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自己的声音,需要表达自己的声音,哈克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哈克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哈克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
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当然,哈克在最后用行动成功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在成人世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狼王梦》给我的感触很深,在这里,我将从两个角度来说说我读后的感想。
(一蓝魂儿惨死母亲嘴下
《狼王梦》中,蓝魂儿的死,对紫岚来说,是最惨的。他是在紫岚的眼皮底下被猎人的夹子夹住的,后被无耐的母亲紫岚咬死的。
蓝魂儿在母亲紫岚的教育下,养成了不畏不惧,一往无前的习惯。后来他也受到群狼的尊敬,当之无愧地该成为来年的狼王了。然而给紫岚当头棒喝的是,就在这知进不知退的思想下,蓝魂儿失去了应有的思维,轻而易举地被夹住。为了狼儿不被猎人、猎狗侮辱,也为了狼儿少受一点苦楚,紫岚咬死了自己的孩子。
对于处于弱势的孩子,一定是下大力气帮助他。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应该让孩子经受风霜雪雨,得到锻炼,在挫折中成长。但是,如何把握住度,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做教师的引以为戒
《狼王梦》,的的确确是紫岚想让狼儿做王的一个梦。然而,我们读后,却没有指责紫岚的一颗作为母亲的心。我们只为她的努力失败而心情沉重,沉痛。
放下书本,却放不下思考。育儿,不能像养别的物种一样,人生的路只有一次选择。试想,当初学生们进入校园时差不多都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后来,一类由于能够游刃有余地周旋于占据要路者中间而成功了,另一类或因头脑的拙劣而进退失据,也或因家长、老师的失误而成为弱势群体。这正所谓是本同而末异。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难,育好人难。教师应当难中求真,难中求好。
文学,是个美妙的词语。当我写下“文学”这个词,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欣喜。文学像一颗神奇的种子,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种希望,给我提供一片清新怡人的风景。
我从小就爱看书.,放学同家的路上,我会忍不住拿出随身携带的课外书,边走边看,有好几次撞到树上、墙上,有一次还差点掉进水沟里。后来觉得这样看书比较危险,于是一路飞奔跑到家,美美地看上几页。上厕所的时候,我也会带上一本小书,每次站起身,腿都麻了。为了看曹文轩的《草房子》,我可以低声下气地向班里的“大姐大”借书,哥们笑我怎么打破规矩和女生说话啦?我笑日:“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有一节自习课,我好不容易向同学借来向往已久的一本书,因为急着要还,课间十分钟我都没有舍得出去,上课铃响了,我仍然像打坐一般坐着,津津有味地看书,读到无名侠士施展绝招,一掌劈向恶霸时,我情不自禁地大喊一声“好!”
“李泽龙——”班主任向我走过来了。全班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向我聚焦。
我暗叫一声“不好!”慌忙将书塞进桌肚里,可是晚了,书还是被老师没收了。那是向同学借来的书啊,如果被销毁,我可怎么向同学交代啊!
我绞尽脑汁,发自肺腑地写了一份“忏悔书”,打动了老师的心,幸亏老班也是一位小说爱好者,能充分理解我。他将书还给我,让我以后安排好课外书阅读时间,不要影响正常学习。我连连点头,暗暗松一口气,真是有惊无险哪!
看书给我带来不少麻烦,可也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常常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欢笑哭泣,忘了周围的一切。妈妈一见我看书,就叹气:“这孩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大脑没出问题吧!”
