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用说明方法写狗的文章怎么写)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用说明方法写狗的文章怎么写)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11-18 14:01:38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用说明方法写狗的文章怎么写)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一】

汪汪,汪汪!嘿,大家好,我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狗。

我全身长着白色绒毛,只有眼圈和耳朵是黑灰色的,就像一只“山寨熊猫”。我不但好看,而且我的四肢也十分发达,能跳上比我高几倍的台阶呢。我也很聪明,只闻味就能分辨出谁是我的主人。我还是个名副其实的“小谗猫”,最喜欢吃骨头,嚼起来“咔咔”响着,真是香极了。所以,我的主人很爱我。

有一次,我的主人拖了鞋躺在沙发开始看起了电视,而我呢闲着无聊,便决定搞一次“恶作剧”。

正当我的主人目不转睛看得入迷的时候,我就开始了我的计划。我首先像小偷一样,伸着舌头,抬着前腿慢步轻声地来主人的拖鞋旁,然后我用樱桃般的小嘴衔起主人的拖鞋,最后我用比世界飞人伯乐特快N倍的速度带着“战利品”直奔向我的窝去。主人这才恍过神来,气得火冒三丈,不知道是谁拿走了拖鞋,看来这回我是闯大祸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与我想象的截然不同——爱我的主人得知是我***“好事”,便不忍心打我,而是用温和的目光看着我。见此情景,我就又赶忙衔起鞋子,跑到主人面前。等摆放整齐后,就不停地摇着尾巴向主人真诚地道歉,看得主人哭笑不得。这时,我悬着的心得以平静。

这就是一个懂得感情的我,这就是一个天真的我,这就是一个淘气的我。现在,我相信,一定更加了解我这只“山寨熊猫”了吧!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二】

我全身覆盖着雪白的毛,柔软极了。主人经常喜欢一边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一边轻轻抚摸着我的毛。我的眼睛是黑色的,亮晶晶的,就像黑宝石。我有着小巧的鼻子,十分灵敏。很多人还训练我的朋友成为警犬。它们为人类作出了不少贡献,帮他们攻破了不少案件呢。我是哺乳动物别看我表面文文弱弱的,我可是有很锋利的犬牙哦,主要用来撕裂食物。你知道我最喜欢吃的食物是什么吗?嘿嘿,猜对了呢,我最喜欢的就是骨头了。其实这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遗留下的习惯。在炎炎的夏季我喜欢张大着嘴巴,垂着长长的舌头,这是我散热的一种方式呢!

在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我们狗一族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驯化为家畜。因此,在很多方面,我们都与狼很相像,不过我的个头比狼的个子稍微小一些。不过,你不要因此就小瞧我哦,我可是很机灵的。我的嗅觉很灵敏。我有2.2亿个嗅觉细胞,是人类的250倍,能分辨出大约200万种物质发出的不同浓度气味。我的听觉十分敏锐,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是人类的6倍。知道吗?我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的400倍!我辨别声音方向的能力也是人类的\'2倍。我能分辨32个方向。而且我还可以分辨极为细小和高频率的声音,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每当我听到声音时,由于耳与眼的交感作用,所以完全可以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即使是晚上休息时我也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性,能分辨清楚半径1公里以内的声音。告诉你哦,我还可以区别出节拍器每分钟震动数为96或100次,133次与144次呢。我可是很聪明的。对于人的口令和简单的语言,可以根据音调音节变化建立条件反射。然而,过高的声音或音频对我来说是却一种逆境刺激,使我有痛苦,惊恐的感觉。

我也是很讨人喜欢的,可谓是人类的忠实朋友。我记得曾经和我有过亲密相处的人,还有我住过的地方。我还记得第一个领养我的人是一个老奶奶,她很慈祥,总是喂给我吃很多好吃的肉。她总是喜欢用她那粗糙的手抚摸我,为我梳理乱了的毛。我总是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好吧,跟你们人类一样,我也是有嫉妒心的。记得那次因为我的主人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而忽略了对我的照顾时,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主人还为这狠狠的教训了我一顿。哎,我只是想得到主人的关爱嘛,真委屈。

哎呀,主人叫我吃饭了。朋友,再见,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吧。你不要忘了我这只可爱、机灵、讨人喜爱的狗哦。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三】

我是一只白色的玩具狗,眼睛里充满快乐,只要见到主人,那支毛茸茸的尾巴就摇动地欢快极了。

我原来和朋友一起躺在商店的玩具柜上,直到两个月前,我才被一个小男孩买走。我到了他们家,便躺在了属于我的玩具床上,每天小主人都要把握捧在手里玩上两三个小时。当时,一见到我原来的朋友我就会跑到他们面前,告诉他们我的快乐,别提多神气了。

可是,好景不长,小主人的妈妈又给他买了一只玩具小猫。自从小花猫来到小主人的`家,我的委屈生活就一天天的开始了。小主人随手就把我扔到玩具筐里,和那些过时的玩具躺在一起。我越来越伤心,每天只能看着小花猫躺在本属于我的玩具床上,眼看着小花猫在小主人的手里玩上五六个小时,这回,我的心被伤地透透地。在玩具筐里我又过了五个月。

一天,小主人来到玩具筐前,我还以为小主人不要小花猫了,又喜欢我了,我就像看到了一个特大的救星。没想到,他立刻提着筐向门外走去。开始,我并不知道他要把我们倒在又脏又臭的垃圾箱里。当他手一扬,我和玩具筐里的同伴都被扔到了垃圾箱里,我美好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时我感觉到非常孤独………..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四】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做狗,因为我是一条看门守护的狗,所以我叫做“看家狗”。我有好多好多的同胞,比如:贝贝狗。狮子狗。毛毛狗等等……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

我们“看家狗”的职责是看门守护。按理说应该要“吃好,喝好,住好”,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看家狗的生活真是很惨啊!

