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又香又甜,长得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每当我肚子里的小馋虫在呼唤草莓时,我就会问妈妈要10元钱,飞奔向卖草莓的小摊子,跟它来一场甜蜜的约会。
这不,刚吃完中饭的我,馋虫又催促我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应允了。来到商店门口,门前已是一条“长龙”。周围站满了贪吃的人们,人们搓着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见到草莓,我也垂涎三尺。
终于,“草莓”不负有心人,我买到了仅剩的一盒草莓。
我看着这红通通、水灵灵的“小姑娘,”怎么也不忍心下嘴,但是,我禁不住甜蜜的诱惑,还是拣起一个又大又红的“小胖子”,一口把它给吞了下去。草莓的味道在我舌尖上弥漫开来,舌尖的味蕾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再来一颗!”真好吃!草莓在我的舌尖上跳着欢乐的华尔兹,我整个人也随之摇摆起来,在甜蜜的约会中沉醉了。我捏住它的“头”,再将“头”拔去,我又吃了一个,我就这么和“草莓小姐”一直约会到它不再“理”我为止。
我越来越爱吃草莓,瞧!馋虫又饿了!
我最喜欢吃桃子了,因为我是属猴的。
这不,今天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大箱桃子。
这些桃子看上去很可爱。
它的形状是上面尖,下面圆,像刚出生洋娃娃的小脸。
小脸长得红粉粉的,圆鼓鼓的,还透着一股浓浓的果香味。
让人忍不住就想上去捏一下,咬上一口。
真是太诱人了!
于是,我“嗖”的一声飞奔过去,拿起桃子,狂吃起来。
不一会儿就吃掉了一大半,吃得满脸都是桃子汁,肚子变得圆滚滚的。
妈妈看到了,吓坏了,赶紧对我说:“别再吃了,再吃,你就像个桃子了!”我大声抗议道:“就吃!就吃!就吃!”我跟妈妈争论不休,最后妈妈没办法,一生气不管我了。
正当我沾沾自喜的时候,突然我感觉肚子好痛,完了,我终于拉肚子了。
桃子虽然好吃,但是不能吃过头。
我想,做人也应该是这个道理,千万不能过分贪心。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
本人对这句话非常赞同,我就是这么一个爱吃东西的人,一看到好吃的东西,我的口水就情不自禁的留了出来。
一天我的二姑从南方回来,给我带了一大堆东西,有冰凉可口的冰激凌、香酥美味的大饼干,还有黏糊糊的黑巧克力,总之那好吃好喝的一应俱全,这是我正看得入迷,姑姑突然问我天毛是不是想吃呀!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很想吃。
姑姑笑咪.咪的又说:”乖这原本就是给你买的,现在你可以把它拿走了。
我一到我的房间,就开始大饱口福,先吃巧克力,在吃……不一会那堆吃的`就被我吃光了,这时我还没吃饱又来到餐厅吃面包、牛奶,最后终于吃饱了。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妈妈端上来了大大的饺子,把我馋的,又留出了口水,哎!可我哪还能吃进东西呢!只能眼巴巴的看爸爸他们吃那,又大又香的饺子了。
这就是一个贪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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