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是一本书,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快乐是一首歌,奏着高低不一的音乐;快乐是一首诗,有着难以明白的情趣。我一直不懂快乐的真正含义,但那一次,一次寻找快乐的之旅,让我对快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快乐是什么?你今天快乐吗?这是我一直问我的问题。那一次,我找到了答案。
上一次,我和弟弟去爬山。站在山脚,我们有说有笑,还在一起讨论快乐,弟弟说:“我们谁先爬到山顶,谁就是快乐的.!”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追夺快乐的战争就开始了。开始,我们谁也不甘落后,争先恐后地爬山,我站在半山腰,向下望去,一切美丽极了!山是朦朦胧胧的样子,一切都显得欣欣然的样子,微风送来个拥抱,好清爽啊!抬头望,云朵对我们微笑,我的信心来了,此时弟弟早以气喘吁吁,他终于改变了计划,改乘坐缆车。我心想:弟弟这么快就放弃了,快乐岂不是与他擦肩而过。哈哈快乐是我的了。
刚过一会,弟弟便嚷嚷:“你也怎么这么快就放弃了,不要追寻快乐了吗?”“我放弃了。”爬山这么累,还消耗较多体力我实在没法撑下去了,最终我也改变了最初的计划改乘坐缆车。在缆车上向下望景色又与半山腰截然不同:一切又显得很模糊,看不真切,完全与半山腰看到的不同,这样看到的一点也不美。
最终我明白了:快乐也许是享受成功的一种喜悦,他享受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很多人总抱怨他们不幸福,殊不知,他们也是快乐的,但他们只看到了结果的不美丽,却没有享受过程带给他们的喜悦。其实真正的快乐不是结果的好坏,而是你在实现成功的过程才是快乐的!!!
大家一起去追寻渐远的快乐吧!
老夫年届七旬,经历了世事沧桑,看惯了世态炎凉。花开叶落,春去冬。亲人离世,故友分手。若大年纪,早已波澜不惊,心静如水。看淡了人生风云变幻,早没了激情燃烧的岁月。谁知道又让贺晓林的散集搅得心潮迭起,夜不能眠。深藏在心底的过往岁月,如古井波谰,浪花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如同年轮勾起心头那永远难舍的乡愁。
晓林给我寄一本他的散集《渐行渐远的乡村》(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旅游出版社)。从小养成的读书习惯,碰到好的便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拆开包装,一股墨香扑鼻而。封面上,门口的大槐树染满了岁月的风尘,小院里那是从小就住在里面的一坡流水的偏厦,古老的碾盘上是沉睡多时的石碌碌,路边的草丛中能听见蟋蟀在鸣叫,背着手,穿着大裆裤低头迈步的行人,那是到镇上去赶集的二大爷,寂静中听不到鸡叫狗吠,映入眼帘的是《渐行渐远的乡村》……
一本散集,滿纸乡愁情。字里行间勾起我童年的记忆,大事小情都是我儿时的梦幻。迷离的双眸渗出点点泪花,惆怅的心底湧出说不清道不白的酸楚。我哭了!泪蛋蛋里裹着幸福。我笑了!又回到儿时那难忘的时光。好你个晓林,为啥非要把朵爷沉寂的心搅得这么木乱,心底最柔的那根弦也让你拨得颤悠悠的。
夕阳西下,火烧云染红了西边的天际。极目南眺,啊!那是我渐行渐远的乡村,那是我亲亲的故乡,那是生我养我魂牵梦绕的家乡。那里有黑池的餬饽、坊镇的踅面、路井的辣子豆腐、还有桥头河的大白菜。村头那口岸边有棵桑椹树的池塘还在吗?我曾牵着大黄牛在池边饮水,偷着下涝池游泳被妈妈追了半条巷子挨打。门口的老井还在吗?甘冽清凉的井水熬出的小米粥又香又甜,真的不要搁碱面。巷院里的大哥大嫂、五叔十婶你们还好吗?
