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它一身雪白的皮毛,大伙儿为它取名“雪虎”,这是一只极其普通的云南土狗,肯定不会有高贵的血统。它与现在都市中的宠物狗(如果它也算宠物的话)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有一百二十多个主人。和终生不曾受过链索的束缚。
到云南支边的第二个年头,也就是一九七二年的春天,记不清是谁把它抱回连队的,白生生,胖乎乎,虎头虎脑的它首先得到了女知青的青睐。于是,在这群丫头们的尖叫和赞叹中,它立马入驻了***,根本不和做了半天主人的我们半点商量。气得老柳一脸坏笑居心叵测的说:它可是一只公狗哈。结果是被假小子黄莺唾了一口香痰。
雪虎并没有因此而成了女知青的狗,特殊的环境注定它是一只所有知青共同的狗。没有项圈狗链束缚的它随意的出入全连任何一间知青寝室。因为我们的寝室茅草盖顶,芦苇为墙,竹篱笆门根本就是一个摆设,一天二十四小时从不上锁。雪虎没有窝,每间寝室的屋角床下都可以是它的窝,每当起床号响起的时候,它便从不同的房间懒洋洋的踱出来,惬意地伸着懒腰打着呵欠。至于吃,哪就更简单了:全连知青随便朝地上拨一口,就可以让它吃个肚皮溜圆。不过它好像更乐意到***就餐,因为女知青们都有开小灶的习惯,时不时的要煮点成都寄来的腊肉香肠之类,不像男知青的伙食千篇一律,都是连队食堂的饭菜,即使是***猪打牙祭,这帮正吃长饭而又长年缺少油水的家伙恨不得连骨头都嚼来吞了。这可能是雪虎最不满意男知青的地方了。而女知青中居然还有不吃肥肉的,理所当然地归雪虎受用了。
吃著名符其实的百家饭,雪虎长成了一只聪明而漂亮的狗:南疆清新湿润的空气,苍翠的山林,清澈的溪涧,使它的皮毛纤尘不染,雪白光亮;完全自由随意的遍山奔跑,使它的体格健壮挺拔,灵活匀称。在我的记忆中,它从没有过生疮害病的时候。每当看见它从山林中飞奔而下时,总会使人联想到绿茵上流动的雪球。它视所有知青为它的主人,一无二般的亲昵温顺。常常像影子一样跟随我们上班下班。我们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开荒时,它在附近的山林中奔跑撒欢,玩够了就蹲在树荫下百无聊奈的打着呵欠。老柳拄着锄头不无嫉妒地说:“它倒安逸喃,硬像是监视长工干活不准偷懒的地主。”
不知是云南土狗的天性还是无所事事的精力过剩,它居然无师自通的学会了打猎!当它第一次衔着野兔跑回连队时,让大伙儿惊得目瞪口呆。欢天喜地的我们第一次尝到了野兔的美味,雪虎自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褒奖,并将骨头全部归了它。得此表彰,雪虎打猎的积极性一发不可收,时不时的衔着猎物得意洋洋的奔回连队。有一次它竟然叼着一只肥硕的老鼠回来,把大伙笑得前仰后合,显然知青们还没有沦落到吃老鼠的地步。而雪虎却扑闪着眼睛大惑不解的看看大家又看看老鼠,好像在奇怪:这不对吗……雪虎的猎物是绝对公共的,在场者都有权享用,以至于知青们表达自己对某事物拥有权力时常说:“雪虎打猎,见者有份哈!”
直到现在,我都佩服假小子黄莺的聪明:她成功的开发了雪虎做护卫犬的潜能,她首开先河把雪虎做为“保镖”带去赶街。一路上威风凛凛,娇叱声声地把个雪虎呼来唤去,像极了一位江湖女侠。路过傣寨时,雪虎呲牙咧嘴的一阵狂吠,把哪些爱向四川女知青尖叫起哄的傣族小卜冒吓得退避三舍。此后,女知青们养成了出门就要雪虎护卫的坏毛病,只要姑娘们一声呼唤,雪虎就乐颠颠地跟随而去。也许是怪雪虎担任护卫影响了打猎,老柳颇有微词;“哪狗东西,正事不做,硬把自己当成护花使者喃!”
