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通常为爱情不管不顾,男孩子却不行,这是一种文化的制约。
男性通常需要通过外界的肯定才能获得安全感,才能确认自身的价值。所以,男人是非常脆弱的动物,他永远带着一个厚厚的盔甲生活,为了保护他那脆弱的不堪一击的自尊心。
很少男人可以抛开盔甲生活,很少男人可以爱女人胜过爱他自己,很少男人可以不做社会传统价值观念的人质。
所以,绕了一大圈之后的陈孝正回来了,他要重新爱郑薇,他决定要过一种真实的生活。这个结局很好,这就是人的成长。
我们从小被很多观念、教育、父母和社会等等因素所催眠。我们通常只是在执行外界给我们的指令而不了解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那些真性情的人无疑是人群中的一个异数。真性情的人通常都比较可爱,因为他们更接近于真实。
电影中的郑薇义无反顾地去追求爱情。那就是青春,青春就是盲目的。青春的盲目就在于“不管你喜不喜欢我,反正我喜欢你。”所以电影里有一句话这样说:我们都爱自己胜过爱爱情。
电影里最爱爱情的是谁?我认为不是那个可以片甲不留的女人施洁。而是老张。“我怀揣着对你的爱,就像一个窃贼怀揣着赃物一般,不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种爱是非常高贵的,它不染纤尘而兀自开放。这种爱是最自由的,不为外界所干扰,它可以一直开放而永不凋谢。
对于一个成熟的人,当你爱一个人爱到一定的程度,你会心生敬畏,你会问自己一个问题:“我真的可以让对方幸福吗?”当你对这个问题不能给予肯定的答案的时候,你是不敢去爱的。
我们爱一个人总是想要得到,请问,你到底是爱对方还是爱你自己?你一定要认真想一想这个问题。
真正的爱,成熟的爱,一定是以对方的需要,对方的幸福为最高原则的\'。
只有成熟的人才可能享受真正的爱情而不被爱情所困扰。
献给《致青春》,献给逝去的迷惘岁月。
看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想到了年轻的自己。 还记着曾经刚认识某人彻夜难眠因为一闭眼睛,看见的都是她的笑的 那种感觉,那时候的自己是幸福的。 曾经最遗憾的事情是大学四年一直喜欢一个女孩但是都没有说,那时 自己和现在没什么变化,天天瞎忙,做着自己都不知道在干嘛的事情 ,更不会和女生说话(到现在都忘了我根本不会和女生交流,但是曾 经怎么有女友的)。好在,毕业后一年的去年夏天我有机会给那个女 孩表白了,也试着追过,不过,时间不对。错过了就错过了吧,至少 没有遗憾。
我个人认为,青春就是那个自己不会太权衡后果,不受太多羁绊,自 由自在,那个很真的时候。
有一句台词不错:
郑微后来和前男友重新见面的时候,说:“其实我们自己都在变成自 己讨厌的人。”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觉实在太多了,曾经我甚至不想来美国留学, 但是我必须来。
我讨厌投机,但是我必须做。我不想经历太多时刻变化的金钱利益, 但是我必须适应。 我不想天天泡图书馆,我也想自由自在的旅游,轻松一些,但是我必须珍惜时间。我不想毕业后那么快的回到国内,但是我必须回。我不想这个时候就已经和同龄人没有共同的语言,但是我已经out了。我不想对别人封闭自己,但是我习惯了。我不想变得有攻击性不想总是习惯于批判和衡量,但我已经成这样了。
有人告诉我,有投机能力真好。但是实话实说,我从小的梦想就是隐居田园与世无争,和家人好好的分享快乐幸福的时间。但是经历告诉我,越是想要宁静的生活就必须要自己去争去抢前,争取足够的条件来捍卫平静的生活。
命运从妥协的那一步开始,就再也无法回头,一步步的更加的身不由己。
但是,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作为古文化精神领袖的易经早给了我们一个信仰:“天”“地”“仁”“和”,所以我们中国人在遇到困难,为人处世,成就辉煌时,一直都是遵守着这四个字,比如天,为父,为长辈,为上司,更是天理,所以我们为之大国者走的是大道。
天者,定数也,中国自古便有名句:尽人事听天命,所以我们台下十年,伏首寒窗,只为一朝攻成,流芳千古,在奇门遁甲中,天为乾,位于开门,表示四通八达的意思,说,天理昭然,万物皆遵。也有“飞龙在天”,此天为天理,但他要是贪心不足,还想飞出天,那只能是“亢龙有悔”了,这也表明了天理的重要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定律。
有些人说我不信天理,我认为人定胜天,但他忘了,我们生活在天地之间,长于天地之中,我们所索取的都是天地之间的东西,那又何谈胜于天,你所做的只是加强我们对天地的认识,接着探索天地潜在的宝藏以拓宽我们的思想领域与物质生活。这也是我们中国一直做的,如三峡大坝,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所以我们知天理而顺天理而为之。