晚上,一到十点半,家人要求我必须熄灯睡觉,我只好偷偷地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再看上半小时,才不舍地放下书,带着一种满足闭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爱读书,也爱写幻想小说。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和好友小曹进行《鹏鹏历险记》PK赛,班级里也形成两个粉丝团,同学们的阅读热情很高,强烈要求小说每天更新。我的写作时间不够用,常常开夜车。一个月下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后来忙着小升初复习,在家人和老师的劝说下,我的小说不得不中断了。有好一阵子,手都痒痒,灵感在脑子里乱撞。我就自言自语,用MP3录下来,暑假里继续开夜车,把小说写完,心里才安定下来。
语文老师对我的写作才华也大加赞赏,我的作文经常被当做范文在作文课上朗读。
这学期,语文老师为了激发同学的写作热情,和我们约定:“只要获得10张赞美的小纸条儿,就可以得到一份纪念品。”呵呵,这个约定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开心事,就是没有纪念品,我也会写下去。有时候,在报刊上读到同龄人的文字,我很佩服,但是并不气馁,我告诉自己:用文字抒写心灵,记录生活,写作过程中的快乐就是一份宝贵的收获
我承认都是文学惹的祸,文学的世界太美太诱人。无论黑发还是白头,无论天涯还是海角,我希望H己持一份虔诚的心,微笑着阅读,品味,抒写,在文学之旅跋涉。文学啊,我情愿被你诱惑。如果非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
文学最大的魅力,在于可以给人一种在脑海中,自主想象的朦胧感,这种奇特的感受是电影所给不了的,它给人的启迪也不相同但只要带着真心,便会有所启迪。
《百年孤独》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之作,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丰富的想象,创造了一个世界这种喧闹而又可悲的现实,在时间的作用下轮回,一个家族七代成员,都是用着五个相同的名字,不断的做着同样的事来和孤独坐着无声的抗争。每天做两条金鱼,坐满二十五条就熔化重做的上校,感到着实可悲。每个人都在清醒或混沌中对抗着孤独,或许是我的资历尚浅,仍不能领会其中那些微妙的感受,但就在自己的思考里,我突然间顿悟出一种力量,对抗孤独的力量,便给了我在迷茫中抬起头的力量,不再为了合群去做和别人相同的事,只是做好自己,不在迎合他人的目光。
《八十天环游地球记》也是我几年前所钟爱的一本书,瓦尔纳再次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和渊博的知识刷新了我的认知。主人公菲利亚。福格严谨,智慧,也富有爱心,战胜了许多困难,并最终完成环球航行,还收获到了一份珍贵的爱情。他身上的冒险精神让我折服,在面对危险时处事不惊的冷静态度,让我万分佩服。从他的身上学到了很多让我十分受益。
泰戈尔的诗集是极富哲理的,最喜欢的有一句“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这句话仿佛道尽所有选择的真正内涵,每个人都想选择更好的,而为什么只有少数人才可以选到呢,这便是自己的原因,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有了资格,够努力,不服输,才会有机会这世界的成功都不是必然事件,是一个人独立的排除一个个不确定因素后的结果,只有努力才有希望成功。
文学是让我们看到世界的窗口,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让我们为他探索,寻觅真知,挑战危险,做最美好的自己。
小时候,妈妈说我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当我还不会把笔写字的时候,我便会用小手一页一页抚摸着书页里的文字,心中犹生敬畏之情。每晚当妈妈捧着米黄色封面的故事书,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依偎她的怀里听着,我抬着头望着妈妈天真的说:‘妈妈,书里肯定住了个天使。”妈妈笑了:“傻瓜,哪里来的天使?”我偏不信,于是我学会了握笔写字。
文学对我的诱惑是那么的大呀!我很认真,很努力地握着铅笔,一个个歪歪斜斜的方块字,再到造句,写文章……我慢慢觉得我离那个“天使”有进好多。
小学的我是如此真切的热爱着!每到作文课,我不再和同桌开小差,拿着笔,在绿色的格子纸上尽情地抒发着我那充满童真的光怪离奇的梦想。我深信天使一定在那小小的字里行间里,我那时笔下的文字,虽幼稚显,然而常常得到老师的夸奖。
你看你看,天使的脸庞再浮现,在小学的作文里,在我儿时的欢乐中……
上中学了,随着对文学的喜爱,我更加坚定了对文学写作的热爱,也看见了天使在字里行间的若影若现……
我开始投稿,然而每次寄出去的稿件都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我的写作梦想开始动摇,再加上随着岁月而来的成长烦恼,就想潮水般袭来,我埋怨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一蹶不振,一度的想放弃写作。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雕刻家把一块石头雕成了美丽的天使。些许就是因为那个梦,让我对文学又有了行的认识。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大师,像我这样寄出去的稿件覆水东流,我因该用笔这把“刻刀”雕出我的那个天使,我的.梦想,我对文学的追求。
我重新握起笔,挥洒我的激情,描绘我的梦想。我对文学再次上了瘾。这天,我拿着印有我作文的那份报纸,笑着抱着妈妈说:“妈妈,妈妈,快看那,我把天使给刻出来啦!”
