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读了梁实秋的《雅舍小品》,虽说是读,其实就是听,因为我的眼睛散瞳了,看不清,但就是这样,我才有机会用耳朵听到了这么美的散文。
《雅舍小品》每一篇都很美,里面有描写台北故居、写雅舍、时间即生命……但最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雅舍》。雅舍,是作者的故居。它修建在山上,从房子到山下的大路有二十几公里,如果有客人来,要爬七八十层土台阶,再走过一段上坡路才到雅舍。雅舍不大,共六间,作者只占了两间。因为房子是依着山势修的,就形成了一个超好玩的现象。早晨起来从书房到厨房是上坡,吃完饭从厨房到客厅是下坡。房子是用来挡风避雨的,可雅舍既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不能遮风是因为窗上没有糊纸,不能挡雨是因为房顶上的瓦片有许多小细缝。虽然雅舍尽不到房屋的责任,但作者认为“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雅舍给了作者灵感和快乐,雅舍前面是金灿灿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土山坡。这么美好的景色,作者怎么会不喜欢呢?
读了《雅舍小品》,我真正认识到了语言的美。当我读到一些词句的时候就感觉深处作者描写的那个地方,比如有一篇叫《鸟》的散文,里面描写了各式各样的鸟,当作者在描写这些鸟的时候我都有一种身临其景的感觉。我不仅体会到了语言的美还懂得了要珍惜时间。
我在《时间即生命》学到“不要浪费时间,浪费时间等于浪费生命,年轻的时候要学习,不然到了老就会有所遗憾。”这本书用它独特的方法让我受益终身。
古人云:“意高则文胜”“文以意为主”“意在笔先”,可见立意在写作上的特殊地位。可以说,确立好的\'立意是写作成功的一半。
意,就是文章的主旨,乃文章之灵魂,它主宰着整篇文章。没有主题的作文就没有灵魂,没有生命。立意,指的就是确立文章的中心思想,使文章的主题富有积极的意义。
许多同学在写作中不能有意识地去挖掘主题、确立中心思想,因而作品显得思想肤浅。“千古文章意为高。”所有的写作技巧最终都是为主题服务的,没有灵魂的文章无论技巧多么高超也只是毫无意义的文字的罗列,是不可能震撼读者的心灵的。
小品《小棉袄》主题十分明显,就是表现人间真情,父女情深,父爱如山。小品将老父亲对女儿的疼爱、关怀和担忧,升华为普天之下父母的心声,而且表达了对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空巢老人问题的关注。
写作记叙文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传达某些思想情感。记叙文用形象说话,把立意内化为“人”或“事”,因而,写作时应当让事件载着自己对生活的关注、认识与思考,展示自身思想成长、升华的过程,并且用恰当的抒情、议论表现出来。比如我班学生王超的作文《肉茧》:父母下岗后开了一家小饭店,我放学后要先到店里,去充当服务员,虽忙,不亦乐乎。闲下来时,我坐在厨房的角落里喝水,懒洋洋地回答母亲的问话。这时母亲正在切肉。肉必须冻上后才能切出大小合适、厚薄均匀的片,母亲个子不高,台子上放着一个两臂拱不过来的厚案板,木制的,用铁丝箍起来,早已让烟熏黑了四周。上面再放着冻实在了的肉,母亲个子不高,她要踮起脚,将整个身体的劲都使上才行。只见她肩膀微微颤抖中,“嚓”的一声,从刀口倒下一片鲜红的肉,,每切完一块,母亲用手捋捋头发,用袖口擦擦额上的汗,问问我话,再切。我仍懒洋洋地回答。
吃饭要等客人走后,时候已经很晚了。看着母亲端饭的手。我突然觉得有些怪异,我让母亲伸开手掌,只见她右手虎口处有一块十分显眼的茧肉,使母亲的手一点也不匀称,甚至显得难看。可当我把手放到上面时,我整个人静止了,木了——你不会想到那种硬,那种用指甲一抠会发出“咯咯”声的硬。我想起母亲切肉时踮起的脚,想起母亲微抖的肩和握菜刀的手。在肉与铁之间,在生活和现实之间,垫着的是那硬硬的肉茧。母亲整个身体的劲,乃至整个生活的重量都被那肉茧承受,它的硬是整个生活艰辛的浓缩。我对这难看的肉茧肃然起敬,更对母亲,对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存敬畏和感激。当母亲把手伸回去夹起菜放到我碗里时??
