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既不是那辛勤工作的老师,也不是默默无闻的清洁工人,而是我的妈妈,是她那种勤劳肯干,不怕吃苦的
我的妈妈是个能干而大方的妈妈,虽然个子不高,1米49左右。他爱做家务,还有热爱劳动,为人尽责。
他让我帮他做家务活,是让我学习做家务,不然以后嫁到别人家,免得骂我没有父母教养。
有一天,是出大太阳,奶奶要妈妈去打禾,我也在帮忙,看见妈妈,在太阳低下***禾,被火辣辣的太阳,晒的汗流侠背,我叫她休息一下,她说:没关系。我要继续干下去,把禾打完才休息。
还有一次,寒冷的冬天,下着密密麻麻的大雪,把我们上学的路,埋的深深的。眼看就要到放学的时间了,同学们都非常难着急担心怎么回家呀!过了一会儿,妈妈是第一个来接我。她把我妹妹背起,又抱起我。一路慢慢的走回家,我看妈妈累得直颤气,我叫她把我放下来我自己走。我妈妈说现在下雪你走路很危险,我非常感动我都说不出……同学们都羡慕我了。
我妈妈的`这种不怕吃苦,勤劳肯***
我以后一定要向我妈妈学习,做一个让人敬佩的人。
他是个近视眼,每天戴着眼镜,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博士。他的鼻梁不高,鼻子下方有一双能说会道的嘴巴。
这个小博士可喜欢科学了,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金鱼会睁着眼睛睡觉?他不仅迅速地回答了我的这个问题,还给我上了一堂动物大科普。在他的家里,有许多关于科学的书籍,他没事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专研这些奇奇怪怪的科学大世界。
这个小博士不仅爱科学,而且身体素质也相当好。在体育课上,他深受老师的喜爱,上学期期末的跑步测试,他竟然用他的飞毛腿跑了个班级第一!于是,我们偷偷给他起了个绰号飞毛腿爱因斯坦。
这么有趣的男孩子,你们猜出他是谁了吗?
过去的两年小学生生活,老师安排和我同桌一起坐过的已经有好几位同学了,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就是他。
他剪着一个小平头,看起是个很精神很活泼的伙子,不高不瘦,身上的肉肉多多的,乌黑的眼睛笑起来弯变的,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很清爽。他的爱好是踢足球、看书。
他,爱动脑筋、机智、幽默、爱开玩笑。有一次,我刚新买第一天的尺子就找不着,书包里、课桌上、笔盒里,东找西找,就是没有尺子的影子,可把我急死了。这时,他慢悠悠走过来说“什么事?\"我告诉他,我新买的尺子不知道上哪去了,要是没找着会被妈妈骂的。他说\"没事,回家跟妈妈说尺子自己走丢了\"。我只能合哈大笑起来.
我俩还一起参加学校的足球队,绿草地上我们一起奔跑、踢足球,你追我赶。虽然他踢球的技术不是很好,但是他认真学习的样子还是很帅的。
说了这么多,你应该能猜得出他是谁吧!
活着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厌恶虚伪了,我崇拜真实,我爱看真实的东西,爱说真实的话,哪怕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我也会毫不忌讳的讲出来,然而,仔细想来,却发现自己依然是虚伪的活着,活在虚伪里。正因为如此,我才找不到真实的自我了,所以,我会常常发自肺腑的问自己我是谁?
