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师在执教唱歌课《谁唱歌》时,为了最大限度实际效果地体现以听为主的教学手段和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便采用了先让学生听范唱两遍,接下来让学生跟琴模唱两遍,接下来便是让学生小组讨论创编歌词、小组讨论创编动作、小组讨论如何用打击乐器伴奏、小组合作创作绘画作品……一节课表现看来学生是能动起来了,气氛也很活跃,但最后的检测结果却令人失望:老师要求同学们用最优美的歌声演唱歌曲,结果是只听见老师的琴声、老师的歌声,却不闻学生优美的歌声,更谈不上准确的唱准时值……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不外于老师对如何唱好本歌曲引导少,只注意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形式表现。《音乐新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目标是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段话指出了我们过去的课程存在的问题:过分注意知识传授,忽视了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课改就是要改变这一现状,但这决不意味着我们在教学中可轻视知识的传授、技能的培养,而是要使“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有机整合,即“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学生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过程。”
《音乐教学新视角》是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个系列丛书,是《中国特级教师文库》中的一本,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编,可见其后面强大的师资阵容队伍,这套系列从书。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多年来许多特级教师把他们对教育教学的思考和实践经验整理成文或撰写成专著发表,出版,为推动我国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提供很好的材料。本书的作者吴文漪,系江苏吴江人,1994年评为特级教师,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小学音乐教师,音乐课程标准课题组成员,中国音乐家协会和中国音乐心理学学会会员。20xx年被聘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音乐实验教材(小学)的副主编。在四十多年的教学生涯中,他潜心音乐教育的实践与研究,逐步形成了“以欣赏中中心的综合音乐教学”和“文化中的音乐教学”的教学特色,在我翻 看了几页后立即意识到这位特级教师这个称号绝不是“水”的,含金量极高。从心理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等各个方面对本书进行了深入浅出地阐述,生动详实地讲解,给人以意犹未尽的畅快。
《音乐教学新视角》全书共有十个章节。在前言部分,作者就直面主题:音乐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的音乐才能,更重要的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具有综合文化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他借用管建华在《世纪之交:中国音乐教育与世界音乐教育》一书中指出的那样,“从当前发达国家的音乐教育来看,已经不把美育,技术作为音乐的目标,音乐教育的目标主要放在人的发展上”。这一观点打破了音乐作为教育的附属这一不全面的观点,把音乐提升到了一个更为重要而具体的位置之上。作者提出人的情感与丰富的文化知识有着密切的联系,文化知识越丰富,情感也越丰富,人的素养也就越高,音乐教师不能仅满足于专业知识的提高,还要重视文化知识的提高,特别是文学知识,因为文学与音乐的联系十分密切。另外如美术,历史,哲学,政治,自然科学等知识都应该懂一些,这样才能丰富自己的情感。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过:“受过良好音乐教育的人,可以敏捷地看出一切艺术作品和宇宙事物的丑陋,很正确地加以厌恶;而一旦瞧见美的事物,就一定会赞赏它们,很快乐地把他们吸收到心灵中,作为息的滋养,因此也变成了高尚和优美的性格。”可见艺术文化对塑造人格有着重要的意义,以上这些观点给予每一位爱乐者都有很大的启发。 书中的一些观点解开了我心中多年的疑惑,也许是自己认识太浅薄了一直没有搞明白什么是审美,认为审美只不过是人们口头上高喊的优雅的口号,真正做起来其实是很抽象的,在本书中第10页处作者就 “音乐审美到底怎样来提升音乐的价值”?
