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的科学课,我表现特别好,因此,老师送给了我一只蜗牛,我高高兴兴地回到家,饲养了起来。
那只蜗牛,可白了,背着一个重重的大壳,一只黑溜溜的眼睛,滑滑的皮肤,像是抹了面膜一样。短短的小手几乎看不到,而且,你知道吗?它的壳下还有腹足呢。
我的这只蜗牛可喜欢吃了,我每天都多给它一点食物。可是,它跟没加食物似的,照样三十分钟吃完,而且吃的干干净净,还时不时地发出细微的“咯——咯——”的声音,我想应该是它的饱嗝声吧。它吃饱了往往会非常想睡觉。结果,这次它一睡竟然睡了三个多小时才慢慢苏醒过来。平时,它睡醒都会活动活动,但是这次却没有活动,这应该是因为它吃太多了吧。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出去玩没有给它喂食,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就看见蜗牛已经到我家客厅的天花板上了。我立马把它捉下来。捉下来之后,我就跑到我为它做的“家”里,发现它“家”顶端的红色部位已经被它咬了一个洞。再仔细一看,啊!不得了!泥土上有一坨红色的大便啊!我灵机一动,立刻拿出了一张粉红色的纸让它吃,它两三口吃完后,马上拉出了一坨粉红色的大便。原来,它吃什么颜色的东西就会拉出什么颜色的大便呀!
啊,不好,我的蜗牛又爬到天花板啦!
炎热的夏季到了,我爱吃的水果都上市了。其中,我最喜欢吃荔枝了。当然,以前我不知道,还不要吃呢!
有一次,妈妈买来一大串荔枝。我看到那一大串梗枝上有许多一颗颗大大的荔枝。这荔枝外面的样子非常不好看,非常粗糙,一个个尖角突出,摸起来有一点扎手。我想这么难看的东西一定不好吃,你看红艳艳的苹果,黄澄澄的桔子,它们都是非常好看,而且十分好吃。妈妈让我吃,我还直摇头,不要吃呢!
妈妈也就不再对我说什么了,她自己拿起一颗荔枝剥开皮,露出了光滑晶莹的果肉。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时,我改变了对它的一点看法,它看来不是像我想象的那样不好吃了。我不等妈妈再催我吃,自己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一颗荔枝把那丑陋的外皮剥去,露出了白润的果肉。还没有等到我把果肉放到嘴里,那汁水就往下滴。我不及细想,立刻把它放进了自己的嘴巴里面。啊,那汁水是那样地甜。真是,吃到嘴里,甜到心里。我细细地辨别着它的味道,觉得这味道好得我从来没有碰到过,说也说不出来。一颗荔枝还在我嘴里嚼,另一颗荔枝已经给我剥好了。我马上把嘴里的小核吐出把肉咽下去,迅速塞进第二颗荔枝。我吃了一颗又一颗。妈妈立刻叫我少吃一点。我表面上答应了。等到妈妈有事情走开以后,我就大吃起来。我把妈妈买来的'两斤荔枝全部吃光才停止。虽然这时,我还想再吃,可是家里已经没有了。我想等一会儿让妈妈再去买荔枝来吃。
晚饭以后,我就开始拉起了肚子来了。妈妈说我是贪吃的后果。我想是呀,好东西也不能多吃,否则会变成坏事的。我又想到做人就是要做这样的人,外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在,好象落花生一文中所说的那样,我们要做一个像花生、像荔枝一样的人。
民以食为天,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说法。粗俗点,吃喝拉撒睡,吃喝也是排在前位的,可见,饮食在我们生活中所占的重要位置。梁实秋先生的这部《雅舍谈吃》中介绍的各种食物或说菜式是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的,毕竟都是基于他的亲身经历,与他的生活,他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他用一种轻松、有趣,具有故事性的手法带我们走进他的那个时代,尝到那个社会的味道。
翻开书,看到目录上那一排排的菜名,什么水晶虾饼、锅烧鸡、瓦块鱼、烧饼油条,真真把人的馋虫都勾出来了。特别是在深夜,看着书,更觉胃里的空虚,真是体会到书里不断强调的“馋”。人有口腹之欲, 其实是一种生活幸福的表现,所以做一名吃货,有着对美食的追求,就像作者一样,于平淡生活中收获点滴温暖和美好,亦不乐哉?
