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尔以满腔的革命热情,坚定的意志,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身残志坚,他拿起手中的笔投入到小说的创作中,开始了新的革命生活。
保尔这种愈挫愈勇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也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在革命的征程中,有苦有泪,有艰辛,有危险,更有由衷的欢笑,要炼成一块好钢,没有付出、不经历风雨是不行的。
有时,我们只是羡慕别人天资聪明、一点就通,一学就会,多才多艺,却从未想过人家背后的付出。当我们在悠闲地消磨时光时,人家正在刻苦地练舞步、描笔画、读文章……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经过努力,我们一样能成为佼佼者。正如保尔所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他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这个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了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百科大全书。小说以讲评领导社会形态中的四大亲族为核心图画,真实、具有活力地描画了十八百年上半叶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所有生存,是这段历史生存的一面镜子和缩略影像,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形态已经无可重新挽回地走向解体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龙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氏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块记。有以甄居士为线索着手即终了了整个儿的故事。
在很远的大洋对岸又一个国家——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出色的、有天授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一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方式——诗剧。那时一私人的共同体,他那时期不灭的魂灵,以各种方式表达着自个儿、充实着自个儿。正如莎士比亚与诗剧的微妙关系同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人的共同体永不磨灭魂灵的一小批。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著作,还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权贵的生存,还不如说是当初当前局势的真实写照。从一点儿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吸引力表现出来出来,用形象具有活力的语言刻画了千千万万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措不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一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独特的地方,可谓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漏洞。而从其中又可以看出一私人的共同体进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人民的生计国计,无不与此有关联。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面前说都都是前八十回,然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从其中有很多的漏洞,例如贾稀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中示意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加入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半中腰几乎没有啥子相连,是很令人不可思议的。并且在最终又丢下已经怀胎的宝钗出家为僧。并且据闻高鄂是由于一个前一任官吏的赞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觉得一个最初的心愿就不那末纯洁的人,况且也没有道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没有办法写好的。再说假想曹雪芹同样的来塑造人物是十分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见还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仍然听美妙的。
读罢红楼,心中酸酸的。不知是为了啥子。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美女的女人的香消玉殒?仍然入垄分子的欺世盗名?好似每种都有一点儿。但老是感到那不是所有。从一个男子的角度剖析,我豁然豁朗,这是忌妒。我在隐约当中对稀玉萌生了醋劲。说来也真是羞愧,不过有几个男的看见一个纨绔子弟的四周围没来由的搅扰招数承担不了数的美貌女子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承担不了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狂。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私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色的梅子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情的河流。曹公简直就是向水流方向推舟,让读者觉得,世界上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的天然,几乎没有人置疑过,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纯洁,一点灰尘不染 .不过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苦痛的代表名称的词。黛玉性情里独有的叛逆和怪癖,以及对世俗的掉以轻心,令她各个地方显得特立孤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一无避忌;不喜巧言令色,言随意至;推崇真情真意,淡泊名位利益……种种这般,都要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芙蕖,始末执著着自个儿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平常的人的目光看她,最欣赏的仍然黛玉的诗情画意,灵巧秀丽聪明而狡猾。黛玉每次与姐儿们饮酒赏花吟诗做对头,老是才气逼人,艺压各种美丽芳草。不管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达到极点我欲仙的画意;仍然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寂寞冷落,花空气温度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表现出来出她娟雅脱俗的写诗作家气质。最长叹的是黛玉的多愁多病,红颜命苦。黛玉的长期的境遇,注定了她的伶俜无依,而她的性情,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戚。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闹热,可是这处没有她可以有赖的亲人,没有她可以诉说的密友,只有风流多情的稀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老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怎奈着“天止境,何处有香丘”,伤心着“3詜聕香巢已垒成,梁间家燕套无情”,因感触而悲伤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捞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进入梦境来”的寂寞冷落最终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软弱无能是悲剧的原因,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形态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了稀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假如红楼梦实在是曹雪芹身历的描写,那末我可以感觉到一个错过至爱的男子的苦痛。地狱的猛烈的火在身边燃烧现象,非常之苦,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回身面临不忍回忆的历史怎能不散发“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兴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见黛玉的郁郁而终,依旧那末非常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啥子"兰桂齐芳"。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来自:作文大全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手枪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
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笛福的着作——《鲁滨逊漂流记》。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情节是那么跌宕有趣,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扣人心弦。它在我眼前几乎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一位老者,他看着我,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在为我有声有色的诉说着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抱我深深的吸引住了!
故事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具有坚强意志的人。在一次航海中,穿在南美洲的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死了,只有鲁滨逊顽强的活了下来。鲁滨逊在岛上经历了种种磨难。若干年后,鲁滨逊救了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就为这个俘虏其名为“星期五”从此他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有一次鲁滨逊发现了一艘英国船,终于得到了离开黄岛的机会。
这本书每一个情节都主宰着我的喜怒哀乐,每一个人物都牵动着我的心,我陪他们一起悲伤和欢乐。他们陪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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