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习惯用右手,在很突然的一天,却莫名的.想要强调左手的存在。
也许,生活并不在乎你是否会注意它,但它,存在。我喜欢这样的结论,我行我素。正如但丁的洒脱,只管走自己的路。但有时候你会忽然清醒,发现自己在生活,自己脚下有路,也确在走这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前进与否先置之不理,然而却无法不注意别人的说法――在忐忑不安的忧虑中安慰自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却于心中不断重复“人言可畏”、“三人成虎”。
有的时候想象自己可以以冷漠去面对自己害怕的事,压抑住对万事的好奇,将自己装扮的令人生寒,认为可以当自己勇敢,却发现自己仍然害怕。虚伪,的确掩住了别人的眼,却终无法瞒过自己的心。于是总是找各种理由去麻痹自己,好让自己在有阳光的白天可以忘记所害怕的,在独处的夜以无边际的梦作以逃避。于是把自己当作一个梦,因为自己作的梦,只有自己知道,或者自己的梦只属于自己,又或者自己可以作自己想作的任何莫名其妙的梦。想到自己只愿独处孤夜,究其原因不过是害怕面队西现实,害怕自己不得已的意识到梦与现实的距离。但,今夜也就是明晨的开始,阳光亘古未变,总是如期普照。夜与晨的区别便是梦与醉的含糊。所谓醉生梦死。
那个卖矛和盾的人,什么也没有卖出去,回到家后对家里人说:“我感到今天的路真遥远呀!我是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回家的,太丢人了!”说着一屁股坐在床边,又接着说:“今天的跟头真是栽惨了!”“脚磕坏了吗?”妻子忙问。卖矛和盾的人说:“脚磕坏了不要紧,我今天太丢人了!”“怎末回事?”妻子打破沙锅问到底。
他滔滔不绝的诉说起来,把今天的是一五一十地讲给妻子。妻子听后,心平气和说:“你别伤心,咱们想想办法。”想了一会儿,卖矛和盾的人说:“我有了,明天咱们在一个地方卖,你卖矛,我卖盾。”“真是个好主意!卖出哪个都有收获。”
第二天,它们拿着矛和盾走向西街。妻子在前门卖,丈夫在后门卖。有一个人想卖一个矛一个盾。于是就往前门走去。妻子见有人来了,就连忙说:“我的矛既便宜又实惠,快来买,快来买……”客人挑了挑就买了一个矛。他又往前走,来到了后门。丈夫也喊:“我的盾十分坚固,一定很实用。”那个人有买了一个盾。就这样,他们卖出了一个、两个、三个……妻子下午去找丈夫,看见他们都两手空空,口袋了都是钱,高兴地笑了。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回家。
这则寓言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不然就会像那个人一样。
上回说道,那个卖盾和矛的人,因自相矛盾,没有卖出以一个盾和矛。
他回到家后,仔细的思考了思考,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一天卖矛,一天卖盾。第二天,他先去卖矛。他夸赞自己的矛说:“我的矛是世界上最锋利的矛,没有任何一个盾能挡住。”路人听他这么一说,很是激动,这矛这么好啊,能戳穿任何盾。不一会儿,他那个挤了一堆人。一下子他就赚了好几十两银子。
第二天,他又去卖盾。他夸赞自己的盾说:“我的盾非常坚硬,比石头都要坚硬。”这一次,他那里又挤满了一堆人。又赚了好几十两银子。
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都很顺利。可是有一天,有个路人问他:“这几天卖矛和卖盾的人都是你,你一天说你的矛最锋利,一天又说你的盾最坚固,那你就用你的矛戳你的盾试试。”那人一听,又慌了,居然还是这个问题?所以他还没有回答上来。之后他的生意又变的不兴隆了。
他又经过一天的思考,最后决定,一直卖矛,不卖盾了。
世界是矛盾的,我也是。
我最近看了《东京食尸鬼》,感触很深,所以总想写些什么东西。虽然那是一部禁片,但是,我不认为里面描绘了什么非禁不可的东西。这部片里面存在着人类与喰种两种对立的种族,但没有哪一方绝对正义或者绝对黑暗。我看到的,或者说作者想让我看到的,只是两方的受害者而已。
这一切,不过是由不理解或者根本不愿去尝试理解而带来的矛盾引起的。
我也如此。
我喜欢写小说,从高中时期就有这个爱好。我不是富贵人家,但我家也不算穷。写小说既不是单纯为了爱好而随心所欲,也没有到少了那点稿费就活不下去的地步。我写小说的动机既单纯,也不单纯。我当然想靠写小说赚钱来养活我自己,但我又不愿意完全堕入俗套,为了钱去一昧迎合读者的喜好。我很纠结,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的第一部小说写了大概十万字,那是完全按照我的意愿去写的,没有迎合,完完全全写出我想要看到的那个世界,我想要看到的那个主角。但是,小说扑街了,很彻底,签约都没法签约,更别谈有多少读者了。
如果这时候的情况是一大批读者来骂我的小说,说我写的是什么尼玛东西,这样的话我的经历可能还有些励志。但,没有。我的小说没有读者,一个也没有。评论?那是其他小网站来拐人的,只留了一个QQ。别说鼓励,别说批判,你写的书没有意思,根本不会有人理你,这就是现实。
我在起点偶尔能看到那些坚持自我,以书育人的大作家,我曾经很幼稚地以为我能够在网文这块领地上同时做到兼顾自我与读者。但是,现实是,我只是一个傻子。有一句话时这么说的“读者工作学习已经很累了,他们看书是轻松是爽的。”是的,又有谁会把一本网文当作真正意义上的“书”来看呢?没有,起码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他们看的只是“爽”,不是“书”。
所以,我该写什么?