晓林出生于1972年,那一年我离开妈妈和那个小村庄,背井离乡到韩城当了一名煤矿工人,从此,真的与家乡渐行渐远。和晓林相识于《金水学》,虚长2岁,算得上忘年之交,虽未谋面,却已神交。大概出于偏爱和乡党之缘,非常喜欢晓林那透出浓浓黄土味的作品。前年,我曾写了一篇,《昨日丝弦入梦一一贺晓林作品欣赏》(金水学2161128)。今天又重新翻开一看,显然那时对晓林学创作的认识仍显浮浅和潦草。
《渐行渐远的乡村》应是散类集,包括叙事类和抒情类散。可以看出,晓林的大部分散以写人记事为主,对人和事的描写突出、具体,同时表现个人的认识和感受,字里行间充滿激情、深沉和饱满的感情。晓林能侧重于从叙述人物和事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反映事物的本质,具有时间、地点、人物、事等因素,从一个角度选取题材,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
学创作的目的在于它的审美价值,其所以喜欢晓林的作品,是因为他的作品让读者感受到审美的体验,有思想上的共鸣。跟着作者的思想感情跌宕起伏,和作品中的主人公一块哭,一块笑。我想,"味同嚼腊,束之高阁。"与"津津有味,爱不释手。"正是读者对作品审美体验的诠释吧。
大多和我同年龄段在外工作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经历,从小生活在农村,犁田耙耱,春种秋收。出于某种机缘,离开农村,外出工作,但父母亲还在农村,根还在黄土地里。虽然居住在城市中的高楼大厦里,骨子里如烙印般的乡愁之情却永远扎在心里。乡愁是与生俱的一种情愫,越是年龄愈长越发浓烈,有时候会让你寝食难安,不经意间的触动会让你潸然泪下,晓林的作品恰好戳在了人心底最深最柔的地方。
开篇《渐行渐远的乡村》一下子把你的灵魂甩在了记忆中的小村里。东方欲晓,雄鸡高唱,羊儿咩咩,黄牛哞哞。麦浪翻滚,玉米拔节,棉花似雪,果实累累。老爷爷烟袋锅叩响,老婆婆纺线车吱扭。屋顶上炊烟袅袅,巷院里狗吠鸡叫。夕阳下农人归,池塘边毛驴撒欢。远处传秦腔的高吭,笑声中透出丰收的喜悦……这一切的一切真的已渐行渐远。母亲健在的时候,那里是我的家乡。妈妈走了,那里成了我的故乡,回家的脚步越越少。村头的小学校人去楼空,许久没有朗朗的读书声了,听说孩子们都去镇上和县城上学了。村落里几乎看不到小伙子,都去外地打工了。田野里只有老头老妇在忙碌着。小时候偷着游泳的池塘填平了,巷中间那口曾经天旱救过命的古井也被填埋了。钢筋水泥楼房取代了传统的农家小院,农耕明在逐渐消失。也许我们的子孙后代只能在博物馆看到牛驴骡马的动物标本了。晓林说,"乡村是社会的缩影,乡村是中华传统的发地。……曾经美丽的小村庄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荒芜的村庄、留守的村庄和记忆中的故园。"明的发展伴随着传统的失落,是喜?是忧?不得而知。
合阳这块黄土地是晓林创作的泉,他生于斯,长于斯,创作选材在于斯,这也是他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晓林极好的把握了创作的取材角度,生活中那些极能触动人灵魂内核的人和事,它们中有的感人肺腑、催人泪下,有的动人心魄、豪情激扬,有的发人深思、启人心智,有的促人警醒、幡然醒悟。晓林的每一篇作品,写的都是身边的事和身边的人,都是熟悉的经历过的生活,因而他的创作才能得心应手,水到渠成。他善于观察生活,留意生活,积累生活,积少成多,积腋成裘。在他的作品中你看不到假、大、空。叙述的事真实、贴切,笔下的主人公栩栩如生。我们在作品中看到了《母亲的手》,"凭一把小剪刀、一枚顶针和一个捏子,还有红、黄、绿的染料,把花馍捏到了北京。"母亲用她的一双手撑起了家,撑起了生活,撑起了儿女的天,一个极其普通的母亲形象在读者的`心里却显得无比伟岸高大,因为那是我们的娘亲。我们认识了命运多舛,为人正直,是非分明的大伯父。我们看见了忍气吞声,小心谨慎的志毅伯,一个小人物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疯狂和荒唐。还有会纳布鞋的老爸和憨憨的晓武。从外曾祖和鲁讯先生的交往中,我们又看到了一个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人形象。这一切,不就是"学创作于生活。"的最好论证吗?
