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不能这样了,再没有人在一旁看着我抢吃,替我受罪了。但我的洁癖依旧。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看着尚且难受,更不用说出门的宴席应酬了。很早以前就听不惯别人吃面条的“呼呼”声,以前见有人端了面碗,用筷子夹一注面条放下,又翻动一次,又夹起一注放下,又翻动一次,如此往复数回,方才往口中送一注,然后又重复夹起、放下、翻动的程序。我见他这样吃,心里很难受。许是“洁癖”这种病,在我心里已很严重了,但又没有听说有什么方法可以医治。人总是要吃饭,一吃饭摸着筷子便不舒服。中国人为什么要发明筷子这种东西?最早饭馆里的筷子是插在竹筒里,放在饭桌上的。我那时小,每次随父亲在饭馆吃饭,我便要率先为自己精挑细选一双,这双筷子一定要竹筒里筷子头向上的;父亲却不在意,随便抽出一双便夹菜吃起来,似乎筷子干不干净与他的胃口没有关系。现在回想起来,很是崇拜父亲的“大度”,凡事都不在意。郑板桥说“难得糊涂”,大概就是这样了。我却偏偏“糊涂”不来,总要注意这些细枝末节。后来饭馆里改了,插在竹筒里的筷子一根根不再是“裸体”了,生意人出了新招,他们把筷子非常麻烦地一根根用纸套套了,插在筷筒里,摆放饭桌上。这也许是个进步,说明像我一样有“洁癖”的人不在少数。第一次使用这样的家什,我有些兴奋,纸套白净、清爽,想必套中竹筷亦如是。抽出一双,除下纸套,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竹筷上沾牢的、青青的菜渍。原来与自己的想象相去甚远,这还不如筒中的“裸体”竹筷,把它穿上“衣服”后,竟然还无法选择了。很佩服我们国人的智慧,竟想出这般高招。不久,纸套竹筷又进行了升级改良,变成了一剖为二的一次性筷子。初用时很爽,觉得干净,多用几回便考虑一个问题了:你一双、我一双,这木材制作的筷子用完便扔了;街上的饭馆鳞次栉比,该要用多少这样的木筷?中国人这么多,我们的森林资源不是已经很成问题么?听说前几年日本人从我国大批购进一次性筷子,不知道给了多少钱?想必不会少罢。我们有把“裸体”竹筷变成“纸套”竹筷的超人智慧,恐不至于把我们那点可怜的森林资源拿来贱卖了罢。
现在吃饭的方式、吃饭的地点改进了许多。大酒楼、大饭店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城市里生长。我们在餐桌边一坐,也学了洋人在胸前围块黄布,接了服务生递过来的热毛巾擦擦手、擦擦嘴。我向来不喜欢那块“热毛巾”,因为知道许多人都用过它,所以,想象力丰富了的确是个恼人的事。再就是胸前那块黄布,我亦不喜,从不用它。我看电影里洋人们吃饭,领口处塞一餐巾类的东西,但他们是端坐自己的碗盘吃,全无站起来远方夹菜的麻烦。何况中国人还有站起来四处敬酒的秉习;如是,胸前挂块黄布满处走,甚是不雅。我们的有些习惯虽有了进步,但我们的大圆桌酒席没改,杯盘碗盏没改,筷子夹菜没改,我们的吃相还是依然如此。
一次搭乘别人的摩托车回家。那人有严重的口臭。车在飞驰,他却又不停的回头与我说话,口臭味熏得我很难受。到了家门口,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顺便在我那儿把饭吃了。我一听,有些紧张,婉拒说,今日有事,改天罢。事后很觉对不住这位先生,他一定以为我很吝啬。我清楚自己的毛病。
看电视、电影里洋人们吃饭,很羡慕。长条桌,各自用着自己的杯盘、刀叉,清清静静的坐着吃。不用担心吃慢了会吃别人剩下的。幻想什么时候我们也把用餐方式改革一下,不用在大圆桌上铺张浪费,也能端着自己的碗盘,清静的吃口饭。有一次出公差,到别的单位。吃饭时间到了,满以为还是大圆桌酒席,走进餐厅一看,大喜;一人一个盛饭菜的分格式不锈钢盘,饭菜在大桌上,自己吃多少舀多少。一顿饭下来,浪费极少。一打听,原来是单位的后勤领导想了新办法,这样下来倒节省了不少开支。我心想,改的好!这么些年总算舒舒服服的吃了顿饭!
我喜欢吃的水果很多,有红彤彤的苹果、紫色的葡萄、黄黄的香蕉、白白的雪梨和粉嘟嘟的桃子,但是我最爱吃的是粉红色的草莓。
星期二下午,我放学回到家,看见大姨准备了一个大盘草莓。我洗完手。拿起一个看它的形状像三角形,有三种颜色。在草莓的最顶上有一些像草帽子一样的叶子,是绿色的。草莓的果肉是粉红的,草莓的种子是黑色的,布满了粉红的果肉。我闻了闻,草莓有一股浓浓的香味。我伸出右手摸了摸,草莓摸上去非常粗糙。我已经馋的直流口水了,就狼吞虎咽的把这个草莓吃进肚子里。就这样,我左吃一个,右吃一个,(最后几乎把所有的草莓都吃完了,只剩下两个。我打算把其中的一个细细品尝一下,剩下的那个给大姨吃。我吃了最后一个草莓,剩下的那个大姨也吃完了。我觉得草莓的草莓的味道又酸又甜,好吃极了。我想大家一定都喜欢吃,下一次大姨再买草莓的时候,我一定和同学分享这美味。我爱吃草莓。
草莓不仅好吃,也很有营养,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吃水果对人身体非常好,有益于身体健康,多吃水果不生病。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由于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由于它好吃,还由于,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很聪明。
比如说,以前爸爸总把前一
天吃剩的饭菜热一下当做早餐。
妈妈看见了,就经常上网查看。
从那以后,我们家就天天有美味早餐吃啦!美味的三明治,韩国风味的紫菜包饭和大酱汤,还有中国传统风味的馄饨和形态各异的花样馒头。这早餐真可谓是花样繁多呀!从此,早餐成了我一天最期待的事了!
妈妈的聪明不但表现在学做美食上,还表现在对我学习的指导上。很多家长都领着自己的孩子东奔西跑地赶着去上课外班,就像大明星赶场似地。可是我妈妈却认为把时间耽误在路上是很不明智的`。娜娜根据我的学习情况给我制定这样一个学习方案:每天在我写完作业以后,利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完成吹长笛、读英语、读书、练字。这样既能巩固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还能有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这样就可以劳逸结合了!这可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很受益。
你们说,这样的妈妈谁能不喜欢呢?
初一:姜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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