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张白里透红的娃娃脸皮肤如婴儿幼滑,两条浓密的眉下长着一对散发着智慧光芒的大眼睛,如两汪纯净清澈的泉水。高挺的鼻梁使他显得十分神气。他的发型是个小平顶头,看上去非常精神帅气。身材有些偏矮,还瘦瘦的',但你别以为他瘦就没的力气,他的力气可大了,能单手拎起6公斤的玉米呢,并且不费吹灰之力。他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男孩,当他穿上黄色的T恤衫和深灰色的牛仔裤时,那样子简直帅呆了!
陆怡恒不公是一位人见人爱的小帅哥,还是个对事物充满好奇的男孩。面对浩瀚的银河,他常常问自己,银河里真的有三五成群的鱼虾吗?也有葛洲坝那样的水力发电站吗?面对皎洁的明月,他又会时常问自己,嫦娥仙子在广寒宫中生活得好吗?玉兔还是经常在桂树下捣药吗?
陆怡恒还是个风趣幽默又调皮的小伙子。一天,郑老师让我们做测试卷,成绩一发下来,我们顿时傻了眼,全班除了张的妮全都考砸了,陆怡恒也不例外,只得了93分。郑老师十分生气,要揪他的耳朵,他一见就怕了,连忙边护住耳朵边一溜烟地跑下了讲台,一边跑还一边喊:“不,郑老师,不要”“哈哈哈!”顿时,教室里笑声如雷,同学们有的笑弯的腰,有的笑痛了肚子,还有的笑得使劲地敲桌拍凳,还一不小心从椅子上摔了下来爬都爬不起,郑老师也被他搞得哭笑不得,只有他自己十分委屈的样子,还不高兴地嘟囔了一句:“有什么好笑的嘛”。瞧,这就是他幽默又调皮的一面。
陆怡恒这个朋友如春雨般滋润了我的心灵,是我生命中的最好的伙伴。我们一起在成长中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臧克家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了一个益友。”而我在三岁的时候就和书交上了朋友。
我在三岁就已经上了幼儿园,在老师的呵护下我学会了许多汉字,爸爸妈妈也常常买些识字书给我看。到了六岁,我开始看漫画书和故事书,我不但看书,还大胆的把书中的内容一字一句的读给爸爸妈妈听。如果在书中遇到不认识的字,我就会把记在一个小本子里,等爸爸妈妈回来,我就把它递给爸爸妈妈,让他们教我怎么读。
就这样,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了。
现在,我的书柜里不仅有童话故事、漫画书、科技书、还有我最喜欢的长篇小说:《水浒转》、《三国演义》、《史记》、《西游记》等。
我看得如醉如痴,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房里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妈妈却来叫我吃饭,可是我早已沉浸在那“五彩缤纷”的书海之中了。哪还听得见妈妈的声音,于是妈妈便提高了声音,一连喊了几声,可是我还没听见。妈妈生气了,她怒气冲冲的地推开房门对我厉声骂道:“吃饭了!”我这才从书海之中醒了过来。这时妈妈便会对我说一大堆的话:“看书别看得那么着迷,下次再这样,就得小心你的屁股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五年级了。在这几年里,书陪我走过了无数的岁月;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书就是我最好的老师,也是我最好朋友!
科学课上,老师给我们发了一群小蚂蚁。我每天都会观察两三次,在观察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趣事。
天才建筑师
过了几个小时,我的蚂蚁就开始挖洞了。我发现它们会把大颚卡进水晶泥里面,然后慢慢地合拢,这样就可以把一小块水晶泥挖走了。就这样,一点一点的,蚂蚁们先挖出字母“C”形,后来又挖出了一个数字“1”形,最后还挖出了少一个轮子的“车”形。我忍不住惊叹道:“小蚂蚁们,你们可真聪明!又懂英语,又懂数学,还是一个天才建筑师呢!”
团结一家人
我发现蚂蚁们还非常团结呢!有一次,一只蚂蚁掉到了洞里,它拼命地往上爬,但每次爬到一半,就又掉下去了。我想它一定筋疲力尽,绝望到极点了。这时,另一只蚂蚁经过了这条路,发现了它,立马用很快的速度把它拉了出来。洞里的小蚂蚁终于脱离险境!蚂蚁虽是很小的昆虫,但是他们却懂得团结互助,我们真应该向它们学习。
蚂蚁家族每天都上演着精彩的故事,为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呢!
我有一个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名叫林孟铠。他的个子不高不矮,身子瘦瘦的,皮肤有点黑。圆圆的脑袋上理着一个头。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我很喜欢和他玩,因为他和善、宽容,从不欺负女孩子,而且他对待学习非常认真。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
二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写的字在全班算差的。老师对妈妈说:“你的孩子最好练一练书法。”妈妈就让我和林孟铠一起学书法。贪玩的我其实很不情愿,但是却发现林孟铠很热爱书法。于是就决定跟他一起学了。
上书法课的时候,老师先教我们基本笔画:起笔,收笔,横轻竖重。林孟铠聚精会神地看着老师做示范,可我却东张西望,总是让老师提醒。老师教完基本笔画,让我们每个笔画自己写三行。林孟铠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练习,可我才写了一行,屁股就开始扭来扭去了。看着林孟铠那么专注地练习,我却一点都安静不下来,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上完课,老师布置家庭作业,每次都会给林孟铠留更多的作业量,可是他从不抱怨。换了我,早就嚷嚷起来了。于是,我就下定决心:既然林孟铠这么认真刻苦,我也不能太马虎啊!
