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咕……”,鱼缸里传来了阵阵响声,一定是小鱼饿了。我一边看小鱼,一边叫妈妈:“妈妈,小鱼饿了,快给它们拿点食物。”“今天该给它们吃什么呢?”妈妈问我。“随便。”我想了想又说:“今天还是给它们吃米粒吧!”
妈妈从厨房里端出一小碟米饭。我赶紧跑上前抢过妈妈手中的那碟米饭,兴冲冲地走到鱼缸前,笑嘻嘻地说:“小鱼,小鱼开饭喽!今天让你们尝尝本大厨做的饭。”小鱼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迫不急待地游到我身边。我赶紧把米饭放进鱼缸,只见小鱼们你推我挤,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在吃米饭。可奇怪的是,米饭却毫发无损。“妈妈,快过来。”我兴奋地说,“小鱼都饿傻了,有米饭都不知道吃。”“真的吗?”妈妈奇怪在问。
我和妈妈在一旁观察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了小鱼不吃米饭的原因,原来是米饭太大了,我把米饭弄碎,小鱼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米饭不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了……
可爱的蚕宝宝
好朋友开心家养了两只蚕宝宝。“蚕宝宝扭了扭身子,好像在做早操呢!”我高兴地说。于是,开心把蚕宝宝带到我家给妈妈看看。
“呀!”妈妈害怕地说,“这是什么虫子呀?白白的、胖胖的。”我兴奋地说:“这就是蚕宝宝呀,是不是很可爱?”“原来是蚕宝宝呀,你说清楚嘛!”妈妈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说,“它特别怕脏,你不要用手去碰它。”“那把手洗干净再去碰,好吗?”我说。“但是,你必须先把手上的水全擦干净才行。”妈妈一脸严肃地说。“那我就不碰了,手上的细菌可是怎么擦都擦不干净的呀!”我叹了一口气说。
我家里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牛牛。牛牛是一只纯种的法国斗牛犬。它的尾巴短短的,只比兔子的长一点点,就像刚出生的时候被切掉了一大块一样。它白色的皮毛上夹杂着一些黑色的斑点,看上去非常可爱。它的两只耳朵直直的立在那里,像两个三角形。它的长相,那么逗人喜爱,谁见了都会喜欢它。
但是,牛牛是一个调皮鬼。它特别喜欢咬东西,抓东西。当牛牛想咬自己那短的不能再短的尾巴时,那个搞笑的样子,不管谁见了都会想发笑,它把嘴巴使劲的凑到尾巴边上,可是就是咬不到它那短的可怜的尾巴,嘴和尾巴明明只差那么一点点距离了,但就是咬不到,它都快已经把自己绕成了一个圆形了。牛牛可能觉得,只要再把头往前伸一伸,就能咬到自己的尾巴了。它不停的努力,可就是不行,因为他的头往尾巴方向一伸,两条前腿也就自然而然的过去了,尾巴和两条后腿也就退了一步,所以它的嘴巴和尾巴还是保持着那个距离,身子依然绕成一个圆形,只是开口换了一个方向而已。它又开始朝它的尾巴跑起来,以为能追上尾巴,可是没用,它一直是那个圆形,嘴巴和尾巴一直是那个距离,因此,它成了一个开口的,一直在转圈的圆形。我一边笑一边帮它加油:“牛牛,加油!”牛牛又奋力了一点,终于它完成了一个完整的圆形,它咬到了自己的尾巴了,它成功了。我刚想和牛牛说,你成功了,我为你高兴。但是牛牛可能是太兴奋了,一不小心嘴松开了。我还以为它会继续,但是它没有,它的兴趣转移到了别处。
牛牛虽然是个淘气包,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它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把它当宠物,不把它当一个普通的小狗,我把它当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姑姥家养了一只小狗,它叫贝贝,我很喜欢它。
贝贝的耳朵大大的,经常耸拉下来,眼睛闪闪发亮,像两颗黑色的珠子。它长着一身肉色的毛。每次洗完澡主人都会用粉红色的颜料在它的额头上和尾巴尖处涂上一道,走在外面特别洋气,路人都会朝它多看几眼。
它的警惕性很高。呆在家里的时候,只要听到有人上楼梯的声音,它就会一直叫。要是有陌生人进来,它更是汪汪汪地叫个不停,它那一副霸道想把别人赶走的样子,直到主人对它说:“别叫了!”它才乖乖地回到它的窝里。要是主人回来了,贝贝就立刻迎上去,站起来伸出前爪抱主人的大腿,还拼命地蹭着主人的腿,好像在说:“主人,你出去工作了一天,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如果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它就会伸出舌头拼命地舔你的手,然后它翻过身来,四脚朝天,让你给它抓痒。
