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三条金鱼,它们整天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生活无忧无虑。
它们一黑二金,鳞片闪闪发亮,像穿了身宝石镶嵌着的衣服。小金鱼的眼睛鼓鼓的,炯炯有神,尾巴如同轻纱,可美了。
一天夜里,我起来上厕所,看见鱼缸里那三条小金鱼藏在水草里,大眼睛睁着。我觉得奇怪,喊起妈妈,问她:“小金鱼们为什么还没睡?”妈妈笑了笑,摸了摸我的头说:“傻孩子,金鱼没有眼皮,它们从来都不闭眼。”“哦,原来如此。”我点了点头,恍然大悟。
有一次早上,我正吃着面包,忽然瞧见鱼缸里三条金鱼都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我干嘛?”我心生好奇,便放下面包走开,奇怪,它们不看我了,却看着面包。哦,它们想吃面包了!昨天晚上忘喂它们了,金鱼们肯定饿了。我抓起面包,撕下一小片扔进水里,它们立刻争先恐后地扑过去,我又扔了几片,不久全被吃完了。
这三条小金鱼给我带来了欢乐,我真喜欢它们!
啄木鸟———森林医生,是常见的留鸟,在我国分布较广的种类有绿啄木鸟和斑啄木鸟。它们专门觅食天牛、吉丁虫、透翅娥、蠢虫等害虫,每天能吃掉1500条左右。由于啄木鸟食量大和活动范围广,在13.3公顷的森林中,若有一对啄木鸟栖息,一个冬天就可啄食吉丁虫90%以上,啄食肩星天牛80%以上,所以,人们称啄木鸟是“森林医生”。
啄木鸟约有180到200种,它们以在树皮中探寻昆虫和在枯木中凿洞为巢而著称。多数啄木鸟为留鸟,少数种类有迁徙的习性。大多数啄木鸟终生都在树林中度过,在树干上螺旋式地攀缘搜寻昆虫;只有少数在地上觅食的种类能像雀形目鸟类一样栖息在横枝上。多数啄木鸟以昆虫为食,但有些种类食果实。
吸汁啄木鸟一般在一定季节内吸食某些树的汁液。春天,占据各自领域的雄啄木鸟大声鸣叫,并常常啄击空洞的树干,偶尔还敲击金属,从而增加声响,但在其他季节啄木鸟通常无声。啄木鸟多无社群性,往往独栖或成双活动。不同种的啄木鸟形体大小差别很大,从十几厘米到四十多厘米不等。如绒啄木鸟长约15厘米,北美黑啄木鸟长约47厘米。啄木鸟能够在树干和树枝间以惊人的速度敏捷地跳跃。
它们能够牢牢地站立在垂直的树干上,这与它们足的结构有关。啄木鸟的足上有两个足趾朝前,一个朝向一侧,一个朝后,趾尖有锋利的爪子。啄木鸟的尾部羽毛坚硬,可以支在树干上,为身体提供额外的支撑。它们通常用喙飞快地在树干上敲击,以寻找隐藏在树皮内的昆虫,确定之后,它们坚硬的喙能够飞速在树皮上啄出一个深深的小洞并闪电般伸出长长的舌头捕捉到昆虫。
我家养了一只猫,瞧,它一身黑白相间的毛,一对直挺挺的耳朵,一双不失光彩的眼睛,粗而短的四肢。
它最喜欢吃鱼了,一见到那香喷喷的饭菜,便狼吞虎咽起来,吃饭了,就坐在那儿咧开嘴巴傻笑。
它总爱和我捉迷藏。有一次,它竟然爬到了我的书柜上面,害得我三番五次也找不到。这时,它总会像个没事人一样,站在靠近我的地方。
它也常常给我添麻烦。趁我不在的时候,跑到我的书桌旁,把我的一整瓶墨水都倒了出来,身上到处都是墨水。我看见了,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它呢?一副丝毫不在意的样子,似乎它什么也没有做过。
如果你惹怒了它,那可真是惨了。它会用小爪子抓着你不放,严重的话,会将你的手指放嘴里咬着。干完“正事”以后,又会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它虽然会给我惹很多的麻烦,但我依旧喜爱着它,因为它总会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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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海龟在大家的印象中,应该是笨重而强壮的动物。
然而,你可能还有不知道的呢!