每一小篇对美食的介绍描述,都让读者跟随作者追忆到他的以前,那是一个个他与亲人、好友及他生活中存在的人关于美食的回忆和故事。有母亲在儿时给做的核桃酪,有和先君在东兴楼吃饭时的醉酒,有和多位好友聚会时一桌三十元的酒席,食物因为有了人的`联系,而充满了人情味。想想以后,因为一道菜而忆起一个人,食物已不仅仅是食物,是感情的纽带,另一端系着的是回忆中的人,也许是不在人世的人,再无机会共食一道菜,共饮一盅酒。
这样的食物是温暖的,是别有滋味的,纵使再无机会一膏馋吻,我相信,那味道始终留香齿颊间。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雅舍谈吃》,是多么新颖的书名啊!我读过有关天文历法的书,也读过中外名著,都从未读过有关写”吃”这个话题的书。于是,带着满满的激动,我开始捧书阅读。
书还是崭新的,纸页雪白。一走进梁实秋的散文中,我便被”吃”文化所吸引了。”民以食为天”,不错的,梁实秋先生却把这种理念体现了出来。这也是文学大师梁实秋唯一的美食散文集,从生活中对平平淡淡的”吃”谈起,谈出一种新的境界,令人深感那滋味的美好。在那些令人垂涎的美食中,字里行间更是一种对故土浓浓的思念之情。
“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馋”,基于生理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沉浸在梁实秋的文笔下,更让我看见美食,看见感情,看见生命。全书浅显而隽永,并没有很多华丽的文笔,但读者在文字中感受到令人垂涎欲滴的各种各地美食。
不禁的,我也回想起儿时所吃过的美食。从书中更回忆起那令我难忘的各地美食。似又铺开在我面前,令我唇齿留香。书中虽大多只是普通的老北京美味,却更是进入了高雅脱俗的境界。
睡前读上一小段《雅舍谈吃》,回忆的那美食的色、味、香入睡,心中不禁暖暖的,甜甜的。远去的喊喝声,十里飘香的美味,早已幻化成丝丝清风,悄然入梦。张爱玲曾说过,”带着记忆和乡愁的香,是吃的精华。”我觉得这也是《雅舍谈吃》的字里行间的妙中之最。作者对似水年华的追溯,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正是这本书的动人之处。
懂得生活的人,才懂得那食之味。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可爱鲜嫩营养丰富)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熟透的身体红通通的,没熟透的红白相间,全身布满了芝麻似的种籽)。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回味无穷)。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因为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因为它好吃,还因为(我出生在草莓成熟的季节),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草莓。
草莓没成熟的时候是青色的,下面稍微有点泛黄。等到成熟的季节,也就是三司月份的时候,艳红色的草莓一大坨一大坨的挂在草莓树上,都把细细的枝条给压弯了,就像过年是的红灯笼,又像黄冠上镶着的三角形红宝石,好看极了。它头顶上的'那五六片小叶是它开花时的花托。
草莓的味道特别的甜,,记得我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一大盘。妈妈还叫我小谗猫呢!
看了我上面的介绍,你也一定想吃一口吧!
我爱吃的水果可多了,有菠萝、西瓜、苹果、香蕉、橙子,可是我觉得最喜欢吃的还是草莓。
我最喜欢吃草莓。它颜色鲜红,像一颗火红的心,还有一顶遮阳帽――绿色的叶子,真可爱。它浑身长满了像芝麻似的小点,别以为它长满了小点就很坚硬,如果你使劲捏它,它就会破。
我奶奶家的后院种着十几株草莓。草莓没熟前是绿的,渐渐地变成黄色、橙色,成熟后,就变成红色的了,这时,也正好是秋天,奶奶总是摘下一袋送过来。有一次,奶奶送草莓时,我发现袋里有一个又黄又红的草莓,我好奇地问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奶奶说:“这很简单,黄的是受光少的······”奶奶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说:“红的就是受光多的了!”奶奶夸我说:“真聪明!”说着,我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当我的舌尖一触到草莓那细而软的小点时,一股醉人的香味便流向心头,那细腻的果肉比表面还红,轻轻一咬便“化”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今天我们全家一起去郝老婆火锅店吃火锅。
我一踏进火锅店,就看见有许多人正在吃火锅。
我们要了很多食物,如四盘羊肉,鱼丸火锅等。
我们把食物在锅里煮了一些,我尝了一下,大叫“哎呀!”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尖叫吗?原来呀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羊肉味,熏得我差点晕倒,于是我便说不吃了,后来妈妈问了一下火锅店的阿姨为什么羊肉味这么浓,阿姨说放点辣椒就盖住羊肉味了了原来呀爸爸怕我们吃不下辣椒,就告诉火锅店的阿姨别放辣椒。
于是妈妈听了阿姨的话让阿姨放了些辣椒,妈妈率先尝了一下,随后连说好吃,我也试探的尝了一下,果然好好吃呀,我认为辣椒的辣味可能压倒羊肉味了,这样火锅就好吃多了,我于是大口大口地吃起火锅来,吃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我从这次吃火锅懂了做事情要勇于尝试才能知道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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