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在大市场里,有一个人在卖他的矛和盾,他扛着他的那些矛和盾,上气不接下气的把那些矛和盾小心翼翼放在地上。看起来,那些矛和盾似乎挺不错:矛上的红缨闪闪发光,矛杆上的龙纹栩栩如生;而盾上的金纹更是光彩夺目。他吆喝着:“卖矛了!卖盾了!”引来众多人围观。
那人见如此之多人来围观,心里很是高兴,他想:哈哈,这下子我才发财了!于是他说:“朋友们,不买划不来呀,这矛和盾可是最完美的武器!”人群中有人问:“怎说这是最完美的武器?”那人听了,连忙拿起盾来,炫耀道:“这盾可是世界上最坚固的的盾,无论你用剑戳它,都不会戳破!”人群中已有人发出了惊叫。
他又举起他的矛,炫耀道:“这矛是世界上的.最锐利的矛,无论你拿什么东西来防我的矛都防不住,得到矛的人,别人都无法靠近。”人群中人们都开始叫:“我买!我买!”那买毛和盾的人心中暗喜,想:发财了,发财了。
正当他忙的手忙脚乱的时候,有一个聪明的人站了出来,说:“等等!”大家都回过头来望着他,那买毛和盾的人也惊呆地望着他,脸上一副大势不妙的表情。那人说:“你不是说你的矛最锐利,你的盾最坚固吗?那你拿你的矛刺你的盾看看!!”人群大笑,一哄而散,只留下那人的丢得满地的矛和盾。
在集市里,只见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商人在大声嚷嚷,叫卖着他的兵器。他首先拿出一只矛骄傲地说:“这把矛是天底下最厉害,最锐利的矛,大家快来看看啊!”人们被他的叫卖声吸引过来了,都围在一起仔细看这把锐利的矛,只见那只矛尖上闪闪发光,好像天上神仙用的兵器,看得有些人眼睛都闪闪发光。那位商人又得意地说:“这把矛能穿破任何事物,不管多厉害的盾,我也能一下将它刺穿。”有些人没等商人说完,就抢着要买,五千两,七千两,一万两,一万五千两……加价的声音一阵高过一阵,商人心里简直就乐开了花。
但是他又装着很不情愿的样子说:“你们真是没见过世面啊,我还有很多神兵利器呢!”接着,商人又举起一块盾大声介绍到:“我这还有一块盾,这可是神器呀!这块盾坚硬无比,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损它一丝一毫。”又有一些人围着这块盾仔细欣赏起来,盾上刻有一条真龙,有些人看的非常入神,眼球差点都要掉下来了。人们都又来抢着买这块盾,三万五,四万六……的声音又一一传来,商人高兴得都快要死掉了。
这时有一位过路人走上前问:“那麽用你的矛戳你的盾会怎样呢?”热闹的场面一下就安静的出奇,人们用疑惑的眼光看着刚才还神气十足的商人,可是商人听了这句话却哑口无言,满脸通红,本来要买兵器的人纷纷都走了,只剩商人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那里,这时过路人拍拍他的肩说:“以后要老老实实的做生意,别再这样自相矛盾了。”
从此以后,商人改邪归正老老实实的做生意,结果赚了大钱再也没有自相矛盾了。
我们总是忙碌,因为我们在繁华的都市漂浮,我们却也盲目,面对矛“盾”,我们选择了盾,屈服于世俗,懦弱在“盾”的面前,身陷泥潭却不懂自救,继续沉沦!
儿时,日当头,周遭全是温暖全是爱,我们曾向灵魂呐喊“我们的爱是天赋的爱,我们爱人胜于爱己”。青涩的清纯,是我们手中曾拥有的利矛,我们曾共同用它捍卫爱的圣土,曾用它去击破世俗虚伪冷暖的坚盾,我们喜悦过,失落过,感叹过,但万般情愫不曾化为镜中的泪影,因为我们的爱永无止休,我们的矛永握手中!
日也匆匆,月也匆匆,当初的雄心壮志,坦荡誓言,全犹如镜中日月,昨日黄花。即便在梦中也不会再现。这是为何,我们手中的矛何时幻为了盾,这是岁月的演变还是我们的蜕变!如今,我们害怕,害怕爱的付出;如今,我们彷徨,彷徨原点在何方?这不是命运,这一切缘于我们人性的弱点,我们自私,吝啬我们的爱,我们彼此怀疑,舍不得让爱无私,我们平日满口仁义,做时却瞻前顾后!
我们从日当头的正午渐渐迈入艳阳残留的黄昏,而今头顶只剩漆黑的天,泠泠的夜看不清方向,找不到目标。是盾,是盾遮住了这本属于我们的阳光,我们的光明!无奈,感叹命运的悲哀,无月的夜,已然注定失败,如若承认这个“事实”,那我们真的是懦夫了,真的沦为盾的奴隶了!
矛与盾,我重新选择也是最后的抉择,我要成为一个拿着矛的勇士,虽势单力薄,仍义无反顾,世上无矛不可攻破之盾,我坚信于此。把爱放开,让爱无私,使爱感化冷漠的世界。
夜,终会过去,即便漫长,矛定破盾。其实在这个充满矛盾的世界,只要坚信我们的信念,那定会无坚不摧。
拿起我们的矛,让爱无限蔓延!