南疆是美丽的,婆娑的凤尾竹,炊烟袅袅的傣家竹楼,风姿婀娜的傣族小卜少………曾让我们这群来自城市的青年心旷神怡。但我们毕竟不是来旅游的,繁重的体力劳动,粗劣的物质生活和贫乏的精神生活很快就摧毁了少年的激情和青春的浪漫,思乡的愁绪像满山野草般滋生漫延。在夜色降临时山坡上,茅屋中知青们围坐一起,遥望关山阻隔的成都方向,在口琴的伴奏下唱着忧郁的歌:“蓉城的夜晚,你好像是那梦景一般……”最后总会听到女知青轻轻的哭泣声。而这时,雪虎总是伏在我们身边,下巴贴在两只前爪上,静静地望着我们,月光下,它的眼睛里满含着忧郁。
在生活中,有这样一本书能让人热血腾腾,能让人心惊胆战,能让人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雪虎》。
《雪虎》这本书主要讲诉的是一只狼(狼和狗的后代)被驯服成人类忠实的朋友狗的故事。它第一次被印第安人驯养后因为常常遭受其他狗的欺负,所以与他们的相处中它学会了服从,表现出了很好的适应能力。后来它又被第二个主人史密斯收养后,被当做“战狼”关在笼子里与别的狗战斗,但是最后一次的战斗中差点被斗牛狗咬死。直到它被第三个主人收留,经过驯养使它的忠诚难以想象,彻底被驯化成人的朋友——狗,不但救了主人还救了主人的父亲,而且它还有了它的后代。
我喜欢雪虎对生命的热爱,在差点被斗牛犬咬破喉咙时并没有放弃生命,反而顽强的与它斗争,我喜欢雪虎的勇敢,在与大山猫对战时,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帮助母亲一同战斗,在伤口恢复时能够不畏艰险顽强的站起来,我喜欢雪虎的忠诚,在关键时刻与敌人战斗不但救了主人而且还救了主人的父亲。
我喜欢这篇文章的结尾,不仅雪虎没有死去,而且还有了它自己的后代,最后雪虎半闭着眼睛在太阳底下打盹,它的孩子就在它的底下打闹,顿时让我们感受到温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不要放弃一丝希望,奋斗到底,而且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心怀感恩对你身边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
赶快和我一起读《雪虎》这本书吧!
通过它能看到这个世界,看到人类善与恶的斗争,从而使我们反思人类自己!
——题记
《雪虎》,不要被这本书的名字所迷惑了,他实际上并没有与虎这动物有任何瓜葛,她是写一只狼的,但为什么会把书命名为《雪虎》呢?只有带着疑问读下去才有意思!
此书开篇就写出了在“野蛮,残酷、寒冷彻骨的北国荒野”公然与荒野作斗争的是行走在冰上的一群狼群和坐在雪橇上的人。贪婪的人们在茫茫的草原中寻找着黄金,饥饿,寒冷都无法阻挡他们向前走。在金钱面前,人的生命显得多磨渺小,甚至可以被人们忽略,这令人多么寒碜。
但尽管书中贪婪的人们是多么令人讨厌,但雪虎这只狼身上也体现了些许的正能量,他在这种情况下学习着用自己的尖牙和利爪来与外界作斗争来维护自己。作者对狼的习性和生活的习惯都了如指掌,描写得十分形象具体吗,语言组织能力十分的强,把雪虎的心理活动写的活灵活现,让人读了有身临其景的感觉,这样的心理描写贯穿全文,无一渗透出狼的习性。如第五节的“他的***戮***与日俱增,他对那只熊苏怀着如饥似渴的野心”这里的他指的是雪虎,这描写了他对熊鼠必须拉下的决心,体现了他的根。
书的结尾,作者善意的把雪虎交给好心人收养,最终南方雪虎被人们驯化为人们的好朋友,不但冒死就了主人,还有主人的父亲。作
高中时看过两三遍,但主要是喜欢其中的战斗场面,尤其是驾驶战机攻击巨舰的视角恐怕是每个男孩子年少时的梦想。当时对于其中的情节,尤其是感情纠葛很是不喜欢,尤其觉得爱人变心并***的情节让人很郁闷,同时当时电视中放的中文配音有效地打乱了气氛发展,简直能彻底毁了所有的情节……
但是如今算是有了一定的包容心态,似乎很多的事情都能够看到其中有些味道,也有些感动。两个男主角其实选的都外貌不佳,一个驼背,一个满脸郁闷,但是两人都是特立独行之辈,因此爱上同一个女人几乎是必然。当前者的死讯传来后面的事情其实不可避免,一切可以理解为上天或者说编辑的恶意安排。但是看到爱情来临后懦弱的人变得自信积极,总是真心地为他高兴;而在他临死前说道“No. you will be a father” 时也真的觉得很是感动。同样,以前总觉得口吃男向未成年少女求婚成功属于鲜花插在牛粪上,但是仔细品味口吃男一下子变得负责坚强,也为爱情的作用而默默鼓掌。
