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茫茫的人生之海,前途可畏。此时,惟有扬起自信的风帆,找到自己,才能够立足于人生的海洋。自古以来多少帝王的成败不都是缘于自信的有无?如果周武王没有自信,那么他何以建立周朝?如果赢政没有自信,那么他何以成为“秦始皇”?如果刘邦没有自信,那么他又何以开创一个新的天地?如果他们不懂得善于发现自己的独特之处,又怎能高于万人,坐拥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的自信无非都是建立在欣赏自己的基础上,所以,首先去找寻自己的独特吧,那样你才能扬起自信的风帆,到达人生的港口。
欣赏自己,品尝生活的点滴
不都说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俱全吗?正是因为这些不同的味道,我们品尝出不同的人生之道。姚明开始打篮球,刘翔开始跨栏,邓亚萍打出中国乒乓球的味道,老舍敲响了时代没落的警钟,鲁迅以笔代枪,成功扮演了一个真正勇士的角色。他们无一不是从生活的点滴品尝到人生之味,他们懂得欣赏自己,发掘出自己的才能,他们也是普通人,只不过他们比我们更懂得欣赏自己罢了。
欣赏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农夫不是干大事业的人,但他把稻田里的稻子种成最好的。那么,他是一个最好的农夫。家庭主妇没有钱购置锦衣玉食,但她用粗衣淡饭让自己与家人平安幸福。那么,她是一个最好的家庭主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坦然面对生活,不自悲,善于利用自己的长处又善于利用自己的短处的人,是懂得生活的人,是能把自己做到最好的人。找寻自己的特点,学会欣赏自己,那么你离最好的自己又近了一步了。
欣赏自己,大步迈向的你的人生吧!
几个月前,我和父亲走过一个花鸟市场,我被它深深的迷住了。一只巴掌大的小巴西龟,正趴在“阳台”上晒太阳,它眼睛只有米粒般大小,镶在三角形的脑袋上不时张望着什么,它绿色的龟甲在阳光下如此夺目,它似是不喜与同伴在如此肮脏的水里玩耍,独自一人懒洋洋的独享清晨美味的阳光。
我一眼就看中了它,父亲就给我买下了。但前提是要我照顾他,我满口答应,养一只乌龟还有我还能做不好吗?
回到家,我把水和乌龟全都倒进一个小水缸里,放在我屋的一个角落,又撒了六粒“乌龟食”,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在我看来。
第二天五点半,我从未起得那么早,我从床上蹦下来衣服也没顾得换,就往鱼缸看。实在是让我大吃一惊,鱼缸上飘着的还是六粒,一粒未少,而乌龟也无精打采,闷着头,在我看上去真是“消瘦”不少。我赶紧跑到屋里叫醒了父亲,父亲也赶过来看。“你看你,一点也不懂得观察生活,买乌龟时答应的那么好,昨天买乌龟时它在干什么?晒太阳啊。”哦,原来它也要晒太阳啊。我赶紧把巴西龟端到窗台,让温暖的阳光照着他。
我和父亲远远地坐在门口观察着乌龟,害怕惊扰到乌它。许久,乌龟终于活动起来了,我们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傍晚,我又一次“例行检查“时看到,尽管乌龟已经开始活动了,但他仍是”滴水未进“。我为它担忧起来。
第三天,我再也坐不下了。我遍访我们家周围的每一个花鸟市场,只要有卖乌龟的,我都会打听打听。三个花鸟市场,几十家卖乌龟的,我都一一打听过了,最后还是一个老者给了我最好的建议。于是,我给它换了一个大缸,还加一个干爽的“阳台”,十几条小草鱼。
不一会儿,乌龟就精神起来了,两只爪放在前面,腿蹲在后面,小脑袋伸出来,两只小黑眼睛不停地看着周围,小草鱼终于成了它的猎物。
“玄武“恢复了精神,我长出了一口气。
种植一片花草,就是在心中种植一片芬芳;用心的去饲养一只小动物,就是在滋养自己心中的爱和善良。
从“玄武”来到我家那天起,对它的怜惜和爱护让我变得细腻和敏感起来。我与这个可爱又弱小的动物朝夕相处,生活也变得有声有色。
我知道,爱身边可爱的一切,就是在让自己变得美好。
感谢我们的相遇,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题记
你有没有为了一个人在操场上四处张望?你有没有为跟一个人同一考场而感到喜悦?你有没有为一个人突然张口的询问而手足无措?你有没有那些小心紧张又懵懂莽撞的经历……
知道吗?我一直认为校园是这“复杂”世界中的调染剂,而校园情感则是世界上最纯净最干净的感情,无关风月只为真心,所以,当有个人突然地闯进了我的世界里,我甚至觉得是欣喜的。
