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苏尔的流浪汉。他无家可归,为了在即将到来的严冬求得食宿,他故意为非作歹,想让警察把他送进监狱。但屡次以身试法,却都没有被捕。这时他听到教堂的赞美诗,决定振作精神,重新做人,警察却把他抓走了。
小说的情节看似荒诞,但不失其严肃的现实意义。在那样一个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社会里,谁又敢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呢?
小说的结构一如欧。亨利的其它作品,结尾以一个陡然的转折,让人们在惊诧和开怀之余深思一番。正当读者鄙夷警察的糊涂和对苏尔思想上的转变感到高兴时,苏尔却无缘无故地进了监狱——既在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
这章讲的是达尔大尼央从英国归来,沿途去见了波尔朵斯、阿拉密斯和阿多斯,并分别送了他们一匹好马,自己也留了一匹。但是,不幸得很,当四个朋友再次见面时,四匹马都没有了。阿拉密斯卖掉了马,波尔朵斯赌博输掉了,而阿多斯不仅输掉了自己的,也把达尔大尼央的马输给了别人。这样,当四个人在酒店会面时,也不禁为他们自己的不约而同相对大笑。
除了情节上的有趣,这一章也生动的将各个人物的性格展现了出来。如波尔朵斯,他把马输给了两个英国人,但嘴上却不肯承认,说是卖掉了——不过买主少付了不少钱。
全书的特点也从这一章中表现了出来:语言诙谐、情节起伏,多用语言描写,人物性格鲜明。
语言描写是这一章乃至全书最成功的地方。人物语言代替了情节叙述,又是人物性格的最佳体现;爱慕虚荣的波尔朵斯,沉稳干练的阿多斯,痴迷于宗教的阿拉密斯,还有关心朋友的达尔大尼央,他们似乎活生生的站在我们眼前。
今天和妈妈去逛街,妈妈说要跟我买样东西,可是她却紧在试衣服,我开始无聊了,我买了本盗版书。后来妈妈看见我满脸不开心,就对我说:“好了好了,我那30块给你,你自己去买东西。”接着妈妈从包里那拿了30元递给我。
我和妈妈刚分开我就看见了一个书摊前挤满了人,我凭自己个小也钻了进去。啊,书摊上的书可真多,虽然我在班里成绩还不错,但是我们在学校学的只不过是一小部分,这儿只是一个小小的书摊,要是在书店、图书馆?书会更多的,知识的海洋是无边无际的,我只是海里的一小滴海水而已。我左看右看看得我眼花缭乱,最后选了一本《小学生作文大全》,我问老板多少钱,“10”他回答了我,小学生作文《我买了本盗版书》。我有看了看书后的价格是30心想:哇,这回我可捡了个大便宜。便买了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里乐滋滋的,想起我捡了20元的便宜就开心,回家我一定要好好炫耀炫耀。
我回到家后妈妈也到了,她看我笑嘻嘻的,就问我怎么了,我便把我捡便宜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从我手中拿过书看了看,对我说:“你看这字那么小,一定是盗版的。”这时姐姐在妈妈面前煽风点火,说:“就算不是盗版的,你也亏了不少,我们邻居也是卖书的,听说他们应印这样一本书才4元呢。”
尽管她们怎么说,我还是认为我捡便宜了,我拿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哎,盗版就是盗版,书是出现了好多的错误,真麻烦。
大家以后买书可一定要看好了,千万不要想我这样贪小便宜,不如多花几元买本好的,买了盗版的还要慢慢分析原句是什么,真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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