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完善林场经营管理体制
2.1.1 自我变革机制 林场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结合各种因素加强管理。首先,针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状况,制定适合林场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应的发展计划,推动林场改革措施的顺利开展,提升林场的经济效益。其次,需要结合林场各个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制定自我完善的变革机制,对管理层、执行层、职位分工、运作等模式进行改革。只有不断的自我变革,适应现代化科技的发展,才能增强林场的活力和竞争力。
2.1.2 挖掘和培养人才 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人就是主导一切社会变革的源泉,是创新的主体。这就要求广大林场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建立发掘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及激励的体制;为人才提供创新的条件和环境,制定人性化的规章制度,鼓励员工自我培训,激发其创作热情;切实保障广大员工在林场的管理工作中更加有责任心,积极做好领导安排的工作,使林场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林场经济效益的提高奠定基础。
2.1.3 创新文化培养机制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两种纽带的带动,即物质、利益、产权的纽带,文化、精神、道德的纽带。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健康持续的发展。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一个好的企业必定有好的企业环境,一个良好的环境可以培养员工的独立性、积极性及责任感。故林场管理中应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引领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并不断进步、创新。
2.2 提高林场的综合条件
2.2.1 改善林场的基础设施 林场在不断的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林场发展的基本。在经营过程中,应全力争取国家扶持项目投资资金,改善林场的基础设施。最重要的是抓好林场办公基础设施、林木良种基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公益林管护道路等建设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基础条件,提升林场的经济效益。
2.2.2 科学的发展战略 林场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依靠的是政策和科技。科技从根本上有决定性作用,利用科技发展林场已经成为趋势,诸如推广科技育苗、多树种混交等林业技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专家和科技骨干加强交流,以便更好地了解林场的具体情况,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运用到实际的林场管理过程中,有效地促进林场的发展,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2.2.3 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林场建立了新的机制,制定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之后,还应加强执行和落实工作,培养林场员工的执行力,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这就需要在管理过程中,把创新的机制和改革措施融入到管理工作中,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在创新的机制上确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将制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付诸实践。只要是不能适应林场发展的体系,就应推陈出新,让新的机制来管理林场的日常工作,保证内部制度始终充满活力和生机。
同时,必须实行竞争机制,在绩效考核、工资分配、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激励机制。针对管理程序而言,需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不断的总结、改进,鼓励员工进行改革和创新。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林场的经济效益也应有所提高。但是目前,林场存在基础设施少、资金不足、生活条件差、职工收入低等问题,只有通过科学实践,深化改革,做好各项管理措施,并将其落实到实践中,才能推动林场的改革与发展,提高林场的经济效益。
笔者认为,在经济法规范中设置鼓励性政策和奖励措施是必要的,体系化、程序化的经济法奖励制度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
(一制度意义
法律制度是多元化的集合体,当制裁性规范占大多数,则很难有效地构建利好的经济秩序,此时,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政策的规制就显得必要。首先,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引导立法方向。经济法规、规章的制定不得违反经济法律,在不与上位法冲突的情况下,适当考虑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经济法律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是一些原则性的、宽泛的指导意见,法规、规章的制定可以在依据法律的基础上,规定的更为具体,以便于实施,因地制宜地去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经济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可以完善宏观的法律体系。其他部门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律的规范功能正在发生变化,即从事后法转移到了事中、甚至事前法,通过一些鼓励和奖励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人们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行为,通过人们的自觉行为,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则更为便利。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这种立法方式将会影响到诸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整个法律体系会不断完善。
(二实效意义
法的实施必然带来法的实效,实效的优劣取决于法实施的质量。经济法所要达到的法的实效就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协调组织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首先,实施法律需要有主动的因素,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出了主动的依据。行政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消极的”主动,即去制裁违法行为。但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若合理利用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来引导经济主体去实施被提倡的行为,执法活动的效果则会更加便利和高效;司法机关在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将符合经济法鼓励和奖励措施的行为进行阐述,并作为裁量依据,使当事人通过这种方式去规制自己的行为,朝着有利于社会利益的方向发展。行业自律组织的规章制度中也可以规定鼓励和奖励政策,以更好地促使行业内部的融合,维护公共利益。