在艺术门类中,戏曲用声腔和肢体讲故事,影视用画面讲故事,学则用语言和字讲故事。全国散学会会员李宗奇先生说,"晓林的散,不论写亲情、友情还是风土人情,语言随性、常态、温润,不做作,不妩媚,土土的,涩涩的……,这种透着质感的语言,正是的血脉与精气。"一个"土"字和"涩"字,提炼出了晓林在作品语言上的精髄。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时,一方水土也彰显出语言上的地域特色,巧妙地运用语言上的地域特色,也成为学创作中的一大亮点。老舍先生用北京官话创作的《四世同堂》,你能感受到北京语言中"儿"话音的特色。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一看就知道是描写陕北的作品。晓林的散作品透出浓浓的黄土味,他的语言不温不火,不惊不乍,平铺直叙,情并茂,亲切贴心。他在修辞的语言运用上炉火纯青,得心应手,随意拈,恰如其分。没有过多的华丽词藻的点缀修饰,没有一口气念不完的倒装句,也没有貌似时髦的现代网络用语。不娇柔,不做作,不哗众取宠,不故作媚态。读他的作品,就好像在田间地头和老农谈风调雨顺,牛肥马壮。像坐在热炕头和老奶奶聊家长里短,儿娶女嫁。像久违的朋友见面推杯换盏,互诉衷肠。农民的语言往往粗糙中透出哲理,一句话引伸出一个道理。就像《引火》中母亲说的"树大分杈,子大分家,家家一个理。"还有大伯父说的"踢踢骡子好拽(音读e)手。"这样的语言既丰富了作品的看点,又显得浅显易懂。千百年流行在关中道的方言俚语,同样也是民族语言化中的一粒珍珠。《吃咧么》、《趣说咥》,让人一下子回到端着大老碗蹲在门口台阶上,一双筷子挑起裤带一样的然面的人群中,喊一声,"吃咧么!没吃,!咥一碗。"就连《巷子里的吆喝声》也构成了学作品中的吟唱。小炉匠、堌漏锅、鐎猪的、卖菜的,"驴笼头、马岔子、用不成的撩撇子,烂铜烂铁换洋火咧!"曾经熟悉的而又久违了的吆喝叫卖声,仿佛让人又回到了那个天真烂漫的岁月里。偷着拿红薯換老糖,大概这是年少的时候都干过的糗事。突然想起小时候常听到的吆喝声,"染布咧!黑池的染坊咧,谁染毛蓝布哩!"
散创作离不了情感的渲泄和寄托,托物抒情,借景抒情,情景交融,都是散创作的方法和技巧。那些隐藏于字后面的情与思越厚重真挚,越能打动读者,并产生心灵的震颤或引起深刻的记忆。用情虚假,一味拔高,歌功颂德,或情绪低落,盲目贬低,这些都是散创作的大忌,一定要注重个人内心情感的真实抒发和自然流露。
晓林极好地把握了在创作中情感表达的含蓄和克制,而把更多的思考和留给了读者。在《引火》一中,通篇没有一句情感的渲染,但却荡起读者心中的波澜。引火是农村再普通不过的一种习俗,从老屋给新家引火,象征着家族兴旺,香火旺盛。但毕竟同一屋檐下的兄弟分家而居,喜悦中夾杂酸楚。晓林没有流露出内心的情感告白,引火的过程却触动了读者的心灵。"巷道里,我提着火盆先行,弟弟紧随身后。天很冷,但是还好,满天星斗,注定今天是个晴朗天。出了巷子口,我转身把火盆交给弟弟,并默默地护送他走向新居,为的是顺利把这盆有着老宅先祖灵气的火带到他的新居。"短短的一段字,把时间、地点、人物、事、过程、动作、心理等,全部展现在读者眼前,极富画面感。无言胜有声,无情胜有情。体会到的是同胞兄弟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真的让人泪眼濛濛。
在《志毅伯》中,晓林用反衬的手法表现出不同的情感体会。志毅伯年轻时的遭遇引起读者情感上的冲击,为他感到不公和同情。在儿子的婚礼上,"凯丰携着娇妻给坐在轮椅上已是滿头的老母亲鞠躬,喊了一声"妈!"便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双膝重重跪在地上,头磕在地上,泣不成声。"读者看到这里也不禁潸然泪下。2017年,《韩城学》发表了晓林的《晓武走了》,在韩城学圈引起轰动,阅读量达几千人次。晓林笔下的晓武,虽然智障,却忠厚善良,为人诚实。母亲去世,憨憨的晓武撕心裂肺的号啕,"我没有妈咧,我咋成了没妈的娃咧。"闻者无不为之动容。晓武外出打工不幸身亡,一个纸糊的偶人成了他的冥妻。看完了,读者的心却却久久难以平静。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晓林曾有20年戏曲工作实践,在线腔戏曲天地里,竹音丝弦绕梁,鼓钗金石齐鸣,十字架上,丝线缭结。幕后操偶挑线,台前栩栩如生。后因生活所迫,遂下海经商,"记得刚离开剧团时,我的心里很痛,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痛。","一首经典的唱段在梦里唱醒了我,转身间才知道脖子下的枕巾已浸湿一片。我的眼眶湿了,心也湿了。好恨呀!既然离开,何必再入梦。"内心情感世界的独白和抒发油然而生,且给读者思想带强烈的冲击。
《渐行渐远的乡村》的出版,对晓林说"我的学梦才刚刚迈开一小步。"一个土生土长的合阳人,乡亲、乡愁、乡情是他永远难以割舍的情怀,也是他学创作永恒的题材。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乡村永远不会远去。
年初我又回了趟家,确切地说,是我弟弟的家。父亲去世后,我弟弟也搬离了那低矮的茅屋,在离家三、四公里处建了两层楼房,母亲随弟弟居住。因为思念老家,我提出和弟弟回去祭奠父亲,也顺便回老家看看。
回到我日思夜想的老家,真使我既熟悉、又陌生。原来坎坷泥泞的村前小道,已是宽阔的水泥路,村里是绿树掩映下的一栋栋红砖小楼。据弟弟讲,村里和父亲同龄的叔婶们,大都陆续去了,和我大小差不多的玩伴,也都在外营生,其他都是陌生面孔------新成长的一代、二代年轻人 和嫁过来的媳妇们。只有我的家,依然是老旧的草房子,蓬荜斑驳,蒿草丛生。看看在这里出生、成长,曾经贫穷但满盈幸福的家,心里不免感到丝丝失落和忧伤,到底是我疏远了老家,还是老家弃离了我?!
