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午后人总是让人觉得想睡觉。街上的每个人都是以一种慵懒的状态在行走。我漫无目的的走在一条林荫小道上,偶尔碰到一个走路匆忙的人,急匆匆的从我的身边走过而带起一阵风,就感到格外的凉快。
我突然想起来下午会有朋友来我家做客,我要回家好好收拾一番。收起懒散的步伐就往车站走去。
在车站上我看到一个特别奇怪的人。带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但是也没有挡住他的脸,他的脸让人一下子想到一个词语——面黄肌瘦。他不时的走走停停,眼神也在到处的瞅着什么。我只是觉得奇怪,也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一心想着应该买点什么零食来招待我的朋友。
不一会公交车就缓缓的从远处驶来,车站上的人一涌而上把车门堵死,大夏天的没有一个人愿意在的毒太阳底下多呆一秒,每个人都想赶快进这个空调汽车里凉快一下。
经过一番“争斗”我还是顺利的挤上了公交车。车上的人还真的不少。我环顾一周看看有没有能扶的安稳一点的把手,没想到把手没有看到我看到了在车站上那个奇怪的人。不过跟在车站上比他现在更多了一点鬼鬼祟祟的感觉。是坏人吗?我不由得想离的他远一点。没想到他好像看透了我的心事一般,一步一步的在靠近我。
怎么办,我心里的直觉告诉我: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他这么鬼鬼祟祟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人,万一跟他对上眼他再盯上我怎么办。
车子慢慢悠悠的行驶了一会之后。一个女人突然喊道:“啊——有小偷。”
拥挤的车厢里突然混乱起来,司机的吆喝声,女人的哭泣声,周围的人以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语气你一句我一句的在掺合着。司机把车停在了路边,女人收起泪水高声吆喝的:“师傅你千万不要开车门,我老公是警察,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他来。”说着她就拿出了手机要打电话。
这些声音变化成了嗡嗡的噪音,闹得我的头痛,我按了按太阳穴。我的脑子晕晕乎乎的。我是最听不得嘈杂的声音了。
突然我被一个人狠狠的撞了一下,还好我扶的稳当一些没有被撞倒在地。我用眼神扫描着撞我的那个人。看到那个人我的脑子轰的一下“炸”了。撞我的人竟然是那个我觉得特别奇怪的人。脑子也更加的痛了。
警察的效率空前的高。还没等我脑子转个圈想想他到底是个什么人。随着那个女人的高声一喊:“老公我在这。”我知道警察来了,这场闹剧还要维持好长时间。
我想想我还要早早回家。就走到车门口。对警察讲了我必须早点回家。我没有说真正的原因。我说的是我出来的匆忙,家里还炖着东西。警察用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说:“那你先下来录录口供吧,检查一下你,我们要了解了解情况。”我就跟着警察一起下车,我刚买下了一级台阶就听见那个女人喊哎,我的钱包。”
我心里想着事情应该解决的了。这个女人可能是自己把钱包丢了。“小姑娘,看你挺本分的,怎么就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啊,哼……”那个女人不容分说的冲我说了一通我听不懂的话。“喂。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然被她无缘无故的说我呢。“自己做的龌龊事自己还不知道吗?呵呵……”“我……”我做了什么。“小姑娘。”警察以一种导师的语气在教育我说道:“看你年纪也不是很大,你这么小就出来偷鸡摸狗的,你有家长吗?我打电话通知他们。”
“我偷?我偷什么了?你们不要污蔑好人!”“钱包明明从你的口袋带了出来,你还不承认?”丢钱包的女人愤愤的说道:“哼,都抓你现行了。”
我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小偷可能发现事情不对,把钱包塞在我的口袋里,陷害我。真的是害惨了我。我现在真的是百口莫辩。我转过神来吓的两腿发软,又觉得委屈的眼泪在眼眶打转,但是我的自尊告诉我我不能哭,不能哭,绝对不能哭。我就使劲的憋着。憋得嗓子生疼。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看看周围的人对着我指指点点的。真的好委屈。终于还是没有憋住,“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阿姨。警察叔叔。我看到了。不是这个姐姐偷得,我就在他的旁边。是那个戴帽子的叔叔。”一个小女孩突然站出来替我分辨。我看了一眼那个小姑娘,大概已经上初中了吧。我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她对我微微一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笑,我竟然没有那么的害怕了。我随着她的手指,看到了那个撞我的奇怪的人,我的眼前像演电影一般,什么事情我应该都清楚了。
