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10-21 13:52:32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一】

理想是一盏明灯;

理想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理想是通向成功的动力;

理想是生命中的一团火,点燃了人们的激情。

是啊!正如——何塞黎萨尔说的“如果不献身给一个伟大的理想,生命就毫无意义。”从古至今,人们在那无边的天空放飞了多少梦想在天空遨游,飞向未来。斑斓的星空又见证了多少伟大梦想的实现,人类就是在梦想中一部一部从蛮荒走向文明,从过去走向未来……

而我的梦想是什么呢?哦,是当一名作家。

当一名作家,是我的梦想。用手中的笔记录过去,畅想未来,我读着一本又一本的书,书是指路的箭头,勤奋是我的拐杖,坚持是我的食粮,他们帮助我在不可预知的道路上追逐一个梦想,助我前行。

可是我没想到,当我费劲心思写的作文,却被老师评价像一杯白开水,平淡无奇,心中像熬着,一股中药,翻滚着一股不为名状的苦味渐渐溢满了我的心灵。

记得那天夜里我手抓着笔怎么也找不到思绪,稿纸丢了一地,想起老师的评价,我的心便隐隐刺痛起来。“或许我没有当作家的天赋吧,连老师都这么认为。”

“你在干嘛,逃避吗?有什么用?还不如再努力一下,说不定就可以写出一篇向老师刮目相看的作文呢?。”“可是我行吗?在努力结果不同吗?”“会,只要你肯努力,你想想你之前真的尽力了吗?”“不,没有”我开始重拾信心,继续再追逐梦的路上前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相信只要心中有梦,向着梦想前进,不畏艰难险阻,一定会取得成功。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二】

今天,我们学了《顶碗少年》这一课,文中顶碗少年的坚持不懈、勇于拼搏,让我感慨万分。

文中,少年表演顶碗杂技,在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终于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表演,赢得了喝彩。

课文中有一名话让我感触最深,那便是“人的一生是搏斗的一生,只有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取得成功。”读着这一句话,我沉思了良久,想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 那是一个秋天的晚上,我看妈妈像变戏法似的把各种菜肴端上桌来,我羡慕不已,便向妈妈“拜师求学”。妈妈说:“我来教你做荷包蛋吧。”只见她先放入少许油,撒入盐,把鸡蛋撒入锅中,再不停翻炒,约莫过了三分钟,只见妈妈把锅里的鸡蛋抛起,鸡蛋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落到了早已准备好的盘子里。我也打了个鸡蛋,放在锅里,大约十来分钟后,我准备把蛋捞出来,可是蛋却像黑炭一般粘在锅里,怎么也捞不起来了。我无可奈何地又做了一次,得了,这次不煎成黑炭了,而是不熟了。我面对这两次失败,有些气馁了,但妈妈鼓励着我,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又做了一次,这回,总算做好了,虽然不及妈妈做得好,却也煎得很好吃。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时我放弃了,那还能煎出好吃的蛋吗?如果顶碗少年轻易放弃,还能完成那么高难度的动作吗?我们不仅要坚持不懈,还要想办法去完成,就像顶碗少年一样,不退缩,不放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

失败是成功之母。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在一次次的困难前,不言放弃,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去拼搏,才能取得成功——这便是《顶碗少年》给我的启迪。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三】

金桂飘香,我们踏着十一月的朝阳,迎接第35届校运动会!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我们有蓬勃向上的运动精神!

“砰”发令枪一响,选手们如箭一般冲了出去,我们班的人基本分两派:

第一派:不要命型派

名称:不要命派

掌门人:葛俊熙吴雨航

口号:为了班级荣誉而奋斗!

现场状况:大家快看!这位掌门人跑的是令人闻风丧胆的800米!他眼神锐利,目光坚定,冲天的***气让人不寒而栗。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人。发令枪响了,快跑!只见他迈开两条长腿,脚下呼呼生风,抹了油一般跑得飞快。一圈……两圈……三圈……最后一圈了!第一名遥遥领先,他在后面穷追不舍,体力透支,最终以毫厘之差无缘第一。

同学们都为他感到可惜,不过,话说回来,葛俊熙呀,你真不要命啊,你看你,软得跟面条似的,脸上却还是洋溢着自豪的微笑,真让人佩服。

第二派:爆发派

掌门:刘子悦,韩文烨

口号:我们都是怪力少女!