最有趣的是它吃东西的样子。一家人围着桌子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它总是在桌子下走来走去,等待主人投食给它。当我手里拿着一块肉时,贝贝就把两只前爪放在我腿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块肉,还发出嘶嘶的声音,好像在向我讨肉吃。我一松手,肉掉了下去,贝贝连忙张开嘴巴,接住了肉,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又看着我,似乎还想要。要是它在吃骨头时你走过去,它就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在提醒你别来抢它的美食。当你再走近一点,它汪汪地叫上几声,立刻咬住骨头,转身逃跑,逃到柜子底下慢慢享用它的美食。
我真希望每天和小狗贝贝在一起。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在我外公家,有一只非常可爱的京八狗,它的名字叫―点点。它一身的棕色皮毛,头又圆又大,黑黑的眼睛像一颗珠子,眼睛下面有一个圆圆的鼻子,却很小,固然小但黑白常敏锐,有一小点气息它都能辨别得出来。它的四肢很兴旺,体格矫健,再加上那威武的模样形状,的确就是像一个保卫国家的兵士。
点点除了可爱、有趣、还调皮着呢,有一次,我回外公家,进了家门就把我的鞋脱下放到鞋柜上。这时,我的好朋友牛牛在表面喊我出去玩,我大声地答应者,急遽就找我的鞋,可奇怪的是,鞋柜上单单少了我的鞋,我把鞋柜都找遍了,也没有踪影。我悄悄嘀咕起来,真是见鬼了吗?方才一会,鞋子怎样就不知去向了吗?
我猜疑是爸爸不让我出去,故意给我藏起来。就对爸爸发起性情来,非要爸爸还我的鞋。爸爸一脸的无法,找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有见我的鞋。我开端大哭大闹起来,全家都惊动了,都帮我找鞋,可结果照旧竹篮子洪流一场空,没有找到。就在全家人纳闷的时间,点点慢悠悠从窝里爬出来,嘴里叼着正是我的一只鞋,摇着尾巴,讨好地在我的腿边晃来晃去。哎哟,原来罪魁罪魁是点点呀,弄得我这是啼笑皆非。
点点非常有趣可爱。它吃饭的时间特别奇怪,吃一口东张西望,再吃一口照旧东张西望,宛如有人给他抢似的。点点跑步也非常快,偶然间我都跑不过他。点点睡觉总是习惯把耳朵贴在地上,只要有一点点动静,它就会立刻醒来。家里人出出入入,它历来不叫唤,要是有陌生人一出去它就会“汪汪汪汪”的叫。
这就是点点,它给我童年的生存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圣甲虫是食粪甲虫中个儿最大、最有名气的一种,它的身材小巧玲珑的,穿着黑色的铠甲。古埃及人对它尊重备至,把它视为长生不老的像征。
在一个牧场上,一坨新鲜的牛粪上围满了食粪虫。他们成千上万的跑来跑去,大大小小,形状各异,品种齐全,全都乱糟糟的滚来爬去,准备在这个"大蛋糕"上为自己大大的占上一份。他们有的在白天干活,在表层搜刮;有的一头钻进厚厚的牛粪堆里,挖出地道猎取好的矿脉﹔有的从底层下手,将挖好的财宝立即埋进地里﹔那些小而无力的则只能待在一旁可怜兮兮地捡捡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伴们掉下的渣渣屑屑了。
看,那个因为迟到去参加盛宴而一路小跑的是哪一个?这位美食家就是圣甲虫,它那长长的爪子僵硬而笨拙地捣腾着,好像它腹部下面装着一个涌动机,在不停的推动着似的,它的那对棕红色小触角肆意的张开着,透着垂涎欲滴的焦躁不安。
它不一会儿就做好了自己的“蛋糕”,正在搬运回家呢!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到家了,圣甲虫把粪球搬进客厅的餐桌上,一整个粪球就把整个客厅给塞满了,这位美食家坐了下来,开始闷头干饭。他整整吃了12个小时都没停过嘴,始终一动不动地待在餐桌前一直在吃。圣甲虫的嘴不停吃着,后头则不断的排泄那些已不再含营养的成分。排泄物连成一条细细的黑线,宛如一条条头发丝,边吃边排泄,可见它的消化速度之快。那根头发丝从头连到尾,没有出现一丝断裂,一直挂在排泄口上,先排出的部分则都盘成一堆,只要没有干透,展开来就像是动画片里长发公主的长发一般,只是颜色不一样罢了。
怪不得法布尔说圣甲虫很勤奋,因为圣甲虫排泄出的排泄物是可以做成肥料,让植物变得更加健康。圣甲虫不仅是美食家,还是大自然的奉献者呢!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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