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在炎热的教室里,同学们正在上数学课,那一节课他哭了,“哇”的一声哭了。
上一节课,正是数学考试,这一节课试卷会发下来。每个人都扬着眉毛,等待着自己优秀的成绩。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们迅速坐好。老师一脚踹开了门,抱着一叠试卷走到讲台上。老师把那一叠厚厚的试卷摔了下来,她一手叉着腰,一手拿着戒尺,皱得眉头,瞪着眼,说:“七班,95分以上有十几个,我们班却只有一个。”随后把试卷发了下去,班里的同学都愁眉苦脸,我也不禁担心了起来,结果我考了98分。我又看了一眼我的后桌。
他是我的好朋友。他竖起了试卷,张大了嘴巴,皱起了眉头,瞪大了眼睛。我看到了试卷背面满满的红色叉叉,看得眼花缭乱。他看了一眼我的试卷,羡慕地看着我,然后又看向自己的试卷,轻轻叹了一口气。顿时,一颗滚烫的眼泪掉了下来。
我问了一下他,他也不回答,只是把分数盖得紧紧的。我掰开了他的手,他的脸胀得通红,活像一个熟透的苹果。我张口结舌,他居然考了56。顿时,又是一颗滚烫的眼泪。
他一题题数了过去,数着自己扣了几分,他越数到后面越想哭。数完后,他揉了揉双眼,不敢相信,真的是56分。他呆呆地坐在那里半节课,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数学老师叫他站了起来,“这题怎么求?”他站了起来,咧着嘴轻轻说了声:“不知道。”数学老师指着他说着:“考试差,上课还不认真。”老师拿起了他的试卷,一下子撕了。终于,他恼羞成怒,“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望着他大哭的样子,我不禁觉得他好可怜。我安慰了他,他终于拨开云雾,重见光明,此后他的成绩也慢慢好了起来。
今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妈妈冲我神秘的一笑,我觉得很奇怪,心想:肯定有什么惊喜。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部手机。我想我是在做梦吧!我兴奋地接过手机,拿起来就要打,马上给爸爸打了个电话声音很清晰。那个手机很漂亮,机身是粉红色,非常亮丽,键盘是灰色的,而且是彩屏的。
它的功能有很多,不仅可以打电话。还能发短信。摄像。照相呢!还有许多功能我不会用。要把它搞懂还需要时间。
总得来说我特别喜欢这部手机。
阳光透过树,波光粼粼的洒落在我的手上,呼吸着山间的纯净空气,不由想起了王鼎钧的《那树》,使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无数的人曾从它的身边走过,却不知道它经历了些什么。它曾看过万千的社会,在第一辆车经过它的时候;它曾延伸着它的手臂,在烈日炎炎中荫庇着人群的时候;它曾给人类带来希望,在台风到来却屹立不倒的时候。
那树,生长。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天空是蔚蓝的,它和很多树栽种在一起,这儿总是有很多人类,但是从来没有人伤害它。它也尽心尽力的帮助人类,用自己的根茎叶去回报人类带给它的生命。
那树,长大。它渐渐看到了很多人类的陋习,四周的大树倒下了,天空不再蔚蓝,一根根的烟囱竖立。它从不感到怨恨,它呼吸着人类带来的肮脏空气,改善这受污染的环境,用自己的力量去努力。
那树,苍老。它老了,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它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被人类所砍伐。它从不说话,沉默的走过它生命的尽头,它还一厘米一厘米的伸展着它的手臂,只为了人们那一片清凉。
那树,死去。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在蚂蚁国搬走以后,人类终于找到它的价值——让路。它仅在倒地的时候***了一声,那树死去了……
在历史这条长流里,它是无数事物的见证者,它为人们在夏日中带来阵阵清凉,它在城市中被沙尘吞没。
那树,没有抱怨,没有怨恨,没有后悔。《那树》这篇文章,深深的让我感动,让我们去感谢——那树。
你见过一望无际的碧蓝海洋吗?你渴望去探索那充满未知的海底世界吗?就让我们跟随凡尔纳的脚步,一起畅游在《海底两万里》里吧。
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跟随林肯号奉命抓捕一只“庞然大物”,却没想到这是一艘先进的潜水艇,之后水手尼德。兰、康塞尔和主人公成为了诺第留斯号“自由”的俘虏。他们跟随着船长摩尔,欣赏珊瑚岛奇景、海底狩猎,在珠场与鲨鱼搏斗、“进军”南极、肉搏章鱼……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逃跑,自由与故乡是他们最大的渴望,在一次北冰洋风暴中他们顺利逃出,而诺第留斯号也不知去向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许多个夜晚里,当船的电光映照着波光粼粼的水,想象着会有成百上千的鱼群在你面前若无其事的游过,偶尔还会有一条令人惊悚的鲨鱼出现,周围的海藻在推动器的动力下摇曳着,贝壳类静静地躺着,那深邃的小洞里说不定还有某这奇怪的生物……我也真想去那个奇妙的海底世界遨游啊!