警察对着那个奇怪的男人说道:“你先出来。”奇怪的男人从车厢最后边往前走,越往前我看得越清楚——他的眼神正在恶狠狠的盯着那个“正义”的小姑娘看。我不由得又在替那个小姑娘担心。
“小屁孩乱讲话,车厢那么多人,她肯定是看乱套了。”奇怪的男人没等警察开口就急着为自己开脱。
“就是你,我看的跟清楚,你撞了姐姐一下。就把钱包塞到了姐姐的口袋里。”小姑娘没有丝毫的害怕,我心里不禁的为他竖起了大拇指“姐姐没有动过那个钱包。警察叔叔你可以验一验指纹。我们老师跟我们说过指纹是最铁的证据。”
“恩。那也只有这么做了。如果你们两个人当中有谁真的是凶手的话。现在认罪算自首,否则后果自负!”警察很正义的说了这么一番话。其实我心里狠狠的把他鄙视了一番。
“我认罪”奇怪的男人终于松口认罪,警察就要把他带上警车,突然他转过什么,狠狠的打了正义小姑娘一个耳光,小姑娘承受不住一个趔趄呛到在地。我赶忙去扶她,一下子看到她脸上红红的巴掌印,我生气极了,把小姑娘扶起来就要找奇怪男人“算账”一转头看到警察急慌慌的把他“塞”到了警车里,警车应该是不想再让歹徒再徒惹事端吧。“谢谢你,还痛吗?”我语气里充满了感激跟歉意。
“姐姐我没事。其实车上很多人都看到了他东西。只是没有站出来。如果我再不站出来不就跟他们一样成了没心没肺的人了嘛。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到不该受的惩罚。”小姑娘说完话就要急着走:“姐姐我还有补习班,要迟到了,补习班就在不远处我跑过去应该来得及。姐姐再见。”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我又哭了。这是感激的泪水。
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到不该受的惩罚,她说的对。我们要做一个正义的人。不让坏人逃之夭夭,也不要让一个好人受到冤枉。
这个事情也让我看到了世情的冷暖,如果世上多一些像这个小姑娘一样正义的人,那世界应该会很不一样吧。正义有形无形的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之中。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正义感,为正义撑起一片蓝天,为世界多添加一些美好。
收起我的回忆。抬头看看蓝天,又是一年夏天,那个小姑娘你还好吗。你还是那么爱打抱不平吧。希望你永远这么正义。希望你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因为好人一生平安。
总有那么一刻,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我与写作有种奇妙的缘。写作真的不同其它,它是一种情感很丰富的东西,它是一个吞噬空虚的东西,它是一个奇怪的生物,为什么是生物?因为它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东西,是一个阴性生物,它是一个极其细腻的女人。美文就是一个柔美的女孩,朴实的文章就是一个干练的女性,议论文就是一个思想高尚的女学者,粗犷的文章就是当之无愧的女汉子了……不管怎样,作文在我心里,就是一个鲜明,有血有肉的人,决非一张苍白的纸张。
不知道不什么,我酷爱作文,至今为止,我还记得第一次写文章是日记,写的是我家的猫。现在已过去六年了,猫早已不在,但我还记得当初这篇日记,在书桌前绞尽脑汁的样子至今历历在目。而如今,我可以洋洋洒洒几百甚至上千的文字。其实我真的没有完整地看过十本小说,我总喜欢看一些散文,诗歌之类。我发现局限的阅读对自已没有一丝好处,我开始尝试阅读各类书刊,当初其实是很难接受,但逐渐,这尝试慢慢变化,成为了一种习惯,现在什么书刊,只要有益,来者不拒。
我善于修改,我没有办法像王尔德一样把一个逗号拿捏很久,我会很仔细地读我的文章,这不是自恋,而是一种尊重。我把我最好的,呈献给读者是对老师的尊重,我认真修改自已的文章,只要不妥,重写,这不是完美主义,而是对自已的尊重,因为我是自已文章的第一读者,这也是对文字及文章本身的尊重。我一直坚守着自已立下的这一规则--修改,希望这不是一种错误。
去年底,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部小说,我且称她为“小说”,字数三万八千字,仅仅三万字,对于小说,真是太少了,应该说还很青涩,但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是我用心血浇灌的,它成为我迈向更高峰的起点,成为我在人生这个时期的记念,她于我,真的是一个值得用生命珍藏的珍宝。
“浅文学,心深处”,是我文章中的一句话,写作,写作,作文,写心,有时,我口说不了我心,但我手一定能写我心!
