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伤心村里,每个人都很容易悲伤,只有一个小女生,叫做小乐,她天天都很快乐,一点也没有被周围的人影响到。
但是,有一天她突然不开心了,回家后,还一直用力的摔东西,爸爸关心的问她怎么了,她却头也不回的冲出家门,跑到一个角落里,不停的哭泣着。
妈妈紧张的追了出来,费了好大的力气,找到小乐。她把小乐抱在怀中,温柔的问发生什么事情了。
小乐抽抽答答的回答:“我这次成绩糟透了。”这时,有一只流浪狗摇着尾巴走到她们身边,就象是安慰小乐似的,一直绕着不走。
小乐问妈妈:“我们可以养它吗?”妈妈摇摇头,因为家里已经有只狗了,没有能力多养一只。
看着小乐祈求的眼神,妈妈妥协了:“这样好了,我们找个纸箱子,帮这只狗做一个狗窝,你可以把这里当成是你的秘密基地,每天来喂它,这样可好?”
小乐开心极了,每天来这个角落照顾小狗,她还给小狗取了名字,叫“丁丁”。有了这个角落,小乐更开朗了,每天都笑咪咪的,就连功课都越变越好,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优秀生。这全都是“角落”的功劳啊!
那个时候我还一直在想,假如大家都把这个项目给放弃掉了,那到最后我们得到的收获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假如你那个时候不是像现在一样这样能说会道,我也不能想象当时你到底在哪里。
就好像那么长时间的努力,其实都没有白费,但是它需要一定程度的宣传才能够让我们每个人都能深入到其中去。
像我们每个人都遍布中国的全各个角落当中,但是我们却未必每个人都没有把自己的心牵扯到一块儿。
我只是一直都觉得生活那样简单和声,我们却从来都没有想象的和原来在我面前所面临的那些东西都是我们一开始早就丢失掉的。
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真的些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有十多种感人的片段也正在进行着,还生者。
可是当你看电影的时候,你是否有想到过,原来我们在这些地方经历着的事情,也从来都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容易。
假如我们还在这个地方,能再次相见,我想这一定是天赋的缘分,但是我却一定不会把这件事情当成与完全的赌注。
就是说如果一定要我把他放心,我也可以云淡风轻地抛下就走,而不会有任何感情的牵扯。
我想这是时间教会我最根本的东西。
也是在这样的环境和过程当中学到的最伟大的一方面。
刚上完补习班,我匆匆地向家里走着,第二天就要月考了,我想赶快回家复习。
前一天晚上下了雪,路面上覆盖着一层乳白色的棉衣。树尖上也挂着晶莹的雪花,宛如一只巨大的雪豹曾从这里经过,被挂下几缕雪白的残毛。这一切美景仿佛只会在梦幻中出现,而现实中的我却无心欣赏这美景。
距离下雪已经过去许久,一部分雪花已经结成了冰。结了冰的地面很滑,我的注意力全在赶快回家上,一个不留神,便摔倒在了地上,在裤子和地面的亲密接触后,我的膝盖便感到一阵刺痛。我忍着疼,小心翼翼地撩起了裤腿。映入眼帘的`膝盖被擦破了很大一块皮,有的地方还青了,看起来血肉模糊。一个不小心,裤腿狠狠擦到了伤口,我的泪水差点喷涌而出,好痛,好痛
几分钟后,我的腿已经冻得麻木了。寒风刺骨,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该回家了,我想。可这腿我为难极了,我还得回家复习呢!我尝试着站了起来,一阵疼痛瞬间卷席我的全身。我咬紧牙关,又走了两步。就这样,我走走停停,在寒风中一步步前进着
但最终,我还是回到了家。关上门,上了些消毒药水,我很快便放松下来。我最终战胜了这个小小的挫折。
平常的一件小事,我们如果悟出其中蕴含的道理,也会令你受益终生。挫折就是这样,你试图避开它,它反而会越变越大,成为一个你很难移开的绊脚石;反之,你勇敢去面对它,总有机会去战胜它。像这样,你需要找到方法,才能将绊脚石化为人生路上的一颗颗垫脚石。以后,我如果再遇到困难,那么我可以想:我已经战胜了小挫折,那么一定也会战胜大挫折!
如果还没有看到终点,继续往前走,你总能见到曙光。
远离疯狂的角落,又有谁知道,这里有一群默默呜咽的人。他们不喜欢吵闹,不喜欢大声说出心中压抑的情绪,不喜欢和别人诉说那曾经错过的甜蜜,不喜欢让别人倾听自己低沉沙哑的旋律,他们选择独自一人坐在远离喧闹的角落,混合着酒精和泪水吞咽着那压抑与悲伤。
这个世界在跳动,在呐喊,可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他们选择了麻醉、遗忘曾经错过的`一切,忘记生活所给的压抑,忘记令人厌恶的面孔:“你等着,我会找回你的,我不会让你在我指尖划过,不会再痛苦的忍耐。”
繁华城市的每个角落,炫丽灯光下疯狂的人们。
黑夜的角落,谁在哭泣,谁能拯救这群可笑、可悲、可怜的人啊。
——题记
有人问我还记不记得自己的初恋,我说忘了,都很久以前的事了。
其实,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或多或少有点心虚。
每个人都有一个记忆的角落,存放着一些不愿意想起,却又不想忘记的事。那些记忆仿佛种子,每每遇到相似的场景或者相似的人,它就会生根发芽,顶破那些最脆弱的束缚。
那是20xx年的一个秋天,我买了一张从广东通往兰州的火车票,全程32个小时,由于没有座位,我便一直在各个车厢乱转。
在其中的一节车厢里,我遇见了一个女孩。我至今记得当时的情景,女孩穿着一条微微泛白的蓝色女仔裤,上身是一件浅棕色的拉链运动服,一个单肩背包斜搭在胸前,只是那双白色的李宁运动鞋略微带着污渍。只见她静静地靠在吸烟区的墙边上,长长的头发扎成了马尾辫,一缕刘海慵懒的飘散着。
然而,真正吸引我的并不是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美丽的容颜,而是她手上那本《拜伦的'诗》。
我很喜欢拜伦,以至于每到一个书店我都会寻找拜伦的诗集,就像我曾经疯狂的收集发卡一样,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不停的找。
然而,事与愿违,我至今都未遇上。正如墨菲定律说的,如果一件事情既可以向好的方面发展,又可以向坏的方面发展,那它往往会向坏的方面发展。
爸爸经常跟妈妈吵架,起初原因往往是由于找东西,农村的屋子比较乱,有些东西需要用的时候总是找不着,然而当你不用它的时候,它却总在你眼前晃来晃去。
后来,我便像牛皮糖一样缠上了那个女孩,从那一刻开始,我发现自己的脸皮还是很厚的。
她是从定西下的车,一路之上,我俩聊了很多很多,这是她第一年在湖南上大学,但由于适应不了那边炎热的天气,于是准备回去复读。
后来我们虽然相互留下了联系的方式,我也知道了她的名字,但是直到现在都没有联系过,就像大雁和云彩的擦肩而过,谁也没有留下痕迹,唯一的证据则是她那本《拜伦的诗》至今还存留在我的书箱里。
你的美,遗世而独立,你的声音,似流水之韵;我不语,不寻,亦不吐露你的芳名。
假使我又遇见了你,隔着悠长的岁月。我如何致意,以沉默,以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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