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讲述了两个小人物的传奇故事:戏子长生和孔吉。他们从影片一开始就是相依为命的兄弟,不过孔吉长得特别像女人,因此总是遭到一些心怀不轨的人的算计,但是长生却始终不离不弃,除了中途一段孔吉不想离开心里很苦的皇帝,长生却不知晓,两人差一点分道扬镳。不过最后他们还是重归于好了。
这个影片的一个亮点就是皇帝这个人物形象,在所有人看来他都是很昏庸的,其实影片字里行间透露出皇帝的往事,说明皇帝其实心里是很苦的,他的母后被人害死,他身为皇帝却要遭受大臣们各种先皇的言论的限制,只有跟孔吉在一起玩时他才是最快乐的。但是不得不说他是有些残忍,是他用烙铁弄瞎了长生的眼睛。不过最后从长生跟孔吉的合演来看,皇帝应该是知道错了。这个皇帝告诉我们,很多在别人看来光鲜亮丽的人,其实也有他们自己的苦衷。没有人是没有烦恼的,毕竟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果皇帝看上男的这样的情节出现在国产片中,中国观众一定会大呼雷人受不了吧!
影片还融入了很多杂技,看的眼花缭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呵呵,不过不得不承认里面的好多表演,,,有些略显低俗。可是这都不是重点哈哈。还有很有趣的是片子里面很多东西看起来特别像中国的文化演变的。服装嘛就不说了,大长今里面大家应该就看出来了,他们的衣服也是右祍的,不过样式有些不同罢了。另外还有孔吉和长生给皇帝表演往事那一段,分明就是在演京剧嘛!脸谱服装啥的'一样不差,就连长生背后插的旗子都跟京剧是一样的呵呵。
说到电影的内涵,也是很明显的。长生在最后与孔吉的表演时点了出来。虽然他失去了眼睛,当戏子也很苦,但是他俩一点不介意,哭着说下辈子还要当戏子。他俩说这话的时候,大臣们已经开始叛变,***进了皇宫,不过没有一个人惊慌失措,仿佛所有人都知道这一天一定会到来,依旧在看戏欢笑,颇有“空城计”的味道。长生用他的眼睛告诉观众:人不能忘本,不能被金钱所迷惑,否则会招来祸患。小人物也有他精彩的一面,人生也可以活的很精彩!
在我们班,有一个非常贪吃的“大胃王”。
他,高大的身材,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鼻梁,令人无意间感受到一股严肃的气氛。他虽然不胖,但却特别会吃!为什么叫他“大胃王”呢?当然是有原因的,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我们中午吃饭排队来到食堂在餐桌旁等候,只见他的眼睛斜射点正处在他的餐盘上,并时不时去观察一下别人的餐盘。如果看见他的菜比别人少,他就会皱紧眉头,独自嘀咕着说:“这次的饭菜怎么这么少?还不够我塞牙缝儿呢!”如果看见他的饭菜比别人多,他便会暗自窃喜一会儿。老师刚宣布可以就坐吃饭,他就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他的座位,然后观察别人的菜,眼睛也对着别人的菜发光。于是,他便会向别人要他爱吃而人家不爱吃的一些菜。渐渐的,他的餐盘里就堆起了一座小山。
我吃饱了之后,就坐在座位上观察他。呵!他正在“吸溜、吸溜”地喝着汤,大口大口地吃着饭,真像一只三天没吃饭的饿狼。见有一个同学去倒剩菜时,他就会急速转过头要一些他爱吃的:“带鱼你不要吃吗?给我吧,不要浪费!”说着,马上抓走带鱼。
“烤鸡腿给我吧,这样太浪费了吧!”立马抓起烤鸡腿,马上就吃。
这招是挺不错,每次没有人再去倒剩菜了。他吃完饭菜,不用倒,餐盘干干净净,连一点汤都没有。哪怕有,他也会在倒菜之前仔仔细细地去舔光!
看来“大胃王”这个称号真是太适合他了!