从几何起,我便在那漫天飞雪的冬季结识了你,从此,便不自觉的对你“一见钟情”。因为你的坚毅,你的不畏严寒,你的勃勃生机,更因为,你就是你,就是那个永远不会为谁而轻易改变的脱俗的你。
大雪纷飞,寒风呼啸时,望着你那单薄的身躯,那柔弱的面容,我也曾心疼的劝说你:“别再这么傻了,你是倔不过那可恶的冰雪巨人的!也许,你就不应该选择与之抗衡,也许你就应该跟你那些姐妹一样,生活在那盎然生机。秀丽妩媚的春天;或者,在那炽热强焊。激人奋发的夏季焕发你那无穷的魅力;如果说,这些你都不感到满意,那么你大可以学那高傲的菊,诞生在豪爽潇洒。辉煌成熟的秋季。可你,为什么?为什么偏要选择“无人问津”的冬天呢?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听了我的话,你那自信的微笑又一次浮现在稚嫩的小脸上,宛如星星闪烁的光芒。你抖了抖身子,飞雪像鹅毛一样掉了下来:“你听说过“乌鸦学鹰”的故事吗?我生平最讨厌那种随波逐行的“乌鸦”了。我知道,老鹰的威力是很大,可是乌鸦再学老鹰,它也只不过是只乌鸦,永远都当不成那强健的老鹰。所以,请不要,不要让我去做那只可笑的乌鸦!我真的很想冲破世俗的围墙,活出一个不一样的自我。”
说到这时,我隐约看到她眼角闪烁的泪珠,但瞬间已消失不见。“我知道,我不是什么超人,没有什么特别的神奇力量。可我相信,人的一生就是要进行尝试,尝试得愈多,生活也就愈美好。生在野地的玫瑰,也要开出娇艳迷人的花朵,因为她必须追寻自己的个性!要知道不经历风雨,是不会见到彩虹的;不努力奋斗,是不会活出别样的自我的。”
不知怎的,听她说完那激动人心的话语,我一时竟语塞了。是呀!以前的我真的是太懦弱,太胆小,太平庸,太虚伪了。为什么要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为什么要盲目的去推崇,可笑的去模仿?为什么就不能做自己的主人,与命运努力的抗衡呢?