我见到他是在篮球场,他像所有男孩子一样喜欢打篮球,从他炙热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出来,然而不同的是,他生疏的球技显得格格不入,这可能是他玩篮球,我低低的笑出了声,也许是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也许是在感慨他的坚持,到底为什么笑,时间太长,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唯一记得的,就是看到了少年略显生硬却努力跟上的脚步和脸上坚定不移不愿放弃的表情,我收住了笑,打量着这个如骄阳一般的少年。
从那之后,我渐渐开始留意他。他乐于助人,面对同学的求助都一一帮忙;他乐观向上,在失败面前没有气馁还扬起头来朝我们笑笑说没事;他专心认真,在炎热的夏天还不骄不躁的埋头于课本之中。那个如火一样的少年正在渐渐长大,慢慢成熟。而这一切,我都在静静的看着……
我扪心自问,我比不上他,小时候吃吃喝喝不会谈什么理想,吧啦吧啦的说着那些从电视上学来的话,长大以后没有自己的理想,无非是父母已经为你的'人生规划好了,你去执行罢了。我从来没有为了自己好好努力一次,甚至连一个自己想要的目标都没有。在世界这个大染缸里,我已经渐渐麻木,偶尔一两次活动才勉强带动起我心中的积极。我早已经忘了曾经热情如火想赢的心情。也许是那天风起的恰巧,也许是当时场景刚好,总之我被那个努力的身影触动到了。我想赢,想为自己活一次,想彻彻底底竭尽全力努力一次。哪怕再苦再疼我也愿意,起码我不会后悔,不会遗憾。
那个如纸一样干净,如火一样明媚的少年,我是感激他的。感谢他那天刚好在篮球场,感谢他以那样一个努力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感谢我们的相遇,使我找到自己,洗尽铅华,再成就更好的自己。
依兰花的香气氤氲了钟实中的教室,我看向右边空荡的座位。遇见你都是好时光!
我的同桌是个不爱多说话的女孩,温柔得如初春的小溪流。她的身上总是溢满了花香,自打踏入校门的那天起,我就跟她打趣道:“你是香香公主哦!”
而她总是报以莞尔一笑,嵌着的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中带着些许笑意,两颊羞涩的红晕中溢满了柔和,像是池水中泛起了涟漪。
那日,阳光甚好,透过明亮的窗户在书桌上投下了光芒。
“啊,对不起!对不起!”同桌急促的声音中又仿佛带了点哭腔。她的牛奶撒到我桌上了。
本来只是一件小事,但用抹布擦过之后,那本来木香十足的桌面竟散发出了牛奶干了之后的奶腥味,混合着本来就有些杂味的抹布,我不禁责怪了她一声:“怎么办?这下我都写不了字了!”说完,我仿佛也没有想象中的快感,因为我看见同桌的眼眸黯淡了一些,眼帘垂下,缓缓的,她又说了句:“对不起!”
声音很轻,但我却听得很清楚。依兰花香隐隐的散开。
那么夜晚,显得有些漫长。把手枕在脑后,回想起与同桌之间的不愉快,突然,很怀念她身上的依兰花香。
太阳照常升起,同桌生活仍得继续,第二天仿佛还是昨日的阳光。
同桌已经坐在那里了,我缓步走过去,但却发现了些异样。昨日难闻的味道一夜之间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有如以前般的整洁和缕缕依兰的怡然花香。
坐下,无语。
第二节课,她传过来了一张纸条“昨天的事真的很对不起!”
而我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香香公主什么时候可以送我一束依兰花?”
看见她的嘴角泛起了弧度,柔和的阳光照亮了她的眼眸。
可惜,第二学期,她转走了。我找到抽屉里的纸条:
你的书间之花,落下它那被遗忘的花瓣,因为花落下花瓣后结果,所以,在黄昏中,这花成熟为一颗记忆的金果。(泰戈尔)
没有署名,但那张字条上的字迹如此相似。
钟实中的校园里,依兰花落了许多,但那个女孩明眸皓齿的形象却又明晰了。是啊,遇见了你都是好时光!
70年前的一个春天,在山下的一个古老的小山村里。她坐着花轿子,他跟随着轿子不停得奔跑。羞涩的他最终偷偷掀开了轿子的花布帘,那一刻他惊呆了。直到轿子走远了,他还呆呆的站在那里。五十年后的那天,当她回忆起那让她啼笑皆非的一刻时,总是笑着说:“小伙子那时候连个轿子都没得,好笑人啊!”说着便哈哈大笑。
我们生命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群居,群居让我们有了彼此之间沟通的机会.通过心与心的交流与碰撞.让情感慢慢生根发芽.人间便有了爱,大爱.