后来,我便向林孟铠学习。三年级伊始,林孟铠的认真得到了回报,这次他获得了全校书法比赛的一等奖。我的字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次比赛我还得了二等奖呢!我真应该谢谢他,谢谢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是一个布娃娃。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嘴巴,头顶上戴着褐色的帽子,一条粉红色的裙子,是我过生日赵晨曦给我的生日礼物。
布娃娃自从来了以后,我就对它爱不释手。放假的时候,抱抱它;玩游戏的时候,能少了它吗?哦,我的寂寞也被一扫而空。
记着有一次,我非常孤独,作业做完了,没事干。于是,我抱起布娃娃到阳台上,对布娃娃说:“昨天晚上你睡得好吗?”它看着我好像在说:“好!”“太阳是什么呢?”它说:“一个大火球。”“大海是什么呢?”它对我说:“你怎么有这么多问题呀?”嘻嘻,我笑了。
布娃娃伴随我度过了日日夜夜,我已经长大了,但我不会忘记我的朋友——布娃娃。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xx,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大大的眼睛,有时眼睛发亮,好似一双金光闪闪的黑宝石。嘴巴小小的。
好了让我来说说吧。喜欢看书,每次一看到好看的书,一定要看个够,要不然他要不高兴的。有人会说是一个“书迷”,的确,她的绰号就叫“书迷”。如果你知道的话,我们班上大多数都是叫她“书迷”。
我和,有时还因为她看书发生过一点小矛盾。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天气非常的严热。我和她一起回家,老师说:“要写完作业才能走,那时我先写完作业,我在外面等她,我本来想吓她一下,可是等了一会,她还没出来,于是我一等不出来,二等不出来,三还是等不出来,我急了,我往教室里一看原来他写完了作业,正在看书呢,连我走到她生边还不知道。于是我拍拍她说:“走了”。她才不耐烦的说:“再看完一遍再说”。我特别生气,就先走了。她看到我走了也收拾书包走了。我们一路上谁也不理谁。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xx。
友情不是一堆华丽的辞藻,而是一句热心的问候; 友情不是一个敷衍的拥抱,而是一个会心的眼神——题记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能没有父母,也不能没有朋友。友情就好比是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给予人温暖与幸福。有时候,它又好似一根火柴,虽然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但却足以在你迷茫之时为你照亮前方。一个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拥有一个心地善良,为人正直的朋友。
她叫孟春彤。我和她,在友情的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有过争吵。有过不和,但其中,却又参杂着许许多多美好与快乐的事情。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或许是我们都已经长大的原因,两个人的生活中,多了一些谅解和宽容,还有快乐。少了一点争执与嫉妒。不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伤害感情。生活中变得形影不离,十分友好。
长个十厘米左右的卷发小辫子,粉红的脸蛋,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高高的个子。她不喜欢赶时尚,时常规规矩矩的'身穿一身干净的校服,胸前无论何时何地都会佩戴一条鲜艳红领巾。特别遵守学校的规定。他学习十分的出色,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在纪律上她严格要求自己,对待任何事情都是十分的认真,一丝不苟。因此,她成为了我这个“马虎虫”的学习对象。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感冒而旷了一天课,有很多知识的练习题都没有听到老师的讲解。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弄懂,正愁眉苦脸地坐在座位上发呆,,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满脸微笑地向我走来,对我说;“我来为你讲讲吧!”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六个字。它好似在我感冒之时,递来的一杯温水一样。我的朋友,在我还没有回答一声:“好吧!”的时候就已经为我认真的进行着讲解。看着她那亲切的眼神,温和的态度,我好似受到了春风带给我的惬意之感。我第一次这么深刻的感受到,原来,这就是友情,这就是朋友的关爱!我再一次抬起头看着他那炯炯有神的大眼,又一次泛发出那心灵深处的触动:好温暖!
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可以描绘出我和她之间的情谊,没有什么优美的音乐可以唱出我对她的感觉。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但我可以说,她,是我小学时代的一个挚友,一个值得我去尊敬的女孩子。
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几个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之情值得我们用一生去珍藏。
人生匆匆,许多人或许只是我们人生中的过客,但有些人却是对我一生影响深远的人。
一生中我会有那么几个走进我们的生活,走进我们的内心,他们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
自己有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其实现在长大了,却从未断过联系,跟亲兄弟似的经常一起出去玩,他们就是我生命中的“你”。我们从彼此之间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当然,闹矛盾是必然的,可是我们之间都是互相包容,所以闹矛盾并非什么大事。彼此间的性格也都蛮合得来,遇到这么称心的兄弟其实也是蛮幸福的。
青少年往往会跟自己的朋友分享自己的内心感受,而不喜欢去跟父母沟通,这便使得朋友变成那个最了解,最懂你的人,这样下来,其实朋友在我们生命中还是挺重要的。
我有一个朋友认识好几年了,我也是经常与他诉说自己的心里话,跟他交流,沟通,所以也经常和他走在一起,别人看来我们就好似亲兄弟一般。可是,有一天,我无意中听到他在那说我怎么怎么样的,反正就不是什么好话。于是我故意装作什么也没听见走过去和他打招呼,他见我走过来,连忙也向我打招呼。后来我问他,为什么要说我坏话,他还不承认。我觉得我的信任感都被遗失了。我对他慢慢变得讨厌了,渐渐疏远直到后来不联系,不接触了。
或许他就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面对一切。如何把那些信任感安托在那些值得我信任的人身上。
人就是这么变化无常,不管我如何努力去了解,去亲近,所获得的始终是背叛。每人都是我们人生中的导师,都在教会。我们生存。
对于朋友,你需要去读懂他,了解他,才知道是否该做其朋友,是否该给予十分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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