在那个从歌舞升平的太平年月骤然进入战争当中的美国社会,两个从小爱好空军的主角的与众不同简直是摆在明面上,但被偷袭时一片混乱中能够奋起反击的也只有这种人能做到。和平年代还在创新战术培训空军的杜立特也是这种人,所以才能组织偷袭日本本土。能够允许这种人存在,并在需要的时刻令其有发挥舞台,这就是这个国家当时能强势崛起的原因。
日本的情节基本上是个陪衬,但是庞大的舰队、酷酷的白手套和出征仪式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当然,不得不说这个国家不懂得什么叫做全面战争,放弃第三次轰炸、之后不努力攻击美国本土,都是传统武士对战的思维,大概需要怪日本之前的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赢得太容易了吧……
本书讲述了一匹狼;雪虎的生活。
开始,母狼吉喜生了一窝狼崽,在一次饥荒后,只剩下雪虎。随后它又失去了父亲。与此同时,雪虎在一天天长大。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人类,并带走了它和吉喜,与他们一起旅行。后来,它失去了母亲,正是这样,使它在孤独中,历练成了强者。之后,它被卖给了一个残暴的人,他不停地让雪虎与其他狗争斗。终于有一天,它换了一个好主人,从此它过上了安逸的生活。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雪虎出生前、出生时、走入荒野、衣服人类的过程。
有一处写外界的光明对雪虎的吸引,前面说本能和规律要求它服从母亲的教导,不去接近光明,不然会被惩罚;而后面却说生长要求它不服从教导,接近光明,走向外界,说明了它内部的生命之潮正在生长。
而当它与人类同行不久时,它失去了母亲。与此同时,狗群常常对它发动攻击,迫使它时刻保持警。正是这种灰暗生活,使它因依靠人类而渐渐隐藏的嗜血本性显现,变得异常凶恶。
书的最后,写到雪虎与逃犯搏斗,几乎把命都拼了,从它的勇敢中更能体现出它对主人的忠诚,后来,医生说它存活的几率只有千分之一,但它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它那钢铁般的体格、荒野的活力以及属于一切动物的坚强,使它牢牢抓住生命不放。
这是一只聪明、勇敢、忠诚、顽强的狼。
看这部剧之前,对其早有耳闻。作为主演的赵薇和佟大为,本身就是个人比较喜欢的两位演员,再加上主题还是孩子教育问题,感觉这部电视剧是非看不可了。但是本着艺术是取之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原则,对其现实意义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只是想看个热闹。然而在看完全剧以后,其庞大的信息量,和其对现实的教育意义,还是使我头脑有些发蒙,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了。
这部剧名字叫做虎妈猫爸,看起来似乎是以夫妻两个作为共同的主角。但是看完才发现,毕胜男才是第一主角,作为猫爸的罗素,充其量只是最重要的一个配角(专注和稀泥)而已。既然毕胜男是绝对的主角,那就从她说起吧。
毕胜男的扮演者赵薇,是我一直都很喜欢的女演员。演员本身长的漂亮,个人事业上也很努力,从最近的作品《亲爱的》和这部电视剧看,比之前演技的进步是很明显的。然而喜欢演员是一回事,回到这部剧来看,可以说前在二十集,我对于毕胜男这个角色是恨到骨头里去的。神经病,偏执狂,不近人情,这些词用来形容前二十集的她一点都不过分。作为一个天性好强,事业有成的女强人,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可以做到这种程度,也算是极致了。为了茜茜能上所谓的第一小学,固执的换学区房,大闹售楼处,“劫持”教导主任,推迟一年上学,辞职在家军训式教育等等,无所不用其极。很明显,这是电视剧的艺术化手法,将许多现实中的情况,集中到毕胜男一个人的身上,反映出大城市的父母为了孩子上学问题,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与此同时,换一个角度也容易想到,父母们在孩子还未上学时,就已经带给他们多么巨大的精神压力。