我们通常更理解的是爱情,是的,男人与女人这间的这种奇特的爱情魔咒,是天地之间,于人与物原本初定,谁也难逃.在那人生的一瞬间,那爱情的魔咒,让你,让我,也让他,一下失去了原形.自己一下就不是自己,自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影子.一向暴虐,突然就温顺,一直乖巧,突然倔强.常常说爱情是盲目的.这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这千百年来,悲欢离合的事事非非,谁对,谁错,清官难断,有了这份牵挂,有了这份真情,海可枯,石可烂,还有什么寂寞不能守,还有什么苦,还有什么孤独?一份情,一份爱,让你,让我,让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充满活力.洋溢着爱,洋溢着幸福的温情.生活快乐无比.有了爱的人生,是最幸福的人生,有了爱的人生,就步入了一个最坚强,最无畏,最让人称羡的生活.对世界一切都充满着希望,充满了憧憬,充满着渴望.生活充实,生活无不在奋斗,遇逆境而更顽强,遇顺境而策马.爱情,人间本性.魔咒无限.
而人间大爱,也是人间快乐的源泉.世间万物,生有其源.存在有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区区蝼蚁,威威巨象.林木挺拨.山岩崴峨.大海广阔.溪流弯延.百花吐蕊.群鸟鸣琴.而为万物之灵的人,更是世界奇葩.善与万物,机慧百巧,更有细密心思,情爱独享.爱兰之幽.爱石之精,爱体格是健,爱容颜之秀.可人之处无不爱,世无不可人.这份人间大爱,让我们无时无刻,不觉得生在快乐中,生在幸福里.
人生百年,岁月无情,在生命的每一天,也都充满着与爱背离的黑夜.在灿烂的阳光下,总有那么一片乌云.人性不同,生活环境的`差异,文化素养的质别.一切的一切.有时真是让人感慨万端.缺失了爱,在凄惨,悲凉中,孤寂,苦痛,迷茫,那样的无助.丧失生活的勇气.哀大,莫过于心死.哀,情感低迷,于黑夜中,无一处星光.此时此刻.人生的光芒,暗淡了,爱缺失了.
有爱,有人生,有真情,有人生,在逆境中,因爱而崛起,无论是何时,胸怀真爱,胸怀大爱,让你处处充满生活的快乐.让你百年不孤独.一草一木尽在爱中.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我们可以让自己更加美好。
清晨,在父母的呼唤,闹钟的催促下,从睡梦中醒来,开始新的一天。上学出门之前,与父母的一声亲切的道别,会使自己更加美好。
走进校园,开始自己一天的学习。阳光从窗口斜斜地射入教室,窗外的树枝上,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在轻声的鸣叫。教室里,书声琅琅,40个怀揣着梦想的少年坐在位置上,迫不及待地从书中汲取丰富的营养。
“丁铃铃——”上课了,老师走上三尺讲台,将知识悉数传授给我们。窗外,枝头上的小鸟仿佛也想进入教室,和我们一起学习知识。大家都认真地聆听着,记录着,回答着老师的问题。知识,让我们更加美好。
铃声再次响起,下课了,老师走出教室。有的同学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太阳,飞鸟,无垠的蓝天和参天的大树;有的同学找到自己的知心好友,说说笑笑;有的同学则和别的同学一起,肩并着肩,在走廊上散步。大家趁着这短暂的课间,舒缓着大脑和神经,为下一节课做好充分的准备。适时地放松心情,舒缓神经,同样也可以使我们更美好。
时间的河流飞速地流淌,一不经意间,放学的铃声悄然响起,窗外的小鸟也都伴着夕阳,成群结队地归去。夕阳缓缓落下,璀璨的金光点染了大地。
放学铃响,我收拾好书包,叫上几个同路的小伙伴,一同迎着夕阳,向家里走去。一路上,畅所欲言,说说笑笑,相互逗弄......一起开心地笑着跳着回家去。拥有真挚的.友谊,可以让自己更加美好。
傍晚,回到家中,吃着可口的饭菜,听父母讨论新闻,工作。不时的,一股暖流从心中升起,一下子便使人忘却了心中的烦恼,亲情的温暖,让自己更加美好。
人不可能十全十美,面面俱到,但汲取知识的养料,适时地放松心情,舒缓神经,珍惜纯真的友情,都可以使我们变得更加完美,更加美好!
