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魔方,我十分喜欢它。
你一定不了解魔方吧,下面我给你介绍一下魔方吧。魔方的发明者是鲁比克教授,大家称他为“魔方之父”,现在他已经60多岁了。魔方被誉为“最有教育意义的玩具”和“智力游戏界的三大不可思议之一”。从魔方的运动发展来看,它除了锻炼思维能力、大脑的体育能力之外,魔方比赛也成了手指灵敏的竞技比赛。我的魔方是魔方中最普遍的三阶魔方。它是一个立方体,有六个面,每个面上都有九个小方格,而且每个面的颜色都不同,它有:红、橙、黄、绿、蓝、白六种颜色。我的魔方是以前爸爸去外面旅游时带回来的。
我喜欢我的魔方,至今,我可以玩两面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太会玩,拧来拧去,总是差一两个才能拧成一面,一天,爸爸给了我一本魔方的书,我研究了很久,终于把一面拧好了,而且慢慢会拧两面了,书上说有的高手,蒙着眼睛都能拧六面呢!我要向他们学习,争取也能拧六面。
我的拿手好戏是做饭,我一直都是学习做饭。
我不但会做饭,还会做一些我喜欢的菜。
我喜欢做煎鸡蛋。煎鸡蛋,是我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记得那一次,我在厨房里煎鸡蛋。我一边看爸爸煎鸡蛋,一边想:“我也会煎鸡蛋。”
我先把煎鸡蛋打破,再把鸡蛋打成碎碎,再把鸡蛋打到碗里。这个时候,爸爸说:“儿子,你先用刀把蛋壳切碎再放油,然后把蛋饼放进去。”我按照爸爸说的做,先把蛋饼煎好,再往碗里放一点油,用刀把蛋饼切碎,然后再放到锅里。
过了一会儿,我把油放在锅里炸。我把蛋饼翻了个面,再放一点盐,等到鸡蛋变成金黄色的时候就煎了,我把煎好的鸡蛋盛了起来,把它盛到盘子里,这样一盘煎鸡蛋就大功告成了,我把它端到饭桌上,爸爸看了我煎鸡蛋的样子,开心地笑了。
这是我人生中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我会煎蛋了。
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人一定都有自己的拿手好戏——比如我。我的拿手好戏是炒菜。
菜的种类有很多,而我,会做豆角炒肉。不过,说起来,可还有一段辛酸的历史呢!
还记得那个中午,我在厨房为做菜而准备着。配料倒不需要太多的准备,只需要准备一些豆角、瘦肉、还有日常的酱油、盐、油就行了。也许是我太激动了,手上一不小心,竟把酱油瓶摔在了地上,把酱油洒了一身,自然被妈妈臭骂了一顿。但我没有灰心,把地扫了一下,换一身干净的衣服,继续做菜。
没过多久,豆角炒肉就做好了,色香味俱全,我得意极了,正趾高气扬的准备炫耀一下我的厨艺,妈妈却来了一句:“这肉的味道怎么有点……”,我定睛一看,顿时傻了眼:“怎么回事,有一大片肉糊了!”顿时,家里炸开了锅,好尴尬啊!
没有办法,第一次炒菜失败了。我鼓起勇气,坚持练习这道豆角炒肉,慢慢地,获得了家人的一致称赞,这道菜也终于成了我的拿手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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