海龟在陆地上十分好欺负,但到了海中,它们就成了捕食者。
它们有着流线型的身体和健壮的“腿”好像是专门为当“旅行者”做的准备,身上的硬壳和尖尖的头,好似是用来扛、挂行李的一样。
海龟可是一位旅行者,它们是出生在沙滩上的,而不是在海里,它们的妈妈在沙窝产下海龟蛋后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些小海龟独自生长。
刚从沙窝爬出来的小海龟,要想走回大海,那可有千难万险呢!它们一路上会被鸟类捕食、被人们捕捉,甚至会因灯光干扰,将方向弄错。
有一些可爱的小海龟,一直不折不挠,最终回到大海生存下来。
我觉得,能成功爬到水中的龟,已经是精英了!看,你的脑中有没有几只小海龟在沙滩上爬行的画面呢?
终于,小海龟入海了。
很快,大多数的海龟都长大了,有几十厘长,几十千克重了。
它们一边成长一边学习,如何睡觉、捕食等。
其中捕食最有趣。
它们有的追着猎物游,有的张着嘴,让好奇的鱼儿进来。
啊呣!海龟的晚餐来了!
随着海龟慢慢长大,到了该当妈妈的年纪,它们会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产下七八十个卵,然后,让小宝宝们在沙窝里沐浴着阳光,自己慢慢爬回海中继续生活。
你们是不是很期待新的小海龟诞生呢?那就不要打扰,静静地等吧!只有好好保护,新生命才能绽放。
我仔细地打量着这只小狗,呵!长得真漂亮:它个子小小的,但是浑身肉嘟嘟的。刚开始,花花可害怕我们啦!它四肢蜷曲着,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头低着,背对着我们,身体好像还在瑟瑟发抖。它不时地用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窥视着我们,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连我看了都心疼。为了使它不再害怕,我便用手在它背上来回抚摸着。呀!还真有效!不一会儿,花花可能知道我们并无恶意,身子也不抖了,开始张望周围的环境了。
渐渐的,花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箱子里爬出来,在院子里随意溜达着,妹妹还去厨房拿了肉给花花吃。花花吃东西时可有趣了!它先凑上去用它那十分灵敏的鼻子把肉嗅了嗅,知道了这是它喜欢吃的,急忙用爪子把肉(拖)拍打到一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津津有味的享用起美餐来!看!它吃得多带劲儿呀!嘴里的肉骨头被嚼得“嘎蹦嘎蹦”响,真怕它把牙齿咬坏了。吃到咬不动的大骨头,它依然百依不挠地在岗位上埋头“工作”着,直到把上面的肉舔干净才罢休。
别看花花贪吃,它可聪明着呢!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闪到我眼前,我吓了一跳,一看是花花,它正仰着头蹦蹦跳跳,时而跑前跑后,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时而依在我腿上撒娇。这样的欢迎仪式比以前热烈多了。我一时高兴,就“赏赐”了它几块肉。花花呀花花,你让我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家那只小白兔是爸爸在大年初二的时候给我买的,由于它白白的,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小白”。
小白很可爱,它毛茸茸的,浑身雪白,耳朵长长的,摸起来很舒服,里面是粉红色的,只要听到一点点细微的声音,就会立刻竖起来,当确定无危险后,便耷拉下耳朵,继续津津有味地吃起它的青菜。它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但并非大红色,而是淡一些,像粉红色,它的鼻子呈粉红色的三角形,两旁边还各长了三根白胡须,三瓣嘴总是动个不停,四条有力的腿总是蹦来蹦去,可爱极了。
这家伙的脾气可不小,只要把它一关进小笼子,它就会乱蹦乱跳,只有把它放进大箱子里,才会安歇。又过了一会儿,它张了张嘴,或许是饿了吧!这时,戏弄它的时机来了。我拿了一根胡萝卜在它眼前晃一晃,等它上钩了,就上升到箱子的顶部。这时,它会努力地向上爬,并用后面两条腿像人一样站起来,用前面两条腿使劲地够着,终于够到了,它使劲抓住萝卜,拼命往下拖,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萝卜拖下来。接着,它就开始享受美味了,只见它用两只前爪把萝卜抱紧,生怕被别人抢走似的,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萝卜啃个精光。
以后,它只要看见我就迫不及待地迎上来,妈妈总是打趣道:“知道只有你给它吃的,所以最欢迎你了!”我们都笑起来。
我喜欢我的小白,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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