噢,我懂了。我要学习她,学习那胎俗的梅,我也要努力的同身边的冰雪奋战,因为我相信:只有做自己,才会赢得闪烁光芒的天空。
每个人生活中都有一堵无形的墙,它不是禁锢我们心灵的枷锁,而是青春眷顾给我们的另一扇窗。 我们在这个纷繁的世界里放诞不羁,努力拼搏,我们喜爱自己的梦想,执着追求。却因成人们觉得荒诞,可笑,而被扼***在摇篮中。 有时候,我们选择的路往往充满荆棘和曲折。所以、长者愿意为我们指路、指一条他们眼中平稳妥当的路。 可我们是青少年,为什么必须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地走一条前辈们安排的“老路”? 假使我可以天高凭鸟飞,海阔任鱼游。我定会任由自己闯荡。
我深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成功的曙光会在前方,于是我在葱茏岁月铺就的小道里紧握缰绳,打马而过。想要大步跨进另一番更加广猱的天地。这时却出现了一堵墙,它从天而降,挡住所有的希冀和憧憬。 这时的墙是一个转折点,因为也许,若干年后,你会发现,当年放弃的路,仅仅是单纯美好的理想,而现今的路,才是最合适的。假使我是一株被风飘起的蒲公英,正举目展望四处游荡,寻找最舒适的扎根之地。我勇往直前,想要飘到最远的地方扎根生长。梦想却仅是飘渺,强烈的逆风扑面迎来,使我逆向行驶、与我想去的地方渐行渐远背道而驰。
春去秋来,被逆风阻挡的我却依旧生长得异常茂盛。 或许,我该庆幸有那股逆风,有了逆风的牵制,才让我生长得如此茂盛。 回到现实,我还是个孩子,我有很多梦想,有很多想要走的路。在实现梦想的旅途中,期望有家长的关注,期望爸爸妈妈在生活和精神上毫无保留的支持。可每当向他们提及我想要作为一名志愿者的梦想,他们就会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孩子,那不现实,以后连照顾自己基本生活的能力也没有。”
一开始,我认为他们活生生地扼***了我的梦想,阻断了我前进的路,在我四周修了高高的围墙,使我困窘在其中,束缚在其中。 后来,因看了太多青少年一意孤行坚持自己的梦想,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渐渐也明白了,家长为我修建围墙的用意,我也理解了他们对我的悉心呵护与用心良苦。以后,当我再次遇到围墙后,我不会滞留在原地,停止不前。而是听这前辈的忠言,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路。 所以,我们这些青春少年。要想有大放光彩的生命,就要不断完善理想,克服那些四四方方的围墙,要勇于站在墙外睇视,才能在更加广阔的天空里自在翱翔。
花,接受凋零;雪接受融化。雨中的我转动着车轮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冬日的风刺痛我的衣衫,我如风中残叶一样缓缓前进。孤独,无助刺透了我的心灵,雨水和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或许我明白自己不应该怨天尤人,应该自我反省,但世俗的围墙挡住了我前进的方向,我无法向前。
“公平是相对的”我总这样劝自己,我总试着乐观面对,但这一切的不如意,不顺畅的事使我对命运失去了信心,我开始怀疑“人定胜天”这一真理,我设想人必定不能不能脱离社会而存,但社会却你一定离不开某个人,作为生命长河中一个匆匆的一个游客,带着平凡的一切接受不平凡的命运,我犹豫了,我发现我永远跨不过世俗的围墙,此刻,我的生命失去了意义。
直到有一天,一个平凡的.瞬间在我心中留下了精彩的永恒。那是一个平凡的偶遇……
那天下午,我独自一个人在窗前望着窗外连绵不断的雨,感叹着世事的辛酸,那一刻,我的生命正在滴雨,充满缠缠绵绵的忧愁。可能是生活太平凡了,一只黑虫竟引起我的注意,它在桌面上丝毫不动,似乎是受伤了,时间一点点地流逝……终于开始动了,一晃一晃地爬着,它失去了一条腿,但它并不畏惧,它像沙漠里的旅人,勇敢地寻找绿洲;它又像是风雨中的航船,执着地寻找灯塔。最后,它无声无息地走了。
那一刻,我震撼了,我发现它其实并不那么脆弱,它虽平凡,却仍执着地改变自己的命运。它飞走了,雨也停了,我恭敬地请回清风,请它帮我扫去所有莫名的愤怒。我的心在翻腾,我找到了生存的意义。