在刘邦近十年的戎马生涯中,他从一介布衣蜕变为千古名帝,各种心酸鲜为人知。而随着发鬓的苍白,那乡里的泗水亭长亦早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一个孤独至死的至尊皇帝。
他的孤独,始于鸿门。鸿门之前的刘季,即使位高权重,但脾性之中仍不失当初的无拘风流。鸿门之后,就是高祖刘邦的时代。鸿门,让刘邦知道了,即使是同乡的曹无伤,也不过是时代的墙头草,身边的所有人,都可能成为墙头草。所以,一个权力纵横于手的政治家诞生了。
当年,他从沛县带出来的那些生死兄弟,到最后,就只剩下萧何、樊哙寥寥几人而已。然而即使是已掌控天下,刘邦对内的权术却从未停息。韩信、英布、彭越,垓下之战的三英都因其猜忌而死,纵使亲如樊哙,亦是会被刘邦怀疑。
刘季到刘邦,从一个人到整个天下,刘邦为了这个天下,看着无数的人在自己眼前死去,自己身边的人影越来越稀疏,沛县的欢歌,直到死了以后,仍是被孤独包裹。
无赖,无所依赖,晚年的刘邦回到沛县为什么会放声痛哭?因为多年以前,他和自己的兄弟踏出家门,是为家而战;而多年之后,纵有锦衣车驾,万人随从,可真正回到故里的,只有自己一个人。
也许,在项羽,这个与刘邦的.半生纠缠不清的男人死去之后,刘季就已经死了。而那个尽享尊荣的刘邦,即使坐拥华丽未央,也会在晚年呼出同当年始皇帝相同的话语:“只有在车马驾上,我才能稍稍入眠,在这个皇宫里,我却怎么都睡不着。” 电影《王的盛宴》片尾,刘邦在梦中游荡于密林,耳边回荡的,一直是这么一句话:“或许,我的一生都是鸿门宴。”
《王的盛宴》是一片彻底的男人江湖。在男人的角力和斗争之间,女人本应是如虹如水一般明亮照亮这场阴冷的对决,却裹挟在历史的洪流里,不可抗拒地沦为悲剧。你是愿意像虞姬一样带着一个男人全部的爱死,还是像吕雉一样掌握着你的男人如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一般的信任,冰冷地活着,说下《王的盛宴》观后感。
陆川说:一个男人可以把一个女人变成虞姬,也可以把一个女人变成吕雉。
爱情是时间磨盘底下被碾成细末的牺牲品,历史故事里的女人们用一颗颗鲜活跳动的、单纯的心来祭奠它。垓下之围的漫天黄沙埋葬了霸王别姬的凄楚佳话,也铺开了吕雉如同命运般庄严的权力人生。爱情本就是世间最不值得同情的一种感情,她总是极端地消磨自己,最英雄又最卑微,最强大又最脆弱,最美好又最无情,最声势浩大又最不堪一击。
虞姬死在了她最美好的韶华岁月,这个轻如鹅毛的女子用其一生实践他对一个男人的全部崇拜——那是他的最后一次厮***,她不能让江东的子弟兵讪笑他为了一个女人失了战斗的能力,他是英雄,他必须享受屠***的快感。于是她用死亡定格了她在项羽心目中永远纯洁美好的形象。
而如果最终为王的是项羽,她得到些什么呢?一个被众多女人嫉妒的.封号,一座不断回忆昔日温存的牢笼。她坐享锦衣玉食一呼百应,却可能要独守古旧阴暗的昭华殿,等待偶然而至的关怀,领略着最奢华也最落寞的王室风景。她会老,会衰,会迎来他厌烦她的那个瞬间,她必须忍受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她终结了只属于他的生命时,除了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只有尘埃,只是废墟,没人会记得他们曾经共谱的半阙情话。当然,这只是假如。
我想吕雉一定也是有着美貌的女子,美到让项羽以为刘邦“爱江山更爱美人”,却不曾想吕雉之于刘邦不过是用过即弃的粗布衫。项羽劫持吕雉,企图胁迫刘邦服软就范,却就此宣告了刘邦和吕雉的爱情终结。刘邦率众起义,吕雉连累入狱;刘邦南征北战,吕雉不离左右;刘项对峙吕雉沦为人质,却只听得曾同生共死的夫婿对太公尚且“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她一介女流之辈安能成为与天下并提的选项?于是她迫使自己变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遥想出嫁时,仅凭父亲吕公的一次相面便定下终身,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她将自己一生的喜怒哀乐都捆绑在那个有天子像的男人身上,仰视他的不拘小节、义气、知人善任;俯视他的市井、荒唐、贪婪。
更多时候她也是一个被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束缚住心灵的女人,他们之间早已没有爱情,她成为未央宫里仅次于天子的集权者,刘邦犹豫之间决断之前的执行者,刘邦守江山的扞卫者,她强迫自己容忍其他女人与君王肆欢于自己眼前,像一个鞠躬尽瘁却迂腐愚忠的老臣无条件地维护君王的利益,她明知自己命如草芥不再挂齿于君王心间,依然为刘邦构建了一个附着了威信、威力的形象,并且拼死扞卫着这个形象的完善。她被动地接受了“妻不为妻”的转变,皇权的扞卫成为他们维系感情的灰色纽带。
