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我出门上学前还是晴空万里,出门后,天上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天。
走在路上,我不停打着寒颤,雨水从头上浇到我的脚跟。我知道回家拿雨伞肯定是来不及了。我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就在这个时候,他——我的爸爸,出现了。一张扁扁的脸正在向我凑近,我的爸爸他正骑着单车向中我驶来,由于骑车的关系他不能打雨伞,他淋得像落汤鸡一样。他焦急地把雨伞递给我说“上来,我送你去上学。”我默默爬上自行车后座。“你看衣服全都淋湿了……”爸爸又开始唠叨了,以前我最讨厌爸爸唠叨,现在听着却感觉好温暖。
雨越下越大,终于到了学校门口,爸爸从怀里掏出一包衣服对我说:“到了学校,赶快把衣服换上,小心着凉了。”我站在校门口,看着瘦弱的`爸爸骑车离去的背影。雨更大了,爸爸骑着车又不能打伞,我好担心他着凉生病。爸爸什么事都为我想得很周到,却很少为自己着想。为我准备了衣服,可能忙于出门却没为自己准备衣服,到了公司却只能穿着湿衣服工作了。想着想着,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忍不住往下掉。
有一个为你默默奉献的人他叫爸爸,那豆大的雨滴就是爸爸对我暖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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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记者的文章感情真挚,人物细致。如果加一点环境的渲染,侧面烘托,更能感染人哦!
友谊的力量是最值得称赞,最值得我们喝彩!这是那难忘的一刻留给我的震撼。
“谁叫你告诉他的!烦死人了!”这声尖嚎发自煜,我的一位朋友。
“你有和我说不能告诉别人吗?你又没说,我就算告他了你能死呀!神经病!”我不甘示弱,只不过把她喜欢的幼稚游戏告诉青,至于这样吗?!
没想到,她竟哭了。“你怎么什么都和别人说啊!一点不尊重我。我再也不想理你了!”
“好啊,我还不稀罕呢!”我气呼呼地转身走了,走得既潇洒又狼狈:“哈,哈哈,”我皮笑肉不笑:“不就少了一个朋友吗?有什么……”
这一整天我都心不在焉,闷闷不乐的,心头就像压了块乌云,没心情写作业、吃饭。终于等到放学了,却也没有从前放学时的喜悦。
“哎呦……”一声惊呼后,“咣当”一下,只见我是人仰马翻,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尖利的石头刮破了我的膝盖,又长又深的伤口不停地流着血,伤口沾满了污泥,黑红的鲜血顺着腿往下流,同时流下的还有我眼眶中奔涌出的泪水。
“怎么搞的!痛不痛?”
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竟是煜!她跑过来的一瞬间我怔住了,怎么也不敢相信,刚才还互为敌人,而现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煜第一时间跑来,我想我永远忘不掉那一刻,看着煜焦急地手忙脚乱,边用嘴对着伤口轻吹,边笨拙的用水冲洗伤口,还喃喃地:“痛吗?不怕,不怕啊,马上就好了,不会感染的……怎么那么不小心呢?唉……”她的汗水融进我的血和泪,流在一起……
我望着她,怯怯地:“我们……还是朋友,对吗?”我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她却听到了。冲我一笑:“我才不会像某些人那么小孩子气,我不和她计较了。”我也笑了:“我们还是朋友!……等下,谁小孩子气了?……”笑声、话语声淹没了我的疼痛和煜的焦急,我们和好如初了。
这件事已过去好久,我和煜也都上了各自心仪的中学。但每次我看到膝盖上的那道伤疤,都会想起那一刻——煜伏在我身旁焦急地为我冲洗伤口的那一刻,那一刻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友谊。那一刻,真的好难忘。
现在想起那一刻,我仍然感到惭愧无比。