人活一世,有些人活的风风光光,有些人却猥猥琐琐,有些人潇潇洒洒,有些人却踉踉跄跄,作为不甘落后与平庸的人,我不能迷失在这个世界里,人活着总得拿出点儿活着的证据,而我一无所有,所以我得寻找那些活着的证据,我必须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审视自己,重塑自己。
我还很年轻,路还很漫长,有些目标没有达到,有些理想没有实现,前方总是新鲜的,如果趁现在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我家旁边住着一位73岁的离休爷爷,整天就围在垃圾桶边,好像里面藏着什么宝贝似的,于是,我在背后给他起了个外号“财迷老头”。可经过一件事后,我完全消除了对他的误解。
夏日的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是一轮大太阳,现在立马太阳流下了泪,这就是夏天常有的太阳雨。可不巧,今天刚一出门,就碰上了笑里藏刀的雨。雨越下越大,街上的行人因都没带雨具而一窝蜂地拥进了路旁的商店。我也随着人群向商店里去。好不容易在靠近窗玻璃的地方选了一个随时能观察雨情的角落。
这时,太阳像是真的难过了,脸也变得阴沉起来,泪滴越来越大了,从天空中落下敲在玻璃上,风婆婆这时也起来劝太阳似的,连哄带骗的,可太阳一直都很不高兴,泪水依然不停地流着,这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财迷老头,他来干什么?这时,他看见我,连忙跑过来递给我一把伞,说:“可总算找到你了,我找了你好半天,下这么大的雨,今天早晨见你急冲冲地走了,就知道你一定没带伞。我不放心,特意来接你。”听了这番话,我很感激,说了声:“谢谢爷爷。”张爷爷面带笑容地对我说:“谢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嘛。”这时,在我的脑海里涌现出张爷爷一幅热情为群众服务的场面,他的身影突然变得那么高大。
他是一个男生,高高瘦瘦的,但是非常精神。
他酷爱足球。用他自己的话说:饭可以不吃,足球不可以不踢。只要一到周末,小区的草地上总能看见他带着足球跑的身影。阳光洒在他脸上的汗珠上,显得闪闪发光,又显得她十分健康。
每一次踢球,他既当主帅,又当主峰。我认为他一个人就可以和一整个足球队对抗。他总能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好队员,果断分工,再展开球赛。有时候只要敌方一个稍微厉害的队员开一个大脚,他就会飞升而起,把球踢回去,不管从任何角度飞来的球,他总能把球踢回去。
他还很好学,只要谁讲足球的新技巧,他总要一问究竟,有时还要把新技巧练得精炼。
他还爱看关于足球的电视节目,每次他都能准点坐在电视机前收看足球比赛。
你们猜出他是谁的吗?
他是一个小男生,一头茂盛的头发,爱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一个1米39个头的他,两个字:帅呆!
他是一个生活的宠儿。每次他一回家,脱下鞋子,丢下书包,坐在沙发上,妈妈走过来说:“你今天要吃什么?”“吃蛋炒饭,这是我的最爱!”妈妈赶快走进厨房做了起来。瞧,是不是很牛?
他有时候暴躁,有时候温柔,有时候高兴,有时候苦恼。
先从他暴躁开始吧!有一次,他在用下课时间玩,突然有一个同学直接冲过去,不小心撞到了他,他赶快走过去大声呵斥:“你干什么撞我,我要见你们老师!”看,这就是暴躁地他,多像一只被激怒的狮子呀!
他高兴时,嘴巴咧的大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有一次妈妈叫他出去玩,而且还是去非常好玩的地方。那刻他非常高兴。瞧,他高兴时多像一直欢快的小鸟啊!
他也有苦恼的时候。一次他把一个树枝弄折了,当时他的心情非常害怕被别人发现,于是他整天愁眉苦脸,一整天都打不起精神来,多像一只瘪了气的气球啊!
你们猜猜他是谁?他就是我。
大家好,我就是这篇作文的主人公,我叫刘晓彤,今年十四岁了,是一个楚楚动人的一个小女孩。
我个子不高,但是我有一双雪亮雪亮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的下面还有一个不高也不挺的小鼻子,哦,对了,我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我还梳着一个高高的像毽子一样的辫子。怎么样?我长得漂亮吧!
我喜欢读书,每次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我总是把它们攒起来,在偷偷的跑到书店买自己喜欢的书来读,而且我买回来的书我总是喜欢一口气把它们给读完,然后再读个十遍八遍,这个我都没有问题。每天我只要看到一些书,就会半天不出来,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海洋里遨游,是我最大的快乐。因此,我就有了“驻书虫”这个外号。
我还喜欢打篮球,人家都说个子高的才适合打篮球,不过我认为,个子矮也一样能打篮球。就比如我,虽然不厉害,但也绝不甘拜下风。
我不但喜欢读书、打篮球,我还喜欢玩电脑游戏,什么3366小游戏,还有炫舞,都是我的最爱,每当看到电脑我也抑郁会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一个喜欢读书、喜欢打篮球、喜欢玩电脑游戏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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