其次,鼓励性规范和奖励措施给予积极守法者以获得法律上的奖励的权利。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人们的“理性”趋利行为是正当的,法律上的奖励是利益的一种,人们根据法律上的利益而去合理安排自己的经济行为,完成法律所肯定法律行为将获得正利益。笔者认为,当市场主体完成了法律上规定应当奖励的行为时,市场主体就获得了请求权力机关确认和满足其利益的需求,这种需求是正当的、合法的,是可以实现的。当法律上的奖励得以广泛地实现,人们积极守法就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即积极完成法律义务,同其他经济主体通力协作,保障国家的经济管理有序进行。这种常态,将引领我们的经济社会形态向更高层次发展,经济法的“促进法”价值也将实现。
我不是一个档案工作者,在自己的工作经历中,曾经接触过档案,逐渐认识了档案,也受益于档案,对档案有着一种难以忘怀的情结。
1993年10月,我到局行政办公室工作。办公室有12人,没有档案员,也没有档案室,虽然已经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但人们对档案还处在陌生的状态。一天,我走到一楼距门卫较近的一个房间,看到堆放着七、八麻袋东西,用细铁丝穿连着麻袋口,一部分裸露在外面。问后方知,是准备送到废品站卖掉的。我打开一个麻袋口,随手一翻,竟是些纸质文件和资料。在那个时期,文件和资料散放在机关的各个部门,没有统一管理。看到这些资料总觉得不应该当“废品”轻易卖掉,便找人搬到三楼的一个房间里存放起来。
1996年,档案达标在自治区国税系统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档案达标是档案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标志。第二年,克拉玛依市国税局档案达标全面启动,成立了组织机构、培训人员、制定方案等组织实施。档案的可贵在于资料,档案的生命力也在于资料。因此,三年前存放的资料,有了用武之地,这些“废品”变为“宝贝”,身价倍增,成了支撑档案立卷的重要来源。可见资料的命运如同人的命运,跌宕起伏、荣辱成败竟在一瞬间。
在整理档案的日子里,按照标准认真分类、鉴定、编目、整理,凡是用圆珠笔起草、复写纸书写的文件底稿全部进行了手工抄写;书写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复制;档案不完整的材料进行了补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文件进行裁剪、裱糊,确定保管期限。完成了税务部门1980年至 1997年文书、会计、税收、基建、声像、设备档案的全部组卷,将过去零散存放的资料,第一次装入文件柜,放进了档案室。整个过程倾注了档案工作人员的辛勤劳作,机关档案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从随意到规范的转变。同时,制订了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借阅制度,建立了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形成了单位领导分管、办公室主管和档案人员具体管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1998年10月,局档案管理评审验收为自治区一级单位。随后,5个基层单位的档案全部达标,。“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局档案管理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跃。
一个基层单位,档案的规模和数量同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相比,乃是“冰山一角”,但毕竟填补了税收工作的一项空白。人们在方便、快捷的查询中转变观念,又在档案利用和成果转化中增强了档案意识,档案为税收工作增添了“助推器”,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出来。由于工作的调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很少去涉及档案。
事物往往在循环往复中发展,2008年3月,我承接了《克拉玛依市国税志》的编篆工作。《税志》必须以史实为依据,以资料为基础,档案则是素材的主要来源。我们再一次走进了档案室,一切感到那么熟悉,作为局档案达标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过去的事仍然记忆犹新,当年的工作场景,不时浮现在眼前。
看到一排排整齐的密集架,犹如一列列整装待发的列车,驶向远方;翻开一页页殷实的.档案,犹如一幅幅税务工作的画卷,扑面而来。我们用8个月的时间,卷卷过目,猎取需要的大量素材,在字里行间采集数据。如今,一部反映克拉玛依税务系统50年发展历程、记述主要事件、盘点税收工作89万字的《税志》“浮出水面”,即将付梓出版,档案资料为《税志》提供了“半壁河山”。档案不仅利在千秋,它更惠及当代,没有档案,《税志》将会步入无根可寻、无源可朔的境地,我们应该感谢档案。其实,在一部档案里蕴藏着巨大能量,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遗憾的是还没有得到所有人的重视和认同。
在《税志》的编篆过程中,为了史实可靠,数据准确,叙述完整,曾经到数个档案馆(室,多方查找资料,深感档案的重要。因此,我们应该动态地看待档案,每当走进档案室,就像进入沙漠深处的人们有一种对水的期盼;每当获得到索要的素材,就像步入玉龙喀什河,有一种双脚踏到和田玉的感觉和喜悦。档案以它固有的形式,储存于室中,静静等待,无怨无悔,不计得失。当人们需求时,倾心相助,薄积厚发,惠泽社会,无不折射出人性的光芒。
生存在书写历史,奉献在创造历史,克拉玛依是一个以石油而得名、又以石油而发展的资源性城市,早期的税务工作者,从四面八方聚集在这片“没有草、没有水、连鸟儿也不飞”的土地上,经受了风大、水少、炎热、干燥的考验。在工作条件简陋、物资断缺的条件下,克服困难,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年华。但在现实中,留下的文字资料很少,音像资料更难以寻觅,皆源于过去没有建立档案。在那个时代,人们往往重视看到的东西,殊不知看不到的东西往往比看到的东西更加珍贵。现在的克拉玛依水与城市相映、蓝天绿地、人与自然和谐、石油文化与现代气息相互交融,税收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的轨道,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都得到了改善,人们正在分享着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成果。倘若有那么一个部门或有那么一个人,能把那段历史资料保存下来,记录下来,让今天的人去了解过去,把老一代艰苦创业精神传承下去,将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业绩,亦必将是税收事业的一名功臣。
人在旅途,一个普通工作人员,不论在那个工作岗位,很难成就一番事业,能把“工作当事业干”足矣。间接的接触,切身的经历,体味到档案工作的平淡、繁杂,正是千万个档案工作者经得住平淡、不厌于繁杂,支撑了档案事业的发展,铸就了档案事业的辉煌,值得可敬。喜看今天,档案不仅局限在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且已经步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逐渐进入到平民家庭,真是应了哪句“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乃是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档案正以它独有的形态根植于人们的脑海里。
如今,20年已过去,“弹指一挥间”,过去的事情还是那样清晰,如同在昨天,意想不到是几麻袋即将丢弃的资料,由于一个不经意的决定,成就了克拉玛依一部税务档案。倘若失去那些资料,哪有档案的延续和完整;倘若没有档案管理的达标,又哪有今天的《税志》。历史是现实的向导,更是未来的人指引,一部档案存储着历史,一部《税志》在述说着历史,一切都将淡淡过去,一切又将渐渐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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