地势坤,君子以厚物载德。地为万物之母,我们祖先在其上繁衍数千年,最后才有了我们:智人,所以地代表的是生机,万物借于其以向上生长,她位于生门,以德化万物,以天理命万物,所以我们中国人最应该感谢的就是“地”。
在地上,有泽火风水,这也表明了万物的灵性皆为地得,地又为阴,阴为少变化,固定之意,所以地重来不会随便的移动,也不会随便的震动,如果不是这样,恐怕我们也会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地球上。
仁者爱人,在上古,仁是由“I”与“二”并无人旁一瞥,老子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二者,阳与阴也,然阴阳接而变化起,最后生得万物,也就是三,所以“仁”字是万字之本,更是我们应该遵守的人性之本,所以我们要做到真正的仁者爱人。
和,孔子为了实现“礼乐仁和”可谓劳其一生,也说明了和的重要性,和取自“鹤”,鹤自古变为祥物,又为人们赞美之物,这不仅是因为他们长的.灵秀,更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和谐,无争吵。到了如今,和字更是这个世界所追求的,违反“和”的组织只会自取灭亡,不会被人们所接受。所以和是万物相生的重要法则,有了和,才能人得天时,以成大道。
我们中国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国家,我们信天地之理,仁和之美,更信“活”人。我们不会被一些教义蒙蔽双眼,阻挡我们探索世界的步伐,也不会被那滑稽的一声“不可能啊”嘲笑。所以我们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过往,是老院子,是乡间田垄,是阴凉老树下的竹藤椅。是院子里晾晒的五谷,是暖日醺,满地的人间生香。
过往,是老阿嬷,是破晓鸟啾,是砂锅里咕咕的小米粥,是八仙桌前的顽童,是炊烟气,满屋的人间清欢。
我的童年长在质朴的乡村,留在多情的乡村。不过是那叼着三叶草撒欢儿奔跑,在田垄上追逐天上浮云的日子,不过是深夜听着床头阿嬷摇着蒲扇,同我道狗哥哥和鸡弟弟的故事。
后来年岁渐长,我离开了乡村,可故意把心落在了乡村。每日破晓我都会站在窗前遥遥望着第一抹刺破扬尘而来的芒光,看那与故乡同一片的天空,却是晴空万里的,大抵是缱绻的云也眷恋娇美的故乡罢。我也时而耸动耳朵,试图听见我远方的.心跳,听见那清脆鸟啾,可终不过是轿车轧过马路发出的刺耳摩擦声
静思往事,如在目底。伴着日复一日的温奶蒸包,两点一线,我愈发的思念乡村童年的无忧无虑,逝去的乡村童年带给我的欢乐。其实,我没有失去。
是一天清晨,我仿佛梦回乡村,在睡眼迷蒙中被枸杞小米粥的醇香溢满鼻腔,听见了咕咕作响的热粥和砂锅悉索的摩擦。心里一悸,我连忙翻身下床,赤着脚寻味探向厨房。“等你看到锅里冒鱼眼泡了,就用木勺慢慢顺时针搅……”阿嬷婉柔的声音从温热电话中续续传来,我探头望去。只见母亲着蓝印花棉纺裙,一头掺杂着缕缕白的青丝随意地挽着,肩耳边夹着手机轻声说话,边持着木勺缓缓地,轻轻地匀着,散发的绵密绵香,都好似在我心头挠痒痒。
炉灶的火正好,熏得满屋生香。旭日也不燥,只是斜斜的倾下,躺在母亲的白发上,析出点点银光;滚在汩汩热粥中,泛出圈圈金芒。我倚在门框边,阖着眼,痴痴的享受着,忽的一声啁啾彻底把我拉回记忆的乡村,阿婆呢喃,鸟声阵阵,树叶沙沙,是那暖日曛,柔风拂,粥香飘……
“你醒啦?闻闻,这粥,你想念顶久了的吧。”我站在田垄上,手中抓着一大颗嫩青的四叶草,正摆弄着。忽地听见母亲清晰话语,顿然醒神。“原来,是梦啊。”边想着,我步至桌前,浅尝一口。又好似梦回乡村,坐在八仙桌边,眼巴巴地望着青瓷碗里细软幼黄的小米粥,痴痴地盯着米粥上浮曳着的几点红。重拾失去过往,似是一个激灵,全身都被调动起来。我等不及纳凉,大口呼气,贪婪地吮吸着,一刻不愿停。
“喜欢吃呀,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喜欢吃呀,那我以后天天给你做。”耳边母亲颇为得意的话语与记忆中阿嬷洋洋自喜的话语瞬地交织在了一起,久久回荡在我的脑腔。不知是粥太烫,我顿时热泪满面。再品,粥变得有点咸,有点稀。我仍大口喝着,不为久违耳边在树桠跃动的鸟儿欢快唧啾,不为唇齿间糯软的米粥醇香浓郁。只为我心所念:其实,我没有失去。
我才知道,阿嬷一直挂念我,乡村的记忆里有我,母亲深爱着的,是我。其实,我没有失去。虽离乡已远,但爱,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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