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一个带着眼镜的普通小女孩,却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同学说《世界100名人成长纪录》这本书很好看:内容既丰富又精彩。放了学,我风风火火地回到家,恳求妈妈,可妈妈斩钉截铁的说:“我不会买。”在心灰意冷了两天过后,我决定卖报挣钱买书。烈日炎炎的夏天,可以醒目地看见一个小女孩一边用稚嫩的童声卖报,一边不时擦擦汗。就这样,7天后,我得到梦寐以求的书,对它爱不释手,竟忘了吃饭。那一年,我才9岁。
“书不可一日不读。”是啊!书是知识的宝库,书能帮你解决问题。作文课,陈老师笑容满面地告诉我们,要写《家乡的风景》。回到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家里没资料呀!心急如焚的我不知道如何是好。突然,我好像想起了什么。对呀!我无声的伙伴—书!我急忙翻箱倒柜地找,终于找到了一本《家乡风景名胜简介》的书,我喜上眉梢,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在经过精心删选,我的一篇作文终于诞生了啦!我心想:书真是好啊!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对我有那么大帮助,我以后一定要广泛预览书刊,增长知识,扩大知识面。
书也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让我做一个爱心,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热爱大自然的.小学生。
我与书的故事不计其数。哎呀,读书时间到了,想听的话,下次再给你介绍吧,我去看书啦!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死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妥当。因为吃饭是物质的,有助于身体健康;读书则是精神方面,有助于心灵健康。只有两方面都成长,人才能健康。回想过去,我就禁不住涌起了愉悦之情。
在七岁那年,我在老家读的第一本名著是《聊斋志异》。我只是不经意的读了一篇《鸟语》,就喜欢上了它。就像珍爱自己一样,于是我把所有的精力放在读书上,从晚上七点到九点半,我的眼球就一直被这块磁铁一般的书吸引着。可是,每篇文章都意义深刻,我必须认真翻阅好几遍才能了解大致意思。因此,我没有读完这本书,唉我满载着遗憾回到了北京。
这次假期,来到了山海关,我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姥姥、姥爷、妈妈和爸爸都很爱看书呢,说不定这里会有《聊斋志异》呢,我一边看着外边的风景,一边细细地想,事不宜迟赶快行动。
进了家门,向书柜望去,在一排排密密麻麻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
“唉!怎么会没有。不行,我再找一边。”我皱了皱眉头,擦亮眼睛,又投入了忙碌之中。
“《中国地理》、《生物学》、《城南旧事》、《论语》《聊斋志异》。”
“找到了!”我兴奋地叫起来。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呀。”我望着这本可爱的聊斋,沾沾自喜。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即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又非常害怕。我高兴的是,找到了且品味上了《聊斋》,可以一饱眼福。令我担忧的是,书里面会不会有让人害怕的故事呢?
不知不觉中,周围的家具不见了,我却看见了“小翠”,她正和一个人津津有味的谈着心事,我躲在一旁,静静地倾听……直到午夜十一点半,我还在如醉如痴的品味着。等我缓过神来,吓出了一身冷汗。
书把我带上高山、带过黄河,让我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让我感受到爱恨情仇。书老师把优美的词、句子和段落送给我,让我提高了写作水平。书就是我的一味“良药”。
从小时候起,我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是因为我喜欢书,所以我才会因为书而闹笶话。下面就由我来诉说一两件事吧!
