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想找出一本影响了中国的书并不难,从《诗经》到《易经》从《左传》到《史记》都影响了中国,但要找到一本能够长远地影响中国发展进程并且对中国人的精神品性影响深远的书,恐怕也只有儒家的经典之作——《论语》。
每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最后两节课是信息和《论语》阅读课,我觉得算是最放松的课了吧。信息课上完后,《论语》阅读课并不会让我感到有压力,老师带着我们读论语,释论语,析论语,并且结合日常生活。论语中大多都非常贴近生活,做人也好做事也罢,都适用至今。
李荣浩的一首歌《年少有为》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假如我年少有为,不自卑,懂得什么是珍贵。”是啊!假如我年少有为…相信有很多和我差不多大的人,关于这句话都有自己深刻的感受吧。在这硕大的宇宙,我什么也算不上,我很平凡,很脆弱也很顽强。《论语》中有一则是孔子对自己人生的规划,“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随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对自己的规划,可我们一介凡人有几个能做到这样的。但我们在风华正茂的年代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确立自己的理想,平凡中亦可活出伟大。
未来好像十分遥远,但作为一名高中生,眼下我们每天不得不面对繁重的学习任务,正如孔子的那些弟子一样,他们每天也像我们一样。只是他们是拜孔子为师,主动向学;而我们现在大多是被动学习,疲于奔命。孔子有很多弟子都非常的勤奋,而颜回是最勤奋的那个,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意思是,孔子说:“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一箪饭,一瓢水,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别人都忍受不了这种穷困清苦,颜回却没有改变他好学的乐趣。颜回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啊!”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觉得汗颜,那么恶劣的环境,能乐观相学。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有颜回一半刻苦勤奋好学,我相信给我们肯定不会差,我想告诉那些和我一样正在努力的同学们,众生皆苦,你也不能输啊。
《论语》在中国甚至世界都是一本极具影响力的书,教会我们很人生的道理,多希望每个人在闲暇之余都能阅读阅读《论语》,学习学习前人的经验,这样或许就会让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一些弯路。
《奥赛罗》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它是一部多主题的作品。其中包括:爱情与嫉妒的主题,轻信与背信的主题,异族通婚的主题等等。该故事讲述的是:
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的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蒙娜相爱。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了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在奥赛罗选卡西奥担任副将后,更加怀恨在心。他在博得奥赛罗的信任后,制造一系列假象迷惑奥赛罗,说卡西奥与苔丝狄蒙娜关系不同寻常。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蒙娜身边。
莎士比亚的悲剧总是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而这种疼痛在无奈催生的窒息感的催化下便更加强烈。《奥赛罗》集中表现了奸人教唆下发生的家庭悲剧。忠贞的爱情和残忍的嫉妒同时强烈的体现于奥赛罗一身。
早在十七世纪下半叶,英国就有人热情肯定此剧:“从剧情来看,它是一出很好的戏,主要人物描绘的很好,诱惑的场面卓越的显示了伊阿古恶人的品性。”对于主角奥赛罗的看法通常有两种:他是位坚强博大和灵魂高大的英雄,其所以***害爱妻,只是由于轻信,尤其是奸馋者伊阿古过于狡猾所致;另一种是奥赛罗并不那么高尚,而是自我意识很强和性格有缺陷的人,他是急急不能待的就听信了伊阿古,责任在他本人。
但我认为奥赛罗的悲剧源于他那不被人知的脆弱自卑。尽管他拥有伟岸的身躯和赫赫战功,然而他仍然是一个低等的外族黑人。在外族歧视和等级偏见的社会背景下,有一颗脆弱的种子一直深埋他内心深处。在他眼中,卡西奥就是一个完美的白人男子,所以他轻信了谗言。
“我是一个爱的不智但是爱的很深的人;是一个不容易妒忌,但一旦被人煽动便会糊涂至极的人;一个像寒贱的印度人那样,把一颗比他整个部落财富更为珍贵的宝珠随手抛弃的人……”
看到奥赛罗因悔恨而哭诉的这段话,我感到那来自心底的言语:悲剧的导演者永远是自己。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切斯特的马,罗切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为某种思想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爱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扑灭火。罗切斯特告诉简·爱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切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切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切斯特坚持要简·爱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爱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切斯特却邀请简·爱跳舞,简·爱感觉到自己对罗切斯特产生感情。
一天,罗切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爱算命时,简·爱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切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切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爱。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爱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切斯特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爱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令人恐怖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的面罩撕成两半。罗切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的面罩真的成了两半。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婚纱的面罩。
简·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爱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爱。圣约翰发现简·爱是他的表妹,简·爱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爱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爱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爱的答复,就在简·爱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伤了一只手臂并且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爱赶到农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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