这篇习作《肉茧》有细节有真情,更有主题和思想,文中议论抒情要言不烦,起到了画
龙点睛的作用,“在肉与铁之间,在生活和现实之间,垫着的是那硬硬的肉茧。”“它的硬是整个生活艰辛的浓缩。我对这难看的肉茧肃然起敬,更对母亲,对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存敬畏和感激。”这里面既有生活的艰辛、母爱的深沉,也有我的感恩、心灵的成长。
作文讲究“谋篇布局”。我以为“谋篇”指的是构思文章的主题思想,“布局”指的是搭建文章的结构,无论写什么文体的文章都必须要有一个主旨。
在高一记叙文写作的训练中,应从最基本的记清一件事(有情节),写活一个人(有细节),抒发一段感情(有真情),表达一种思想(有主题)练起,并从各种艺术形式(如小品)中汲取营养,这样学生就会逐步掌握写作记叙文的规律和技巧,从“有人有事”写到“有血有肉”,从“平铺直叙”写到“摇曳多姿”。
提高写作水平,不是一句口号,不是训练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正如此书封面语,它里面是满满一本谈话的艺术。
初读这本书时我没有注意到时间的白驹过隙,以及作业还有很多。他操着朴实无华而略带一些小幽默的轻松笔吻,向我娓娓叙说着一桩桩一件件同样无足轻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家常小事,就像喝着几杯小酒和一个熟络无比的街坊邻居聊天。无论是痰盂还是萝卜汤,是吃相还是头发,是狗肉还是啤酒,他都能侃侃而谈,就这话题无限发散开来,凭借他八十年的阅历,举足轻重地作出洋洋洒洒数千字的言而有物的文章。不需深思熟虑,不需故弄玄虚,脱口而出已是浑然天成。这么一个慈眉善目的耄耋老人,就这么突兀的坐在了我的\'面前,他戴着眼镜,圆脸,头顶光溜溜,咧着嘴,两眼弯得像月牙,笑得很自在。他笑,我也笑,他的笑容那么平易近人,那么有感染力,仿佛把空中的阴霾也染成了阳光,仿佛流云也停滞不前;他骂,我也骂,不带一丝烟火气的冷嘲热讽、嬉笑怒骂,像凛冽的冬风,奔流的江河,柔软却蚀物无声。
他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和启发。首先是文章中频出生僻字和成语,更加准确,更加精炼,能用一个字拎清,不用两个字磨叽,就是稍加模仿,也使我文章增色不少。其次是对事例的引用,在我书架上它是首屈一指的,从5000年前的尧舜禹汤,到昨天打的领带,一篇杂文可以引用七八个恰到好处的事例。再者,与当今社会的浮华风正反,他的文风非常平实,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豹窥一斑,在我的同学们焦虑的思考如何给读后感取一个华丽的主题目来哗众取宠给文章加分时,“读后感”三个字已经概括了一切。除了作文,还有做人,上善若水,厚德载物。
这是一本好书,我愿意在空闲时想起他,愿意吃撑时站着阅读他健胃消食,愿意在出远门第一个想起他,愿意向朋友推荐他,愿意在作文山穷水尽时翻翻他,这也许就是对他最大的崇敬。
《雅舍》是梁实秋先生的随笔录。分为雅舍品人,雅舍品世,雅舍谈吃,海外撷英四个部分。
文章给人整体的感觉多是用轻快,一本正经的语气来陈述事例等,却表现出讽刺的意味。有些幽默。总惹来无奈一笑。看得出来作者对于国学和外国文学都有很深的造诣,可以随便拉出《尚书》一类书中的事例,句子,又可以引入外国文人或思想家的话语和做法。
随笔描上写的都是本身所想,实际经历,世间百态。具有浓厚的时代特点,其中所描述的很多现象与揭露的事实一直存至今日。作者选取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在平凡不过的事物,却写出丰富的内涵,看见我们没有看见的东西,做出联想。可见作者思考问题的深入,全面。和对事物的了解之深。
我读《雅舍》并未觉出有多少晦涩难懂,却依旧觉得读得很累,或许是人生履历不够。没读一篇文章都要想许多,其中有问题,还有许多深刻的地方没能理解。
雅舍品人与品世是最深刻的部分。品人中开头就有男人,女人,然后按年龄写,按职业写,再到具体的五个人。基本表达了他对人的看法,有些并不全面,是着重以讽刺去了。如男人这篇,开头一句便是“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下一段开头则是“对了,男人懒。”再如是“男人多半自私。”
至于品世,作者选取的都是平常事物,说出自己的观点。举得事例是我们熟悉,却又不常用的。写得很真实。如“音乐”疑问。很是实在,“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都有的。”看多了那些高雅艺术,什么歌剧,古典音乐会后,只能让人有些许愉悦,可是花了多久的时间,受了多少磨砺才会这样。我呢,没有什么艺术细胞,就如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画了什么,我真没啥感觉,连历史书介绍它时都是用的“据作者介绍”如何如何。如果听不懂,看不懂,就不必逼着自己,音乐和绘画都是宁缺毋滥的。
再到雅舍谈吃,就多是一些没事的出处,做法以及世人对其的观点,还联系了许多生活上,作者经历过的事情。想想,也许作者是在怀念友人,回忆当初。看着,还觉得作者是享受生活之人,在入内就读不出许多了。
至于海外撷英,多是写作者在美国的所见所闻,语言风趣幽默。一“豆腐干风波”为例,描写的是作者踏上美国本土,与美国海关的一些故事。把当时美国人对中国的不了解写了出来。至于有个美国作家写的那本书,就像是个笑话,作者也仅是说自己孤陋寡闻而一笑而过了。有很典型的美国人形象。对于美国人的人情味,则有一种反讽的意味。
这本随笔,对人生,对世间百态的看法。有许多问题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也许再过很多年再去读,味道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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