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自信的他作文(他自信了五百字作文)

最自信的他作文(他自信了五百字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9-16 19:27:02
最自信的他作文(他自信了五百字作文)

最自信的他作文【一】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最自信的他作文【二】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最自信的他作文【三】

我和任硕是同班同桌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因为我们之间平时经常相互帮助共同学习,久而久之便成了酷似兄弟般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任硕既是我同班同桌同学又同住在一个小区,要说我们是同桌同学,还不如说我们是一对行影不离的好兄弟、好朋友。任硕家里的条件比我们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平时他总是时不时的资助我,什么本子、笔呀!他都是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放进了我的书包里。有时还送给我一些旧衣服、旧鞋。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不再嫌弃一切照收。并且还特别开心,因为我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他能够我在生活上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也知道他也特别开心,因为他知道他能用他的微博之力帮助一个人了。他同时也多了一个好兄弟、好朋友。

在生活上他经常帮助我,在学习上我也经常帮助他。他平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于是每到星期天我都要到他们家里去帮助他学习英语。开始我从字母读音开始教他,从发音到读写一步一步慢慢地教他,每个发音我比老师都讲得过细。慢慢地他的英语成绩上升了不少。后来我又借用他们家的电脑教你学英语,他在掌握了电脑学英语的方法之后,他的英语水平又有很大的提高。就这样,在生活上你帮助我,在学习上我帮助他,我们在相互帮助之中便成了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

可以说,他是我一生之中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我们彼此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享美好时光。

最自信的他作文【四】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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