在唐琳出场之后,人物情感发生了变化,使我对毕胜男的看法也有了很大转变。唐琳是罗素在大学时期的前女友,这次以国外教育专家的身份回国,目的似乎只有一个,就是“夺回本该属于她的东西”。说的简单点,唐琳在剧中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专注拆散毕胜男和罗素。然而编剧也很给力,怎么刺激怎么编,对于我这样不爱看狗血剧的人,心脏真是有些受不了。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毕胜男为了更好的教育孩子,或者说为了找到更好的教育方法,亲自多次去向唐琳请教,也主动按照唐琳的建议,读书学习提升自己。并且在各种事情的影响下,毕胜男开始质疑,虽然考上了好大学,大学毕业后事业有成,但是经常被噩梦惊醒,有轻度偏执狂和强迫症,“一点也不浪漫”,自己究竟算不算成功,质疑自己从小被父亲的“必胜决”教育的究竟对还是不对。
最后,罗茜茜在各种教育方法的教育下,终于抑郁了,天天不讲话,偶尔发发神经。毕胜男也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教育方法,治好了女儿的儿童抑郁症,并与唐琳合作,尝试将这套教育方法向他人推广。至于是不是能够推广成功,剧情并没有表述,但孩子们在农场里,玩得都很开心。
纵观全剧,基本就是以毕胜男的心路历程作为主线,一点一点展开剧情,并最终收尾的。而电视剧的主要冲突,就是来自于围绕孩子的教育问题,各种教育理念的碰撞。后半段虽然有离婚,小三等狗血剧情乱入,甚至老一辈的长辈也开始存私房钱“养小三”,看起来和教育孩子这条主线有所偏离,但个人感觉这些内容,都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描述父母在受到社会影响以后,将情绪带回家,进而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应该也算不上跑题。剧中茜茜姥爷告诉孩子,只要使用必胜决,好好学习,爸爸妈妈就能和好。然后茜茜就真的“和着了魔一样”,天天背必胜决,天天做题到晚上11点,最终不堪压力病倒了。虽然有所夸张,但是家庭对孩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剧中充满了各种教育方式,比如奶奶的女孩要教育成公主,将来嫁个好人家;爷爷的孩子要学点国学,有文化修养;爸爸的快乐健康童年;姥爷的军训式教育;姥姥的宠爱溺爱任其自由发展。但是每一种教育都在剧中给出了反例。比如奶奶的教育理念,剧中就有姑姑被抛弃;爷爷的教育理念,剧中有剪宣纸当手纸;爸爸的,他自己就是反例,软弱,没有竞争力;姥爷的,学生聚会都不愿意告诉他,甚至自己外孙女得了儿童抑郁症;等等。剧中并没有说哪种教育方式对,哪种不对。而是用剧情展开的方式,描述了各种教育方式有可能导致的后果。用毕胜男的话说,本剧似乎就是要“不同的教育理念互相冲击,看看有没有我想要的”。最终毕胜男找到了自己的教育方法,但是很明显各位家长并不会买帐,因为大家那么辛苦的把孩子送到第一小学,很明显不是为了所谓的“快乐成长”。对于这一点,剧中退休教育部长说出了事实:“现在社会竞争这么激烈,家长们也都是被逼的,相信这种情况以后会慢慢改变的。”
从角色的塑造的角度来看,毕胜男无疑是最成功和丰满的一个。罗素作为猫爸,为了缓和婆媳之间的关系,天天和稀泥,两头哄,也算尽职尽责。很多人说他软弱无能,没有主意,我倒是觉得他这是舍生取义,大局为重。剧中也有他教育杜冰冰,拳打薛子峰,最后拒绝唐琳的桥段,说明他是一个有主意,明白事理,并且可以出头的人。只是有虎妈在,他只用“好好玩游戏”就行了。唐琳这个人,之前说过了,专注拆散家庭。从剧情来看,她是一个自私自利,自作清高,不懂得珍惜,作为教育专家,却连自己都女儿也不会教育的人。只会生活在回忆里面,不肯面对现实,虽然出国留学,并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却应该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罗丹应该就是在奶奶教育理念下的小公主,长大了,嫁给了薛子峰。后来老公出国打拼,她自己在国内经营一个红酒庄,天天也没啥事,就喝喝酒,再找同学朋友八卦一下。然后薛子峰回国要离婚,她哭的一塌糊涂,如果不是毕胜男帮她要资产,真不知道她怎么要活下去,应该也算是失败者。