记得有一次上学路上,时间差一点儿就要晚了。我和妈妈就到学校旁边的一家小饭店就坐。小饭店里的生意不错,我们母子两幸运地坐到最后一个空位。环视四周,我看到饭店里的客人们正在忙着自己的事,有在和朋友欢快地聊天,有的正津津有味地吃着香喷喷的蛋炒饭,还有的正焦急地等他点的菜——我也正是这样。过了十分钟左右,让我等了好久的蛋炒饭终于来了。看着就让我垂涎三尺。我二话不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吃的满头大汗的我发现没有清汤,可是,因为我很要面子,所以就告诉妈妈向旁边的老伯伯服务员要一碗。妈妈拗不过我,只好去要了。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那老伯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汤端了过来。我又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突然,我发觉有一个人在盯着我看,抬起头一看,原来是那位老伯。我顿时觉得浑身不自在了,心里忍不住想:这个人真没礼貌,一直看着别人吃饭,真没素质!没了食欲的我,草草喝完了汤。这时,突然听到那位老伯伯轻声询问道:“小朋友,还要加一碗汤吗?”啊!听了这话,我立刻恍然大悟,原来他是怕我出于自尊,把汤喝完了不好意思要,就一直看着我喝完,然后主动问我还要不要。而我呢,却把人家想成一个没素质的人!想到这儿,一股内疚的感觉涌上心头。
“不用了,谢谢!”我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
临走时,我又忍不住看了一眼老伯伯,他忙碌的身影在热闹的饭馆中不停地穿来穿去……
那一刻的惭愧始终挥之不去,它就像一块“樱花牌”橡皮也擦不掉的铅笔字一样,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它无时无刻提醒着我,要用善意的眼光去看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去看这美丽的世界。
俄国作家格拉宁写的纪实小说《奇特的一生》,描写了亚历山大·亚历山德罗维奇·柳比歇夫的奇特一生。
柳比歇夫是什么人?为何说他的一生是奇特的?作者一开始便抛出问题,然后一点一点地为读者解开谜团。想要知道答案,小伙伴们最好直接去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实在词穷,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柳比歇夫的`伟大。况且,作家格拉宁把柳比歇夫的故事讲得引人入胜,你读了一定不会后悔的。
许多人都有所耳闻,柳比歇夫最独特之处是他从27岁到82岁去世,一天不落地写了56年的日记;而所有的日记没有一字多余,全部用于记录他当日的时间去向。这听上去好像很乏善可陈嘛!不过,在下判断之前,请你回答这个问题:你还记得2016年12月1日,你是如何度过的么?这只是上个月的事情,我们恐怕已经没有印象了,而通过柳比歇夫的日记(可能叫做“时间账本”更合适吧),你可以知道他生命中任何一天的时间都去了哪里。正如作者所言:“柳比歇夫的时间如水晶般晶莹、匀称……几十年的时间可以一眼看透,在漫长的岁月里,没有丝毫模糊之处,也没有禁区”。更让人惊叹的是,柳比歇夫一生专注于他年轻时定下的学术研究目标,勤勉工作,从不停歇。比如,1963年,柳比歇夫花在其核心学术工作上的时间共计2006小时30分钟,平均每日5。5小时,这些时间都用于思考、阅读和写作。这是他人生中工作时间最长的一年,而那一年,他73岁。
阅读这本书,读者一定会被柳比歇夫惜时如金的态度所震撼。对柳比歇夫来说,“消磨时间”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概念,因为“任何时间都是宝贝。时间是进行创造的时间,认识事物的时间,享受生活乐趣的时间”,他怎么舍得浪费呢?平常,我们好像根本瞧不上半个小时的时间,半小时能干什么呢?半小时,对柳比歇夫来说,意味着散一次步,捉几只虫,制作一个昆虫标本,读好几页书,写半封信……。他头脑里大概有一个表,时间滴答、滴答流逝的声音,清晰可闻。
细想想,如果一个人能活80岁,他/她也只有960个月、不到三万天的时间可供使用。过一天,人的生命就少一天。如此想来,甚觉可怕。我们的时间账本上,还剩下多少天可以浪费呢?这有限的生命,难道真的就任其在浑噩中度过么?
柳比歇夫用他独特的方法,“抓住了变幻无常、老想溜掉的日常生活,抓住了我们没有察觉到的、损失掉的、不知去向的时间”,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一下柳比歇夫的时间记录大法呢?对此,作者的回答值得我们深思:柳比歇夫的时间统计法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道德问题、生活哲学问题、人生信念问题。“命运赋予我们的生活、时间是无价之宝,应当利用它来不仅给自己(绝不是只给自己),而且是给别人,给周围的人们带来最大的利益。方法,利用时间的方法,都必须与生活的目标和意义,与道德品质协调一致”,“应当由每个人自己来制定自己的时间使用法。但不管怎样,都应当深思一下,自己的生活在怎样度过。”
今天是20XX年的第5天,新的一年,你打算如何度过呢?你一生的宝贵时间,打算花在哪些事情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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