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也有被全世界忘记的一天吧,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可以让他们认识一个新的我。
假如朋友忘记我……一天,走到我的朋友面前,他们不记得我没关系。我重新认识他们,把他们不喜欢的地方改掉,变成一个全新的我去认识他们,变得比以前更好,让他们印象更深。
假如老师们和同学忘记我……走进班级教室,同学和老师都不记得我,我可以以一个转学生的身份重新来到这个班级。改掉上课走神等各种小毛病,改掉同学们不喜欢的小毛病,成为一个全新的同学,让老师们、同学们重新认识我,认识一个全新的我。
假如亲人忘记我……回到家里,发现亲人们都不知道我是谁……我告诉父母我是他们的孩子,他们不记得我,做了DNA,我改掉所有他们不喜欢的毛病,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们我就是他们的孩子。
被全世界忘记有时候不是坏事。也许是让他们重新认识你的一个机会。
知道现在的我多么紧张吗,你听得见我急促的呼吸声吗,我再也不能自由地去呼吸。记得谁说过:人生必须有一次属于自己的飞翔。对,哪怕会掉下来也没关系。
这座城市有许多密密麻麻、长短不一的小巷子。它们就像血管一样分布在诚实的表面,流淌着超市温热的血液。这些血管,大多数被高楼拦腰切断,渐渐变得残缺不堪,但也丝毫不会影响它的生命力。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合着城市的呼吸声。那是城市前进的声音。可是现在的我就像怪物一样躺在城市最狭隘的巷子里,快要死掉。
可是我不想去,那不是我想要的。所有我告诉自己:我想要飞起来,就现在好吗?我想血液像喧杂的城市一样滚烫,一点点徘徊在我身体里,让所有的思绪跳跃起来,让我拥有的是激情而不是苍白的躯体。对了,我不想去忘记一些事,那样我怕我会连自己也忘记。无数次的在梦里总感觉有一双手在向我招手,它想带我去飞翔。是你在召唤我吗?
现在我的心好像平静了些。我在努力地奔跑着,幻想就这样一直跑可以跑到路的尽头,可是真的`存在尽头吗?我在不停地寻找着答案,并且在思索着一个问题:尽头那面会是什么?我好想知道。我也曾问过朋友,一些说路是一辈子走不完的,无止境地去步行,尽头也许并没有什么,或许你会发现沿途中美丽的风景;另一些说如果真的存在尽头,那一定是一个可怕的地方,一个没有阳光没有生命的地方;再一些人也像我一样在寻找答案。
如果对于三种人的态度,第一种我挺欣赏,人不在乎你最终可以得到什么,享受生活的点滴才是真谛。第二种的回答,我想说如果在我想象中的尽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烟雾弥漫,生机勃勃,那对于你们的回答是不是两个极端呢?至于第三种,正是我的回答,我一直在想,一直在寻找。
现在可不可以给我一双翅膀让我飞去路的尽头看一看,让翅膀拖着我,让我不这么累。就像我的伴侣拉着我手奔跑一样,他拥有这世界最温暖的手。就像这样带我飞起来好吗?我不知道现在我到底想的是什么,或许当明天一觉醒来我又忘记了什么,现在的一切都不属于我,现在我想飞想不停奔跑的心也许到了明天将被打碎。
现在我想的,似乎我又忘记了?