妈妈笑了笑:“长这么大了,还撒娇,真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文学对我的诱惑这么大呀!我的梦不灭,我的心不止,让我的梦载着我一起步入文学的殿堂。
漫步在文学的青荫路中,我在岁月的穿梭中得到了一些启迪……
都说一千个人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对于文学的魅力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说文学像一颗光芒四射的明珠,那么它的`魅力就像明珠发出的千万缕光芒,至于你是被哪一缕慑去心魄就因人而异了。
对于我来说,文学的魅力是从创作者的角度感受到的。
不知其他人是否曾经试着写些东西,我就总试图写些小说一类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我想文学吸引我的地方在于情感上的体验。其实无论写些什么,总离不开故事和人物,想要把文章写下去、写得好,更离不开对故事的结构和人物内心的思考挖掘。你可以从主人公的角度去想,去感受,仿佛你就是那个主人公。当作品中描写的是自己从未经历或永远不可能经历的事情时,一种新奇的快感就会油然而生。尤其当我想到作品中有那些我在现实生活中不敢的事被主人公不受约束地去完成的情节时,我就会觉得十分痛快,好像心愿得偿一样。
我想文学对于读者的魅力就在于此,它把你不能做、不敢做、永远也不可能遇到的经历展现在你面前,植根于你的心灵,让主人公为你一一完成、一一体验。
文学让你逾越一切隔阂去经历不同的人生,去做任何你能想到和意想不到的事情;它是穿越时间隧道的旅票,是开启不同时空大门的钥匙,带你结识那无数的川流于历史和未来、现实和虚幻的人物;它就像一粒神奇的糖果,引领你品味悲欢离合,让你如痴如醉,且歌且叹,或凝眉深忧,或开怀高歌……
如果说文学的魅力是无穷多的,那么对我来说,它的魅力就是分享不同的心灵历程,探索各异的内心世界,尝试无数的迥异人生。每一部文学作品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我,或者说每部文学作品都是在讲我的一个故事,还有什么比这更吸引我,更能征服我的呢?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有一种魅力,文学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文学一直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学玩一篇好文章或是看到一个优美的文学语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时,那感觉真可配的上“惬意”这个词!特别地,是在自己写完一篇优秀的作文后,即使没有那些大手笔作文作的好,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心中仍是一种美滋滋的味道,似乎是一种蜜一般的甜……我想,这对我来说,便是文学独特的魅力,也就是她吸引我的道理……我酷爱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就要落后。
读书,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使人有素质,有修养,有文化;我一直把书当作我的挚友,只要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都会反复品赏,斟酌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论是朱自清优美的散文也好,徐志摩精悍的诗歌也罢,还是鲁迅精彩的小说,都能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在书中,我就好似吸水的海绵一样,留其精华,舍其无用;渐渐地,经过阅历的加深书本给我介绍了更多的作家,他们又把我领如了一个新的文学境界――幽默中带有讽刺的马克?吐温;诗情画意的泰戈尔;诗如其人一样奔放的普希金;构思巧妙,引人入胜的凡尔纳……
不论读谁的书,无论赏谁的文,我都有一种身历其境的感觉;文学给我的,是一种身心的放松,是一种精神的放松,是一种思想的\'放松……文学给了我无穷的智慧,无穷的知识,开发了我无穷的潜能;文学使我聪明,使我快乐。虽然我现在还到不了“下笔如神”的文学境界,但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至少能够做到每篇文章都比较深刻。这正是文学的艺术。
文学是美妙的,文学是传神的,文学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正因为有了文学对我们的语言的衡量,才让我门感到了什么叫高雅,什么叫动听,什么叫粗俗,什么叫无聊;文学之所以叫“文学”,是因为她包含有一种学问――因此,白话,无聊的话,便不是文学;只有那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话语,才足以称的上文学。
想把一种意思平淡的说出来容易,难得使用高尚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文学在我心目中也是如同走路吃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我爱文学――爱其美妙,爱其博奥,爱其与众不同的魅力!
《长袜子皮皮》是我今年6月初才买回来的童书,也是我阅读的第一本林格伦的作品。翻开《长袜子皮皮》,我从第一章第一眼读起,就爱不释手。 《长袜子皮皮》为什么让那么多读者喜欢?因为皮皮是每个孩子心中的梦想,皮皮每天都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以在地板上和面,像个大力士一样可以举起大鲨鱼,可以教训小偷,可以在山洞里过夜,可以爬树、上房,可以做一切他们喜欢的事,皮皮玩得开心的时候没人会叫她上床睡觉;想上学就上学;想冒险就冒险;想野餐就野餐;想吃糖就吃糖??而不必害怕大人的批评。她具有了与众不同的性格:胆大的能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动手能力强什么都会做;独立能力强,很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当然与好朋友托米、阿尼卡相比,长袜子皮皮是太淘气、太没有教养了,不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玩拍人游戏,打人??,有着满脑子的异想天开、稀奇古怪的想法。
读了《长袜子皮皮》后,我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在对孩子的教育中,作为教师,不能
将太多成人世界教条的礼仪过早地去安放在孩子身上,这样,孩子会少很多自由生活的快乐。孩子的童年应该有更多的快乐,这样才是真正的童年,这是作为教师应该努力去坚持的一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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