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名著《傲慢与偏见》。我深深感受到西欧中世纪社会的黑暗与政治的腐朽。深刻的揭示了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与利益的纠葛,贴切的讽刺了人们内心的肮脏。
自小傲慢的达西搬到了一个村庄和朋友一起度假,而伊丽莎白的母亲为了让女儿能够嫁入富贵人家,不惜阿谀奉承讨好别人。当得知达西并不喜欢伊丽莎白时却处处诋毁达西。此充分显示了当时社会的婚姻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互相的利益可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疏远的。
达西自小受的教育让他看不起穷人,尽管已默默爱上伊丽莎白,却不能降低自己的身份向伊丽莎白表白。与此同时,伊丽莎白也对达西产生了深深的偏见,认为达西是一个傲慢冷漠,自以为是的人。宾利与简彼此相爱,却受到宾利小姐的百般阻挠,一波三折。说明当时的封建等级观念加深了不同等级之间的人们的隔阂。仿佛是女人活者就是为了嫁给富贵的男人。也有男人活者是为了娶一位有钱的女人。人们的拜金主义,虚荣主义猖狂,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的理念占据了整个社会。
后来,经过许多磨砺,达西与伊丽莎白相互理解也彼此相爱,为了伊丽莎白,达西接近一些他仍然不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亲戚。为了爱情,他可以放弃一切,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等级观念,抛开了金钱的利诱,完全以纯真的爱情为基础,与当时的婚姻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当时等级制度的残酷。也充分体现当时人性的丑陋一面。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名叫《狮子王》的动画电影。
狮子王和王后生了一个小狮子,他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在阳光的照耀下,各种动物都欢呼着,这只小狮子取名:辛巴。而这时辛巴的叔叔在考虑如何***死辛巴的爸爸,自己成为国王。
第一次,辛巴要出去玩,他爸爸让他别出国界,他答应了。辛巴的叔叔把辛巴骗到土狼的洞穴里,土狼正准备吃他,辛巴的爸爸来了,救了辛巴,并再三强调不要再乱跑了,而他就是不听。终于,辛巴被吓慌乱跑的牛群困在路中间的一个树枝上,他父亲来救他,他是得救了,而他爸爸却死了。是被他叔叔害死的,而他又听从叔叔的话离开了他的王国。
他在沙漠中被一个虫子和一头野猪救了。并且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不知道远方的王国里已经没有动物了。曼曼在狩猎时遇到了辛巴,告诉他那里的遭遇。开始他不想回去,在曼曼的一再劝告和巫师的引导下,他终于回去了,并和别的狮子一起把他叔叔、土狼赶走,从此他的国界又美好起来。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小孩子一定要听父母的`话,不然父母会有麻烦,自己也会有麻烦。
这部电影真好看!
斯蒂芬·卓博斯基导演的《奇迹男孩》,“怪小孩”奥吉的成长故事,充分体现了成长的奇迹,改变的奇迹,触发了内心深处的情感,温馨的结局戛然而止,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
“我的出生是搞笑的`”,《奇迹男孩》主人公奥吉以自嘲式的方式介绍了自己出身的情况,而27次手术,更加说明出身的不易。电影中奥吉战胜一系列困难、挫折,走出内心的恐惧世界,融入到欢声笑语的学校生活,通过自身的努力,被人称为“怪物”的面容散发出自信、勇敢和奇迹,成为大家的好朋友,毕业时比彻奖章就是最好的回馈。
由此我想到了,如今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在幸福之中,但是,不努力学习、不思进取的状态越来越困扰着我们,只要我们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认真学习,用知识的力量改变自我的发展,走向五彩缤纷的世界,才能改变人生的轨迹。
电影中很多场景诠释了真心和善良,奥吉也因为真心对待每一位小伙伴,处处体现善良,鼓舞大家,最终赢得同学的信任。
真心对待每一个人,传播善良正能量,我相信真心一定会换得真心,爱情亲情如此,生活亦如此!
