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冬,野猪在森林里饱受觅食的艰辛,于是想起自己的远房亲戚家猪来――吃喝有人伺候,而且除了吃就是睡觉与作乐,那样的生活不是自己所向往的吗?不过它马上又清醒了,有人供吃供喝固然不错,但是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死。人类养猪不就是为了吃肉吗?想到这里野猪打了寒颤,紧接着是对家猪的同情,自己觅食固然辛苦,但保住小命更为重要啊。
然而在饿了三天之后野猪又动摇了:家猪之所以被***,那是因为它没有反抗能力,而我不一样啊。我身体强壮。又有锋利的獠牙,何不混在家猪里先吃上一个冬天,到时候再逃出去也未尝不可啊。当晚,它轻易地跳进了猪圈。整整一个冬天野猪和其它家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
过年了,农户发现了野猪,膘肥体壮,肉味一定比一般的家猪鲜美,于是准备第二天宰***野猪。野猪决定在前一天晚上逃命,然而此时的它已经跳不过猪圈――几个月的'暴食加上没有往日在山中的跋涉磨练,它已经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只好任人宰割。
老和尚问心爱的两个徒弟:“怎么样才能让猫乖乖地去吃辣椒?"
徒弟都愣了,心想猫是不吃辣椒的,也绝不可能乖乖地去吃辣椒啊!
大徒弟说:“最好的办法就是灌!捏着鼻子往嘴里灌,它就吃了。”
二徒弟说:“依我看,还是饿它三天,然后把辣椒拌到鱼肉饭里。”
老和尚还是摇头。
“那么师父您老人家有什么高见呢?"
“很简单嘛,你把辣椒水涂到猫屁股上面。猫屁股辣,不得不舔。舔的时候自鸣得意,又心甘情愿。那不是吃了辣椒,还要感谢你的恩典了吗?”
这是发生在我读一年级的一件事。
那天,我正要去上学,忽然发现家门口的台阶上蹲着一只来路不明的小狗,于是爷爷用尼龙绳套住这只小狗,把它养在家里,每天我都要去看它,还给它带来好吃的。
小狗的名字叫“来福”,之所以叫它这个名字,是希望它无论走到那户人家,都能给他们带来好运。小狗有一双棕黑色的眼睛,里面那两颗黑眼珠,就像两颗黑珍珠,它的嘴巴上方长有小巧的鼻子,鼻子周围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就像一粒粒小芝麻,它嘴里的牙齿像小刀一样尖利,能让它方便地咬碎食物,它的脑袋两边耷拉着两只大大的耳朵,上面留着长毛,像一对精美的耳环。
小狗的鼻子特别灵敏,它无论走到那里,都可以闻着自己留下的气味返回到原处。它全身都长着厚厚的皮毛,到了冬天,无论有多冷,皮毛i就像一件厚厚的毛衣,(紧紧地裹在小狗的身上,使它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可是,一到夏天,厚厚的皮毛裹得狗浑身不舒服,直踹粗气,这时,它便伸出舌头,原来它全身没有汗腺,汗腺只长在舌头上,伸出舌头散发热量能使它更加凉快。
小狗最爱吃的食物是肉骨头,我喂它时刚放下骨头,它便闻到了香味,便猛扑过来,狼吞虎咽,吃得津津有味,吃两三口便抬起头来看我,好像在说:“主人,你给我的食物真好吃,谢谢你。”
现在,小狗已是我们家中不可缺少的一员,它每天为我们看门,从没喊苦叫累,它这种任劳任怨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可爱的小狗,你是我们永远是朋友。
国庆节的一天,我和小朋友们一起到巴中去玩,在山上捉到了十三只蜗牛。这些小家伙既动作慢,又胆小,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缩进壳里躲起来。
回到家后,我立刻给它们换了一间漂亮的新房子——一个特制的塑料盒。蓝色的屋顶,顶上还有一个天窗,四周都是透明的塑料玻璃,还有透气的小孔,保证它们随时都能呼吸新鲜空气。为了照顾好这些小家伙,我还给它们专门采摘了一些新鲜的青草和花朵,保证它们吃饱喝足。
在这群蜗牛里有一只特别大的`,我给它取名叫大蜗。其他小蜗牛爬的慢吞吞的,可大蜗却是动作快许多。
早上的时候,大蜗特别爱爬到天窗上。当睡觉时,小蜗牛们都睡在房子的底部,有的把树叶当做被子钻了进去,有的把花草当做毛毯躺在上面。可大蜗却与众不同,它偏偏要爬到房顶上睡觉。
最有趣的是,有一次我想捉弄大蜗。趁着它在房顶上轻轻地打着呼噜,呼呼大睡的时候,悄悄地打开天窗,把它跟小蜗牛放在一起。等它懒洋洋醒来时,先伸出细细的触角,再伸出头左顾右盼,好像感到莫名其妙:“咦!明明刚才我在房顶,怎么现在跟这些小家伙在一起了?”
就在这时,大蜗发现个头最小的小小蜗爬到了自己的背上,这下子大蜗火冒三丈,好像很不耐烦,于是狠狠地翻了个身,好像在说:“你这个小东西,我本来就很生气了,你还敢爬到我背上,真是无法无天。”
小小蜗被甩了下来。因为受了惊吓,它像一个胆怯的小姑娘,立刻把头和触角缩进了小小的壳里,再也不出来了。
过了一会儿,大蜗好像知道自己错了,把触角伸到小小蜗的壳里,好像在向小妹妹道歉。小小蜗这才慢慢伸出触角,爬到了大蜗的面前,轻轻地碰了碰大蜗的头,好像在说:“没关系!我会原谅你的。”就这样,大蜗不再嫌弃小小蜗,并且成为了好朋友。
看着这些小家伙亲如一家,我真高兴。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到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三年到五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看着鸟儿在天空飞翔,看着鱼儿在水中遨游。也许你会认为世界上的动物很多吧!但你是否知道,现在的动物不仅不多,而且有的动物已经很稀少,甚至某些动物已经灭绝。根据生物学家估计,几千年来被人类捕***以致绝种的动物至少有数百种以上。如此一来,那世界上的动物种类越来越少,如果我们不能够及时挽救的话,那么将来世界上的动物就只有我们人类自己了!你别以为我是“危言耸听”,你若不信,我可以告诉你。
就拿印度洋毛里求斯群岛上生活的渡渡鸟来说,由于它身上的肉鲜美无比,所以遭到当时人类的大量捕食,在十七世纪就已告灭绝。但是如果当时人们有动物保护意识的话,就不会造成渡渡鸟的灭绝。再说生活在我国青藏高原的藏羚羊吧,因为它其外层皮毛下面的被称作沙图什的绒毛异常精细,可以用来织成华丽的披肩,而惨遭偷猎者大肆捕***。因为织出一条女式沙图什披肩便需要300至400克生绒,这意味着要牺牲3只藏羚羊的生命。
所以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藏羚羊的数目只有65000只到72500只之间,要知道这只有100年前藏羚羊总数的十分之一。所幸的是人们意识到了保护这种濒临灭绝的动物。现在北京已有多名志愿者来到可可西里担当起义务看护藏羚羊的活动。同时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从1999年起每年为我国藏羚羊保护捐赠8万至10万美金用以在可可西里、羌塘和阿尔金山三大自然保护区开展反盗猎行动和针对藏羚羊保护的各种宣传活动。我们人类正慢慢将藏羚羊这种可爱的动物从灭绝的边缘拉回来。
朋友们,动物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动物的大量毁灭对人类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造成生态严重不平衡,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保护动物,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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