“我叫你不出来!我叫你不出来!”我的妈呀!我那体弱多病的兄弟怎奈何得了他主人的这般拉扯,只得悻悻地走出了门,任由他的主人摆布。

生活惨点也就罢了。“狗不嫌家贫嘛!”居然还有人编一些歇后语来损我们,真可恶!

一次,我们看到主人家的老鼠特别多,光靠猫老弟是不行的。因为我每天都看到猫老弟累得腰酸背痛的。于是,我们同情心大发,来帮助猫老弟来捉老鼠。我们守在老鼠洞一蹲就是一两个小时,我们心想:我一定要把那些可恶的老鼠捉出来!被一些人看到了,就随口来了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们原以为主人会为我们辩解的,可谁知,那斗大字不识一个的主人却随声附和到:“对!对!对!真是多管闲事!”真是假装明白,不懂装懂!气死我们了。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狗整天倚在主人的怀抱中,却被主人当作心肝来养。有的却生活的痛苦不堪呢?难道人类天天嘴上挂着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就是这样子的吗?

聪明的人类,你能为我们这些生活的苦不堪言的狗类解开心中的这个谜团,好吗?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五】

Hello!我是一条狗,叫汤姆,一条普普通通的狗,可我也有着一些不平凡的经历。那好,咱们聊聊吧!

我在一个家境不错的人家长大,可是主人对我极坏,所谓的“坏”就是指每天只给我一些剩菜剩饭,到了周末也才加一根带着一丁点肉的骨头什么的,我都快营养不良啦!

不过,有个小女孩对我不错,每次来都给我些好吃的,或带我出去散散步,(我平时被主人栓在门口)可是她不常来,所以好日子也就不长。

我们狗的嗅觉可是一流的,常听说有的狗为抓坏人立了大功,这可是咱狗家族的一大荣耀和骄傲。

有一天夜里,一个人轻轻地从主人家的围墙外翻了进来,我本能地叫起来。那个鬼鬼祟祟的人听见了连忙扔给我一块肉。虽然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开荤了,但是我并没有接受,因为我知道,他不是好人,而且我的许多兄弟姐妹就是因为贪吃而被毒死的。我继续疯狂地叫着,直到主人被我吵醒,那个贼逃跑了才停住。为此,主人大大地“表扬”了我,既封我为“保卫科长”,又给我吃了个“套餐”。我心里甜滋滋的。于是,每遇到陌生人我都会叫,这是我的天职嘛!

说过了我的“丰功伟绩”,再来谈谈我的看法吧!

人们用这个“狗”字造了不少的词语,比如狗急跳墙、狗仗人势、狗改不了吃屎……可是这些都是贬义的。我不知道别的狗怎么想,反正我很气愤,咱们的名声都被你们破坏了。

我的生活也和你一样,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还有无限幻想。唉,做狗也难哪!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六】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做狗,因为我是一条看门守护的狗,所以我叫做“看家狗”。我有好多好多的同胞,比如:贝贝狗。狮子狗。毛毛狗等等……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

我们“看家狗”的职责是看门守护。按理说应该要“吃好,喝好,住好”,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看家狗的生活真是很惨啊!

“我叫你不出来!我叫你不出来!”我的妈呀!我那体弱多病的兄弟怎奈何得了他主人的这般拉扯,只得悻悻地走出了门,任由他的主人摆布。

生活惨点也就罢了。“狗不嫌家贫嘛!”居然还有人编一些歇后语来损我们,真可恶!

一次,我们看到主人家的老鼠特别多,光靠猫老弟是不行的。因为我每天都看到猫老弟累得腰酸背痛的。于是,我们同情心大发,来帮助猫老弟来捉老鼠。我们守在老鼠洞一蹲就是一两个小时,我们心想:我一定要把那些可恶的老鼠捉出来!被一些人看到了,就随口来了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们原以为主人会为我们辩解的,可谁知,那斗大字不识一个的主人却随声附和到:“对!对!对!真是多管闲事!”真是假装明白,不懂装懂!气死我们了。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狗整天倚在主人的怀抱中,却被主人当作心肝来养。有的却生活的痛苦不堪呢?难道人类天天嘴上挂着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就是这样子的吗?

聪明的人类,你能为我们这些生活的苦不堪言的狗类解开心中的这个谜团,好吗?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七】

我的名字叫毛毛球,因为我长了一身雪白雪白的长毛毛,毛茸茸的,活像一个会动的雪球,所以主人就给我起了这个可爱的名字。

我的眼睛炯炯有神,鼻子虽然不大,但是嗅觉非常灵敏,耳朵和毛发都精神抖擞地直竖着。主人和我的伙伴们都说我长得漂亮大方又可爱。

我是在刚满月时来到主人家的。主人很喜欢我,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开始是用一个很小的奶瓶喂我喝牛奶,一天要喂好几次。过了几天后,主人就开始喂我吃美味的狗粮了。我从不挑食,所以身体一直棒棒的。我最喜欢吃的是火腿肠,而蘑菇、葱类以及巧克力等我可从来不敢吃,因为一旦吃了这些东西,我就会中毒甚至死亡!

从我40多天大的时候开始,主人就带我到宠物医院去注射疫苗,这样我就可以健健康康地成长了。

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主人一起出去散步。因为外面的空气非常清新,而且还有很多小伙伴。每次出去,我总是兴奋地跑来跑去,一见了喜欢的伙伴们,我更是高兴地活蹦乱跳。

现在,我已经一岁多了,我过得很幸福。我想永远和爱我的主人生活在一起,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和我们和平相处,因为我们永远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用第一人称写狗的自述作文结尾【八】

匈奴人又来了,该死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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