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很聪明。
比如说,以前爸爸总把前一
天吃剩的饭菜热一下当做早餐。
妈妈看见了,就经常上网查看。
从那以后,我们家就天天有美味早餐吃啦!美味的三明治,韩国风味的紫菜包饭和大酱汤,还有中国传统风味的馄饨和形态各异的花样馒头。这早餐真可谓是花样繁多呀!从此,早餐成了我一天最期待的事了!
妈妈的聪明不但表现在学做美食上,还表现在对我学习的指导上。很多家长都领着自己的孩子东奔西跑地赶着去上课外班,就像大明星赶场似地。可是我妈妈却认为把时间耽误在路上是很不明智的`。娜娜根据我的学习情况给我制定这样一个学习方案:每天在我写完作业以后,利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完成吹长笛、读英语、读书、练字。这样既能巩固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还能有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这样就可以劳逸结合了!这可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很受益。
你们说,这样的妈妈谁能不喜欢呢?
初一:姜雯馨
如今的披萨真可谓是风靡全球,据统计,全球有超过200万家披萨店,意大利家庭每周也会吃一次披萨。难怪,披萨正以馅料的多样性和浓浓的中国味,吸引着无数消费者的目光。
披萨的表面是芝士馅料和各种配料,有香肠、鸡肉、牛肉等肉类,也有黑橄榄、番茄、菠萝等丰富的蔬菜和水果。这些配料在芝士拉丝上宛如一个个小精灵在舞蹈,无论是素食比萨还是肉食披萨,它的独特风味都会让你着迷。
面饼和普通大饼一样,但是无论你怎样吃,都会发现芝士的余香留在了舌尖。各种地区的面饼风味,意大利原味的面饼柔软,带着一种芝士的香味;美式铁盘的面饼香脆可口,更适合喜欢快餐的人们;还有一种芝士卷边披萨,让面饼的边缘的奶香更加浓郁……
这么“中国”的西餐,还真在中国“创”出了一片“天地”。现在披萨也成为了“快餐”,所以无论大街小巷,都有喜欢吃披萨的人,可是作为快餐的它,却也成为了高雅的代名词。你看,这“西式大饼”是不是很有魔力?
中西合璧的披萨深受人们的喜爱,它既保留了中国的传统风味,又让西方文化完美地展现与此。难怪披萨是我最喜欢的美食。
--题记,
初三的生活,很单调,只有学习.捱不住寂寞的我,背着大人,谈起了恋爱.
"花,你笑得真好看,有酒窝,好深呢!做我女朋友把!?"这是刘昕对我的告白,心里话,我不怎么喜欢他.他不是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我喜欢古天乐麦色的皮肤.刘昕不是,他很白,让女生嫉妒得想***掉他,的白皮肤.如果没有他,也许我会和这个白白的'男生在一起,毕竟走出去抢眼,高大,白皙的皮肤.
"小花,我喜欢你!"这是阿材的告白,我喜欢他.可是,他太帅了,可以说是校草.每个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校草不是盖的,别人求都求不来,你快答应他把!我不这样认为,帅怎么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阿.
就这样,每天被2个人跟着,可很奇怪,他们并不争的你死我活,他们很平静,平时还一起打篮球,我以为他们只是拿我来玩笑.不了了之.后来,他们穷追不舍.刘昕天天送我回家,我们家楼下没有路灯.而阿材每天都买绿茶我喝,那是我超爱的饮料,我发现,我同时爱上他们了,可是,喜欢两个人,不容允许.
我们3个人的恋爱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他们都对我很好,关怀之微.
扬扬问我,"如果要你选一个你会选择谁?"
这个问题问住了我,他们都很好,可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深思,谁会是我的熊掌呢?
时间过去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等.尾声;
半年了,我拒绝了阿材,有一天,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来找我说,她真的很爱他,让我不要拥有两个,不放手!我想应该放手了.
我选择了刘昕,虽然他并不帅,也并不是我心中的最爱,但是,他可以保护我,家里楼下真的很黑.有一次他提前走了,我自己走,遇上坏人,他救了我,手臂缝了6针.
后记;
人生就是这个,喜欢的是一种人,在一起的却是另一种人.
在我们三原,有各种各样的冰糖葫芦。比如:香蕉的,一截截香蕉,外面裹着一层浓浓的黑色巧克力,巧克力的外面是透亮的冰糖。有的在香蕉之间,还嵌着山楂,像是黑泥土中的两朵玫瑰花。核桃豆沙的,把山楂从中间切开一大半,像一张裂开大嘴的娃娃,“娃娃”的嘴中含着一块豆沙,豆沙中镶嵌着半颗核桃仁,一串上面大概有五六颗的样子,每个“娃娃”都穿着一件晶莹透亮的纱衣。还有提子柿饼的,第一个穿的是山楂,上面点缀着些芝麻,好似一个满脸麻子的宝宝,第二个穿的是柿饼,一个薄薄的柿饼,在冰糖中包裹着,就像美丽的冰花,第三个穿的是青提,在冰糖的衬托下,青提更似玻璃匣子中的绿宝石;还有……真丰盛,让我垂涎三尺。
吃冰糖葫芦时,我喜欢顺着棍子把山楂搂下来,然后把山楂含在嘴中,慢慢地让糖在口中融化,那种甜味直沁心田,等糖水流下肚后,就把山楂咬碎,然后再下肚。如果吃核桃仁的或提子的,我就一口把它全咬碎了,更有另一种味道,让你回味无穷。
听了我的介绍,你爱上冰糖葫芦了吗?
小作者对食物的描写非常活灵活现,老师建议小作者既然是写美食,可以增加一些吃后的感受等等会更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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