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食物是小龙虾,它的来历是这样的:小龙虾本来是入侵物种,它们的繁殖能力很强,
煮熟的龙虾火红火红的,而且香味扑鼻,令人垂涎三尺,一口下去小龙虾好像是在你的舌尖上跳舞一样,令人回味无穷。
吃小龙虾的时候,也要讲究技巧。既不能狼吞虎咽,也不能慢慢吞吞。我是这样吃的:用大拇指“温柔”地戳进小龙虾的天灵盖里,来个华山接顶,去除脏物,“吸溜”,美味可口的虾黄就“滑”到嘴里去啦!然后掰开小龙虾的脊梁骨,里面的精华就乖乖如任我摆布,里边的虾肉Q弹软弱,肥而不腻,但是,我的嘴感觉越来越麻,一照镜子,哎呀!嘴巴都肿得像个红香蕉啦!
小龙虾好吃是好吃,但别多吃,吃多了就容易得痛风。
不过,我还是爱吃小龙虾!
说起中国各地的风味小吃,那可是数不胜数,北京的烤鸭、天津的狗不理、包子四川的火锅,都让人馋涎欲滴。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家乡陕西宝鸡的特色小吃――凉皮。
那洁白如玉,晶莹透剔的一条条带子,放上绿生生的黄瓜丝,倒上香喷喷的芝麻酱,泼上红灿灿的辣椒油,捏上几块面筋加上黄滋滋的姜水,不管在什么时候吃上一口,都简直是人间美味。
每次上街都忍不住吃一碗凉皮,特别是在骄阳似火的夏天,吃上一碗凉皮简直无与伦比。走到街上随处可见卖凉皮的,凉皮摊位一般不算大,几张桌子加几张椅子外加一个简单的灶炉。摊主热情的请你就坐,麻利的往碗里放一点绿豆芽和黄瓜丝,再把一片凉皮切成段放进去,最后加上姜水、香醋和辣椒油。等不了几分钟凉皮就端上来了。
家乡的凉皮,吃着美、闻着香,既有凉的,还有热的。凉皮老少皆宜,如果你尝过了一定忘不了,如果你还没吃过一定去品尝一下,一定会让你流连忘返。
爆米花是我和小伙伴们小时候最爱吃的小吃之一,它吃起来香脆脆的,香气扑鼻。那个时候是我们最爱吃的食物。
小的时候,嘴老是很馋,很想吃爆米花,就会向母亲要两元,然后高高兴兴的去买爆米花。到了一个巷子里,白发苍苍的老爷爷在做爆米花。旁边也有好多小伙伴们,手里都拿着母亲给的两元钱,在等着爆米花!小伙伴们,你看看他,他看看我,我再看看他好像sh什么东西似的。最后在我们当中最大的一个小孩子说:“那要不我们凑钱买个大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吃好久好久了。”大家都开始兴奋地点点头!老爷爷开始做爆米花了,只见他把玉米放在一个像似大炮肚子!在那里转来转去还怪有意思的.。
眼看就要熟了,小伙伴们紧张的捂起了耳朵。“轰”随着一声响,一阵阵香味儿扑鼻而来,我们大呼小叫的说:“爷爷,爷爷,多放一点糖,多放一点糖。”拿到爆米花时就在附近的桃树下吃起爆米花,味道可美味了,于是我们约定好明天后天不管是风吹雨晒还是倾盆大雨,还是狂风怒号,都在这里集合!“好!”我们一致的答应了……
转眼间我长大了,我忽然想吃爆米花,于是去拿20元买了一份大的,放了一点点糖,但一点儿都不好吃一份大的,还不如童年小伙伴们凑钱买来的分享的吃,那时候才是最好吃的,现在连价格都变了,味道也不如以前了……
好想再吃一次儿时的爆米花啊!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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