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应该找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并为之竭尽全力地努力。三十三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是一个开始凋谢的年龄了,而对于村上来说,却才是绽放的开始。因为在那一年,他找到了人生里的大事——写作。我时常在想,在我们现在这个追求快速、追求成功的年代,30多岁还每有立业,那是人生最尴尬的事情,“当你年龄约大,越没有人能原谅你的贫穷”这句话绑架了当代的年轻人,也让我们失去了在任何时候重新再来的勇气,即使隐约觉得自己错了,或是感受到自己现在所做的事情不是最想做的,我们也不敢在一个新的蛮荒的地方垦荒。村上做到了,并且一旦有所决定,就竭尽全力去做。
虽然这本书里谈到了村上人生里的两件大事——跑步和写作,但其实,归根结底,只有一件事——写作。当观看足球比赛结束后,村上大脑里浮现一个想法“也许,我也可以写小说”那一刻起,村上的所有生活都围绕写作展开。他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天才型的作家,自己的灵感深深地埋藏在离地表非常遥远的地方,需要自己努力开凿,当立志自己的职业为小说家的时候,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他开始锻炼自己的身体,通过跑步。于是,从此,他的奔跑的姿势出现在每一个清晨,他的健硕的身姿出现在世界各地的跑道上,他的坚强的意志体现在一个又一个马拉松长跑上。
回想自己这几年的生活和工作,再对照村上的坚持和努力,我释然了。没有别人那么多的付出,怎么能够奢望有比别人更多的成就。世界终究是公平的,自己的付出和收获从长期来看,始终处于天平的两端。
生后和工作中,需要努力,但很多时候,光有努力还不够,需要竭尽全力去努力。是呀,不管是从事哪一个行业,写作也好,广告也好,教育培训也好,建筑设计也好,法律工作也好,每一个行业的人都非常多,在那么多的人中,自己怎样才能脱颖而出,在那么多的作品中,自己的作品怎样才能光彩夺目,我想答案其实在最质朴的一句话里:看你付出多少。
前不久,我参加了学校举办的全国半决赛演讲大赛,在半决赛中,最终未能成功晋级。虽然在比赛前,也认真写稿子,也有模有样邀请导师给自己修改稿子,也为了更加熟悉稿子背了不下无数次。但结果依然不理想?为什么?当我坐在台下听冠军讲述自己的为了这次讲演比赛所作的准备时,我就知道自己必输无疑。自己有像她那样为了写出能够打动人心的演讲稿,去观看500多个视频,了解其中的规律吗?——没有。自己能够像她那样为了提高自己的演讲能力,在大庭广众之下当中演讲吗?——没有。自己能够像她那样为了让自己的立意更加贴近生后,对经历的每一件事情都去作深刻反思吗?——没有。
因为没有那样用心和努力,所以自然达不到那样的成就。
如果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情,就请用尽全力去努力,力气用完了,第二天还会再有。机会错过了,就永远不会再有相同的机会了。
今年夏天,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大地,小狗热得伸出了舌头,花儿低下了头,小草弯下了腰,树上的知了有气无力地叫着。我和妈妈从朋友家出来,阳光刺得我们睁不开眼睛,只一会儿工夫,我们就汗流浃背了。我渴得难受,很想吃一根冰淇淋解解暑。妈妈丢给我十元钱,让我自己去买。
冰店在街道的对面,这时车辆川流不息,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真想长出一对翅膀飞到对面去。好不容易等到没有车了,我紧紧攥着钱,三步并作两步过了街。
店里各种各样的冰淇淋,看得我眼花缭乱。我东看看西瞧瞧,最后挑了一个巧克力火炬,付了钱,转身就往回走。
“小朋友”,是商店阿姨在叫我,原来我光顾着吃,忘了找零钱了。阿姨拍拍我的头笑着说:“小馋猫,把钱拿好,过马路要小心啊!”我不好意思地接过钱,一溜烟跑到妈妈身边。
再一次拾起这本书已经是5年以后的事情了。今天暑假放假回家,趁着收拾屋子,整理自己的书籍,从抽屉里拿出的10来本书籍中,我第一眼就又看到了村上春树的这本书,这本关于跑步的书。
毕业5年来,我给自己定过无数的目标,其中包括每天锻炼身体,坚持跑步。可坚持不了两天,总是无疾而终。对我而言,跑步是一件,跑之前能让自己热血沸腾,跑的时候让自己想要马上放弃,跑完以后觉得终于不用再跑的事情。对我而言,跑步是一件想起来非常壮美,但做起来让非常难受的事情,所以,在无数次重新开始之后,我又选择无数次放弃。
我隐隐约约记得在这本随笔散文集里,村上春树一跑,就是三十多年,不管工作多么繁忙,每天早晨6点到7点钟的时间,他的身影总是奔跑的姿态,怎么做到的?
于是,我再次翻开了这本书。
这次看书,我有了不一样的感受。当然,这些感受对于别人而言可能是老生常谈,可能是司空见惯,可能是耳熟能详,但对于我自己来说,却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庆幸,在兜兜转转5年之后,在经历生活的潮起潮落之后,让我真真切切地明白了。
还记得我第一次买东西的时候,闹出了一个天大的笑话,因此让我至今难忘。
那个时候,我还小,大概五、六岁左右,才刚上幼儿园大班。那天爸爸妈妈有事,太忙了,便给了我十元钱,对我说“﹕今天我们太忙了,看来没法吃饭了,你到对面的那一家小店去买几包零食吃吃吧。”刚说完,便又低头干事了。
我用流星般的速度冲到小店,挑了两包我最爱吃的“呀!土豆”,然后问老板“﹕叔叔,这两包零食一共要多少钱呀?”老板笑着回答道“﹕呵呵,小朋友都一个人出来买东西啦,真了不起这两包东西一共要五元钱。”由于上大班,我你学了一些简单的加减法,还是知道五是十的一半,于是,我便耍小聪明地将十元一撕,撕成了两半,我把一半塞进了叔叔的手里,一半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一蹦一跳地走了,老板望着手里的“五元钱”,呆若木鸡,嘴里似乎在说“﹕那位小朋友也太‘聪明’了吧。”爸爸刚好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大笑起来,又马上走过去,赔了一张新的五元钞票,连说“﹕对不起”,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哎, 第一次买东西,就闹出了笑话。
谈到买东西,就要从我第一次说起了。当我坐在沙发上优闲的看着书时,妈妈突然叫我帮她买鸡蛋,可是这是我第一次跑腿耶,让我心里七上八下,坐立难安,生怕遇到坏人。
由于现在是下班时间,路上车水马龙,汽摩托车互不相让,让我胆战心惊,深怕一不小心就被撞个头破血流。我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杂货店。我挑选了看起来不错的蛋,在回家的路上非常的谨慎,不让蛋受到丝毫的伤害,但究竟还是破了两个,妈妈说没关系,下次再注意一点就好了。这句话让我重拾信心,所以,几天后我自告奋勇去帮妈妈买早餐,结果就获得了很好的赞赏。自从这次之后,我就变成了妈妈的“小帮手”。
但是,有一次,我竟然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狗,吓得我拔腿就跑,完全已经把买好的蛋忘得一干二净。结果回到家时,蛋已经不知去向了。还有一次,我还遇到了一个可疑的陌生人,我在我靠着机智和灵敏,终于把他给甩掉了。这场惊魂记深深的印在我心里。
我觉得帮妈妈买东西,不但可以减轻她的负担,还可以运动,真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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