜,看来,三鲜馄饨的香味真是无人能敌啊!
三鲜馄饨具有柔软爽口、馅料鲜嫩、汤清味美的特色,怪不得连文人也赞誉过馄饨:包的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延后才知滋味长。
我还喜欢吃别的美食,但馄饨是我唯独百吃不厌的。馄饨,我的最爱!
人总有自己所喜爱的东西,也许是艳丽的牡丹,也许是一辆豪华跑车,亦或是几本能让人细细品读的名著。而我最爱的,则是路旁随处可见的小草。
我爱小草,是因为它朴实无华的外形。对于我来说,艳丽的花儿并不能打动我的心,它们就像繁华的都市,外表亮丽,却少了一份纯净。而只要见过了清晨大雾中的小草,相信你也一定会像我一样爱上它。薄薄的叶片上常常托着几滴露珠,晶莹而透亮,小草也因露水的滋润更加碧绿,随着几滴露珠从叶片上滑下,小草轻轻舞动。它有着最清新的绿,有着生命最本真的色彩。对于我这种喜爱单色调的人来说,看见它,心情就会无比舒畅。
我爱小草,是因为它顽强的生命力。说到时如何养起一盆盆的盆栽小草时,我总会在心里不住地偷笑。早前的我是希望养一些菊花,玫瑰之类的花儿,漂亮又含有深意,多好!可好景不长,玫瑰花儿因我没按时浇水枯萎了,菊花也因一次中午的暴晒彻底凋零,粗枝大叶的我也就随它们去了,过了一个多月,花盆里寄居了一群“不速之客”——杂草,“我的花儿没长起来,你们倒是长起来了。”我想,很快地,我将他们给一一拔除。又一个月过去了,杂草们又霸占了我的花盆,看着他们长得郁郁葱葱,我也就随之任之了,风吹日晒,小草并不坚实的肩膀顶住了风雨,一个个盆栽又恢复了绿色,这小草的强大生命力,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小草都能如此坚强,作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呢?在养小草的的过程中,我也培养起了坚韧的意志,今后的风风雨雨,我也会用我的肩膀去扛,就像那小草。
小草,我的最爱,是它让我知道朴实无华的外形一样可以拥有精彩的人生,只要我们的内心无比坚强!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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