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个体,总是被迫接受着不公平的世俗,总是因害怕世俗的残酷而止步。既然“人生易逝”已成定势,那么只有跨过世俗的围墙。接受世俗的考验,才能让平凡的人生留下不平凡的精彩。
不要因一路风风雨雨而忘却沿途的风景,用不顾一切的“柔光镜”跨过世俗。我们不能改变生命之路,但沿途的风景已经改变,花样的青春就像五线谱,谱出生命的酸甜苦辣,跨过世俗的围墙,让有限的生命绽放出最美丽的辉煌。
Nc粉的心情一般人向来是不能理解的,不多赘述。对比了一下电影和小说,改动确实不少。主要原因是原着是不到300页的打怪升级冒险类童话书,非要无节操改编成三部曲能不注水么?以下情节和人物见证了一段历险之旅是如何从浓浓童话风迈向高端大气史诗范儿~
1.电影中有两段回忆戏,一段是矮人王国如何被时髦哥攻陷而走向没落的.过程,另一段是巴林深情讲述他与索林不得不说的故事(那句还有一人值得我追随,直戳泪点
虽然这两段戏明显有“戏不够,回忆来凑”的嫌疑,作为粉丝表示还是很值得肯定的,因为拍得实在太用心了,比想像中更壮观的孤山城堡,矮人王国的鼎盛时期被高度还原,华丽丽地在炫富,炫到连索尔的胡子都不放过~阿扎努尔比扎之役也拍得很好,这里跟书上有点小出入,书里阿佐戈在摩瑞阿矿井就被***死了,电影里阿佐戈显然从龙套晋升为大Boss了。相较起来我比较喜欢第一段回忆戏,以这段戏拉开序幕,一下就把故事背景交代清楚了,对路人粉来讲可以帮助入戏。第二段回忆戏主要是为塑造索林这个角色的性格而服务,对电影来说有点多余但对角色塑造挺重要的。个人觉得这段戏可以加到吃了四十分钟的那段饭中,矮人们唱歌的时候顺便介绍。放在后面总觉得有点违和,要煽情还是前面一次性煽够好一点。
2.电影中增加了褐袍巫师瑞达加斯特这个书里没有的角色,主要是为了引出死灵法师的复生,使得萨鲁曼和精灵女王得到出场的机会,可以看作是电影中的彩蛋,也可以说是电影与魔戒三部曲的一个呼应,电影中还有许多彩蛋起到了联系三部曲的作用。这个角色非常有趣,一定程度上为电影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在加入这个角色之后,黑熊贝奥恩的戏份恐怕电影中就不会出现了。删掉也算正常,想像一下,“从前有头会说人话的黑熊,住在一大片橡树林里,有幢木房子,矮人们在他家安逸地吃喝睡……”这情节实在太童话感了。
3.角色篇(第一部作为故事的开端,以背景介绍为主,人物确实整体都不怎么出彩,只能说还在铺垫中,后两部应该会好很多。
毕尔博:这个霍比特人算是魔戒系列小说中个人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喜欢程度等同于龙枪中的坎德人。出于个人一贯异于常人的口味,我在看奇幻小说最喜欢经常都是些非主流角色,高富帅代表精灵种族以及无所不能的巫师们反而不是我的最爱。严格来讲,毕尔博已经算是非主流中的主流,至少在这本书中是绝对的男猪脚。作为霍比特人矮富Q的代表,毕尔博明显要比他苦大仇深的侄儿讨喜多了。这个角色乐观、好奇心强、胸无大志,有自己的小心思但三观正。马丁弗里曼把这个角色演绎得还不错,喜感十足,受剧情限制,这个程度算不错了。
索林:电影中重点打造了索林“落难王子”的形象,增加了阿扎努尔比扎之役这段戏和阿佐戈打斗戏意在如此。人物形象比书里立体不少,小说中这个角色只是比较严肃死板的矮人领袖而已,电影里这么塑造是有点想走阿拉贡那种落难王子逆袭的路线。
以上两个角色就是这部电影的双男主无疑,走的也是典型的冒险小说中英雄人物自我追寻三段式路程:流亡——领悟——成功回归。可以说电影中除了背景介绍以外的情节都是为这两个角色而服务的,至于能不能像指环王三部曲中那些经典角色收获极高的赞誉现在谈这个问题还为之过早。
客观地来讲,电影本身并不完美,但作为小说粉没什么可挑剔的了,看到自己喜欢的小说成功地影像化总是有种美梦成真的感觉。 而PJ用他日渐沧桑的容颜和发胖的身躯诠释了“我把青春献给你”这句话的真谛~所以实在没什么好苛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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