令人感到奇怪的不仅仅是故事情节中脾气古怪、有时善良有时残暴的船长摩尔,他痛恨人类社会却时常像人们伸出援手。还有令我们更为惊叹的是,作者凡尔纳的小说幻想不仅仅是凭自己丰富的想象力,还隐隐透出一些科学的依据,例如强大的电的力量和潜水艇已经成为了现实,并且登上南极已经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了。这是多么神奇的“预想”!
在《海底两万里》的游历里,我们不仅领略了别具一格的海底美景,各种奇异的生物,更能体会的,还有他们值得学习的探索精神和坚定不移的决心。
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就是徐州之行了。
我们先去一家旅馆住下,然后就出去找我阿姨了。由于我们不熟悉那里的地形,所以我们找了大半天才找到的阿姨。到了晚上,阿姨开车带我们去动物园看见了非常漂亮的夜灯。
第二天,我们到金龙湖公园等阿姨,阿姨来了之后我们又围着公园转了一圈。晚上,阿姨去大润发给我买了礼物,然后我们去火车站坐火车回了家。
瞧,我有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你有吗?
我告诉别人我喜欢阴天,喜欢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喜欢均匀柔和的白色天光从天幕渐渐浸染下来。
其实一切都反了。
事实上我害怕阴天了里那股阴冷的味道,因为我的激情会被屋外不痛不痒病怏怏的天气吸收殆尽,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
我喜欢阳光明媚的日子,阳光照在皮肤上热辣辣的感觉异常清晰,我可以一边挥动羽毛球拍一边幸福地流汗。
这是小四说过的话。
不知道是不是看了太多小四的书受到他的影响太大,还是我本来就是如此,总之看到他这句话时我愣了三秒钟,然后我有种找到知音的激动感。我觉得这句话简直是在说我。我喜欢晴天,喜欢阳光照在身上的暖暖的感觉,这于我是一种幸福的享受。不过我觉得我和小四还是有不同的地方。因为我想我并不很讨厌阴天,只是吹起冷风时我会忍不住皱起眉头。阴天的风很可怕,冷冰冰的,恐怖的寒意直穿到骨子里,我一直在想地狱的风是不是这样的。阴天会让我失去所有的活力,真的像小四说的那样,阴天其实是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每到这种时候我就有种想自***的冲动。
说实话我觉得夏天的日光也很可怕,我喜欢晒太阳,但并不代表我喜欢被烤焦。我喜欢淡淡的阳光,不冷不热,但是很温暖,不会像夏天的阳光那样刺眼明亮,相反的,就像一个温暖的\'笑容,让我觉得很安心。
小四走的是极端路线,我是走中间路。
我喜欢在有风的晴朗的中午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晃悠,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这句是抄袭前面的~~~~~~~),我的长头发在空中飘扬得很好看。阳光轻快地洒下来,接触到我脸上的皮肤,我很享受地闭上眼睛。阳光照在我脸上的时候,总会让我产生一种想睡觉的感觉。
如果把一个人的心情好坏比做阴晴天的话,我觉得小四的阴天总是比晴天多。我在他的书里看到了太多莫名的感伤,太多青春的伤口和他的无边的寂寞。他笔下的人物或善良纯真或干净忧郁,这点不重要,但到了最后的结局是接近残酷的惨痛。而他的文字里大片大片的忧伤弥漫,寂寞的灵魂飞扬。作为一个乐观的人,我不能理解他的忧伤,青春本应是激情快乐、充满幸福的,为什么他文字里的青春竟是这样地忧伤疼痛?在我的世界里,阴天和晴天是成正比的,受到小四的影响,我有时候也会感到没由来的忧伤寂寞,这是我哭泣的理由之一。不过我和他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很率直,心情不好的时候决不会勉强自己在别人面前强装笑脸,而是像个孩子似的大哭一场,这样所有的不快乐就都会消失不见。小四很不快乐,可是他在别人面前永远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这样的本领我学不来。
所以我只能在很多人面前对着天空大喊:“我爱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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