这个问题解开了我多年的疑惑: “音乐是听觉艺术的另一个含义是,只有把音乐的音响转化为人的审美过程,才能实现音乐的全部意义”的确如些,很多人说自己对音乐没有感觉,不来电,那是因为在音乐中,人是一种客观的形式,如果没有审美主体人去接受她,音乐也就失去了他自身存在的意思与价值,这需要欣赏者具备必须的音乐知识和欣赏能力,这样才能将物质的声音转化为具有内在精神表现力的音乐。作者尤其提到了,听觉表象积累,社会实践和丰富的文化知识是音乐思维的基础,音乐思维对激发情感,丰富想象力,提高智力和记忆力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些让我们意识到音乐对人自身的更深层成长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这本书在细细品读后,感受到了此书不同其它以往的音乐类书籍:他摆脱了以往纯粹的案例教学,投入了更多的人文理念来充实书的内涵,在阅读的过程中给人以更深层次地文化思索,对于那些喜爱文学的音乐教师会更容易产生共鸣。以往的著作基本上从理论到理论,从技术到综合地编写,过于抽象,平庸;那些以案例为主的教材则缺乏理论性,经验大于与科学,无法让人产生深刻的反思;而《音乐教学新视角》这本书则更多地从音乐与文学方面来阐述,对于喜爱文学的教师来说更能激起共鸣,同时给重视音乐技能忽视审美教学的老师来说有给予了深刻的启示,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教学来说都是非常值得推荐的音乐人文类书籍。
课改提倡多鼓励学生,以此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信心,这样不少老师便片面认为,课堂教学上鼓励的力度越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便会越高,因而在音乐课堂上频繁出现了老师“号召”同学们“掌声鼓励”,同学们就一起伸出小手拍着,“棒棒,你最棒!”,同学回答问题正确时,老师评价同学也只是仅限于“你真棒!”,“你真勇敢”……这些表扬方式,使得音乐课堂上掌声不断,“你真棒”的赞扬声不绝于耳。这些年的音乐教学经验告诉我,这种外在激励,在学生一开始接触时,都会视为一种动力,一种鞭策,但是长此以往,鼓励者会变成一种机械动作,被鼓励者也会习以为常,而起不到鼓励作用。心理学研究表明,过多的外在鼓励,不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持久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发展。《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 ,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新课改提倡鼓励学生,并不意味着就是要在课堂上说几句简单的赞扬语,做几个赞扬的动作,而是要使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要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发展。
最近看了一本关于音乐理论的书,看看蛮有意思的。
很多概念是民乐的乐理中没有系统研究或记录的。很多人有这样一种错觉,就是绝对音高辨别能力比相对音高鉴别能力要更重要。事实上,比较音绝对高鉴别能力与相对音高鉴别能力就和比较苹果和橙子一样,是没什么意义的。绝对音高和相对音高的辨别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但是却互补的技术,都是可以通过后天的训练达到的。 davidlucasburge说过,绝对音高鉴别就和用眼睛分辨颜色一样,当听到一个音的时候,具有音高鉴别能力的人不需要调音器就可以告诉你这个音是什么。甚至有的人可以说出这个音是以什么频率的a作为标准音的。
经过观察,我发现,具有音高鉴别能力的人以学西洋乐器的为主,尤其是学钢琴的。 而相对音高的鉴别,就是可以通过耳朵,听出音程关系,也就是说,具有相对音高鉴别能力的人不一定可以听出一个和弦里的每个音高,但是可以分辨出和弦的类型,比如说“大三和弦”一类。通常我们在调音的时候,调地一根弦主要是跟标准音对,第二根弦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听和第一根弦的音程关系来做调整,这就是相对音高鉴别的一个很常见的应用。 那么,两样技术怎么合作呢?简单来说,相对音高鉴别可以告诉你和弦的性质,而决对音高鉴别可以告诉你和弦具体的位置是什么。也许,有的人会有疑问, “如果一个人掌握了绝对音高鉴别,不是可以很轻松地找出听到的音程关系吗?”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有的人可以听出不同的音高,却分辨不出和弦的种类,和弦的类型与其说是一种乐理概念,更多是一种感觉。就好比我们学语言,笔画构成了一个个我们熟悉的字,就好像音符构成了我们熟悉的音程,可是字只有放在句子里才会有准确的含义,就好像和弦,只有在乐句里才有含义。 有的人认为绝对音高辨别比相对音高辨别更为重要和直接,事实上不然,音乐不是由单个的音符组成的,相对音高辨别能力可以让你在听到音乐的第一瞬间,分辨出音乐的旋律性。
以《无穷动》为例,能够辨别决对音高的人听《无穷动》会听到很多升升降降的音,而只能够辨别相对音高的人,可能会发现中间有些部分其实是一个转调。相信很多人也有这样一中经历,听一首歌,很好听,很喜欢,然后自己拉着玩,这是因为我们的相对音高辨别关系帮我们确定了旋律,但是当我们找到乐谱一看,似乎我们并没有找对调,这就是没有决对音高辨别能力的缺点了。
这两种能力,听起来很高深,但是都是可以通过训练达到的。
据我的观察和理解,现在周边许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音乐教师平时上音乐课单凭录音机、一本音乐课本执教的现象(公开课除外),上课环节不外于老师操纵录音机学生自己聆听歌曲,学生自己跟唱歌曲,一遍又一遍,最后是学生自己在录音带的伴奏下唱歌曲,表演歌曲,学生唱了整整一节课,至于难点、重点的乐句根本谈不上用琴来听辨、赏析、体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纳要(试行)》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说,新课程实际过程中,师生应互为主体,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融洽的,在和谐中不断共同发展。在新课改中,教师己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引导者,新课程在各个方面都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作用应获得新的提升,而不是下降。作为学生发展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应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和知识结构体系,为学生提供实施适当的引导,让学生找准切入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才能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让我们为达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吧!