傲慢,偏见是生活中常有的感情,但有时却很容易影响对人的判断与认知,造成严重的误会。但是,只引出要深入的了解,用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全新的发现。
《傲慢与偏见》一书由简与宾利先生的爱情为线索,继而引出简的妹妹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相遇又互相瞧不顺眼,到逐渐心生好感,偏见慢慢消失,之后相互喜欢最终幸福得生活在一起。
在宾利先生的舞会上,她初次见到达西先生,达西先生长得帅,又有钱,是现代人口中典型的“高富帅”代表。以当时人的评审标准,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但当伊丽莎白第一次与达西先生交集时,她首先觉得这个人傲慢无礼,粗俗;即使家财万贯也无法改变对达西先生的偏见;她对达西先生充满厌恶。看人是看的很准,却不容易改变对别人的认知和判断。本来对达西先生的印象就不好,后来又有流言说达西怎么怎么样,这使她对达西先生更加反感。当达西先生向她求婚,在自己对达西先生的偏见之下,掩盖了自己对达西先生的感情,可以说是被第一感觉所牵引,流言终究是流言,又有几分真实,几分可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伊丽莎白那原本极为冷静的头脑丧失了判断的能力,这是极为不理智的。伊丽莎白身边有许多幸福,失败的婚姻,其中寄予女子对婚姻的渴求与期望,却又只能倚靠丈夫的无奈与悲哀。
达西先生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傲慢,狂妄的人,但是又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格,这就与宾利小姐的虚伪形成鲜明对比。
简在宾利家生病,伊丽莎白不远千里步行来看望姐姐,宾利小姐表面上说她们姐妹情深,背地里又说她们不懂礼教,粗俗;真的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三刀。在面对达西先生的,宾利小姐又故作娇态,可谓虚伪至极。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却能真诚待人,我想这也是伊丽莎白接受他的原因之一吧。无论是谁,都不希望和一个弄虚作假的人在一起。
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是门当户对,个人情感在其次。上流社会的人瞧不起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而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又一心想攀附上流社会,提高社会地位,贝内特太太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其唯一的手段就是婚姻。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的阿谀奉承,虚假无比,却也是由社会地位的差异才引发的。当得知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有感情时,达西先生的舅妈凯瑟琳夫人立刻耐不住寂寞,风风火火地跑到贝内特家兴师问罪,她认为伊丽莎白配不上达西先生,说伊丽莎白出生卑贱;宾利小姐表面上对简很照顾,很喜欢简,但当她说伊丽莎白粗俗时,其实骨子里也瞧不起简的出生,应该说是一种“歧视”。
在这样的外压力下,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之路真的是坎坷,家人不待见达西,达西的作为也得不到外界的支持,他们坚持了自己的初心,在自己对对方的偏见、傲慢中,看清了自己的感情,改变对彼此的认知,这才有了最终幸福的归宿。
表现最真实的自己,学会用更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一个全新的认知,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天灰蒙蒙的,又阴又冷。寒冷的北风似乎要把整个人吞没掉。
这是战乱的岁月。暮色笼罩着一个边远僻静的村落石壕村。诗人杜甫从洛阳向华州赶路。这一天,天色已经昏暗,诗人错过了旅店,只好投宿在石壕村。
房东是一对年迈的老人,还有他们的寡媳和尚未断奶的小孙子。他们衣着破旧,面黄肌瘦。
一天的劳累奔波,诗人和衣而卧,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约莫二更时分,一阵犬吠,村中突然纷乱起来,粗暴的`叫喊声、急促的打门声越来越近了。诗人被惊醒了,借着惨淡的月光向外窥看,原来差吏又来抓壮丁了。房东一家吓得心惊胆战。老翁慌忙披上一件破褂,匆匆爬过屋后的断墙,向村外逃去。老妇人战战兢兢,颤抖着去开门。
砰的一声,门还没有开,就被差吏一脚踹开,只听道差吏粗野地吼道:你家男人呢?你家还要再征派一个男子去当兵。把人交出来!老妇人苦苦哀求道:长官,我家有三个儿子都去戍守邺城了。最近一个儿子写了封信回来说,两个兄弟都战死了。哎,我担心他的幸免也难保全啊!官爷,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婆子吧屋里实在没有人了!
哇孩子的啼哭声突然响起来了。
你还说没人!这孩子哪儿来的!他的父母呢?你敢欺骗官府!差吏吆喝着,挥动皮鞭往里闯。
老妇人眼看哀求无用,哽咽着说:我的媳妇刚失去了丈夫,带着还在吃奶的孩子艰难度日,连一件穿得出去的衣服也没有了。孤儿寡母,可怎么过啊?你们实在要人,就把我这个老婆子拉去顶差吧,我随你们去,也许还来得及赶到军队烧早饭。
差吏们骂骂咧咧地把老妇人带出了院子。在惨淡的月光下,老妇人回头望望自己破旧的茅屋,掩面而去。孩子的啼哭声一阵阵传来,令人肝肠寸断。
夜深了,窗外万籁俱寂,说话的声音没有了,似乎听到有人低声在哭,这哭声在旷野上飘荡。
诗人一夜无眠,他的耳边仿佛仍然回响着老妇人凄惨的哭诉声。天蒙蒙亮,诗人收拾好衣服和悄然回家的老翁告别。面对这令人心碎的现实,诗人还能用什么样的话语安慰这痛苦万分的老人呢,只能长叹一声,放了几两碎银在老人的身边,然后,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萧索的村路上。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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