世界是矛盾的,我也是。
我最近看了《东京食尸鬼》,感触很深,所以总想写些什么东西。虽然那是一部禁片,但是,我不认为里面描绘了什么非禁不可的东西。这部片里面存在着人类与喰种两种对立的种族,但没有哪一方绝对正义或者绝对黑暗。我看到的,或者说作者想让我看到的,只是两方的受害者而已。
这一切,不过是由不理解或者根本不愿去尝试理解而带来的矛盾引起的。
我也如此。
我喜欢写小说,从高中时期就有这个爱好。我不是富贵人家,但我家也不算穷。写小说既不是单纯为了爱好而随心所欲,也没有到少了那点稿费就活不下去的地步。我写小说的动机既单纯,也不单纯。我当然想靠写小说赚钱来养活我自己,但我又不愿意完全堕入俗套,为了钱去一昧迎合读者的喜好。我很纠结,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的第一部小说写了大概十万字,那是完全按照我的意愿去写的,没有迎合,完完全全写出我想要看到的那个世界,我想要看到的那个主角。但是,小说扑街了,很彻底,签约都没法签约,更别谈有多少读者了。
如果这时候的情况是一大批读者来骂我的小说,说我写的是什么尼玛东西,这样的话我的经历可能还有些励志。但,没有。我的小说没有读者,一个也没有。评论?那是其他小网站来拐人的,只留了一个QQ。别说鼓励,别说批判,你写的书没有意思,根本不会有人理你,这就是现实。
我在起点偶尔能看到那些坚持自我,以书育人的大作家,我曾经很幼稚地以为我能够在网文这块领地上同时做到兼顾自我与读者。但是,现实是,我只是一个傻子。有一句话时这么说的“读者工作学习已经很累了,他们看书是轻松是爽的。”是的,又有谁会把一本网文当作真正意义上的“书”来看呢?没有,起码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他们看的只是“爽”,不是“书”。
所以,我该写什么?
其实,回想曾经,我不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吗?看的是斗破斗罗,听的是芒种野狼,说到底,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读者靠感觉去看书呢?人总有一种向往高尚的趋势,但是,淹没在下里巴人的浪潮之中,有几人会背叛自己的感觉选择出走呢?连我自己都顶不住没有营养的小白文的诱惑,还想要在网文世界中坚持自我,是我太年轻了。
所以我说,这个世界是矛盾的,我也是矛盾的。
追求高尚的人耐不住所谓“低俗”的诱惑。和尚也许会带上帽子到饭馆里偷偷吃肉;一表人才的学长也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在看《缘之空》;平日里看起来博学多识、品味高端的学霸,谁知道他就不会去看《斗破苍穹》呢?
自律与放纵相对,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相对,高尚与低俗相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宋明时期的理学“存天理,灭人欲”害死了多少姑娘,然而事主朱熹却在晚年娶了一个尼姑当小妾,谁可谓高尚呢?
现在我有些明白了。
我所谓的坚持自我不过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我爱看那些没有营养的小白文,但又想要和那些文章划开界限。虽然平日里装作一副成熟的样子,但那不过是自我安慰的做作罢了。其实,我以为的'坚持自我是不过是将与小白文相反的因素加到文章里罢了。
我很成功,因为我的“坚持自我”,我的小说成功避开了被读者喜欢的可能性,我自以为把主角虐得人模狗样,我就成功了。现在看来,我“成功了”。
呵呵,多么讽刺。所以,很累啊。
太矛盾了,我实在是太矛盾了。我想,该放下了。
其实放下杂念认真去想,我写小说的最初目的不就是羡慕那些大神作家吗?既然如此,我又何来迷失自我一说?一开始就是想要把书写红,为什么偏偏要跟自己过不去呢?我既然一开始选择了网文这条道路,就应该知道这条路上存在着人们怎样的偏见。我并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去打破偏见,所以我只需要去适应就好了。
也许,如果我说我要写出一本宏篇巨著来打破人们对网文的偏见,这或许会让一些人认为我很有理想吧。但是,何必呢?在互联网时代,碎片化的时间,有谁会有精力去品味你的作品中的隐喻?这不是娱乐至死,但如果网文从出生就被认为充当了娱乐的工具,那就让它发展下去好了。
这是一个矛盾的时代,但我们完全可以去适应矛盾。
静下心来,闭上眼睛,独自坐在椅子上,指尖划过书页,慢慢品味着书籍的内容,仿佛在和作者对话。我当然要追求这样的意境。可是,当我们下课下班,劳累一天过后,打开手机,划上几页网文,看到有趣部分时,哈哈大笑。这又何尝不是生活的调味呢?
矛盾,其实并不一定对立,要看我们怎么去看待它。生活中,既不缺少以白衣天使为榜样的少年,也不缺少“胸无大志”只想赚钱的少年,我们根本没有理由去定性这些理想,一旦定性了,它们就对立了。
其实,我很佩服当年那个敢说出“我的理想是发财”的小学生。因为他看得很清楚,所以说得很坚定。我们往往将“发财”定义为俗套,带着贬义的目光去看待,因此产生了矛盾。但这个小学生说出了多少大人心中的梦想?
世界是矛盾的。很多人想发财,但没人敢大声说出来。因为,他们认为发财是俗套的,所以无法正视。
现在,我要说,我想写书,我想赚钱,我想出名,我想成为一个职业作家。写小白文也没关系,小白文本来就是存在的,把读者逗乐了,我的目的不就达到了?
所以,世界并不矛盾,我也可以很好地融入其中。放下世俗对一切事物的定性,看清楚自己内心深处想要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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