现场状况:刘子悦开跑了!可出师不利,小个子的她,被远远甩在了最后。我们齐声喊着加油,她咬紧嘴唇,像一匹不知疲倦的骏马,奋力奔跑,汗水浸湿了衣服。可是,要知道,她的对手可都是大长腿啊,不管她怎么努力,还是最后一名。看,其他选手都冲过了终点线,长长的跑道上,只有小小的她还在继续奔跑,看上去真是心酸。这时,不知哪个同学喊了一声:“刘子悦!加油!你是最棒的!”这喊声,顿时感染了我们全班,同学们一起大声呼喊起来。终点处,我们一起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着她。

今年的运动会,有趣又精彩,正是我们两大门派强强联手,才造就了全校第一的佳绩哦!那些拼搏的身影,令我至今难忘!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四】

这是我初中开学以来,第一次参加全体运动会,这件事儿是我非常兴奋,心里激动而澎湃,这一次运动会我负责宣传这一类,然而,我当然要仔细观察一下我们班那些运动健儿们,好为他们加油打气!

这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我们学校的运动场上,这么大,我顿时心里非常惊讶,同时也加强了我的期待心。

国歌响起了,表示运动会开始了,我们代表队围着场上走了一圈,非常隆重。学校***宣布比赛开始,我翻开秩序册,女子一百米八时五十分开始,我看了看手表,就是现在,我匆匆忙忙跑到现场观看,看着看着,到了我们班的胡澳丽了,我听见一声令声,一声炮弹打响了,胡澳丽一听见炮弹声撒腿就跑,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向前冲,我们都在旁边为她加油,希望她能取得前几名,我仔细观察着,他的脚步非常快,仰起头看着天空,她是多么努力呀!她凭着她坚定的意志想赢得胜利,即使她并没有得奖,我们也不会责怪她,而是鼓励她,告诉她,我们以你为荣,因为你已经努力了。她坚定的步伐,正在向我们表示:她一定会会取得成功,我们相信她。

然而,皇天不负有心人。果然不出我所料,一百米终点冲刺,她取得了第二名,我知道她一定不会辜负我们的希望,比赛告一段落了,她一个人默默走到一个角落里,我走过去,告诉她,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必自责,你的姿态是运动场上最精彩的一幕,我们永运以你为荣,因为你是最棒的!

在这个场上,没有人比她更努力,更拼搏,她的姿态是运动场上最精彩的一幕!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五】

如悄然飘落的冬雪,如淅淅沥沥的春雨,如浓荫里沙沙而过的夏风,如轻轻随风舞动的秋叶,成长的时光在一页页翻着。岁月的风铃摇落了黄叶,催醒了枯枝,滴滴答答的钟声和我成长的快乐与苦恼一起舞蹈。淋着雨,迎着风,我已经走到了人生重要的阶段-----高三。

十八岁的天空是高三的教室,这未免有些让我难过。我开始迷茫:难道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天空吗?看着这冷冷的墙壁,我的心也凉了,狭小的空间让我透不过气。十八岁的天空连蓝天、白云也没有,更何况是流星。

高三的日子平淡地过着,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比流星更美丽的饰品装饰了天空,那就是雄鹰。

流星的美丽是灿烂的瞬间,它梦中的天空是一瞬即逝,留下的是燃烧后的残骸。

雄鹰的美丽是拼搏的永恒,它梦中的天空是蓝色的永恒,留下的是奋发的鸣叫。

尽管小时候的天空是我所向往的,但是我却只能踮起脚尖才能接近。十八岁的天空需要的不是踮起脚尖,而是张开翅膀飞翔。

高三的教室是孕育翅膀的圣地,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长出隐形的翅膀,飞向湛蓝的天空。尽管高三的生活是平淡的,但它却在创造鹰击长空的奇迹。

我想这就是那蓝的纯粹的天空所意味着的吧:天空以蓝色的梦想,让雄鹰努力拼搏,飞向蓝天。

走进高三的我也应该去为梦想拼搏,在高三的教室里努力张开隐形的翅膀,飞向我的天空。

最终,我们将看到:雄鹰以强健的体魄冲上云霄,盘旋在天空中,拥抱着蓝天。

走在高三,我们坚信: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船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慎重选择勇于坚持作文【六】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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