我国自古老师教导学生,重视“因材施教”。近代教育心理学家则更加系统地从学生学习的心理活动中,找出其心理规律,指导教学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这本书就是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曹理教授在北京市城镇、农村选取典型学校,在三十余所大中小学,向两千余名师生进行了有关音乐学习心理、音乐能力发展及音乐教师素质等多项问卷的调查与测试,取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在汲取国内外课程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分析和研究,编纂而成的,是一本切于实用的教材和参考用书。
全书四个部分共十四章节,分别从音乐基础心理、师生心理、学习心理、教学心理进行阐述,尤其是第四部分对音乐教学方法的选择与心理效应及形成的音乐教学模式对于音乐教师的教学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拜读了曹理老师的著作《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感触颇深。
在音乐教学中,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音乐是怡情悦性的艺术,学生学习音乐,不论是学音乐知识技能、音乐欣赏,还是从事音乐表演和创作,心理活动都很活跃。音乐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心理状态,应当密切注意,才能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以提高教学效率。研究表明,在儿童学习音乐的诸多心理中,兴趣是儿童主动学习的唯一动机。那么,音乐兴趣产生的途径有哪些呢?
第一,对音乐的兴趣就产生在追求音乐美的过程中。美的事物不仅使人获得美感,而且是产生兴趣的源泉。比如当你聆听美妙的歌曲时,你就会被音乐感染,会跟着轻声哼唱,想去学习它,希望自己也能演唱,这是音乐本身就具有的美,它是激起学生强烈兴趣的重要因素。根据学生的这一心理,在教学中我们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体会和感受音乐的美,例如,学习歌曲之前,可以先让学生听一听歌曲或由教师范唱歌曲,感受歌曲优美的旋律,让学生说说听后的心情,是高兴还是忧伤,感受歌曲的情绪。在学唱歌曲时,还可以启发学生想象体会,感受歌曲的意境。无论是生动的歌词还是优美的旋律都可以成为教师激发学生学习歌曲的因素。
第二,兴趣就在探索和创造的过程中。兴趣和创造是两个相互作用的因素,动听的歌声,美妙的琴声固然能吸引学生,但是在教学中让学生加上简单的律动或尝试为歌曲编配打击乐,让学生参与到音乐实践中来,更能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第三,音乐的兴趣还在于愿望和获取成功的过程中。如音乐课程的改革,乐器进课堂,竖笛成为首选。在教学时,我先为学生示范演奏了《梁祝》,激起了学生强烈的兴趣,然后从最简单的小曲教起,当他们经过学习能够演奏一两首乐曲时,获得了成功的喜悦。根据儿童的心理,成功使他们得到了满足,满足的同时又进一步产生了兴趣。从而使得他们在竖笛学习的过程中产生持续不断的动力。因此,在音乐教学中,不能让学生感到高不可攀,丧失兴趣,而要让学生经常获得成功的喜悦,培养兴趣。
总之在儿童时期,由于儿童的认知和思维能力有限,不可能对某一事物作出理性的判断,或像成人那样为了某种需要去做。他们只凭自己的兴趣,并且这种兴趣还是不持久的,很容易发生变化。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始终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放在第一位。
一节课的教学效果与学生的心理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生动有趣,引人入胜的教学,既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求知兴趣,也能促进学生深入思考,使学生自始至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旺盛的精力参与活动。兴趣能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能推动学生不懈地学习。在音乐教学中,激发兴趣的导入方法很多,故事法、游戏法、情境法、讨论法、投影法等等,但根据所教的内容做到新颖别致,丰富多彩,运用得好会使学生产生获取知识的兴奋状态。发声练习是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首要环节,读后感《音乐教育读后感》。开场的好坏,往往会对学生的后继学习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柯达伊认为音乐教育应该从幼儿园就开始。这是因为对儿童而言,音乐最符合他们的天性,最能引起他们的兴趣,也最能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所以柯达伊说:“音乐必定是学校课程中唯一最自然的部分。”
要为幼儿提供正确的早期训练,唤起其对音乐的兴趣,使其获得音乐的体验,形成好的音乐品质和趣味。当孩子们对音乐形成了好的趣味,将一生都不会被轻易地改变。同样的道理,那些没有接受过正确的早期训练的人,就不会获得实际体验音乐的机会,渐渐地,对音乐的感觉就会变得麻木。正如柯达伊所说:“对成人采取任何行动几乎是不可能,成人坏的品味是无法被改进提高的,而另一方面一个从早期就被发展出的好品味,也是不可能轻易地被破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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