我厌倦的推开成堆的试卷,扔掉手中的笔,苦笑着望向又一张满眼红叉的试卷,再也不想做任何努力。“啪!”一声,桌上的风信子落地……
我捡起碎片,那瘦弱的根茎断了半截,就快开花的骨朵也掉了几个,像流浪的孩子,顶着残存的几朵在风前摇摇欲坠。随手把它扔在盛了些水的碗里,又落寞的回到桌前。
第三天了,我趴在桌前什么也不做,傻笑着默赞自己这般聪明。起身端水去看见……
风信子颤巍巍地长出了小段根茎,贪婪地吸取仅剩的水,头顶的'残兵败将倒小心翼翼给自己扶了正。呵,蔫成那样……手中的杯子险些滑落,不记得我是怎么回到桌前翻开练习,又带着怎样的心情……
只记得,我握着笔,在小钟滴答伴奏里一张张摞起了稿纸。手写的又酸又痛,磨出了痕迹,眼睛酸涩也没有停笔。那一个个熟悉的数字,字母鲜活的排列,像是嘲笑愚弄着却也解不出的我,像是在等我抓狂,但是我不会。我在纸上写下:美好,我可以,然后核对着答案,笑了。
自己逼迫自己喜欢上这些美好的诗句、公式、词组,在纸上抄记,证明,演算。手,眼全身的难受劝解我放弃的时候,我没有,因为我明白,美好来自辛苦和孤独。
我埋着头,左手压平练习,右手不停的在写着,胳膊不时伸直解放一下,揉揉疲惫夹杂血丝的眼睛,用冷水冲了冲发烫的手和脸,才感到小拇指已磨破了皮。我狠狠地拧了自己一下,好消除渐渐袭来的困意,疼得自己大叫,却也感到终于做对的真实,那美好的感觉,是快乐的。
“乖,累了吧,饭好了。”妈妈叫着,风吹来,我闻见香气,是红烧肉?不!风信子开花了。那小小身躯终顶着这骨朵,绽放了。我会心的笑了。才肯定,这,才是聪明。
我也会问自己,是什么改变我的想法去喜欢那些曾厌恶的东西,但不需要答案了。
因为,风信子开花了,很香很香的那一刻就明明白白了,我们都有一颗美好的心,一路上,坚强的坚定地塑造自己。
期待着那一场美好的绽放……
聪明的人会避开世俗而回归自己,愚蠢的人会迎合世俗而迷失自己。
——题记
我们生活在世俗中,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想法。有些人会逆流而走,有些人则追求世俗直到被淹没。也许我们从小到大都会被名誉,职位,世俗眼光等套子一层层包裹住,当我们试图把世俗的套子挣开后,可能会发现反倒被世俗的眼光当做异类。但那又如何,与其天天戴着面具强颜欢笑,那不如挣脱它站在世俗的逆流,活出想活的自己。以淡泊的眼光,以乐观的心态,在世俗中出淤泥而不染。
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志士在历史的篇章中为我们展现了什么叫做聪明的人,什么叫做愚蠢的人,什么是高雅,什么是粗俗。
陶渊明,他深居简出我们都明白是因为什么,当时的社会处处笼罩着黑暗与腐朽,官场上弥漫着的铜臭味令人连连作呕,这就是世俗。人人想尽一切办法买官,行贿为的只是过上“安逸”的生活,这就是愚人。陶渊明真的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拥有一种高尚的品性和节操才能让他安心地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却依旧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境。
不得不说他是一位时代的智者,世俗束缚不了他的`想法,世俗的暗流也冲不走他的淡泊名利与静享自由。
俗话说“流芳百世,遗臭万年。”如果说陶渊明是流芳百世的最佳代言人,那么指鹿为马的事件便是遗臭万年的最好代表作。
天气晴朗的那天,大臣们疑惑的望着眼前那只所谓的“马”,在听完赵高的描述之后,纷纷鼓掌附和道:“真的一匹百年难遇的千里马啊,好马,果然是好马啊!”一群被世俗蒙蔽双眼的人还在庆幸自己躲过了一场大劫,乐滋滋的他们没想到那么用心地去迎合赵高却在不久后的阴天也死了,也许他们临死前还傻傻地不知道是为什么。
一群人,一群黑暗的人,一群虚伪的人,一群颠倒是非的人。这不正是在昭告天下,迎合世俗与权力,不会是很好的下场。
世俗是一个坏东西,它会束缚我们的思想行为,让我们变成在社会行走的木偶。每个人的高尚都会被自己藏在心里,我们每个人都有向世俗逆流走去的权利。我们是独一无二的,并不是世俗的复制品。自己的想法最重要,跟着自己的心走,做一个有想法的人,作用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人。
别让世俗束缚了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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