她学着将自己的心日渐冰封,对君王身边的狂蜂浪蝶的恨妒之心藏在深色的凤袍里,当刘邦自乱心智时,她可以挺身而出成为他最可靠的支持,所以她懂得了:只要有江山,她就是无人可以撼动的汉室开国皇后;只要刘邦心中还有惶恐在,她就是他唯一可以依赖的长矛盾牌。到底是多么残忍的伤害,让一个贤惠貌美的女人将爱情化成了把控全局的野心。
女人还是崇尚浪漫的。起码我愿意成为虞姬,拥有一个男人完整的爱情;现代的爱情里,也不会再有一个女人死守着婚姻的承诺,为得到一个男人而使自己变成夫妻关系中的野心家。看完《王的盛宴》,你是否愿意听到这样的告白:你愿不愿意做我的虞姬?我愿意让你拥有我全部的爱,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我们还从类型满足角度来谈,必须承认,作为一部真实人物传记片,《马戏之王》的故事很简单。
通过电影,让我们了解P·T·巴纳姆这个人物的成长/发迹过程,这一点基本做到了。至于人物的复杂性,以及类型片中最讲究的困境设置/人物成长,也都有,但基本都是蜻蜓点水式的。
这种简单,当然是跟其他更优秀的传记片比较得来的。如果我们只探讨这部电影本身,这其实是高度符合影片主题的。
但凡是有关某种艺术形式的电影,都要涉及到一个主题,这种艺术形式的高雅与低俗。《马戏之王》讲的是马戏,在19世纪的美国纽约,上流社会当然是嗤之以鼻看不上,评论人在报纸上评头论足反三俗,剧场周边的普通市民也因为聚集了一帮“怪胎”而整天聚众抗议反三俗,甚至P·T·巴纳姆也一度在追求高雅艺术/努力往上流社会爬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
电影的主题之一,同时也是P·T·巴纳姆坚持一生的艺术观,就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艺术才是高尚的的艺术”。
我们套用到电影中,《马戏之王》少了故事层面上跌宕起伏的剧情,但依然能保证能给大多数观众带来快乐,能给人带来快乐的电影就是好电影。
好莱坞电影最常见的回归家庭/突破阶级种族偏见等高度主旋律主题,当然也是电影必不可少的。
P·T·巴纳姆是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的人物,那还是英国女王是维多利亚/美国总统是林肯的时代,他的马戏团经过了146年的漫长岁月,变成了“玲玲兄弟与巴纳姆卡里马戏团”,并且也已经与2017年5月21日在纽约长岛进行了最后的谢幕演出,走入了历史。
P·T·巴纳姆本人如果这个人物曾经或者以后还会跟当下的我们发生什么关系的话,就是他的马戏团所在地了。P·T·巴纳姆于1874年租下纽约麦迪逊大街和26街交口处的一座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表演场馆。这里后来成了全世界最著名的体育/娱乐圣殿,那就是NBA纽约尼克斯队的主场,麦迪逊广场花园球场。
这家伙,长得膘肥体壮、肥头大耳,是个标准的大胖子。为什么他那么胖呢?我们可想而知,他的饭量有多大。所以我们班的同学都称他为“大胃王——桂铭超。”
学校食堂的饭菜有时好,有时坏。好得能让人直流口水、狼吞虎咽;而坏得能让人厌恶,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可这对于他来说没什么不一样,每天的饭菜都是美味佳肴,吃得不亦乐乎。
就在上个星期五,我还特地观察了他。午饭时间到了,他迫不及待地从饭箱里拿出了热气腾腾的饭盒,再急急忙忙地跑到冒着热气的汤桶前,他自觉排队,打了满满的一碗汤。然后端着热汤,小心翼翼地回到自己的桌前。他乘的饭像一座山,挑食的同学把菜都给了他,记得最多的一次他竟然一连吃了五、六条鱼,十二个小肉丸……他是那么的友好,并没有把这些菜“拒之门外”。打开饭盒开始享受美味的午饭时间,出乎你意料的是,他吃饭的时候竟然用那稚嫩的小嘴巴,小心翼翼地嚼着。看到他仿佛看到了我家的小仓鼠,样子是那么的可爱!
告诉你个秘密,这家伙上课还老爱打瞌睡,别人叫他都叫不醒!
我们要学习他不挑食,珍惜粮食的好习惯,但不能和他犯同一个毛病——上课打瞌睡,上课的时候我们应该要集中精神专心听讲才好!
唉,这家伙!我都不知道怎样形容他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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