姥爷毕大千,一位村镇中学教书四十多年的老教师,据他自己说,“后来又当上了校长”,看起来也是蛮得意的。他靠自己发明的必胜决,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学子,实现了大家成功的梦想。乍一看这样的教育方式是美好的,为了以后的成功,小时候吃点苦也是值得的。但是拿罗素的话说“不是还有毕然吗,你的成功率不是也才50%吗?”事实也正如此,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从小抗压能力强的,只是稍微会有点心理疾病,好歹也能上个好大学,有个好工作,比如毕胜男;抗压能力差的,好一点的,像罗茜茜得了儿童抑郁症,差的就像毕然,坑蒙拐骗,混子一个。电视剧到了后期,毕大千也开始了反思,思考自己的教育方式到底对不对,当然,没有结果。然而从剧中姥爷的眼泪可以看出,虽然他的教育方式也许不够完善,但是他对孩子的爱是如此的真实,代表了部分家庭的父爱形象,包括我自己的父亲在内,不善于沟通,却有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
其他的人物就不说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但是作为配角,有个别较为扁平的角色也在所难免。
现实总是残酷的,但是有希望总归是一件好事。这部都市轻喜剧,每一集,甚至每一个场景都充满爱,母爱,父爱,夫妻之间,祖孙之间,朋友之间,同事之间等等,是一部充满爱的电视剧;然而却又每一集都充满着冲突,一大家人天天打的不可开交,看的我大呼过瘾(这是什么心态?)。就是在这样的爱与争吵之中,既描写出了血淋淋的教育现实,也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是一部脚踏实地的好剧,个人感觉非常值得一看。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旺崽的男孩,还有一个名叫小琴的女孩,还有一条叫做赛虎的猎犬。这部电影讲述的是旺崽他们一家和地主赵百万一家发生的争斗,以致最后迁至别处。赵家少爷非常喜欢赛虎,就趁旺崽让赛虎去给赵家丫环小琴送松鼠时捉住了它。后来赵家少爷去河边钓鱼时,被旺崽一顿暴打,赛虎被小琴趁机放了出来,却因此被专关进了一个小黑房间里,与她作伴的.只有那只小松鼠。小琴被旺崽设法救出以后,正准备一起逃离,又被赵家的家丁抓住,赛虎救了他们。穷凶极恶的赵家管家打死了旺崽的爸爸,又想把旺崽和小琴绑到深山里饿死,情急之下,又被聪明的赛虎救下了。他们设计骗管家掉进了陷阱,赛虎也中枪受伤。无助的旺崽和小琴带着赛虎一起参加了红军。
这部电影告诉了我们旧社会的黑暗与痛苦,同属时也反映出了当今社会的美好,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雪虎是一只混血狼,它只有四分之一狗的血统。从小接受的就是残酷的野外生存法则——弱肉强食。
雪虎的第一个主人——灰色海獭,只是把它当作一条没有感情的雪橇狗,做错了不是毒打就是责骂,没有一点爱抚。后来有了酒瘾,在想得到酒喝的情况下,把对他忠心耿耿的雪虎卖掉了。
雪虎的第二个主人——美人史密斯,利用雪虎的凶猛,从雪虎和别的动物之间你死我活的打斗中赚钱。有一次,它遇到一只斗牛犬,在快被咬死的时候,威登·斯各特把它解救出来。
雪虎从来不懂爱是什么,只学会以暴制暴,变得凶猛无比。慢慢的,雪虎在新主人斯各特的关心、爱抚、训导中,改掉了骨子中狠毒凶恶的一面,变成了真正的狗。
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一个孩子从小生活在只知道打骂、责备、暴力的环境中,是教育不出一个温和讲理的孩子的。对孩子从小要多一些关爱在充满爱的环境中,孩子才会成为一个有爱心的`人。
孩子的成长环境,可能决定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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