星期六,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伸了个懒腰,便起床了,我想起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买书﹞,便把我那正和周公约会的老爸叫醒,叫他给我去买书,若爸半睡半醒式地答应了,然后把买书的钱给我,然后继续和周公约会。我呢?一下就闪就没影了,到是书店里又多了个“爱书如爱命”的人,我看到一本我上次没看完的书—《格林童话》,我盯住了那本书,如同饿虎见了食物,我一个“饿虎扑食”,转眼间,书己经被我抓在手上了,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时间过得飞快,一个上午过去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原本挤满人的书店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空荡荡的了,我赶紧起身,买了老师叫买的书,一下冲下楼,老爸来了,(我每次都忘记时间),所以老爸二话不说,见我上车了,便冲刺下去(恐怕比火箭还快100倍)。
“看书。”我星期一唠叨的事就是看书,我边走边看,“当”撞着一物,也不看神马(什么)东东,就说∶“对不起,同学。”(估计这棵大树会在心里诅咒我一万便的),呆瓜语句一出囗,旁人惊得说不出话,在我走了30步的0·000001时,我回头一看,周围己笑倒一大片了﹝可以震塌学校﹞!我真是为我自个默哀!!我喜欢读书,所以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名人对书可谓情有独钟。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是个爱读书的人,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妈妈每天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那会儿我还很小,睡觉时会闹觉,可是只要妈妈一讲故事时我就会静悄悄的,听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后来我家的故事书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会把书拿出来,读给人家听。大家都夸我聪明,其实我的书拿的都是反的,为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上幼儿园了,学了拼音。我开始自己读有拼音的那种小故事书,妈妈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而我却总是读得吃力又认真。
终于,我上小学了。哈哈!我可以自己读书了,我开心得不得了。每天一有时间就拿本书在那里读,懂的不懂的`都看。妈妈告诉我:读书不能不求甚解,囫囵吞枣,只看个热闹是没有用的。我按照妈妈的意见不断地看书认字,学会了很多的知识,长了许多见识。
长大一些了,我的书成了我的命根子,折一点都不可以。可是妹妹偏偏向我借书,我碍于面子只好借给她了。几个星期后,我的书被还回来了,不过它是“负伤”回来的。书的封页坏了,中间还掉了好几页,我都要心疼死了。为此我和妈妈吵得面红耳赤,并且下定决心再也不借书给妹妹了。我同别人借的书就更加珍惜了,很怕脏弄破,看完了赶紧还给人家。
最近,我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真的让我爱不释手。为了能尽快地读完,我几乎废寝忘食,也常常随着故事里的情节浮想联翩。有好几次我都想半夜起来偷偷地看,书对我的吸引力就像磁石吸着铁器一样强大。
粮食哺育身体,书籍哺育灵魂。一个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我愿意在书的海洋里继续遨游,实现我的梦想!
“读了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没错,书是我们的朋友,是它让我们获得了知识。今天要为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看的'书——《环保超人土豆仔》。
《环保超人土豆仔》是一本主要写主人公土豆仔怎样成为一名绿色环保超人的故事及土豆仔制作的用来环保的手工的故事。但是,这本书与其他的书不一样,它是以主人公的形式写的。而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它内容精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有几次土豆仔的试验被我成功地应用到了我的生活里。
第一次是在新年元旦的时候。每年元旦,家里都要进行一次彻彻底底的大扫除。而每年的大扫除,擦窗户往往是最困难的。因为窗户每次擦完后,露在外面的面总是被雨水冲刷,肯定会留下一些擦不干净的污物,所以每次都要反反复复擦好多遍才能干净。可是今年,我看到了土豆仔擦窗户的办法,便想用这个方法擦我们家的窗户。于是我按他的办法往一个小罐子里倒点白醋,再倒入三倍的水,混合并搅匀,用抹布沾湿擦窗户,擦完再用揉成团的报纸擦干……终于,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擦完了整个的窗户。哇!真的好亮!我不得不说它的效果超级好。我的家里再也没有脏兮兮的窗户了!
第二次是学校要上交绿色创作的时候,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做了一个用废弃的塑料袋制成的风筝。第三次是在妈妈过生日时,我按土豆仔的方法制作了美味可口的酸奶。第四次……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好多,现在,我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位环保小超人了。不同的书能让我们获得不同的知识和乐趣,总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朋友。
我国古代文学家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意思就是说:书像药一样,好好读书可以医治愚蠢。
我十分喜爱看书,所以人送外号“小书虫”。
为什么我会如此爱看书呢?这里还有个故事呢:小时候,我刚从老家来到盐城,小区里的小朋友都不认识,只好在家里发呆。这时,我刚好看见旁边有一本书,就随手拿来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书里精美的插图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从此,我便迷上了书。
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今天我们一起去买书。”我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一蹦三尺高,立即换好了鞋子,准备出门。来到新华书店,一进门,我便被一楼琳琅满目的书吸引了。那里有金庸爷爷的武侠小说,有冰心奶奶、曹文轩叔叔的散文,有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有《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还有……看见我被一楼的书吸引住的样子,妈妈连忙说:“二楼的书更好看。走,看看去!”还没等妈妈的话说完,我就风一般地向二楼跑去。哇!二楼果然有更多好看的书。最终,我在书店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买完书,正值下午,阳光明媚,非常适合看书。所以我一回家便来到自己的小房间,坐在学习桌旁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刚买回的书。我一看起书,便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快要吃晚饭时,妈妈进来叫我吃饭。由于当时我正看到最精彩的一个章节,所以妈妈进来了我也不知道。妈妈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走到我的旁边,陪我一起看书,可却浑然不知。等我看完了那一章节,突然看见妈妈,吓得“啊”一声大叫。妈妈也被我吓得不轻,说:“你干吗?”我委屈地说:“我没有看见你不行吗?”妈妈连说:“行,小少爷。”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经过这件事以后,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虫”,我也只好接受了这个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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