想想母亲也年事已高,也正逐渐离我而去,使我更加感到:家,正渐渐地离我远去-----带着我的童年、我的欢乐、我的思念。一首拙词,怎表失落、忧伤的心情?
离家经年梦还乡。群山傍,小河淌。依稀相识,不是旧模样。何物竞催少年老。村颜新,人面霜。庭砌蒿草数过往。昨日芳,今日荒。邻人窃问,谁家客来访。渐行渐去家渐远。载不走,许多伤。
长大啊,是一杯无情水,其中的酸甜苦辣都要你自己去尝。在激情四射的生命里摸爬滚打,仿佛混日子一般,一天贪图享乐,以心情决定做事的效率。上课不认真听讲,下课又不去完成作业,而且还抱怨说这苦吃的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曾经的计划实现了吗?心中装的是什么?青春的路还能回头吗?不能,你不应该像一台没有思想的机器,也许是周围的.环境,也许是什么事情让你心烦气躁,经历一些事情总会明白些什么,该付出怎样的实际行动,该怎样为那渐行渐远的青春谏言。不要让青春像你"昏头欲睡无所思,天亮早起心徘徊”的生活。
青春的阴雨天悄然来临,没有狂风大作,没有电闪雷鸣,他就这样来了。在青春的阴雨天里我始终认为我是一个孤独流浪者,漂无定居,在喧嚣的社会里漫无目的地追求着什么,有时突然醒悟,有时又被美好蒙蔽了双眼,人都是如此,也许吧。我期待晴天的来临,但我又不希望来临,虽然很喜欢那种感觉,但该换换了吧。现在的我仿若一只破烂的船,只是光秃秃的船舷,什么都没有,就这样在大海上飘来飘去,也许下一个浪头就会把我打翻,下一块海礁被我触及。就这样,青春岁月毫无意义,在风雨中,任凭狂风暴雨欺凌者我的躯体,青春岁月里,我不低头。
我希望我青春的下一页绝不是空白,未来绝不是空谈,因为我沉得住心,下的定决心,耐得住寂寞,受得了繁华,而且学会了拼。青春不再从指尖流过,它渐行渐远……却意义非凡。
那是在一个晚上,当我们刚刚准备吃饭的时候,停电了,我们只好拿了两根蜡烛照亮来吃饭。吃着吃着,爸爸看着蜡烛突然对我说:“今天晚上停电,没什么事可做,我们就来试试将手指划过蜡烛上的火焰吧!”我听了,心想:我这么胆小,怎么可能敢。而且火可是有几百度的温度,这样一碰,手不就烧坏了?于是,我对爸爸说:“你先来试试,不然我可不敢。”说完,爸爸马上用手指在火焰中滑动。我看得眼都花了,十分佩服爸爸。爸爸表演完就对我说:“我手滑的是火焰的焰心,温度只有几十度,根本就对手指一点伤害都没有,只是有点暖和。”我听了半信半疑,便问:“我不信,火的温度本来就很高,哪里有分什么焰心、外焰和内焰。”爸爸于是笑着说:“这就是你科学没学的原因,这是科学道理。”我听了,就说:“我们现在还没教到这些,所以我不知道。”爸爸说:“我试过了,现在该你试了。”我听了,就说:“试就试,谁怕谁?”我说的理直气壮,可心里不知道有多害怕,但为了证明我不胆小,我就只能去试试了。我慢慢地将手从口袋里拿出,伸出一只手指头,十分舍不得往那边伸过去,好像是在告别一样,永远也见不到了。我对准了目标,一咬牙,就马上划过了蜡烛。我马上看看我的`手指头,完好无损。我的沉重的心终于落了地。我相信了爸爸说的是对的,顿时充满了信心,用手指在火焰中来回穿梭,行动自如。爸爸看了也为我感到高兴,说:“没想到你竟然做到了,我以为你不敢呢!”我说:“还不是因为你告诉了我道理,也给我示范了一遍,不然我怎么敢啊!”
那一段时光虽然渐行渐远,但真是让人难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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