其实,回想曾经,我不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吗?看的是斗破斗罗,听的是芒种野狼,说到底,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读者靠感觉去看书呢?人总有一种向往高尚的趋势,但是,淹没在下里巴人的浪潮之中,有几人会背叛自己的感觉选择出走呢?连我自己都顶不住没有营养的小白文的诱惑,还想要在网文世界中坚持自我,是我太年轻了。
所以我说,这个世界是矛盾的,我也是矛盾的。
追求高尚的人耐不住所谓“低俗”的诱惑。和尚也许会带上帽子到饭馆里偷偷吃肉;一表人才的学长也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在看《缘之空》;平日里看起来博学多识、品味高端的学霸,谁知道他就不会去看《斗破苍穹》呢?
自律与放纵相对,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相对,高尚与低俗相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宋明时期的理学“存天理,灭人欲”害死了多少姑娘,然而事主朱熹却在晚年娶了一个尼姑当小妾,谁可谓高尚呢?
现在我有些明白了。
我所谓的坚持自我不过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我爱看那些没有营养的小白文,但又想要和那些文章划开界限。虽然平日里装作一副成熟的样子,但那不过是自我安慰的做作罢了。其实,我以为的'坚持自我是不过是将与小白文相反的因素加到文章里罢了。
我很成功,因为我的“坚持自我”,我的小说成功避开了被读者喜欢的可能性,我自以为把主角虐得人模狗样,我就成功了。现在看来,我“成功了”。
呵呵,多么讽刺。所以,很累啊。
太矛盾了,我实在是太矛盾了。我想,该放下了。
其实放下杂念认真去想,我写小说的最初目的不就是羡慕那些大神作家吗?既然如此,我又何来迷失自我一说?一开始就是想要把书写红,为什么偏偏要跟自己过不去呢?我既然一开始选择了网文这条道路,就应该知道这条路上存在着人们怎样的偏见。我并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去打破偏见,所以我只需要去适应就好了。
也许,如果我说我要写出一本宏篇巨著来打破人们对网文的偏见,这或许会让一些人认为我很有理想吧。但是,何必呢?在互联网时代,碎片化的时间,有谁会有精力去品味你的作品中的隐喻?这不是娱乐至死,但如果网文从出生就被认为充当了娱乐的工具,那就让它发展下去好了。
这是一个矛盾的时代,但我们完全可以去适应矛盾。
静下心来,闭上眼睛,独自坐在椅子上,指尖划过书页,慢慢品味着书籍的内容,仿佛在和作者对话。我当然要追求这样的意境。可是,当我们下课下班,劳累一天过后,打开手机,划上几页网文,看到有趣部分时,哈哈大笑。这又何尝不是生活的调味呢?
矛盾,其实并不一定对立,要看我们怎么去看待它。生活中,既不缺少以白衣天使为榜样的少年,也不缺少“胸无大志”只想赚钱的少年,我们根本没有理由去定性这些理想,一旦定性了,它们就对立了。
其实,我很佩服当年那个敢说出“我的理想是发财”的小学生。因为他看得很清楚,所以说得很坚定。我们往往将“发财”定义为俗套,带着贬义的目光去看待,因此产生了矛盾。但这个小学生说出了多少大人心中的梦想?
世界是矛盾的。很多人想发财,但没人敢大声说出来。因为,他们认为发财是俗套的,所以无法正视。
现在,我要说,我想写书,我想赚钱,我想出名,我想成为一个职业作家。写小白文也没关系,小白文本来就是存在的,把读者逗乐了,我的目的不就达到了?
所以,世界并不矛盾,我也可以很好地融入其中。放下世俗对一切事物的定性,看清楚自己内心深处想要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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