九月,带着秋风的微凉,带着夏日的甜蜜。九月,再夹杂着水果的芳香中,迈着轻盈的步伐,缓缓走来。可是,这个九月,有着太多太多的不舍,往日朝夕相处的同学,我从来不曾忘记的老师……
印象中,最灿烂,最迷人的微笑是母亲在我第一次讲出“妈妈”两个字时,嘴角绽开的微笑。
可,自从遇到了他,在全班鸦雀无声时,高高举起自己的手,看着那抹微笑,仿佛让人漫步在百花园中,尽情沐浴着春日才有的阳光,尽情吮吸着百花的芳香,蝴蝶在身边飞舞。老师你知道吗,你的微笑,有一种魔力,总是让人沉醉在这其中,总是让人无法自拔,我们会不自觉的跟着你走。那抹笑,让我记忆犹新。
后,你把我的作文反反复复做了好几次修改,郑重的给我打了一个分。下课后,你让我去办公室找你,我的心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双腿像灌了铅一样,艰难地向办公室走去,往日沿途的风景早已不再那么亮丽,在办公室门口徘徊了好久,喊了声“报告”,缓缓地走了进去,办公室十分安静,老师还是在埋头批改作业,桌上的东西很少,一只黑笔,一只红笔,一部电脑,剩下的就是作业。老师抬头对我微微一笑,还是那抹笑,那样的亲切,那样的温暖,心头顿时轻松了很多,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明白,最经成绩下降的很快,老师温柔的看着我,一一帮我分析难点、错点,“看这一题,很明显课文没会背,要多多看看语文书,而且这些我都讲过的,没好好听是吧……”老师的话让我没有了当初的紧张与不安,反而让我觉得老师跟朋友一样,跟我谈心,交流。那些话,让我记忆犹新。
老师并不会用严厉的话来批评我们,他的眼神会说话,在不该讲话时,他只会轻轻瞪你一眼,而那眼神却好像在轻切的与你交谈,告诉你不要讲话。而你要是再次讲话的话,老师还是会瞪你一下,而这次的眼神中有着不一样的内容,而你呢,则会像只小绵羊一样,安安顺顺的认真听讲。那眼神,让我记忆忧新。
陈老师,你还记得我吗,那个不听话,长不大的我,在这里思念你,我从来不曾忘记你。
夏天带走了炎热,带走了酷暑,也带走了太多的过去……
女孩能在那只木箱里闻到灰尘和时光的味道,潮湿,带着股淡淡的霉味,女孩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贯穿了永恒的沉淀与纪念。她收集了不同的明信片,把墙面当作地图,一张一张贴好,一站一站到达。渐渐地,箱子装满了,她敲敲补补,腾出一块更大的空间。有时候,坐在角落里累了,便会随着那略带涩意的味道浅浅睡去,就连梦里的画面也是由黑白老照片拼成的.,像一部无声默片。
女孩家在一个又黑又直的死胡同里,阳光越过隔住喧嚣的老墙照进来,树影斑驳,让人舍不得触碰。巷口卖包子的老人住在女孩家隔壁,老人手艺精湛,精神抖擞,除去苍苍的白发,分明还年轻着。女孩觉得很有趣,不止一遍地问老人多大了,老人和蔼地笑着,肩背起伏,仿佛用尽力气地说:“太老了,记不清了。”女孩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着:若能同老人一样在岁月的馥郁中老去,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后来,城市里兴起了复古风,旧衣裳、坏挂坠,一切染着锈迹的东西都变得分外珍贵。女孩对所谓的“复古风”很陌生,尽管是看起来精致而陈旧的物件,但女孩嗅不到那种熟悉的令人心安的气息,她黑亮的眸子明明灭灭,努力挺起腰板,透着倔强的美。
女孩没有想到的是故事竟是这样结尾的:街头卖包子的老人来收废品,母亲便把大箱子一起给了老人。女孩的眼睛淹没在阴影中,她的双手握得很紧,转身冲了出去。
老人的铺子提前收了,他端着烟袋坐在夕阳下,身子微微蜷起,像个婴儿。女孩走到老人面前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她酝酿好的措辞、带着怒意的疑问突然安静了。女孩不安地窥向老人身后柴扉半掩的屋子,零落的碎片重叠交错,的确是有那么一只箱子的。老人的目光很淡,很厚,又不同于浑浊,直直地盯着女孩,一瞬间,慌乱、迷茫,她跑进了巷子。
一堵墙拦住了女孩,她才想起来,这是一个死胡同,女孩习惯性地摸了摸铜匙,突然觉得不那么留恋。
晚霞红艳,映亮了半边天,女孩又缩在角落里回忆,突然发现,箱子里曾经被视为一切的字句、图案竟然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她不愿相信,回首间,恰好望见不远处徐徐飘散的白烟,无影无踪。她想起了老人。
女孩尝试着去改变自己的习惯,她甚至没有说一句话,便把木箱的铜匙塞进了垃圾桶,过去的都不存在了,没有什么比现在更重要,女孩知道为什么人们都爱上复古了。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慰藉。时间的洪流冲走了身边太多的东西,包括生命,既然已经离开,就走得干干净净,选择了远方就不要留念过去。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学会说服自己。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人、事、物总有一天会消逝,女孩还有更大的梦想要实现,在原地踏步,是失败者的表现。
因为失去,所以懂得拥有的不易,把握身边的机遇,才有更多的回忆可以珍惜。她不怕,她不悔,女孩知道,她丢掉的,不只是旧时光,更是一种压抑与束缚。
合上日记本,女孩拉开帘幕。窗外,阳光正好,她歪着脑袋,忽然意识到忘记本身就是一段美好的记忆,而那样的秘密又有谁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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